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奥德修斯消失了。阿布罗迪看得真切,嘴角边露出了一丝微笑,他的身体,慢慢融入花海之中,玫瑰花海突然向外延展,顷刻就漫过了第八壕,淹没第七壕,覆盖了第六壕……顷刻之间,从第八壕到第一壕,仿佛变成了极乐世界伊利西亚,满天满地,都是花朵。
“中!”当阿布罗迪发出第十七枝白玫瑰后,奥德修斯的身影,再次出现了。
“真不简单。”奥德修斯微笑着说:“这些玫瑰,居然逼得我无法再闪避下去。不过,很可惜。”他拔下插在手臂上的一枝白玫瑰,深深地嗅了一下,淡淡地说:“阿布罗迪,你已经无法发出玫瑰了。”
“你……”阿布罗迪面上有些惊疑不定。
“花朵是真实的,不是幻觉。可是,冥界是没有花朵的,你身上当然也不可能携带这么多。那么,这些花朵来源只有两个,一个是你的小宇宙物质化而成,而另外一个,就是你的鲜血!”
奥德修斯的眼睛,闪着智慧的光芒:“我是不会猜错的。在希腊神话中,爱神为了救她的情人阿多尼斯,奔跑着穿过玫瑰花丛,手上、脚上、腿上都被玫瑰的刺儿刺破了,鲜血滴在花朵上,白玫瑰变成了红玫瑰……而你的名字,则和爱神的名字非常相似。那么,结论很容易就出来了:这些玫瑰,是你的鲜血变成的!”
“那又如何?”
“如果在你身体非常强壮的时候,这个秘密也许不算什么;可是,现在你已经伤痕累累,早流了大量的鲜血吧?那么,以你体内目前残余的鲜血,能创造多少花朵呢?在刚才的追逐战中,我相信,你已经将体内的鲜血,用得差不多了,无法再创造了。而没有花朵的你,只是一名普通战士罢。”
“原来,刚才你的逃跑,就是要消耗我的鲜血和花朵?”
“你终于承认了。那么,”奥德修斯手中凝集起光球:“也该去死了。”
就在这时,花之海洋骤然汹涌起来,一下子就包裹了奥德修斯的身体。
“你说得没错,我没有能力创造玫瑰了,但是,利用现在的玫瑰,我还是能作战的。嗯?”
玫瑰所包裹的身子,只是虚影!
四周玫瑰猛然升起,形成了高高的花墙,保护阿布罗迪。他闭上眼睛,仔细感受四周的一切变化。忽地,他笑了。
东方的玫瑰突然一分为二,露出了奥德修斯的身体。没有丝毫犹豫,阿布罗迪整个身子都向奥德修斯扑了过去。
“光速拳!”
万千的光束顷刻覆盖了奥德修斯的身体,只是……
那些光束距离奥德修斯的身体,明明只有一厘米了,偏偏就是这一厘米,却无法再前进。
因为奥德修斯的右手,已结结实实地打在阿布罗迪身上。在交织的光线中,阿布罗迪再次倒下了。
“很遗憾,在你的秘密被揭穿的时候,你虽然露出一丝惊慌,但总体来说,你还是太镇定了。毕竟,你是战士,不懂得隐瞒啊。”
“你……”
“所以我知道,你一定有后着的。所以,我就隐藏起来。当然了,我也知道。在这花海之中,我怎么隐藏,都隐藏不了吧。四处都是玫瑰花的香气,偏偏我又是一个男人,身上的味道,一定和玫瑰香气格格不入的。既然无法隐藏,那么,我就只有等待你的攻击了。”
奥德修斯胸有成竹地说:“你能发现我的踪影,是因为我主动将位置透露给你。也就是说,我比你更早做好迎战的准备,虽然只是一秒,但是,有这么一秒,也就够了。”
“光速拳也好,玫瑰也好,都无法伤及我。”
“可恶!”阿布罗迪想要挣扎起来,但一阵晕眩,竟无法爬起来。
——玫瑰的后遗症啊,我失血太多了……
“真是奇怪啊,阿布罗迪。”奥德修斯走近阿布罗迪身边,充满疑惑地说。
“?”
“为什么你要用玫瑰作为绝技呢?所谓绝技,不就是根据自身的特质,然后发挥所长的必杀技么。可是,我看得出,玫瑰,并不适合你;而且,利用鲜血创造玫瑰,只会削弱你的力量罢了。”
“这个理由,你无须知道!”
“但我很好奇呢。”
强大的光球,在奥德修斯手中发出,狠狠地击在阿布罗迪身上。
重创之下,阿布罗迪意识仿佛一下被人夺去,陷入了昏迷之中。
“很好!”奥德修斯笑了起来,他的右手,放在阿布罗迪的额头上,通过夺心术,阿布罗迪的自我回忆,幻灯片一般慢慢呈现在他脑海里。
第七十三章
——玫瑰,格陵兰的玫瑰!
