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散步 龚鹏程》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文学散步 龚鹏程- 第1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在这种情况之下,创作与欣赏当然又形成一种对等的关系。因为文学作品所面对的是全幅历史、社会与人生,所以,创作者对于这些知识掌握愈丰厚、支援意识愈灵活,作品就愈精彩。而读者循迹蹑影,若缺乏此等涵养,又如何奢望能欣赏其奥妙呢?我们必须明了一个事实:文学作品确实具有文学的特质,但其内容却不纯粹是感性的,其中可能融经铸史,可能涵藏世事,也可能与作者独特的哲学见解有关。读者学殖不富、见识不深、阅历不广,毕竟是难以理会的。欧阳修所谓:“不识黄云出塞路,岂知此声能断肠。”(《明妃曲和王介甫作》)真是值得我们深思啊!
  这条路子既不可行,显然应该寻求融通的方式。这种融通,事实上早已构成了文学知识的内容。其中最明显的,即是希腊以来的文学或艺术美的观念。这些观念认为美即是和谐,而和谐起于比例法则。于是,类似黄金分割那样的几何学考虑,便常被视为艺术奥秘的所在。但几何学的点、线、面、体,乃是一种纯形式的程态概念(modal concept)或逻辑构造品,在几何的考虑下讨论艺术,正是在逻辑知识的系统中发展文学知识。这种方式,当然也不很理想。
  我们所谓理想的融通方式,应是紧扣文学的特质,并同时发展与此特质相呼应的一般性知识和逻辑性知识,而以此类知识切入生命存在的感受中,去做思虑的体会和涵泳的辨析,达到严羽所说“多读书多穷理以极其至”的境界。如此,则“充实知识”在文学欣赏活动中,就不只是一句浮泛的言谈了。


比量、现量


  关键词
  比量、现量
  佛教语,量论(pramanawastra),指探究知觉、推论、证言等致知活动的知识学。其中又分为比量(anumana )与现量(pratyaksa ):比量是推论,指运用概念思维而以共相为境的致知活动;现量是知觉,又可分为根现量、意现量、自证知及瑜伽行者的直观四种。
  集中意识、支持意识
  美国哲学家博兰尼(Michael Polanyi,1891—1976)区分人的意识为明显自知的“集中意识”(focal awareness),以及无法表面明说、在时常接触具体事例以后经由潜移默化而得的支持意识(subsidiary awareness)。人的创造活动是这两种意识相互激荡的过程,但在这种过程中,“支持意识”所发生的作用更为重要。所以说:“在支持意识中可以意会而不能言传的知的能力是头脑的基本力量。”


知性与感性的辩证


  第七章 如何欣赏文学作品(下)——运用方法
  文学与非文学知识,在划分时,其实都隐含了知性与感性的双重划分。无论是严羽还是克罗齐,都是如此。但,为什么要以知性和感性来分析知识的性质呢?
  022。知性与感性的辩证
  勉强地解释,我们只能说,所有人类的知识必然与生命有关,而生命的主要趋向有二:一是知性,一是感性。我们每个人由于接受教育的影响,所以,多少都拥有了一些历史文化内容作为知性与感性的基础。而每天遭遇到的经验,也必将成为知性与感性运作的场域和材料。因此,知性与感性是在我们每天生活中起作用的。
  但是,知性与感性虽每日运作于生命之中,我们却很少自觉地对它们思考或感受。这真是非常可惜的事。作为一个人——而不只是一个混沌的有机生物——我们应该对自己知性与感性的运作内容,做一番知觉的分析,做一些概念分际的辨明。如此,我们的知性能力就可以不断成长,对(古、今)世界认识得更清楚,而其认识的层次也能逐步推高。
  经过这种努力,我们对外在世界的感觉和情感性的体会,就有了一些更坚实的基础,不再是处在灰暗蒙昧的无知状态之中。而正因为我们的心灵有了内容,所以,对于外在世界也愈能有所体会,体会的层次更是能够愈炙愈深、愈求愈高。同时,我们还可以细腻地体会自我感性经验的内容,了解自己情感的走向和历程,并通过这样的体会增加感性能力与内容的细腻度。
  这样子,经过不断的反省,生命不断进展之后,我们更可以把眼光放得宽广些,对自己以外其他人的情感做一些概念的辨析,以概念的层次架构说明各种感性经验。于是,我们的知性能力也就增加了。
  而就在这种辨析或增加中,其实也就隐含了对于概念架构中方法的运作。例如,爱是一种感性经验,尤其是文学作品中极端重要的内容,但爱这一经验,实有极多殊异的面相,我们可以尝试着去辨析各种爱不同的性质与内涵。譬如,爱最初可能是根于生理冲动所带来的情绪反应,可以称为肉体爱,但是,这种爱太飘浮了,太接近于兽类发情期的交配行为了。人类的爱通常并不仅限于这个层面及性质,还要求男女双方必须有一点儿生命内在的感通,承认彼此有能够互相接纳的态度。这种爱,可以称为浪漫爱。至于这种感通是否需要理性的估量或道德的肯定,则又是另一种有关爱的探讨了。
  


