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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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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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以后,我和赵啦啦之间有一种无形的禁忌,那就是决不把自己喜欢的人介绍给彼此认识。所以,我没怎么见过赵啦啦身边的男人;她也算是没有吧。但有两个意外,一个是我见过一次徐正伟。我不是惹事生非的人,所以一切平安。还有就是那次酒吧,她和我头天吻过的一个男人调情。好在这不是什么大意外。那个男人对于我来说就属于头天爱情还好好的第二天就坏了的那种。
      我当然没有见过夏城南。我对赵啦啦要更绝一点,我甚至没有告诉她我遇到那个人的事情。
      不告诉她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我怕她把我写进她的小说里去。她有着女作家共同的恶习,把身边所有的人和事当做素材,非常可怕。
      长篇小说《挥泪》中关于夏城南的部分概括起来是这样。作为责编,我曾经写过一份很详细的内容简介,是用来报选题的。
      八十年代末的北京某大学,南和英子。两人是同级不同系的同学。某一天在图书馆,南和英子同时要借英国作家兰姆的《伊利亚随笔》,但只有一本了。管理员对南说,让这个女生先看,怎么样?南看了一眼英子,没说话。英子看了一眼南,惊异于他的美貌并在瞬间生发好感,赶紧说,不,不,他先看。南也没推辞,鞠躬感谢英子。两人由此相识。
      北京姑娘英子家境不错,人也长得不错。她与南初遇之前是知道他的。88级的女生从进校开始就有议论他的。他的漂亮是耀眼的。英子原来听了总是嘲讽,一个男人,才情不得而知,美貌如此闻名,真是可笑。
      平时校里校外的活动,也见不到南的影子,因为不同系,也因为南的低调。很奇怪的是,自从在图书馆相识之后,便时不时在路上、食堂、操场等地遇到他,他笑笑,算是打了招呼。图书馆借书那件事后两个多星期遇到南,他说,《伊利亚随笔》要还了,要不要约个时间一起去,免得被其他人中途拦截了。英子应该说从第一眼开始就喜欢他了。他是南方男孩,五官精致俊美,身材高且修长,英子从小到大见惯的是周围那些穷聊胡侃一脸青春豆的北京男孩,南沉默寡言的性格和从容淡定的气质让英子倾倒。
      英子和南之间开始有了一种微妙的化学反应。
      英子在南之前已经有过两个男朋友。她从高中开始谈恋爱,两个男友都比她年长好几岁。她跟他们都有过很多次性关系。这些经历让英子有一种同龄女孩不具备的风情和老练。
      因为前两个男友都是英子追的,这让英子的自尊心颇为难堪,虽然两次分手都是英子甩的别人,但还是不足以平衡她一贯的骄傲。对于南,英子抱定要让他追求自己的信念。她迂回着和他接近,但她很快发现这一招不奏效。她走得近点,南就热乎点;她故作姿态,南就相应地离她远点。英子苦恼良久,终于还是直接向南表白,也就是说,她第三次追求别人。
第一部分第四章(2)
    南回应了英子的求爱。他告诉她,第一眼见到她就喜欢上她了。
      两人在英子父母出差的时候在英子家第一次做爱。英子发现南是处男。这一点让英子对南加倍爱惜。
      在以后的交往中,南发现英子以前的情事。两人的关系因南的狭隘而紧张起来,并最后走到了分手。
      分手是英子提出的。英子对南说,我不能说你不在乎我的心,但你还太在乎其他的。其他的其实并不重要,但你不懂。
      南冷笑着说,在你之后我就懂了,但这种待遇我会给以后的女人了,而你,因为是我的第一个,所以该你倒霉。
      《挥泪》中,南这个人物到小说的三分之一处就下场了。总结起来这是个不错的男人,有一点点冷淡、狭隘和自私。相比小说后面英子遇到的三个臭男人,南更是有一种单纯和清洁的味道。赵啦啦在写到后面的时候,时不时让英子流露出对南的爱恨交织和幽怨的怀念。
      关于初遇,事实没有这么雅致。兰姆的《伊利亚随笔》,赵啦啦是后来在美国读的,蓝登书屋版。看英文原版看得没滋没味的,只能说是翻完的。以兰姆为代表的英国随笔味道非常清淡,不欣赏其妙处的读者会觉得特别唠叨、琐碎。她回国后又读了三联出的刘炳善译的《伊利亚随笔》,这才读出了味道,非常喜欢。由此她说,这也让她发现自己的英文境界是很低俗的。
      初遇是在图书馆。赵啦啦和同学小地瓜在图书馆凑成一团翻杂志。她给小地瓜找前几天看到过的周润发的一张靓照,是《上海滩》中的许文强。小地瓜迷周润发几近痴狂。
      小地瓜看着剧照,倒吸冷气,说:“梦见周润发好多次了。知道是他,但总看不清楚脸。”
      赵啦啦笑眯眯地问:“跟他做什么呢?”
