《荀子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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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译注- 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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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调节,装运棺材的车子随同埋葬而马却牵回去,这些都表示随葬的东西是不用的。准备好了生前的用具而送到墓中,这是模拟搬家的办法。随葬的器物简略而不完备,只具外貌而不精制,赶着丧车去把它埋葬掉,但拉车的马及其设备却不埋进去,这些都是为了表明随葬的东西是不用的;模拟搬家的办法,也是表明那些随葬的东西不用了。这些都是为了加重哀悼之情的。所以,生前的用具只起礼仪的作用而不再用它,随葬的器物只具外貌而不精制。凡是礼仪,侍奉出生,是为了润饰欢乐之情;葬送死者,是为了更好地表现哀悼之情;祭祀,是为了修饰恭敬之情;军队,是为了装饰威武之势。这是各代帝王都相同、
  古今都一致的,但是没有人知道它是从什么时代传下来的。所以墓穴和坟冢,它们的形状像房屋;内棺外棺,它们的形状像车旁板、车顶盖、车前皮盖、车后革帘构成的车厢,尸休与棺材上的被子、丝织麻织的遮蔽品、棺材的遮蔽物,它们的形状是模仿门帘和各种帷帐的;承负坟冢、覆盖墓穴的葬具抗折,它们的形状是模仿墙壁、屋顶、篱笆和门户的。所以,丧葬的礼仪,并没有其它的涵义,而是为了彰明生死的意义,以悲哀恭敬的心情去葬送死者而最终把他周到地掩藏好。所以埋葬,是为了恭敬地掩藏死者的躯体;祭祀,是为了恭敬地侍奉死者的灵魂;那些铭文、诔辞、传记家谱,是为了恭敬地传颂死者的名声。事奉出生的礼仪,是装饰人生的开始;葬送死者的礼仪,是装饰人生的终结。这终结与开始的礼仪全部做到了,那么孝子的事情也就完成了,圣人的道德也就具备了。
  [原文]
  19.17 刻死而附生谓之墨(1),刻生而附死谓之惑,杀生而送死谓之贼。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使死生终始莫不称宜而好善,是礼义之法式也,儒者是矣。
  [注释]
  (1)刻:削减。附:增益。墨:(丧葬)俭省刻薄。墨家主张薄葬(见 6.4 注(4)),所以把丧
  葬俭省刻薄称为“墨”,这是“墨”字的一种社会文化意义。
  [译文]
  削减死者的用度来增加生者的用度叫做刻薄,削减生者的用度来增加死者的用度叫做迷惑,杀掉生者来殉葬叫做残害。大致地摹拟他的生前来送他的终,使逝世和在世、人生终结和人生开始时的仪式无不得当合宜而尽善尽美,这就是礼义的法度标准了,儒者就是这样的啊。
  [原文]
  19.18 三年之丧,何也?
  曰:称情而立文,因以饰群(1),别亲疏、贵贱之节而不可益损也。故曰:无适不易之术也。创巨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迟。三年之丧,称情而立文,所以为至痛极也(2)。齐衰、苴杖、居庐、食粥、席薪、枕块(3),所以为至痛饰也。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哀痛未尽,思慕未忘,然而礼以是断之者,岂不以送死有已、复生有节也哉?凡生乎天地之间者,有血气之属必有知,有知之属莫不爱其类。今夫大鸟兽则失亡其群匹(4),越月逾时,则必反铅(5);过故乡,则必徘徊焉,鸣号焉,踯躅焉,踟蹰焉,然后能去之也。小者是燕爵犹有啁噍之顷焉(6),然后能去之。故有血气之属莫知于人,故人之于其亲也,至死无穷。将由夫愚陋淫邪之人与?则彼朝死而夕忘之;然而纵之,则是曾鸟兽之不若也,彼安能相与群居而无乱乎?将由夫修饰之君子与?则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若驷之过隙;然而遂之,则是无穷也。故先王圣人安为之立中制节(7),一使足以成文理,则舍之矣。
  [注释]
  (1)饰:通“饬”,整治。群:指有亲属关系的群体。(2)极:极限,最高限度。指极度的悲痛不可再超过这三年的期限,它是下文所说的“送死有已”的具体体现。(3)齐衰:见 19.14 注(11)。苴(j&居):通“粗”。苴杖:用粗劣的竹子做成的手杖,供哭丧时用。庐:即“倚庐”,见 19.14 注(12)。(4)则:若。(5)反:通“返”。铅(y2n 沿):通“沿”。顺流而下叫“沿”,此指随大流、合群。(6)是:则。爵:同“雀”。啁噍(zh#uji&周究):同“啁啾”,象声词,形容细碎杂乱的鸟鸣声。(7)安:语助词。
  [译文]
  三年的服丧,是为了什么呢?
