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岚岚有些心酸可有着更多的美好的祈愿。她拉开了椅子,礼貌的说了声再见。”这个被凡深爱着的女人一定需要时间去沉淀这一份情。这份情不是爱情,可也正因为不是爱情所以更需要时间去理解和体会。
夜晚的风吹在身上,有些凉意。微微泛着涟漪的湖水清粼粼的倒影着一对对相爱的的身影。沈岚岚走在这个城市最美的街道,内心从没有过此刻的安宁和平静。她知道中国有个女诗人叫做席慕容。女诗人的诗恰似三四月间最温柔的纯水一样的在心头回荡漾。有一首诗这样写道:
在年轻的时候如果你爱了一个人
一定要温柔地对待他。
管你们相爱的时间有多久
若能始终温柔地相待
那么所有的时刻都将无瑕的美丽。
若不得不分开也要好好说再见
要心存谢谢,他给了你一份记忆。
长大以后你才会知道,在蓦然回首的刹那
没有怨恨的青春才会无遗憾。
沈岚岚抹了抹眼角的泪水,唇边绽出一朵微笑。声音轻盈又温暖:“凡,我好好活着,可是好想你。”我想你,这个偏执又较真的你,这个温柔又耐心的你,这个清凉微笑的你,这个温暖人心的你,这个离开了这个世界只留我孤独守候的你。
57
57、生离 。。。
岑蓝找了间酒店住下,市中心的地段,人声鼎沸,大街上的叫嚷买卖之声不绝于耳。她却是这样的格格不入,白天,足不出户,裹着被子蒙头大睡,到了晚上,勉强撑起几分力气,拖着缓慢的步子,神色倦怠的走到酒店大厅里吃饭。
饭菜很精美,她也舍得花钱,点了满满一桌子的菜,吃的却不多,每样夹上几筷子,干巴巴的嚼几口,直接囫囵的吞进肚里。旁边的服务员看她孤零零的一个人,好心的上前问她是不是在等人,需不需要再加几个位置。
岑蓝面无表情的吃着一盏鸡汁菜心,呆滞的应道:“不用了,我一个人。”
什么时候开始,真正的变成了一个人。原本以为能够长久守护着的亲情,友情,爱情,在短短的时间里分崩离析,自己尚未做好孤家寡人的准备,就被一脚踹进了冰天雪地的荒野。从此以后,哭也好,笑也罢,人前人后,再也不必佯装喜悦欢愉,心里想着是什么,那就是什么。
就算摆了一张扑克脸又如何,无人再在意自己过的是不是真的好,而一生之中最爱的那个人,她狠下心将他交付给时光,那样漫长,又那样琐碎的时光,总有一天,她会忘记当初是如何的爱他,忘记曾经是如何的为他欢喜,为他牵挂。
这么百无聊赖的过了几日,她随身带着的行李箱不大,只装了几件换洗的衣物,夹层里放着本存折,里还有几十万的存款,这是她半辈子所有的财产。箱子的底层小心的收着一个青花彩釉的瓷坛,那是老人火化后的骨灰,岑蓝每次拿取衣物的时候都显得小心翼翼,怕见着那瓷坛,更怕想起那些个过往,最怕心底的那股绝望,不知不觉间又缓缓上泛。
肚子里还有一个小小的嫩芽,他陪着他的妈妈一起经历了那么多的人世变故,一起遭受了那么多的辛酸苦楚,他深深的扎根吸附在她的身体里,如果真的能够出生长大,那么一定会是一个坚强勇敢的好孩子。
可是真的要将他带到这个世上来吗?连庇佑自己都已经变得力不从心,她实在没有把握,能够为这个幼小的孩子撑起一个天地。
踟蹰了良久,终于决定去医院。
冷峻冰凉的气息,一直沁到骨子里,岑蓝一个人排队,挂号,做B超,检查血常规。
医生劝她留下这个孩子,毕竟本来就是极难怀孕的体质,况且这孩子的发育良好,小小的胚胎在母亲的子宫里坚强的孕育成长。
