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开亮台灯时,OK厅的歌声飞进了书房。说也奇怪,那歌声美妙极了,我辩别不出来是人唱的还是放的片。再没有刺耳的燥声,是一种比鸟鸣更高的精神享受。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怀着好奇心,把头伸出窗外,OK厅红色窗帘上印出女士高歌的剪影,唱得那么投入,唱得那么优美,很有歌星的味儿。看剪影似乎像妻子,但我晓得她没那水平,又摇头否认了。
像这样档次的歌手,真的把我吸引住了,我一口气跑到“怡心”OK厅,进一看,我惊讶,堂内坐无虚席,观众雅雀无声,他们两眼盯住歌手,每句歌词刚出一口,满堂响起一阵热烈地掌声。
我看得出来,这掌声的味很正,没有那种违心的鼓励含意,也没有喝倒彩的味儿,更没有调情的邪念,完全是她的歌声把大家镇住了。
视线转向歌手,这位歌手不是别人,正是过去唱歌老跑调的妻子,她的歌把我的思绪拉回到美好的人间。我简直控制不住了自己,也顾不及了那么多观众在场,我一边鼓掌,一边奔向妻子,抱住她像鸡啄米似地吻个不停。我这火爆的行动,迎来了观众又一阵热烈的掌声,可能是他们在这里第一次见到这样的“镜头”,一个个笑得特别开心。
小梅
与同事闲聊,小梅谈起自己的丈夫,样子颇为得意。
小梅年轻、漂亮,一头乌发美得如盛开的墨菊。她那雪白稀嫩的皮肤,配上一条粉红长裙,人和她的名字一样,真如一剪傲雪寒梅。
说实话,小梅对自己的夫君阿林十二分的满意。
阿林长得英俊潇酒,心眼特好。他不仅勤于家务,而且没有什么不良的习惯,一不喝酒,二不抽烟,三不沾牌,身上没有沾上一点“野花”的香味。
小俩口恩恩爱爱,小日子就像从蜜里边捞出来一样。
上班,下班,吃饭,散步,看电视,日复一日,小梅的心里就毛糙起来,总觉得生活像缺少点什么似的。
晚上,小梅看了电视里的爱情片,像受了感染似的,将自己投向屏幕上的目光收回,又流射到阿林那张秀脸上,开心地笑了,笑声像清脆的铃声随风飘荡。
她眨一下眼皮,纤手指着电视,冲着阿林笑笑说:“电视里的故事怪有意思。阿林,你写小说也写写爱情的事,来点刺激吧!”小梅的笑声叮叮当当的,像金子一样。
阿林扭过头来,注视着小梅那两颗黑珍珠般的眼睛,心里就眨起了一种所有青年人都会有的那种酸甜甜的波澜,感到一阵子难以把持自己的激动:“你说的对极了,创作爱情小说,从经济利益上来说,销路有好o
创作爱情小说,这对阿林来说,确实是一种新的题材,他不得不下一番功夫了。白天,他忙完自己的工作,便找人闲聊,尽量多收集点素材。晚上,他坐在书房,绞尽脑汁构思那些有血有肉,有“情性”的人物。
阿林想创作一篇《情缘》的短篇小说。他准备写一对同窗攻读十年的有情人。后来,由于一时难以说清的原因,各分东西,两人靠书信往来倾吐着思恋之情。
阿林在这对情侣的书信往来上动了很多脑子,写得柔情绵绵,勾人魂儿。阿林觉得,既然是情书,就要让人看出“味道”来,这才算自己没白写。
阿林写完小说中的一封情书,早已疲惫不堪,他倒上床便进入了梦乡,连鼾声都没有。
小梅看见阿林那个样儿,就觉得他太反常了,连那些每夜应该做的事都没有做就睡着了,她一脸疑惑。她那白嫩如玉的脸蛋霎时抹上一缕红晕,只用白眼珠瞅了他一眼,露出一丝娇羞的笑。
小梅上床好一阵还醒着,她想呀想呀,正发神经。阿林突然冒出一句:“兰,你真漂亮,可想死我了。”说出这话时,嘴角上还露一丝甜甜的笑容。
小梅听见阿林前面清楚后面含糊的梦话,吓了一跳。她先一愣,后一恼,脸上那双眼睛能吃人。她推了他一下,他只翻过身去,没有什么别的反应。她的耳边只响起他那匀速的呼吸声。
小梅清楚,阿林睡觉从来不说梦话,今晚怎么啦,竟说出这等情话来,真让她费解。
她躺在床上,心里头乱如一团麻,越想越憋气,也就越不安稳。
小梅听别人说过“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话,心里突然蹿出一股火,眼珠几乎要掉出来似的。
她想他,“兰是谁?”她认定,兰肯定是一个女人,决不是一个男人。她的猜想,倒成了她的牵挂,成了她的心病。
她怀疑他移情别恋。她不由地“啊”了一声,感觉像被什么猛扎了一下,心里一阵疼痛。
没有人看出她心里的“罪恶”,她想探出他的秘密来。
她睡不着,她的眼前好象总有一个女孩的身影在她的眼里闪现。“丢死人了。我就睡在他身边,他还在想啥?”小梅生气地噘着小嘴,好久好久没有理他,独自伤起神来。
“男人,全是臭狗屎。”小梅小声骂道,眼里还滚出泪来。
夜深了,小梅想着想着,才慢慢睡着了。
她入睡不久,阿林嘟噜出:“想死我了。”又把她惊醒了。
小梅实在憋不住了,翻过身来,猛地把他推醒:“好啊!你又在想谁了?”
