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的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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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的巢- 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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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这些女子各人都有很好的气质,最终她们才给世界一个〃巴黎女郎〃特有的卓然又优雅的整体形象。
  进而说,这些被传说为举止浪漫的巴黎女郎,实际上还有点古板呢!她们很少大声说话,吃东西也不大嚼大咽,举手投足的动作都很小很轻,有姿有态却不做作;即使在地铁车上,她们也是文静地站在那里。她们不喜欢美国人的牛仔装。整个法国都拒绝美国文化的浅薄、张扬和粗野。她们固执地痴迷于自己深邃的传统。她们都有很浓郁的历史情怀。也许她们做得有些过分,直到现在家中的电器比整个世界慢了半拍,更多的人看录像带而不看VCD;在电视与图书之间,她们首选的依旧是画册与图书。所以,如果你想看到真正的巴黎女郎,就到书店里去。她们静静地停立在书架前,捧着一本书读着,旁若无人。她们读书的神态颇似在教堂里读《圣经》那样专注,带着一点虔诚。此时,她们的头往下低着,在领口与发际之间露出很长一段雪白的脖子,上边一层绒样的汗毛,在屋顶灯光的照耀下,柔和地闪耀着金色的光。这才是巴黎女郎的美。
  有一天,我坐在街角的露天咖啡馆,一边饮咖啡,一边像巴黎人那样欣赏着形形色色的行人。我对面的街角也是一家露天咖啡店。这时我忽然发现那里坐着一个女子。阳光从我这边的屋顶上空斜照在她那边。我这边如在山阴,她那边如在山阳。秋日把她照得分外明亮。她坐在那里很美。她使那边整个街角都变成了一幅画。她正在低头读书,同时享受着日光与咖啡。她套着黑色裤子的一双腿显得非常颀长。上身是一件棕红色粗线的短袖毛衣。粗毛线疙疙瘩瘩的质感和她光滑细白的皮肤对比着,也彼此更加强调。毛衣的棕红色并不鲜艳,而是一种褪了色的枫叶的颜色。法国人喜欢在所有颜色里都加进一点灰色。他们的建筑也一概是灰白和浅褐色。文化浅显的国家爱用艳丽夺目的原色;文化深远的国家则多用中性和色差丰富的复合色。此时,秋深天凉,她披一条很大的灰绿色薄呢的披肩。这灰绿与棕红配在一起,正是此刻城外原野舒展又协调的秋色。显然,她刻意选用了这两种颜色。她把自己与大自然的气息融为一体,无意中她却把优美的大自然带到了都市中心。
  我坐在这边一直在欣赏着她。
  直到阳光从她那块地方挪开。她才站起身。在她合起书来的时候,她四下看看,想寻找个什么东西,当做书签夹在正在阅读中的书页间。忽然她惊奇地从邻桌上发现到她需要的东西。她伸过长长而迷人的手臂,把那东西捏了起来。我一眼看到——是一片金黄的落叶。鲜黄而耀眼。她举到眼前,手指一捻,黄叶优美地转一转。她很高兴。把它夹在书页中,当做书签,然后合起来,走了。
  这便是我看到的和认定的真正的巴黎女郎!

  翁弗勒尔
  我之所以离开巴黎,专程去到大西洋边小小的古城翁弗勒尔,完全是因为这地方曾使印象派的画家十分着迷。究竟什么使他们如此痴迷呢?
  由于在前一站卢昂的圣玛丽大教堂前流连得太久,到达翁弗勒尔已近午夜。我们住进海边的一家小店,躺在古老的马槽似的木床上,虽然窗外一片漆黑,却能看到远处灯塔射出的光束来回转动。海潮冲刷堤岸的声音就在耳边。这叫我充满奇思妙想,并被诱惑得难以入眠。我不断地安慰自己:睡觉就是为了等待天明。
  清晨一睁眼,一道桥形的彩虹斜挂在窗上。七种颜色,鲜艳分明。这是翁弗勒尔对我们的一种别致的欢迎吗?