  回答说:这是根据人的感情来确立礼仪制度,藉以整治亲族,区别亲近的人与疏远的人之间、高贵者与卑贱者之间的不同礼节,而不能再增减的了。所以说:这是无论到什么地方也不可改变的措施。创伤大的,它的愈合时间就长;疼痛厉害的,它的痊愈就慢。三年的服丧,是根据人的感情来确立的礼仪制度,是用来给极其悲痛的感情所确立的最高期限。穿着丧服、撑着孝棍、住在简陋的房屋中、吃薄粥、把柴草当作垫席、把土块当作枕头,是用来给极其悲痛的心情所作的外表装饰。三年的服丧,二十五个月就完毕了,但哀痛之情并没有了结,思念之心并没有忘怀,然而礼制却规定在这个时候终止服丧,这难道不是因为送别死者要有个终结、恢复正常的生活要有所节制吗?凡是生长在天地之间的,有血气的种属一定有智能,而有智能的种属没有不爱自己同类的。现在那些大的飞禽走兽如果失去了它的群体或配偶,那么过了一个月或超过了一定的时间,就一定会返回合群;经过原来住过的地方,就一定会在那里徘徊周旋,在那里啼鸣吼叫,在那里驻足踏步,在那里来回走动,然后才能离开那里。小的嘛就是燕子麻雀之类也还要在那里叽叽喳喳个一会儿,然后才能离开那里。有血气的种属没有比人更聪明的了,所以人对于自己父母的感情,到死也没有穷尽。要依从那些愚蠢浅陋放荡邪恶的人么?那么他们的父母亲早晨死了,到晚上就忘了;像这种情况如果还放任他们,那么他们就连鸟兽也不如了,他们又怎么能互相在一起合群居住而没有动乱呢?要依从那些注重道德修养的君子么?那么三年的服丧,二十五个月就完毕了,他们会觉得那时间快得就像驾车的四匹马经过一个墙缝一样;像这种情况如果还是成全他们,那么他们就会无限期地服丧。所以先王圣人就给人们确立了适中的标准、制定了这服丧三年的礼节,一律使人们能够完成礼仪,然后就除去丧服。
  [原文]
  19.19 然则何以分之(1)?
  曰:至亲以期断(2)。
  是何也?
  曰:天地则已易矣,四时则已遍矣,其在宇中者莫不更始矣,故先王案以此象之也(3)。
  然则三年何也?
  曰:加隆焉,案使倍之,故再期也。
  由九月以下,何也?
  曰:案使不及也。故三年以为隆,缌、小功以为杀(4),期、九月以为间。上取象于天,下取象于地(5),中取则于人,人所以群居和一之理尽矣。故三年之丧,人道之至文者也。夫是之谓至隆。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一也。
  [注释]
  (1)分:半。之:指服丧三年(实为二十五个月)。分之:将三年打对折,指服丧一年。按古代
  礼制,父在为母、已嫁女为父母都服丧一年。(2)期(j9 基):周年。(3)案:语助词,下同。(4)缌
  (s@思):细麻布,此指细麻布制成的丧服,服期三个月,是古代五种丧服(斩衰、齐衰、大功、小
  功、缌麻)中最轻的一种。对关系较远的亲属、亲戚如高祖父母、曾伯叔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
  中表兄弟等都服缌麻(“缌”指细麻布衣、“麻”指麻带)。小功:丧服名,用较细的熟麻布制成,
  服期五个月。男子对从祖祖父母、堂伯、堂叔等都服小功。小功以上为大功,服丧九个月。杀(sh4i
  晒):见 19.9 注(4)。(5)上取象于天,下取象于地:服丧三年取法于农历每三年置一闰月,服丧一年
  取法于天时每年循环变化一次,服丧九月取法于天地之阳数(九为阳数),服丧五月取法于地有东西
  南北中五方或金木水火土五行,服丧三月取法于天时之一季。
  [译文]
  既然这样,那么为什么还要把它打个对折呢?
  回答说:对于最亲近的父母本来就是在一周年时终止服丧的。
  这是为什么呢?
  回答说:因为经过一周年,天地都已经变换了,四季也已经循环了一遍,那些在宇宙中的动植物没有不重新开始其生长的了,所以古代的圣王就用这一周年的丧礼来象征它。
  既然这样,那么三年的丧期又是为了什么呢?
  回答说:那是为了使丧礼更加隆重,于是就使它在一年的基础上加倍,所以就过了两周年了。
  从九个月以下的丧期,又是为什么呢?
  回答说:那是为了使它不到一周年的丧礼。把服丧三年作为隆重的礼,把服丧三个月、五个月的缌麻、小功作为简省的礼,把服丧一周年、九个月作为它们中间的礼。这礼的制定,上取法于天,下取法于地,中取法于人,人们所以能合群居住而和谐一致的道理也就被全盘体现出来了。所以三年的服丧,是为人之道最高的礼仪。这叫做最隆重的礼仪。这是各代帝王都相同、古今都一致的。
  [原文]
  19.20 君之丧所以取三年,何也?