阿林的身子动也没动一下,一双睡眼仍未睁开一脸糊涂:“我在说小说里那封情书。”
今晚十五,明月皎洁,月光的黄金,美了整个小城。一缕缕银色的月光正悄悄地洒进了小梅的卧室里,那么明亮,那么柔和。
小梅心里的事总撂不下,匆匆下床,走进书房,桌上的稿纸,映入她的眼帘。
小梅开亮台灯,顺手拿起稿纸一看,这一下,她什么都明白,阿林说的梦话和稿纸上的情话一模一样。她心里顷刻间便涌满了内疚之情。
小梅动了动身子,费力做了一个浅笑,她的笑又是那么扎实,还露出一口白牙。
小梅猛地发觉自己有些失态,关闭台灯后,就像一只慌张的小鹿,悄悄地溜进卧室,一头钻进阿林的怀中。她听着他的心跳,很快入睡了。后半夜,她睡得好香好香。英
嫂
英嫂已近不惑之年,刚下岗就有人找她。拉她去做生意,她不肯干,在城里当了一个临时工。
年初,英嫂的厂里发来通知,说她原来工作的车间恢复生产,让她去上班。与她下岗的一些同事回去了,英嫂自感年纪大了,手脚也不那么灵活,坚决不回去。
英嫂原先在一家棉纺厂上班,还当了一个组长之类的小官。去年厂里因亏损停产,300多名工人回家待业。英嫂18岁时就进了这个厂,也算是厂里的元老。当时下岗,她伤心透了,不知偷偷地哭了多少次。再提上班的事,她就心痛。
英嫂劳动惯了。是个闲不住的人,她看到待业的同事大多找到了“第二职业”,心里焦躁不安。可人家能干的,她不一定能干。
碰巧,市环保局招聘清洁工,英嫂报名参考被录用,她成为这个城市第一个下岗女工扫大街的清洁工。
英嫂雅秀,身材消瘦,脸上总是带着微笑。头上老戴着白色的卫生帽,腰间围着洗得雪白的的确良围裙,她打扫的街道与人一样干净清爽。
无数日子,我早晨散步,总是悄悄地从她的身边走过,她从容地扫着她的大街,毫不理会路人。
我从事科研工作,独身一人生活着。每天早上散步到十字路口,买两个包子,边吃边往回走,身后扔下一团白纸,英嫂见了,一声不响地扫走了。我的脸像喝了一瓶大白干,从脸红到颈上。此后,再也不好意思往地上扔东西了。
可能是我喜欢早晨散步的缘故,与英嫂熟了,便拉起了家常。
“你的脾气真好,脸上总是笑盈盈的。从你眼神里看出,我想你的日子过得并不轻松。”我站到她的面前,对她说。
“上帝保佑,家里苦一点,总算过得去。”她苦笑着说。
后来,我才知道,英嫂那张含笑的秀脸后面的生活。
英嫂的丈夫,两年前因车伤去世。眼下,家里有一个体弱多病的婆婆和一个正在上初中的儿子,一家祖孙两人全靠她挣钱过日子。
我散步还分天气好坏,可英嫂扫大街就不分天气好坏了,这种活儿每天都必须干。
月亮还挂在空中,银光的鳞片在英嫂那苗条的身上晃来晃去。英嫂那纤弱的小手,有力地挥舞着扫帚,弓着细腰,“哗啦哗啦”地打扫着街面和每个角落,一干就是几个小时。早行人走过去,她也不抬头,礼貌地侧过身子,停下手中的扫帚,让出路来,待别人走过以后,她又一丝不苟地扫开了。这里,倒成了一条文明的风景线。
晨曦初起,我又走在英嫂扫过的大街上,心里突然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激动,思绪滞留在洁净的街面上。街面上依然纤尘不染,我从那没有污物痕迹的街面上,领略英嫂这位城市美容师心灵的美丽。
我对她刮目相看了。
我依旧在那条大街散步,不时,睁大眼睛看看英嫂。
“这么早就出来散步了。”正在扫街的英嫂侧过脸来问我。
我一惊,猛悟,英嫂已经在留意我了。
“你真辛苦,天天都在扫。”我受宠若惊找些话来说。
“不动脑子的活儿,只费点力气没有什么了不起。”英嫂悠闲地说。
在我眼前,出现了她那秀美的面庞,在那白帽子的反衬下,两朵红云显得格外迷人。她的眼睛里,有一种照人的光彩,汪汪地泊着一种快乐的笑意。
说实话,看见她扫大街十分艰辛,我很想帮她一把,大男的我难于启齿。
我慢步走到大桥,双手放在栏杆上时才发现手指上金戒指不见了,心里着慌,急忙返回原路寻找。
“掉了什么东西?”英嫂见我着急的样子,停下手中的扫帚,笑眯眯地问。
“戒指掉了。”我笑了笑,笑出几许尴尬。