岑蓝犹豫了一会儿,医生叹了口气,说道:“我先开几瓶保胎的药,你好好想清楚,说不定没了这孩子,以后都不会有了。”
600CC的生理盐水,混合着几瓶小小的营养液,岑蓝手腕细的跟十几岁的孩子一般,护士拍拍打打,找了好久才勉强认准了静脉将针头推了进去。
输液室里人来人往,这个季节,很多得了流感的小朋友,家长们紧张兮兮的陪在左右,孩子一个委屈的表情,一句呢喃的娇嗔,都能让这些为人父母的男男女女们忧虑上半天。岑蓝表情麻木的坐在靠椅上,右手按着小腹,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吊瓶里的液体一滴一滴的流下来。
谁还会为她心疼。
挂着点滴,身子僵的像是冰雕一般。
医生例行巡检,说:“你要是坚持做手术,那么三天后过来,到时候叫家人陪同,要签字的。”
岑蓝抬了抬头,漠然道:“我没有家人,我自己来。”
医生愣了一下,目光里露出几分抱歉的神色:“那叫你的朋友来,一个人是不行的。”
前尘过往呼啸而来,岑蓝的眼角垂了几滴晶莹的水珠,低低的应道:“我也没有朋友,我只有一个人。”
“我只有一个人。”这样的对白和台词,在平时听见了一定会狠狠的嗤笑它矫情造作,可是这样的境遇这样的经历,岑蓝实在找不到更加合适的词语来描绘自己当下的心情。窗外的阳光明媚,静静的回顾仓皇的前半生,竟然发现这个城市待她并不凉薄,起码比善变虚伪的人心更加的可靠。
是啊,简直可靠的让自己心怀感激。它有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肯德基和麦当劳可以随时为你提供快捷周到的早餐中餐和晚餐,有出名的早市和温馨的游乐园,也有纸醉金迷的夜店和欲念横生的娱乐场,当然也有很多家的企业和公司,只要你勤勤恳恳的九点上班,六点走人,偶尔听从吩咐周末加班,那么到了月末,你就会拿到一笔出卖劳动力而获得的金钱。也许不会很多,但是也足以让你吃饱穿暖,累了想休息睡觉时不至于流落街头。
在这个城市,要生存很容易,只要你愿意,你就可以这样忙忙碌碌,朝九晚五的过上一辈子。可是之前的岑蓝却还不知足,固执的认为自己不怕吃苦,怕只怕找不到那么一个人,可以让她心甘情愿的跟着一起吃苦。
可现实最终教会了她成长,她终于明白,即使没有这么一个人陪在自己身边,自己也能平平静静的过下去。正如前人说的,“有人呵护你的痛楚,就更疼。没有人,你欠矜贵,但坚强争气。”
如今她孤身一人,存活在这个热闹又喧嚣的城市,街上的景物形形色色,匆匆而过的行人也都是各怀心事,整整七年,这个城市并未有大的改变,在渐行渐远的光阴中,唯一改变的,是回望这座城市时的心情。
这是岑蓝的无奈,也是我们这一代人的无奈。明明是大大咧咧、朝气蓬勃的外表,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辛酸和苦楚,她想起大学时候看过的一本书,冯骥才写的,没有绮丽的言辞和世故的说教,只是平淡的写出了一份人到中年的感慨。
他这样写道:“在世事的喧嚣和纷扰中,我们常常忘掉自己的心灵。也许现代社会太多的艰难也太多的诱惑,太多的障碍也太多的机遇,太多的失落也太多的可能,我们被拥塞其间,不得喘息。那些功名利禄、荣辱得失都是牵动我们的绳子,就这样浑浑噩噩或兴致勃勃地忙碌不停,哪里还会顾及无形的存在于我们身上的那个心灵?”
