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芙与室友们早早到公共教室占位,本着与老师“距离产生美”的原则,座位都是从末排占起的。八个人一线排开,比八女手牵手投江还壮观。其他的人陆续就座,就座的场面好比游戏中的堆俄罗斯方块,从底部开始,越积越高。缺点是即便积满了一层也不能自动下降,所以最前排的同学承担着与老师接头且宣布游戏以失败告终的任务。
不一会儿,二0三寝的哥们露面了。冯闻钟壮实凸兀的身板和凌空高挑匀称的身姿同时闪现在门口,就好比女妖黑杜萨丑恶的脑袋与爱神维纳斯典雅的头颅相映成趣,愈发显出造物主的不公。汤芙觉得自己的决择比毛主席在八七会议上下的决定还英明。
张亦观调侃汤芙:“嘿,你情人来啦。”
汤芙秀拳紧握,运气丹田,准备三拳打倒张亦观。张亦观忙改口道;“我说的是凌空啊,怎么连他你也看不上?”
“看得上又能怎样?”汤芙放下拳头;“像他那种好皮囊不定有多腐败呢!”
“他没有女朋友。”张亦观的嘴对着汤芙,眼睛却一直咬住凌空不放。这种一心二用的功夫不啻于老顽童自创的左右互搏术,令汤芙惊叹不已。
“你该不是喜欢上他了吧!”
“也不是,只是有点好奇。”可张亦观的表情明显在跟她的话唱反调。
“好奇就是喜欢的前兆。”汤芙给她做心理分析;“我劝你少作些孽吧,那个邱兵还是个悬案呢,你又来勾引凌空。”
张亦观终于把眼光从凌空身上收回;“他要是这么好勾引也不是凌空了。”
汤芙还想直言,白冰峰低头走了进来,独自坐在一角,而他的同寝兄弟们围在一起竟没有给他占个位置。汤芙瞬时变成猎犬,嗅出敌对的味道。这一定是冯闻钟干的好事,他在孤立白冰峰,用坚壁清野的法子铲除异已。可怜的冰峰!汤芙的内心泪雨滂沱,恨不能飞身落在他的身旁,与他并肩而战。或者根本不用他,像那些亚马逊女战士一样只身力战群魔。不过听说那的女人都要杀一名男子方可出嫁,也罢,就牺牲掉冯闻钟吧,再娶白冰峰,不对,是再嫁白冰峰。
汤芙的澎湃思绪被老师打断:“从前都是我站在这讲,我看你们也听烦了———”众人点头以示赞同;“今天换个位置,你上来讲我听。本堂课的任务是每人写一篇作文,写你记忆最深的一段经历,然后轮流上来念。我负责打分,做为结业成绩的参考。”
众人呲牙。从高考以后大家的手就没摸过笔,进了外文系更没功夫写汉字了。汉语早已像拉丁文一样当做古董供了起来,如今要再作冯妇就好比从良老妓再当鸡,虽余腥尚在,可姿态全无。
汤芙窃喜。她天生一副“薄柳之质”,从外型来看当才女百分之百的合格,如今又晦运缠身,正应了“文章憎命达”的预言。白冰峰既然不好色,一定钟爱才情,登时心境明朗,奋笔疾书。皇帝后宫里的宫女想男人想疯了的时候在红叶上题诗,以寄有缘人,焉不知我汤芙会“才情惊四座,赢得夫君来”。
汤芙从小受过跳舞的刺激,至今伤口弥深,与白冰峰这一段倒足胃口的舞缘又使她元气大伤,所以竟至谈“舞”色变。她不敢写与白冰峰有关的情节,只好以古喻今,从记忆里找灵感,决定把文章写得美仑美奂感天动地。换言之,她想用昨天的痛苦造就今天的幸福。
于是写道:
今生,我不舞
1
直到如今我也不知道那段岁月究竟带给了我些什么,它确实是我人生驿站上的一次转折,可是它载着我奔向了哪呢?……
那一年我九岁。一天,一个非常漂亮的女老师来到我们的面前,她让我们每个人都唱一支歌再配以动作,然后她宣布说:“从今天起被点到名字的同学成为校舞蹈队的队员,由我来担任老师。”于是她用她那动人的嗓音念到:“陈宁,曾晶,……汤芙。”当她念到我的名字的时候,我的心莫名地一颤,我恍惚觉得我要走进新天地了,而这天地是我未经历过的天堂。
当我第一次走进舞蹈厅时,我不禁被华丽的装饰迷惑了。太夺目了,太美好了,太绚烂了,这里本不该有一个如此暗淡,如此单调,如此平凡的我。自卑感第一次猛烈地撞着我的心。其他队员陆续到齐了,或容颜秀丽或身姿欣长或服饰华美,而她们拥有一种至今我也无法捕捉的自信。我低下了头,蜷缩在一角,希望她们的影子会遮住我瘦小的身材,不美的容貌和寒酸的衣着。“这里不属于我,逃吧,逃吧!”我悄悄地向门边移去……“看啊,有人要逃跑啦!”这一声喊似睛空霹雳在我头顶炸响,我敏感地发觉一条鸿沟已经穿我与她们之间,而这一喊声是预告战争即将开始的号角!