“什么样式?”英嫂睁着眼睛问。
当我说出戒指的样式时,英嫂从衣袋里掏出一颗金光闪闪的戒指递给我。
“这可是正二八经的金戒指,二十四K纯金货,谢谢你了,英嫂。”我感激地对她说。
“物归原主,有什么谢的。”英嫂不以为然地说。
我久久地注视这位扫街的大嫂,她的目光平淡,她好像只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就是这件平常的小事,却强烈地打动了我的心。大街,她打扫的洁净,我想,这个地方还映亮了英嫂一颗高洁的心。
扫完大街,英嫂拿起扫帚走了,我的目光一直把她送到街的尽头。
英嫂走了好远好远,又回过头来,甜甜一笑。
夜里,我做梦了,老梦见英嫂那回头一笑。
爱女
娟娟今年5岁,个儿不高,瘦瘦的,浓黑的弯眉,溜圆的眼睛,牙齿整齐雪白,皮肤细嫩嫩的,一副笑脸,她就是我的女儿。
女儿天真活泼,不让人生气,我觉得她很可爱,是我心中开不败的一朵花。
娟娟上幼儿园,我每次接她回家,她都扑闪着两双大眼睛,笑得格格的,张开小嘴就唱“北京的金山上”或者什么更好的歌儿。她说话时,眼睛里总放射出一种让人心醉的光芒。说实话,她的资质不错,还算上等。
这样聪明的女儿,叫她学点什么专长?我和妻的意见没有统一起来,因为,我俩各有爱好,都有优势。我喜欢“爬格子”,写点散文、小说什么的。妻善长国画,画人物、花鸟,还在省里办了个人画展。女儿跟我学文还是跟她妈学画,对她越发生出一种化解不开的爱,为她成“凤”可算操碎了心。日子久了,娟娟会唱很多歌。一唱歌,她的嘴角总是泛起笑意,满脸意得神怡。
听女儿唱歌,在我脑海里浮现出蓝蓝的天,白白的云,青青的山,涓涓的水,绿绿的树,红红的花的幻影。她的童音,会给我和妻引来一阵前仰后合地笑,女儿是全家热闹中让人兴奋的沸点。
旧习,女儿属妈管,她学点什么专长,我难以启齿。乘女儿唱歌的高兴劲儿,我把目光扫在妻的脸上,笑眯眯地说:“娟不小了,学点什么,你拍板。”妻未细想,露出柔媚的微笑,微起朱唇,顺口说:“她喜欢唱,女孩子就学乐器吧。”我心里咯瞪了一下。良久,才点了点头。
休闲,我忙开了,我背上琴盒,骑着摩托车,带上女儿到少年宫拜师学艺,这时的我,倒成了女儿的“琴童”。
说老实话,女儿对学二胡并没有多大的兴趣。教师教她识谱、按弦、拉弓,她常常跑神,拉出的琴音“杀鸡杀鸭”的老走调。当她转过脸来看见我在身旁,知道不学不行,只能应付,我看见她那个样儿,她皱起了眉头,两个月过去了,女儿学二胡还奏不出一个曲子。
我和妻欲加辅之,但对此是扁担吹火—一窍不通。虽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望“琴”兴叹。
又一个休闲,我送女儿到少年宫,谁知原来答应得好好的女儿,突然变了挂,任我怎么说她执意不肯学琴。我要发作,转念想到她还小,也明白“强按牛头去喝水”行不通,只好憋着一肚子气带她回家。
稻收后,我回老家农村。村民们正忙于耕田,我乘兴到田坎走走看看。
我步行到一块大田,正遇叔父和堂弟牵牛扛犁赶牛耕田,犁尖只在稀泥上划了一个印子。叔父一边自己操作,一边给堂弟指点,聪明的堂弟学得也快,不一会儿,他就独自操作自如了。
看堂弟学耕田,我的脑子突然开窍,猛想起自古就有农夫的子孙会耕作,木匠的后代弄斧戳,书香子弟挥笔墨,兵家儿女识刀枪,全凭家教成器。
博古,我茅塞顿开。我心里想,倘若我和妻也像叔父教堂弟耕田一样,发挥家庭优势,以我和妻的写、画之长,对女儿细加引导、指点,肯定会有事半功倍的成果。
我把自己的想法跟妻一说,妻连连点头赞同。
此后,妻作画总要把女儿叫到自己身边。妻的画功非同小可,画出来的人有神,花有味,鸟有情,真把女儿吸引住了。女儿对画好像有特殊情感,她也拿上笔在纸上作画。妻见爱女跟自己学画,一股热流涌上心头,她一笔一笔地教女儿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