初读这段话时,年纪尚幼,没经历太多的分离和永隔,等到时过境迁,自己的青春岁月死在了通往成长的路途之中,方才大彻大悟,爱和恨没什么差别,如果硬要牵扯出什么不同,那么仅仅差距在,前者记挂在心里,后者叫嚣在嘴上。
岑蓝这样的想着,时间竟然也过得飞快,等到天色渐暗,她才恍然的清醒过来。护士上前将她的吊瓶收走,拔掉针头的时候多给了两个酒精棉,让她小心的多按几分钟,岑蓝急着上厕所,也没多顾虑,一边轻轻的擦着,一边转身进了走廊对角的洗手间。
等到从洗手间里出来,岑蓝对着镜子仔细的看了看,镜子里的女人脸色一片青白,双眼浮肿,□在外的锁骨高高的撑起,怎么看都是一副颓唐萧瑟的模样。她自嘲的笑了笑,刚想转身离开,就听见一个浑厚熟悉的男音在身侧响起。
“小姐,你的手流血了。”
岑蓝心里一惊,抬起头来一看,人生何处不相逢,竟然是秦彦书。
秦彦书怀里抱着一个孩子,原本是是匆匆一瞥,好心的提醒洗手台前的女人手背流血了,谁知道定睛一看,才发现居然是岑蓝。
嘴唇动了动,一时之间不知道是尴尬还是茫然,好像有很多话要说,但是事到临头却发现什么话都说不出口了。
“你……你还好吗?”秦彦书料想她过的不算很好,否则也不会一个人在医院里也没个照应了。
岑蓝刚开始有几分惊讶,马上又恢复到了平静,她再也不是当年那个因为眼前人的一句话,一个表情,就变得惴惴不安的小女人了,现在的自己,空旷旷的一张皮囊,心却像磐石一样笃定。
“我还不错,你呢?”
礼貌周到的一声问候,秦彦书皱了皱眉,有些不适应。
“我离婚了,今天孩子病了,妈回了老家,所以只好自己带着孩子来医院瞧瞧。”
岑蓝微微一点头,漠不关心的表情,侧身在洗手台的卫生盒里抽出两张纸巾,擦了擦手背上的血迹,淡然的说道:“嗯,那没事我先走了。”
秦彦书有些茫然,看到她要离开,心里一急,直接上前堵住了她的路。
“等等,先别走,让我说几句。”
岑蓝皱了皱眉,漆黑的眸子波澜不惊:“什么话。”
怀里的孩子嘤咛了一声,秦彦书抱的不大顺手,又不敢使力,小心翼翼的换了一边哄着,可心里又牵挂岑蓝一举一动,只好时不时的抬头看看她的脸色。
“我从恒明辞职了,准备去内陆的几个城市走走看看,你有空吗?有空我们聊聊吧?”