  推开门又是一怔,哟,谁把西斯莱一幅漂亮的海港之作堵在门口了?于是我们往画里一跨步,就进入翁弗勒尔出名的老港。
  现在是十一月,旅游的盛季已然过去。五颜六色的游船全聚在港湾里,开始了它们漫长的〃休假〃。落了帆的桅杆如林一般静静的竖立着。只有雪白的海鸥在这〃林间〃自在地飞来飞去。有人对我说,你们错过了旅游的黄金季节,许多好玩的地方都关闭了。然而,正是由于那些花花绿绿、吵吵闹闹的〃夏日的虫子〃都离去了,翁弗勒尔才重现了它自始以来恬静、悠闲、古朴又浪漫的本色。
  古城就在海边。一年四季经受着来自海上的风雨。这就使得此地人造屋的本领极强。在没有混凝土的时代,他们用粗大的方木构造屋架。木头有直有斜,但在力学上很讲究;木架中间填上石块和白灰,屋顶铺着挡风遮雨的黑色石板,不但十分坚固,而且很美,很独特,很强烈。翁弗勒尔人很喜欢他们先辈这种创造,所以没有一个人推倒古屋,去盖那种工业化的水泥楼。翁弗勒尔一看就知:它起码二百岁!
  那么,印象派画家布丹、莫奈、西斯莱以及库尔贝、波德莱尔、罗梭等等,就是为这古城独特的风貌而来的吗?对了,他们中间不少人,还画过城中那座古老的木教堂呢!
  我在挪威斯克地区曾经看过这种中世纪的完全用木头造的教堂。它们已经完全被视做文物。但在这里,它依然被使用着。奇异的造型,粗犷的气质,古朴的精神,非常迷人。翁弗勒尔的木头不怕风吹日晒,木教堂历经数百年,只是有些发黑。它非但没有朽损,居然连一条裂缝也没有。
  我注意到教堂地下室的外墙上有一种小窗,窗子中间装一根两边带着巨齿的铁条,作为〃护栏〃。这样子挺凶的铁条就是当年锯木头的大锯条吧!那么里边黑乎乎的,曾经关押过什么人?这使我们对中世纪的天主教所发生的事充满了恐惧的猜想。
  教堂里的光线明明暗暗,全是光和影的碎块,来祈祷的人忽隐忽现。对于古老的管风琴来说,木头的教堂就是一个巨大的音箱。赞美圣母的音乐浑厚地充满在教堂里。再有,便是几百年也散不尽的木头的气息。
  教堂里的音乐是管风琴,教堂外的音乐是钟声。每当尖顶里的铜钟敲响,声音两重一轻,嘹亮悦耳,如同阳光一般向四外传播。翁弗勒尔的房子最高不过三层,教堂为四层楼房;钟声无碍,笼罩全城。最奇异的是,城内的小街小巷纵横交错。这空空的街巷便成了钟声流通的管道。无论在哪一条深巷里,都会感到清晰的钟声迎面传来。
  最美的感觉当然就在这深巷里。
  我喜欢它两边各种各样的古屋和老墙,喜欢它们年深日久之后前仰后合的样子,喜欢它随地势而起伏的坡度,喜欢被踩得坑坑洼洼的硌脚的石头路面,喜欢忽然从老墙里边奔涌出来的一大丛绿蔓或生气盈盈的花朵……我尤其喜欢站在这任意横斜的深巷里失去方向的感觉。在这种深巷里,单凭明暗是无法确认时间的;正午时会一片蓝色的幽暗,天暮时反而会一片光明——一道夕阳金灿灿地把巷子照得通亮。
  在旅游者纷纷离去之后,翁弗勒尔又回复了它往日的节奏与画面。街上很少看见人,没有声响,常常会有一只猫无声地穿街而过。店铺不多,多为面包店、杂品店、服装店、酒店、陶瓷店、船具和渔具店,还有几家古董店,古董的价钱都便宜得惊人。对于钟情于历史的翁弗勒尔来说,它有取之不尽的稀罕的古物。
  在那个小小的城堡似的旧海关前,一个穿皮衣的水手正在挺着肚子抽着大烟斗,一只猎犬骄傲地站在他身边;渔港边的小路上,一个年轻女子推着婴儿车悠闲地散步,婴儿的足前放着一大束刚买来的粉色和白色的百合;堤坝上,支个摊子卖鱼虾的老汉对两位胖胖的妇女说:〃昨天风大,今天的虾贵了一点。〃
  这些平凡又诗意的画面才是画家们的兴奋点吧!