      小地瓜泄气得很:“没戏。人多嘴杂,我总是靠不上去。有一次我用手帕包着几个熟鸡蛋冲着他喊,你还没吃早饭呢。他被人架着,就像特务把我地下党同志逮走那样。他拼命回头喊,回去吧,宝贝,没事的。我哭醒了。”
      赵啦啦笑。
      背靠背坐在后面那张桌子的人也笑起来了。
      她和小地瓜都回头看。那人也回过头来。赵啦啦心里一惊,好漂亮的男生。
      他说:“对不起,碰巧听到了,不是故意偷听的。”
      小地瓜脸通红,又羞又恼。
      赵啦啦说:“偷听就是偷听,无所谓故意不故意。你叫什么,哪儿的?”
      他一副忍俊不禁的样子,告诉她们他叫夏城南,本校新闻学院88级的。
      赵啦啦说:“你就是夏城南啊?”小地瓜也睁大了眼睛。
      夏城南问:“我很有名吗?”
      后面的发展跟小说里的描述比较一致。赵啦啦早就知道夏城南,知道他的美貌和他的傲慢,还知道88级女生对他的兴趣。她对他一见倾心,并开始频繁接近夏城南。这个过程相当漫长,并总有一种有劲儿使不出的感觉。夏城南的性格,说好点的是——沉默寡言,淡定从容;说的不好听的是——阴。他礼仪很周全,对人也很随和,对赵啦啦,无论是从对同学的角度还是从对一个女孩的角度讲,夏城南都可以说是无懈可击的。他总是应约,和她一起参加各种大范围和小范围的活动,跳舞、旅游、聚众吃饭闹酒,恭维她和其他在场的女孩,嘴甜如蜜。一般是赵啦啦一约他就来;但他如果察觉到是她的单独约会时,他就会婉言拒绝。他像狗鼻子一样灵,能够闻到一种危险的亲密的气息。没有一次错了的。
      赵啦啦发誓不再倒追男人。想起前面几个牺牲自尊倒追来的男友,个个左想右想都想不出三个以上的优点,就有一种强烈的懊丧和一种匪夷所思的感觉。她把这些失败归咎于年幼无知。一个从十六岁开始谈恋爱的女孩,总是要走很多弯路的。她二十一岁了,遇到了夏城南,她决定从这个男孩开始全面纠正自己的错误。她要和他细水长流天青云淡。首先,她觉得不能求爱,再怎么着急也不能去求爱。全面纠正错误的第一步是修复损害严重的自尊心。
      小说里写的是女孩英子最后还是向男孩南表白了自己的心意。捅破这层窗户纸后,两情相悦的一对璧人顺利地成了一对恋人。小说中的南是羞涩的,英子的主动进攻合情合理。事实上,赵啦啦的确是坚持不住主动向夏城南求爱,并几乎是“诱奸”了夏城南,破了他的处男之身。但是,她从来没有和夏城南成为一对恋人,按夏城南的话,他们只是一对“搭档”,床上的搭档。夏城南从一开头就向赵啦啦声明他另有所爱。他不爱她,但他爱她的身体,他也从来不在乎她的过往情事,他只需要享受她的风情。
      赵啦啦和夏城南“搭档”了两年多,从一九九一年三年级下学期开始到一九九三年秋她出国。回想起这一段,赵啦啦恼怒且伤感。这个内心像谜一样的男人给了她很多的快乐和太多的悲伤。她喜欢和他做爱。在床上,也只是在床上,他才是一个完美的情人,温存、体贴、强壮,甚至有一种爱情的感觉。
      赵啦啦对我说,她不明白,是更了解自己的心还是更了解自己的身体。对夏城南,他的身体至今还是印象鲜明,但他的心,从来一无所知。
      小说里两人分手时南说了一句冷酷的话,“在你之后我就懂了,但这种待遇我会给以后的女人了,而你,因为是我的第一个,所以该你倒霉。”
      赵啦啦对我说,夏城南没有说过这样的话。这么恶毒发狠的话,只会从恋人的嘴里吐出来。如果真有这么一句话,她心里会好过很多,这至少说明他曾经也爱过她。我听了这话突然就流出了眼泪,把赵啦啦吓了一大跳。她赶紧握了握我的手,对我饱满的同情心表示感谢。天知道我为什么流了眼泪。
      我为什么流泪?
      我发现,我在嫉妒赵啦啦。
      她的爱情我听得越多,这种嫉妒越发浓厚。换一个人,同情还来不及了。但我比她更穷。
      我和她都是爱而不得。按说,我们都得到了我们爱的那个男人的身体,但是,我们更想要的是男人的心。或者说,像一句歌词里说的,我们想把自己的心变成他最想到达的地方。
      有个男人问过我,你们这些女人聚在一起聊什么?我说,主要是骂男人,顺带讲讲自己如何练功的,练的好的模范人物讲讲如何见招拆招。那男人笑着说,哦,这么好玩啊。那我现在使一招出来,你给我拆拆看。我说,好啊,什么招?我看看。那男人想了想,也笑了,说,就你这副女金刚的模样,我哪有什么招啊?
