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绝版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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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绝版青春-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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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没有。”罗倩认真想想,“要不我不可能不知道呀?也就是她们公司的俩男同事对她有点意思,不过没戏,那俩人我都见过,根本没戏。”
  “算了吧,我别瞎掺和了。”我摇摇头叹息说。
  “别呀,我觉得她真是挺不错一女孩,”罗倩认真说:“长得还行吧?”
  “不错。”我说。
  “还能聊得来?”
  “感觉很好。”
  告别年代(上)(7)
  “那还不赶紧打电话约?”
  “算了,我还是忙我正事吧。”
  10
  正事,当然是指我的写作了。我静坐书宅,大部分时间不是奋笔疾书,而是在苦思冥想。理不出头绪。有几日,我整夜不眠,思考问题,深刻得让自己心跳。那种深刻感动得自己激动不已。早上醒来,却觉得十分可笑。一夜之间,一切变得十分可笑。
  在家写了一个星期的小说,除了将一点从前自己对于写作的信心消耗磨蚀光了以外,就是消耗掉了大量的香烟、咖啡。没有一点别的收获。
  想睡觉,但是怎么也睡不着了。躺在床上,我瞪着眼睛想心事。很多日子,我就是这么打发时间的。想心事。我想让我的心事变成一本书。这是我长久以来的梦想。可时至今日,这还仅仅是一个梦想而已。我躺在床上,在虚无中勾勒出整本书。相当完整。可一旦我爬起来想把他们写出来,那些家伙就像故意和我做对似的,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跑得真他妈的快。
  11
  “喜欢听流行歌吗?”女孩问我,瞪着可爱的近视眼。
  “当然。”我说。
  “听CD还是听音乐台?”
  “都有。”
  “我们上学的时候最喜欢听音乐台,因为歌多,不怎么重样,如果把想听的全去买来专辑,一个歌手只有一两首好听的。”
  说到这儿,女孩想起什么似的,说:“你知道吗?罗倩和陈辉那时候可浪漫了,有一次罗倩和陈辉吵架了,罗倩不理陈辉,陈辉就在音乐台给罗倩点了一首歌。我们几个同宿舍的女生晚上全把收录机打开,播到同一个台听,那首歌把我们感动得……”
  “什么歌名?”
  “张雨生的《大海》。”
  “是很好听。”我点点头。
  女孩道:“张雨生还有一首歌叫《一棵秋天的树》,歌词简直绝了。不骗你。”
  《一棵秋天的树》。
  我是一棵秋天的树
  时时望天,等待春风吹拂
  可季节不会为我赶路
  我很耐心,不和命运追逐
  我是一棵秋天的树
  安静守着自己小小疆土
  眼前的繁华从不羡慕
  因为最美在心,不在远处
  十九岁时,我最喜欢的是美国的吉米?享德里克斯。此人1942年出生于西雅图,十六岁时自学吉它,旋即成为当地第一高手。十九岁应征入伍,二十岁时,他朝自己腿上开了一枪,如愿以偿地退伍。但因此成了终生残疾。二十四岁时,他的吉它演奏水准震惊世界流行乐坛,达到了后人难以启及的高度。二十八岁时,吉米因吸毒过量猝死于英国伦敦。
  在学校时,我和管飞说起此人的事迹,管飞曾这样解释吉米之死,即他要想不断超越自己,只有求助于迷幻药。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求得大师之境。除此之外,他别无所求,无论是出唱片带来的滚滚利润,还是世人所赋予的虚幻荣耀。因为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还没有做到最好的极限。
  管飞称,那就是寂寞高手的独孤求败之境界。
  我倒觉得未必,怎知不是琴魔吉米突然爱上了一个女人,觉她比自己一直以来心中独有的吉它更对自己重要,而那个女人却不爱他,因为他是个残废,因为他只会爱抚他的琴,而根本不懂得女人,于是吉米伤心失望,自弃铸错。
  12
  女孩给我打来一个电话,问我:“晚上有事吗?”
  “没事。我是闲人。”
  “想一起聊聊天。”声音听上去很落寞。
  “没问题。”
  “我五点下班,来我公司如何?”
  “到时候见。”
  我到她们公司的时候,公司里只剩下了两个女孩和一个男孩。那个男孩和另一个女孩坐在一张桌前,不知是在办公还是在看闲书,只是各自低着头。我找的那个女孩孤零零坐在空荡的大办公室的另一头,看见我来了,竟然出奇地热情和高兴,一点没有刚刚电话上那种落寞的感觉。
  告别年代(上)(8)
  “等半天了吧?”我说,“路上堵车。”
  “没事儿。来了就好。”女孩蹦蹦跳跳来到我面前,“我们晚上去哪儿?”
  “随你。”
  “我最喜欢吃KFC,先去吃KFC吧?”