  我忽然发现天空的色彩丰富无比。峥嵘云团堆积在东边天空,好似重山叠嶂。有的深黑如墨,有的白得耀眼,仿佛阳光下的积雪。它们后边的天空,由于霞光的浸入,纯蓝的天色微微泛紫,一种很美很纯的紫罗兰色。这紫色的深处又凝聚着一种橄榄的绿色。绿色上有几条极亮的橘色的云,正在行走。这些颜色全都映入下边的海水中。海无倒景,映入海中的景物全是色彩。海水晃动,所有色彩又混在一起。这种美得不可思议的颜色怎么能画出来呢?
  我的伙伴问我什么时候去参观〃布丹美术馆〃。他说那里收藏着许多印象派在翁弗勒尔所作的画。我说,现在就去。他笑了,说:〃你真沉得住气,最后才去看画。〃
  我说:〃要想了解画家,最好先看看吸引他们的那些事物。〃

  永恒的敌人
  ——古埃及文化随想
  我面对着雄伟浩瀚、不可思议的金字塔,心里的问号不是这二百三十万块巨石怎样堆砌上去的,也没有想到天外来客,而是奇怪这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建筑竟是一座坟墓!
  当代人的生命观变得似乎豁达了。他们在遗嘱中表明,死后要将骨灰扬弃到山川湖海,或者做一次植树葬,将属于自己最后的生命物质,变为一丛鲜亮的绿色奉献给永别的世界。当天文学家的望远镜把一个个被神话包裹的星球看得清清楚楚,古远天国的梦便让位于世人的现实享受。人们愈来愈把生命看做一个短暂的兴灭过程。于是,物质化的享乐主义便成了一种新宗教。与其空空地企望再生,不如尽享此生此世的饮食男女。谁还会巴望死亡的后边出现奇迹?坟墓仅仅是一个句号而已。人类永远不会再造一个金字塔吧。
  但是,不论你是一个怎样坚定的享乐主义者,抑或一个无神论者和唯物主义者,当你仰望那顶端参与着天空活动的、石山一般的金字塔时,你还是被他们建造的这座人类史上最大的坟墓所震撼——不仅由于那种精神的庄严,那种信仰的单纯,更重要的是那种神话一般死的概念和对死的无比神圣的态度与方式。
  古埃及把死当做由此生度到来世的桥梁,或是一条神秘的通道。不要责怪古埃及人的幼稚与荒唐,在旷远的四千五百年前,谁会告诉他们生命真正的含义?再说,谁又能告诉我们四千五百年后,人类将怎样发现并重新解释生与死的关系,是不是依旧把它们作为悲剧性的对立?是不是反而会回到古埃及永生的快乐天国中去?