      这些场面上的玩笑话,现在谁都会说。我不太明白其他女人是不是真的有什么武功,我是没有的。我不爱的人,没有过招的可能。我爱的人,我毫无招架之力。
      最近的几次巫婆聚会,都围绕着美国火得一塌糊涂的系列电视剧《欲望城市》来说话。这一年多来,这把火烧到中国,让女人们相见恨晚。真是全球化了,连女人的故事都一模一样了。前两年就有女人对我说:“男人?我是不懂的。哪怕我和一百个男人交往过,我也搞不懂他们。男人和女人分明就是两个物种的动物,就像猫和狗的区别。”这种话后来我在《欲望城市》里又听到了。真是全球同此凉热。
      女巫聚会有一次说到《欲望城市》中的一招,说是那个女专栏作家早年喜欢的一个浑蛋,睡了后就翻脸不认人,把女作家弄得痛不欲生;多年后,女作家又遇到那浑蛋,还是被他吸引,但此一时彼一时,女作家已经炼就十分了得的武功,于是又和浑蛋上床。浑蛋还蛮有绅士风度,先服务,把女作家伺候得很爽,然后,浑蛋高高兴兴地说,该我了。女作家翻身爬起,抱歉地说,我得走了,要赶到杂志社开一个会。浑蛋吃惊地说:你确定?女作家微笑地说,我确定。出得门来,女作家美滋滋地几乎要吹口哨了。
      大家哄堂大笑。赵啦啦拍着桌子说,嘿嘿,太好了,我怎么没有看到这一集呢,太他妈绝了。
      我也跟着笑,心里一阵阵绞痛。我是不是也遇到了一个穿上裤子就翻脸的人?
      都是说得轻松。所谓武功,其实是在不爱的时候才能练成的。是那专栏女作家不爱了,不喜欢了,才能如此这般既享受了性又报了仇。
      可是,这样的性真的能成为一种享受吗?我是不明白的。
      那天巫婆聚会上,女人们被我最后的一句话弄得一片沉默。我说,你们谁能告诉我,应该用什么功来对付自己爱上的男人?
第一部分第五章(1)
    我会做茶。真的。
      我买了五种花茶,分装在五个铁盒里。这五种花茶分别是用玫瑰、兰花、黄桷兰、单瓣茉莉和重瓣茉莉熏制的。然后我在面前放一个比较大的空铁盒、一个宜兴紫砂壶。我从五个铁盒里撮出一点茶叶,开始是两种一组,比如,玫瑰花茶和黄桷兰花茶一组,兰花花茶和单瓣茉莉花茶一组,就这么做排列组合。把这选中的一组放进紫砂壶里,用开水冲上,发上五分钟后,沏上开水,然后立刻喝一口,感觉一下有没有一种特别的香,要在很到位的茶香的基础上有适度的花香和适度的香精的香。这个排列组合的实验要搞很多次,两种一组,三种一组,四种一组,最后五种花茶混在一起,每一种花茶取用的量也进行排列组合。
      这样配制出来的花茶真是好喝得无以伦比。我做了大约有半斤,放到大铁盒装上密封好了。你下次可以拿去,如果你喜欢的话。
      ——发出去的邮件节录之三
      老舍说过,写爱情小说的人,要么是一流作家,要么是九流作家。
      赵啦啦的女同学们很少有像她这样吃写作这碗辛苦饭的。她们中有些人走了同一条路,先是出国,读了学位,然后嫁了热爱东方情调的老外或华裔,但并不当专职太太,而是以外籍人士的身份回国,成了某个著名品牌中国代理人什么的。这些牌子多半是服装和化妆品。她们是北京、上海或广州的时尚先锋,华衣锦服,周旋在各种高档聚会上面,说说笑笑地就把生意做了。她们是外语系女生们的人生楷模。有人说,对于女生来说,外语系相当于以前的家政系,主要目的是培养名媛名太。这话在赵啦啦看来未免太刻薄了,吃不到葡萄的狐狸的口气。其实,这些女同学们真是能干,而她自己掂量不是能做生意的那块料,更不能把生意做得那么优雅,那么圆润。不过,如果当年不从美国逃回来,也许,她也干上这行了。说不定的。
      嫉妒吗?是的。赵啦啦平心静气地想,我并不嫉妒她们的生活,社交对于我来说一向是没有什么吸引力的,但我嫉妒她们有钱。
      这些年,赵啦啦也不是职业作家,要不,早饿死了。她游动在几个城市的几家广告或出版公司打工,两年前回到北京,进了一家电视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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