语言与心灵内容的辩证


  023。语言与心灵内容的辩证
  类似这样,我们给予每一层次一些概念的辨析,并安装一个术语,在感性经验的形态与意义中挖掘其内涵,必然也将使我们的生命提高一个层次,由肉体爱到浪漫爱而层次上升。但是,生命每提高一个层次,可能又会遭遇到新的感性经验。人,就在这一连串过程中,不断辩证发展地把生命推向高处,不断发展,而达到“极其至”的阶段。
  在此辩证发展的历程中,知性与感性显然不是“拒绝往来户”。然而,一切心灵内容,毫无疑问地均须以语言予以落实。因为完整而混沌的心灵内容,只有以语言的逻辑性来布置、疏通、整理,才能使之精确。
  语言的叙述只能是单向性的,只能处理一条线索,步步分析、步步展开。可是,运用这样的展开和分析,却可以让我们把握并思考到心灵内容的贫乏、稀薄与不周到之处,而予以填补,运用重新经验与思考的分析去填补,使之趋于充实和完美。
  如此,当然也一定会使心灵层次及内容不断扩充提升。而我们即在不断提升时,不断尝试以语言去表达。可是,心灵提升或丰富到某个程度之后,固有的语言,可能就不太容易表达这一丰富而独特的经验内容了。到了这个时候,便不得不考虑着去创造新的语言。历史上,任何一位伟大的哲学家或文学家,必然都是“独铸伟词”的语言工程师,理由不难索解。因为只有那些创新的语言,才能构成独特的文学表现及哲学系统;而独特的辞采,也正显示着独特的生命情调和心灵状态。这样明显的事实,我想不用举例,大家都应该能了解才是。
  以上这个事实,同时也揭示了知性与感性辩证发展之外的另一种辩证关系。那就是,语言与心灵内容也是辩证地发展着的。但我们面对这种语言与心灵内容的辩证发展时,似乎还需另有些作为,才能掌握控制这一发展过程,使它形成知识。这些作为,简单地概括,我们可以总称之为“方法”。
  