  空气燃烧时,原来火焰是透明的。我整个身体就在这晃动的火焰里灼烤,大太阳通过沙漠向我传达了它的凛然之威;尽管戴着深色墨镜,强光照耀下的石山沙海依然白得扎眼;我身上背着的矿泉瓶里的水已经热得冒泡儿了,奇怪的是,瓶盖拧得很严,怎么会蒸发掉半瓶?尽管如此,我来意无悔,踩着火烫的沙砾,一步步走进埋葬着数千年前六十四个法老的国王谷。
  钻进一个个长长的墓道,深入四壁皆画及象形文字的墓室,才明白古埃及人对死亡的顶礼膜拜和无限崇仰;一切世间梦想都在这里可闻可见,一切神明都在这里迷人地出现。人类艺术的最初时期总与理想相伴,而古埃及的理想则更多依存于死亡。古埃及的艺术也无处不与死亡密切相关。他们的艺术不是张扬生的辉煌,而是渲染死的不朽。一时你却弄不清他们赞美还是恐惧死亡?
  他们相信只要保存遗体的完好,死者便依然如同在世那样生活,甚至再生。木乃伊防腐技术的成功,便是这种信念使然。沉重的石棺、甬道中防盗的陷阱、假门和迷宫般的结构,都是为遗体——这生命载体完美无缺地永世长存。按照古埃及人的说法,世间的住宅不过是旅店,坟墓才是永久的居室;金字塔的庞大与坚固正是为了把这种奇想变成惊人的现实。至于陪葬的享乐器具和金银财宝,无非使法老们死后的生活一如在世。那么这一切到底是为了装饰着死,还是创造一种人间从未发生过的奇迹——再生和永生?
  即使是远古人,面对着呼吸停止、身躯僵硬的可怕的尸体,都会感到生死分明。但是在思想方法上,他们还是要极力模糊生死之间的界限。古埃及把法老看做在世的神,混淆了人与神的概念;中国人则在人与神之间别开生面地创造一个仙。仙是半神半人,亦人亦神。在中国人的词典里,既有仙人,也有神仙。人是有限的,必死无疑;神是无限的,长生不死。模糊了神与人、生与死的界限,也就逾越死亡,进入永生。
  永生,就是生命之永恒。这是整个人类与生俱来最本能、也最壮丽的向往。
  从南美热带雨林中玛雅人建造的平顶金字塔、到中国西安那些匪夷莫思的浩荡的皇家陵墓、再到迈锡尼豪华绝世的墓室,我们发现人类这样做从来不只是祭奠亡灵,高唱哀歌,而是透过这死的灭绝向永生发出竭尽全力的呼唤。
  死的反面是生,死的正面也是生。
  远古人的陵墓都是用石头造的。石头坚固,能够耐久,也象征永存。然而四千五百年过去了,阿布辛比勒宏伟的神像已被风沙倾覆;尼罗河两岸大大小小几乎所有的金字塔,都被窃贼掏空。曾经秘密地深藏在国王谷荒山里的法老墓,除去幸存的阿蒙墓外,一个个全被盗掘得一无所有。没有一个木乃伊复活过来,却有数不尽的木乃伊成为古董贩子们手里发财的王牌。不用说木乃伊终会腐烂,古埃及人决不会想到,到头来那些建造坟墓的石头也会朽烂。在毒日当头的肆虐下,国王谷的石山已经退化成橙黄色的茫茫沙丘;金字塔上的石头一块块往下滚落;斯芬克斯被风化得面目全非,眼看要复原成未雕刻时那块顽石。如果这些石头没有古埃及人的人文痕迹,我们不会知道石头竟然也熬不过几千年。这叫我想起中国人的一句成语:海枯石烂。站在今天回过头去,古埃及人那永生的信念,早已成为人类童年的一厢情愿的痴想。
  世界上最古老的神庙——卢克索神庙和卡纳克神庙,已经坍塌成一片倾毁的巨石。在卢克索神庙的西墙外,兀自竖立一双用淡红色花岗岩雕成的极大的脚,膝盖以上是齐刷刷的断痕,巨大的石人已经不见了。他在哪里,谁人知晓?这样一个坚不可摧的巨像,究竟什么力量能击毁并把它消匿于无?而躺在开罗附近孟斐斯村地上的拉美西斯二世的几十米的石像,却独独失去双脚。他那无以伦比的巨脚呢?我盯着拉美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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