自古以来,格陵兰就是一个神话的领域。长毛的小矮人,有魔力的独角兽、冰的故乡……,这座遥远的岛屿成了所有幻想与神秘的源泉。格陵兰的意思,丹麦语意为“绿色的土地”,而实际上,白色才是这个岛屿的基本色调。因为这里比西伯利亚更加靠近北极,一年到头,都是冰雪的世界。
当我来到这个世界第一大岛的时候,我很迷茫。我该做些什么呢?
“阿布罗迪,作为黄金圣斗士,所有的招式,是在修炼地自行领悟。没有人能教导你们。你们只能自己的悟性,结合自身星座的特性去创造你们的绝技。”
教皇是这样说的。可我,在这冰雪连天的世界,我又能做什么呢?难道,我也要成为冰系的战士?我不知道,我只是8岁的少年。
我惘然地在格陵兰的大地上走着,越走越入。然后,我在一个洞穴中躲避风雪时,遇上了芙儿和她的妈妈。
芙儿是一个黄皮肤、黑头发的小女孩,她和她妈妈都是爱斯基摩人。我们见面的时候,她们非常吃惊。因为我的身上,只穿着一件白色单衣。
芙儿首先叫了起来:“大哥哥,你穿得好少啊。你穿这么少衣服,在雪地走三分钟,就会得病而死呀。”
在寒冷地区,最可怕的疾病不是什么大病,而是坏血病。
我笑了,芙儿今年才六岁而已,居然已经懂得关心别人了。我忍不住摸着她的小额头说:“不要紧的,大哥哥我很强壮呢。”
“真的?”
“我已经在雪地上走了三天啊。”
“我不信!大哥哥骗人的。”
“我不会骗你的。因为,我可不是普通人呢。”
当我和芙儿说话的时候,一件温暖的海豹大衣,已经盖在我的身上。是芙儿的妈妈。
“伯母,我……”
芙儿的妈妈慈祥地笑了,说:“这件皮衣是我丈夫的,他去海上捕鱼,要几个月后才能回来。你若不嫌脏,你就穿上吧。我知道你不是普通人,可是,多一分温暖,也是好的。”她又转过头去责备芙儿说:“芙儿,不要随便怀疑人哦。你要相信大哥哥的话,他的确不是一般人呢。”
“他就像爸爸一样强大么?”
芙儿的母亲看看我,点了点头说:“是的,就像爸爸一样强大呢。”
爱斯基摩人的生活是非常艰苦的。他们必须面对长达数月乃至半年的黑夜,抵御零下几十摄氏度的严寒和暴风雪,夏天奔忙于汹涌澎湃的大海之中,冬天挣扎于漂移不定的浮冰之上,仅凭一叶轻舟和简单的工具去和地球上最庞大的鲸鱼拼搏,用一根梭标甚至赤手空拳去和陆地上最凶猛的动物之一北极熊较量,一旦打不到猎物,全家人,整个村子,乃至整个部落就会饿死。所以,他们是世界上最强悍、最顽强的民族;而出去打猎的男人,也是世界最勇敢和最为坚韧不拔的男人。
——是么,把我比喻成世界上最勇敢的爱斯基摩人,而不是什么人妖,不是什么少女……
听着他们的对话,我的心,突然很温暖。
“大哥哥,你为什么要来格陵兰呢?”
“因为我要来这里修炼。”
“哇,大哥哥,你真了不起!这里的生活,可辛苦呢。”
“嗯,这里的生活的确很艰苦,其实你们可以居住在更温暖的大地啊!”
“才不呢。”芙儿翘起嘴。
“为什么呢?”
“因为,这里是我们的家呀。”芙儿的笑容,灿烂而满足。
我们说了半天话,芙儿困极了,倒在我的怀里睡着了。看着熟睡中的芙儿,看着那红苹果的脸,我突然感到很幸福。
“住下来吧。”那是芙儿妈妈的话。
“是的。”不由自主地,我答应了。
爱斯基摩人,不,我不应该这样称呼他们,爱斯基摩人的意思是指吃生肉的人,带有轻蔑的意味。格陵兰的居民自称为“卡拉特里特”,意思就是“真正的人”。他们认为“人”是生命王国里至高无上的代表。
人是至高无上的代表?当芙儿告诉我这句话的时候,我全身就是一颤。
“为什么人是至高无上的代表呢?”我不解地问。
“因为我们是人啊。”妮儿很真诚地回答。
——就是这么简单的理由么?我是女神的圣斗士,女神才是至高无上的代表……
可是,在那一刻,看着芙儿那天真无邪的眼睛,我却相信,芙儿的说话,也许是对的。
寒冷的冰雪,并没有覆盖“卡拉特里特”的热情,他们喜欢互相拜访,互赠礼物,甚至连吃饭睡觉也在一起。我住在芙儿家里,也没有人会说什么,相反,有许多孩子主动地过来和我玩,带我去他们,随便吃喝,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
——这种感觉很温暖,甚至,比阳光灿烂的圣域,更加温暖。
当我外出打死一只大熊,威风凛凛地回来时,芙儿开心地扑入我的怀里,抱着我狂亲。周围的孩子也兴高采烈,将我和芙儿高高抛起,庆祝这意外的食物。
寒冷的冬季很快就来临了,这里的冬季,四处黑暗笼罩,不分昼夜。大部分“卡拉特里特”都住在冰屋内,不再出来。可我不能这样,我还要锻炼自己。
看见我每日外出,芙儿非常担心。每一次外出,她都睁开眼睛,水汪汪地看着我。但她没有开口让我留下。“卡拉特里特”都是坚强的人,即使是妇孺。
这一天,我又外出了。一直都是黑夜,根本无法判别时间,不知不觉,我的外出时间,已经超过平时的一倍。
突然,风雪之中传来芙儿的喊声。原来她见我久久不回来,非常担心,就一个人出来找我了。
看着她那冻得通红的脸,我说不出来话来,只有紧紧抱着她,用我的胸膛温暖着她。
“芙儿,你想要什么呢?大哥哥送给你呢。”
“我从书上看到的:玫瑰花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花朵。我好想见到真正的玫瑰呢。”
“你放心,你一定见到的!”