  “是不是咱们还小点儿?”
  “反正我就是喜欢吃。”女孩抓着我的胳膊,回头对那男孩道:“我先走了。”
  “再见。”那男孩抬起头,看见我,礼貌地笑笑。
  那个男孩长得挺秀气,略有点胖,大约和我差不多大的样子。
  出了公司的门,女孩的热情劲便消失了,仍旧一副落落寡欢的本色。
  “你们同事,那哥们不错。”路上,我说。
  “没觉得。”
  “我要是你,为他也不会想离开这家公司。”
  “我想离开公司吗?”
  “上回你说过的。”
  “说说罢了,离开了去哪儿?”
  “那女孩也不错。”
  “那女孩不是我们公司的。是那男的的女朋友。她不错吗?”
  “不错。”
  女孩摇摇头,“没觉得,她来北京看她男朋友,也不能没事就泡在我们公司呀?我们怎么办公?多不懂事呀。”
  “外地人?”
  “南方的,那个男孩。女朋友是他从前上学时的。”
  13
  “怎么今天想起给我打电话?”吃KFC的时候我问。
  “闷了,想找人聊聊天。”
  “是不是为你那胖同事烦心。”
  “为他?”女孩瞪大眼睛,笑了,“胡说八道,怎么可能?”
  “我有一个办法让你不会再闷。”
  “请讲。”
  “做我老婆。”
  “走远吧你!”女孩笑道。
  “这办法好不好?”
  “不好。”女孩收了笑容,噘着嘴说。
  “为什么?”
  “做老婆?我可不喜欢做饭。”
  “我做饭。”
  “我不喜欢洗衣服的。”
  “我来呀。家务活儿也是我的。我做饭,我洗衣服,我看孩子,我打扫卫生,我给你打洗脚水……”
  KFC的一个服务生走过我们身边时,不知为何脚下一滑,结结实实地摔了一个屁墩,手里的盘子顺势也扔了出去,弄出了很大的声响。惊得店内所有人吃惊地看他。男孩站起身,摸摸后脑勺,红着脸在众人的目光中向操作间走去。
  女孩望着那服务生背影,忍不住笑了,片刻,转回头,依旧甜甜地笑着,问我:“那我做什么?闲得无聊岂不是更没意思?”
  “你嘛?我做饭时你来陪我聊天?”
  “可我不喜欢闻油烟味。”
  “那你在客厅里给朋友打电话。”
  “和我的男朋友吗?”
  “随你了,总之你干什么我都不管你。在你面前我就是一条忠实温顺的狗,围着你团团转。”
  “干嘛说自己像狗?”
  “狗好啊。狗是人类的朋友嘛,狗是永远不会变心的嘛,人是多么善变呀。”
  我们说话的时候,坐在我们一桌的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一直痴痴地望着我,我觉察到之后,感到有点不好意思。那个小女孩的母亲也发现了我的尴尬,她轻轻拍了小孩一下,说:“快点吃宝贝,别发呆了。”但是她自己也忍不住低头抿嘴笑了。
  “是啊,人是多么善变。”沉默了一会儿,女孩说。
  14
  “我知道你是在开玩笑的,不过你能这么说让我很开心。”
  “本来不开心吗?”
  “是啊,不开心。”
  “想家?”
  “不是。有时候想,但不是为这个。”
  “那就是感情的事。”
  女孩不再说话,专注地看着湖面。
  “其实我说的那些话并不完全是开玩笑的。现在我发现我真的是有点爱上你了。”
  “不许说这个字。”
  “说喜欢上你了,行吗?”
  告别年代(上)(9)
  “太快了吧,我们才见过几面?这是第三面还是第四面?”
  “你从前没这么快过?”
  “我和我同事是将近一年了才有的感情嘛。”
  “哈,闹了半天是你的破同事,让我套出来了吧?”
  “你不许说他破,你走远你走远!”
  我抓住女孩推我的手,坐着不动,说:“好好,我已经走远了。是不是那个胖子?”
  “怎么知道?”
  “超人的洞察力嘛。”
  “别瞎猜了。我们公司的男同事多着呢。”
  沉默了一会儿,女孩说:“想抽枝烟。”
  我点上烟递给她,看着她一口一口地抽,摇摇头,说:“为了那么个胖子,至于嘛。”
  “什么胖子?你不要再瞎猜了好不好!好不好!”女孩一边叫一边重重地捶打我的肩膀。略有点疼。
  “好好好。不管他是谁吧?我们来谈这件事好不好?”
  “有什么可谈的。”
  “喜欢他就跟他好了。”
  “可是不行的。”
  “他有家室了?”
  “可他有女朋友,四五年了。”
  “四五年算什么,时间越长越没可能,抢过来好了,竞争嘛。”
  “不想。”
  “不是不想,是已经输掉了吧?”