对象与方法的辩证


  024。对象与方法的辩证
  所谓方法,即是寻找认知及感性对象中的线索,试图通过某一线索,以“出言有章”的方式,展开有关对象的思考和解释、剖析,去透视其内部的关联与外现的意义。这是人类建构知识所必须要使用的一套程序。否则,就好像下棋。小孩子下棋,不懂得什么棋法规则,也没有打谱的知识背景和训练,他随手乱下,看棋的人必然是觉得这个小孩下得很有趣,而哈哈大笑,不予计较。可是,假如已经是个大人了,也来乱下一通,就会让人感到幼稚可厌了。同理,无方法的素朴形态只能是发生在知识成长的幼童期,一旦知识建构已有自觉地展开了,方法即不可免。
  (1)无限开展的方法
  然而,所谓方法,就像下棋一样,绝不能是封闭而固定的。不但千变万化,法无常规,即使同一方法,在运用时也尽多差异。头脑简单的人,或许要觉得这样子太麻烦、太复杂了,如果有而且只有一种方法,不是简捷便利得多吗?但即使是如此愚蠢的人,在他想要自杀时,仍然会考虑到好几种不同的方法。而他选择其中之一来结束自己的生命时,也还能清楚地知道除了这一方法外,另有死法,每一死法,亦各有其优劣。
  为什么方法是可以无限开展的呢?
  在文学欣赏中,方法本是一条条通路,通往文学作品之路。这条路,其实就是上文所说的线索。通过一条线索,可以让我们有秩序地观察对象。一篇有方法架构的文学评论文章,通常总是分章分节,一二三四地讨论下来。为什么要这样呢?岂不正因为唯有如此才能更具体地显示“线索”与“秩序”吗?但是,线索固然以贯穿整体内部关联为职事,却也不可避免地不能完全等于全体内涵。通过任何一条线索,都必将有所遗漏,甚至于为了配合线索贯串时的方便,我们会稍作一些扭曲。此所以任何剑法,都有破绽;任何棋路,都不能保证不败。方法本身既有此特质,自然也就容许并且需要多样化,才能充分而完整(或者说接近完整)地发掘认知与感性对象的全貌。
  (2)方法与工具的不同
  我们必须了解,方法不同于工具。工具譬如木棒榔头,人人可用,其功能也不会有什么差异。方法就不然了,它虽然也可以有工具的用途,但其基本性质并不相同。
  工具所能完成的,至多只是工具理性(instrumental rationality),用它能最有效地达成我们的目的。而方法,则关联着价值的问题,依我们认为合理的价值与方法,去达致合理而有价值的活动,乃是“价值理性”(value rationality))之事。但也正因为如此,所以方法不可能是螺丝起子,任何人都可以用它来旋起任何钉子;方法必然牵连着研究者本人特殊的价值信念与思想内容,更关系着认知及感性对象的性质。
  所以,它不能硬套,也不能任意移易。每种方法均有其信念及哲学立场,其中当然有可以融通之处,可是,方法的运作毕竟还是百花齐放的。每一个人都使用同一种方法,实在是不可思议的奇闻,虽然它已经是我们社会中流行的现象。
  (3)非客观普遍的方法
  就文学欣赏来说,文学欣赏乃是读者与作品“相与融洽,读之便觉欣然感发”(《六一诗话》)的历程。因此,我们从文学作品中获得的知识,不是与主体隔绝的客观外延真理。故而,建构此类知识的方法,也不可能是客观普遍的方法。一位文学理论家,应该有雄心发展一套最具统摄力及解释力的方法,也可以宣称他的方法是“客观普遍”的,但实际上有什么方法是“最终的方法”呢?也许有人会因此而沮丧,可是,文学欣赏的迷人处就在这里。请问:倘若棋只有一种下法,谁还有兴趣去玩呢?
  既然如此,在方法的运作及其开展上,每个人都可以或必须“各执一隅之解,欲拟万端之变”。你有你的方法,我有我的方法。那么,岂不是混乱成一团了吗?不然!方法诚然可以多样化,但是,它必须基于两个条件。
  (4)方法的自觉与验证
  一是方法的自觉。方法是如何建立的?是不是我忽然间有了一个想头,就有了一种方法?待会儿换了一个幻想,又有了另一种方法?方法不是这样的,它必须是在方法的自觉意识中逐步发展出来的。
  我们自觉地意识到我们是怎样地去思考感性及认知对象的,思考它哪一部分,如此思考有何意义及目的,而我们这样的思考是否真的可靠……只有经过了这样的自觉意识过程,才能真正地建立一种方法。所以,方法的建立其实极为艰辛。理论上,方法可以无穷尽地发展,但历史上真正建立了的方法却不是很多。有些哲学基本上只是一套方法,例如黑格尔的辩证法、胡塞尔的现象学,以及本世纪声势庞大的数理逻辑等,均是如此。许多人不明了方法必须建立在这种自觉的意识上,便不免把方法看浅了,以为方法就是“程序”。譬如,我们做个实验,应先安置某些仪器,然后用甲种药液,接着用乙种物质,再放入丙种药剂,做实验时应把手洗干净,要仔细记录其变化……诸如此类,都是程序,不是方法。坊间许多文学研究法、史学方法的书籍,所谈亦属此类,例如如何搜集材料、如何安排大纲、如何修缮润饰、如何校勘、如何辨伪、研究态度应该如何、证据是否足以支持论证……这些,假如不关联着以上我们所说那些方法自觉的思考,则都只能是程序或步骤,离方法还遥远得很呢!
  然而,经由自觉意识而发展出来的方法,是否能保证合理而有效呢?那倒也未必。原因在于每个人的感性及思考能力都有所局限,而方法本身又只是一隅之解,所以,无法保证能够完整而充分地诠释对象。既然这样,那么,方法的验证自然就变得异常重要了。
  所谓方法的验证,是说方法虽然必须关联着研究者个人特殊的价值信念与思想内容,但是,它却不可能仅仅代表个人特殊信念。这是什么缘故呢?首先,从“价值理性”的观点来看,它是根据我们认为合理的价值与方法去达成合理且有价值的活动。因此,方法固然基本上都只是“我们认为合理的”;然而,它所持有的价值(如道德、宗教、美等价值)既然是理性的,对方法的自觉也是理性的活动,则方法的运作,就应该可以承担理性的审察,看看它本身的效力、目的、运用是否合理而有效。这就是验证的工作。
  另外,验证之所以必要,在于方法本是控制语言与心灵内容辩证过程的行为;而语言又牵涉到表达的问题,希望我们这一套处理方法能为人所知、所接受,自当容许旁人有观察此一方法的可能。而且,也只有通过恰当的检验程序,方法才能确保其可信度。否则,一切都靠自由心证,如何建立理性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