说着我的诺言,抱着芙儿,我回到了我们的家。
可是,我还是迟了一步。她病了,得了坏血病。
在大陆,这样的病也许不算什么,可在格陵兰这里,几乎就等于绝症。格陵兰岛满是冰雪,城市与小村间,除了乘内陆机,只有船只才能抵达。去哪里拿治疗坏血病的药物呢?狂风笼罩着格陵兰,船只和飞机,都根本无法行驶啊。
看着大家束手无策的样子,我站了起来。
“等我去吧。我回大陆拿药物。”
“你怎么去呢?”大家都是一脸疑惑。
“游泳过去啊。”
大家都吓了一跳:“不可能,这里距离大陆有数百公里。这里的海水冰寒刺骨,即使是‘卡拉特里特’,掉进海中也支持不了半个小时,你还是一个小孩子,怎么能支持下去呢?”
“我不是普通的小孩!”
——我不是普通的小孩,但是,我还没有长大!如果我已经长大,那我就是黄金圣斗士。拥有光速能力和电波术的黄金圣斗士,去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是轻而易举的。可如今,我只是一个8岁的小孩!
第七十四章
海水的确是冰寒刺骨的,但比海水还可怕的,是无法辨别方向。但我顾不得许多,我要救芙儿!
跳入海中,全身的血液,都冻得仿佛凝固起来、——也许在西伯利亚修炼的卡妙,也没有我这样的折磨吧。
有好几次,我都筋疲力尽了,四肢都失去了知觉,身体也沉入了海中。
——不行啊,不行!芙儿还等着我!
终于,我来到了大陆。当大家见到一个小孩子从海中爬出来的时候,都惊呆了。
我没有时间解释,买了药物,顺便还买了一朵玫瑰。我再次跳入大海。
狂风还是大作,海水还是那样冰冷,回程比来的时候更加痛苦。海面上漂着无数小冰山,为了绕开它们,好几次我都迷失了方向。
三天了,我迷失方向已经三天了,全身再没有力气动了。我的身子顺着海水飘荡。
——我无能为力了,毕竟,我还是小孩子啊……
突然,黑暗的天空上出现了一道美丽光,色彩绚丽,时而如五彩缤纷的焰火喷射天空,时而如手执彩绸的仙女翩翩起舞。
——那是格陵兰上空的极光吧……好美丽的东西啊……临死前看到这美丽的东西,真不错呢……不行!为了这美丽的东西,我不能放弃!我,还有芙儿,都还要看着美丽的极光。小宇宙,燃烧吧。让我有越过冰洋的能力!
我的脚,终于再一次踏在格陵兰的大地上。顾不得休息,我拼命地跑了起来。
看见了,看见了芙儿的家了!
“芙儿,我带了药物回来了。”
“谢谢你,大哥哥。可是我……”
“芙儿,你要加油啊!”
“大哥哥,芙儿好困好困啊。好想……好想亲眼看见玫瑰……”
“哥哥带来了。”当我举起手中的玫瑰时,不禁惊呆了。
玫瑰,早已经被风雪摧毁了。
“大哥哥,你骗我……”
在那一刻,芙儿永远地闭上了眼睛,再也挣不开了。
在那一刻,我前所未有地讨厌自己。
——为什么?为什么我还是小孩子!如果我已经长大,那我就是黄金圣斗士。拥有光速能力和电波术的黄金圣斗士,一定能救回芙儿,一定会让她亲眼见到真正的玫瑰花!
我死死攥住了玫瑰,它的刺深深插进我的手中。鲜血,染红了花枝。
“芙儿,对不起,大哥哥对不起你……”
在那一刹那,玫瑰发出了光芒。
已经凋零的玫瑰,奇迹地重新盛开了。
紧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