  “怎么可能,就是不想嘛。不想再说这事儿了。”
  15
  那天晚上,我和那个女孩一直坐在青年湖公园的一只游船里聊天。游船被成束地牵在岸边,我们轻易地就躲了进去。
  我对这家公园是那么的熟悉。它像是块盆地被四周居民区的高楼所包围。每天早晨附近的居民大都来这里遛早,吊嗓子的,练气功的,溜鸟的,十分热闹。这个时候却显得荒凉。
  后来那个女孩不想再开口说话,我便自顾自地给她讲起了我和这家公园的事。
  我说:“湖心岛那边有个儿童游乐园,我高中的时候常和朋友们在那里玩碰碰车,而我上的小学就在这个公园附近,那时候我们常来这儿玩,拍洋画弹球。那时这儿还不收门票,当然也就是说没现在这么漂亮,据说这儿很久以前似乎是片什么坟地。每当赶上植树节一类的活动学校就组织我们来这儿植树。”
  那些事已经过了多少年了?可讲的时候我仍记起了当时自己弄得双手是泥,一身一脑袋土的情景。没准这儿的哪棵树就是我们小时候植树节种的呢,可惜我已经认不得了。“小树在茁壮成长”,模模糊糊的句子。“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模模糊糊的人和事。我在北京这诺大的城市生活了二十多年,可是活动范围竟是那么小。我的小学、初中、高中竟是以这个公园(从前的坟地)展开的等边三角形。可是,小学时候的那些同学和好朋友,我无论从信息行踪上还是感情上都早已失去了联系。中学时代的好朋友们也日渐疏远了,当初,要好的时候,几近生死之交,仔细算算,毕业不过六、七年的样子,一切就全变了。
  我说:“十七岁时,我有个要好的女同学,家住在附近,所以会常来。在我们感情最要好的时候,我们曾在这里找了一棵树,在上面刻下了我们的名字,那个女孩还刻下一行字,其实是从古龙小说中看来的,我们来过活过爱过……可惜天黑了,要不还可以找找看。不知道树是不是长高了,字也应该变得挺大的了吧……?”
  说着说着,我突然间觉得自己的生活变化真大,那些事如果不说起几乎已要被我忘记。换一个角度,如果昨天的我会知道今天的我是这个样子,我会相信吗?会接受吗?我黯然地想到那时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竟如此自然地把他们排除到记忆的边缘,十七岁时要好的女同学也已各自分离,不再通音讯。
  我说:“那时候,我和那个要好的女同学常常设想以后会怎样,没想到那时不可想象的一切,过渡到今天竟是如此自然。其实即使最后我们没有得到今天想要得到的一切,对于未来我们已适应的生活,今天能算得了什么呢?其实所谓最坏的结局不过是人一时一地的想象,其实根本没有结局。”
  告别年代(上)(10)
  ……
  我在说话的时候,女孩一直没有应声。我侧头看她,发现她把头埋在自己的双膝间,不知在想什么,双肩显得愈发瘦弱。
  “怎么了?”我拍拍女孩肩膀,女孩竟然哭出了声音。双肩也开始耸动。
  “喂,你怎么了?别哭好不好?我从小就有一种奇怪的病,看到别人哭,与自己不相干,也忍不住会跟着一起哭的。”
  “你想哭就哭好了。”女孩呜咽着说。
  “我干嘛想哭?是你在哭。”
  “我哭我的,关你什么事?”
  “会传染我的。”
  “你不会这么讨厌吧?”女孩抬起头,“我想自己安静地哭一场都不行?”
  16
  那天晚上,我送女孩回去的时候,在她宿舍的楼前吻了她。
  有一刻,我进入了一种绝对的痴迷状态,在我的意识中,世界仿佛已经不存在了,我能感受到的仅仅是女孩柔软的舌尖。
  “好了,我该走了。”女孩推开我。跑进了黑漆漆的楼道。
  速度很快。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人已经消失了。我愣了足足半分钟,感觉也许刚刚的一切仅仅是我的幻觉,也许我刚刚仅仅对着虚空接吻。
  站在凉爽微风轻拂的夜色中,我想起了许多事。
  17
  海明威在《太阳照常升起》中,以这样一段描述给小说作了终结:
  “唉,”女孩说:“我们要能在一起该多好。”
  前面,有个穿着卡其制服的骑警在指挥交通。他举起警棍。车子突然慢下来,使女孩紧偎在我身上。
  “是啊,”我说:“这么想想不也很好吗?”
  告别年代(下)(1)
  18
  我一夜没合眼,望着天花板,想心事。从前,一个女孩送我的红色万宝路烟缸倒了两次,到天亮时,又变得满满的。好在是夏天,窗子都开着,屋里还不算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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