最后一句话的语气带着央求和期冀,岑蓝看着他怀里小小的人儿,白嫩的双颊因为发热染上了红红的一层嫣色,粉粉的嘴唇微微的嘟起,长长的睫毛一颤一颤的,她目不转睛的盯着看,心里像是含了一汪春水。
“嗯。”不知怎么的就应了下来,有些事,欠了一个了断。秦彦书这个人,在自己的生命里也曾举足轻重,现在自己想开了,看淡了,恨也没了力气,只不过是模模糊糊的熟悉。
“那我们去医院附近的餐馆吧,顺便吃个晚饭。”
秦彦书神色一松,他真怕眼前的女人一言不发的抬腿就走。
两人一同出了医院,找了一家附近的餐馆,点菜的时候秦彦书在前台挑挑拣拣,岑蓝看他抱着个孩子不方便,主动接过了睡的香甜的小娃娃抱在怀里。
孩子睡的沉,身上一股子的奶香让人觉得分外的亲近,岑蓝小心的拍了拍孩子的背,嘴里轻轻的哼着几句小曲儿。秦彦书点了几个餐馆的特色菜,转过身的时候,看见身后的女人正耐心的哄着孩子。
心里有一丝的温暖逐渐蔓延,可还没化作勇气能够上前说上几句,转瞬间又成了颓唐。
是否都会有这样一个刻骨铭心的人,在那恣意匆匆的岁月里,她将最美好的青春为你做瑰丽的回忆,使得你今后一生都会在不期然间回望,都会在错失后百感千回。
“靠窗的位置坐下吧,天气怪冷的。”思及到此,秦彦书内心沮丧,却不敢流露一分,只能笑容和煦的一边说着,一边上前给岑蓝拉开了椅子。岑蓝也不拒绝,抱着孩子慢慢的坐在了椅子上,目光坦然,不带一丝一毫的异样。
“这里的特色菜还不错,等会你多吃一点。”两人相处,还是有些尴尬,秦彦书尽量的找些话题说着,以免沉默下来,彼此之间都觉得陌生和难堪。
岑蓝低头看了看怀里的孩子,迟疑了一下,开口问道:“你还有什么事要说吗?”秦彦书脸上的笑容一僵,离婚后几次重逢,竟然没有一次,能够让他称心如意。
“恒明的事情我都听说了。”男人缓缓的开口,目光中流露出几分同情,“爸的事,你也别再难过了,身体才是最重要的。”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有这样的冲动,尤其是在见了她的面之后,那股冲动像是一团火焰,灼灼的燃烧着他身上的每一分血脉。过去不知天高地厚,自己和她都一样做错过事,但是人生在世,谁能够像个圣人一样美玉无瑕,没有一丝一毫的偏差。现今他知道错了,岑蓝也历经了万千的磨难。
或许只有失去过才更懂得珍惜,秦彦书的眼中冒出了热切的希望,压低了嗓子说道:“我离婚了,经过这么些事情,到了现在也真的知道后悔了。以前总是不甘心,不服气,可是现在才知道,只要有人愿意真心陪着自己,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岑蓝有些意外,想不到自己还能有这样的际遇,让一个原先对自己无动于衷的男人又变得对自己念念不忘起来。脸上淡淡的浮起一丝恍然的笑意,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光里,她同他的记忆温柔而绵长,似乎是四月雨水充沛的河流,潺潺而下带着无限的愉悦与欢欣。
那会儿,她是最寻常不过的小女子,眉眼温良柔顺,一心一意洗手做羹汤,知道哪里的蔬果最新鲜,懂得该怎样的精打细算为他做每一餐饭。那时的幸福,不过是每晚九点之后购买超市半价的筒骨,细细的冲洗干净,放入紫砂锅中,加葱,加姜,连着八角、桂皮,随后加足清水,合着料酒,陈醋,轻轻搅拌,再用文火炖上三个小时。等到门外的青石板,被他的脚步踏出带着韵律的呢喃,迎接他归来的,总是热气缭绕的羹汤,以及她盈盈不灭的笑容。
如果不是后来的那场变故,她几乎真的确定,这就是自己的一辈子。
“你知道我第一次见你是什么时候吗?”岑蓝脸上的笑意渐浓,问出的问题让桌子对面的男人有几分疑惑。
“记得,在医院啊,那会儿我妈身体不好。”
岑蓝知道他会这么答,顾自摇了摇头,缓缓开口说道:“那是你第一次对我有印象,但是我老早老早就认识你了。”
“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是大二期末的行政管理学考试,你替孙教授监考。那会儿你穿着一件藏青色的大衣,说话的时候神采飞扬。”
“我爱上你的时候,你还根本不知道有我这么一个人,大学我胖的要命,但是为了能够有一天站在你身边,我拼了命的减肥。你知不知道三天只喝清水的滋味?知不知道每天绕着操场跑上十几二十圈的滋味?知不知道饿狠了再吃撑了,最后趴在蹲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