  曰:君者,治辨之主也(1),文理之原也,情貌之尽也(2),相率而致隆之,不亦可乎?《诗》曰(3):“恺悌君子,民之父母。”彼君子者(4),固有为民父母之说焉。父能生之,不能养之;母能食之,不能教诲之;君者,已能食之矣(5),又善教诲之者也,三年毕矣哉?乳母,饮食之者也,而三月;慈母(6) ,衣被之者也,而九月;君,曲备之者也,三年毕乎哉?得之则治,失之则乱,文之至也。得之则安,失之则危,情之至也。两至者俱积焉,以三年事之犹未足也,直无由进之耳!故社,祭社也;稷,祭稷也;郊者,并百王于上天而祭祀之也。
  [注释]
  (1)辨(b4n 办):通“办”,治理。(2)情:指臣民忠诚之情。貌:指臣民恭敬之貌(杨倞说)。(3)引诗见《诗·大雅·泂酌》。(4)君子:有地位有德才的统治者,此指君主。参见 11.19 注(5)、12.2。(5)食(s@饲):通“饲”,供养。君主给人俸禄,所以说“食之”。(6)慈母:原是对生母的尊称。但在古礼中,也称抚育自己成长的庶母(父亲的妾)或保母为慈母。
  [译文]
  君主的丧礼期限之所以要选取三年,为什么呢?
  回答说:君主,是治理社会的主宰,是礼仪制度的本源,是忠诚的内情和恭敬的外貌所要侍奉的尽头,人们互相遵循而极其尊崇他,不也是可以的吗?《诗》云:“和乐平易的君子,就是人民的父母。”那些君子本来就有是民众父母的说法。父亲能生下自己,但不能喂养自己;母亲能喂养自己,又不能教诲自己;君主是既能养育自己,又善于教诲自己的人,为君主服丧三年就完毕了吗?奶妈,是喂养自己的人,因而为她服丧三个月;抚育自己的庶母,是为自己料理衣着被服的人,因而为她服丧九个月;君主,是各方
  面都照顾自己的人,为他服丧三年就完毕了吗?做到了这一点,国家就能治理好;做不到这一点,国家就会混乱;它是礼仪制度中最重要的礼节啊。做到了这一点,国家就安定;做不到这一点,国家就危险;它是忠诚之情的最高体现啊。这最重要的礼节与最高的情感体现都积聚在君主的丧礼上了,所以用三年时间来侍奉君主的神灵仍然是不够的,只是无法再将这丧期增加罢了!所以社祭,只祭土地神;稷祭,只祭谷神;郊祭,就把各代帝王和上天合并在一起而祭祀他们。
  [原文]
  19.21 三月之殡(1),何也?
  曰:大之也,重之也。所致隆也,所致亲也,将举错之(2),迁徙之,离宫室而归丘陵也(3),先王恐其不文也,是以繇其期(4),足之日也。故天子七月,诸侯五月,大夫三月,皆使其须足以容事(5),事足以容成,成足以容文,文足以容备,曲容备物之谓道矣。
  [注释]
  (1)殡:见 19.11 注(4)。三月之殡:实际只有七十天,见 19.11。(2)举错:见 8.18 注(20)。(3)丘陵:小土山叫丘,大土山叫陵。此指坟墓。古代帝王诸侯之墓或称丘,如今苏州的虎丘(吴王阖闾之墓);或称陵,如今绍兴的禹陵。(4)繇:通“遥”。(5)须:通“■”,等待,停留,指等待下葬的时间。容:容纳,容许,确保。
  [译文]
  三个月的停柩,为什么呢?
  回答说:这是要扩大丧礼的规模,加重丧礼的份量。对自己极尊重的人,极亲近的人,将要安排他,迁移他,使他离开宫室而埋葬到陵墓中去,古代的圣王怕这些事情不合乎礼仪,因此延长停柩的日期,使办丧事的人有足够的时间。所以天子停柩七个月,诸侯五个月,大夫三个月,这都是为了使逗留时间足够用来操办各种事情,这些事情足够用来保证丧事的成功,这成功足够用来保证礼仪的实施,这实施足够用来保证丧葬物品的完备,各个方面都能确保丧葬物品的完备就可以叫做正确的原则了。
  [原文]
  19.22 祭者,志意思慕之情也。愅诡唈僾而不能无时至焉(1)。故人之欢欣和合之时,则夫忠臣孝子亦愅诡而有所至矣。彼其所至者,甚大动也;案屈然已(2),则其于志意之情者惆然不惆(3),其于礼节者阙然不具。故先王案为之立文,尊尊亲亲之义至矣。故曰:祭者,志意思慕之情也。忠信爱敬之至矣,礼节文貌之盛矣,苟非圣人,莫之能知也。圣人明知之,士君子安行之,官人以为守,百姓以成俗。其在君子,以为人道也;其在百姓,以为鬼事也。故钟、鼓、管、磬、琴、瑟、竽、笙,《韶》、《夏》、《护》、《武》、《汋》、《桓》、《箾》、简、《象》(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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