我不逃了,因为无论逃到哪里我都摆脱不掉这份刻骨镂心的自卑。于是我的悲惨世界开始了。
2
而后的岁月证明那位美貌的老师真是大大的失策,居然把一个如此缺乏音乐细胞的人领进音乐的殿堂。而这美妙的殿堂成为了蚕食我自信的坟墓。
…
《琥珀的眼泪》十二(2)
…
那时候我们学的本是一些简单的动作,如果以欢快的心境去学根本不成问题。而偏偏我是自卑地去学,在我的眼里别人的一切都有是好的,越羡慕别人越不满自己,越自卑越放不开胆子去做。我那木偶般的动作自然成了众人嘲笑的对象,既然有一个敌人会使大家团结一致,她们就很高兴以我为敌了。
我至今仍然记得那些足以杀死我一千次的嘲谑。“瞧,她的胳膊多硬啊,简直像个木头。”“她摇摆的动作就是丑小鸭嘛。”这些声音在我耳畔回荡着,是的,我是木偶,却永远不会有匹诺曹的幸运;我是丑小鸭,却永远舞不会出白天鹅的丰姿。她们的讥讽激起了我内心最强烈的呼唤:不!我不要被鄙视,我要被尊重被肯定被爱!
我开始反抗了!
3
那是一个明媚的星期天,我又走向那个华丽的殿堂。几百次了,我在心里对自己呐喊:回去吧,这里根本不属于我。可是当我一想到她们会不屑地私语:看啊,她受不了啦,她逃了!我的血就沸腾了,不!我绝不做逃兵!
我昂着头走了进去,既然已跳入了火坑,就让这熊熊烈火把我燃成灰烬吧。
每次跳完一段舞后我们总有十分钟休息时间,而木橙却不够每个人享受。从第一天开始我总是蜷缩在一角,自认为不配。可是今天我却抢先走到木橙面前坐了下来,平静地等待战争的爆发。“起来,这是我的座。”它的“主人”向我宣战了。我紧闭着嘴。“不要脸,坐别人的座!”“也不看看自己配不配!”……刹那间四面楚歌的悲壮在我身边重现,层层叠叠的声音在我耳边膨胀,膨胀,进而形成巨大的浪潮把我淹没。我跳起来,使尽全身的力气向木橙的“主人”打去;“哇”的一声她大哭起来,伴随着嘴角的流血,四周响起了窃窃私语,却没有一个人再敢大声说出来。
这是我第一次打人。这一拳不仅打在别人的脸上,也打在了那颗渴求被爱的心上。
4
从那以后没人再敢当面嘲讽我了,这是拳头的功劳;另一方面我也无法真正走进她们的世界。自己的世界已残破如朽木枯草。可是路还得走下去。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与她们成了朋友。她们接受了我,这到不是因为拳头,而是因为我的作文。每次讲评,老师总是拿我的作文当范文;每次比赛,我也总会捧回几个金灿灿的证书。我一点点地修补着我的自信,我竟幻想我已经拥有她们的尊重和爱了。
可是又发生了什么呢?
5
四年级,在大人眼里仍是孩子,可在孩子眼里自己分明已是大人了。还是那个舞室,突然间多了几个男孩,这使女孩子们都扭捏起来,生怕被人耻笑了去。
记得有一次我们刚刚学会了一支新舞《小螺号》,那舞非常优美。老师让我们选一个代表以检测一下我们接受的程度。若在往常她们定会争先恐后的上前,不惜明争暗斗;可今天由于男生的加入竟都腼腆起来。我暗自好笑,却不想她们异口同声把我顶了出去。这真是我万万所料不及的,我的脑子轰的一下炸开了,恍惚中我又回到了过去,被人嘲笑着,讥讽着……跳舞我本是不怕的,然而它却证明了我依然被排斥在她们的世界外。当困难来临时,她们第一个牺牲的就是我。我跳了,含着泪跳的,跳完了便冲向门外。我输了,彻彻底底的输了,连同我的自信一起塌了,碎了,消了,散了。我但愿从没有踏进过这个门槛,从没有用我的身体去舞过!
可是我已经舞过了,自卑的枷锁伴随我木枘的舞姿一起刻在我人生的旅程上。每当我回首时,它便跳出来向我谄笑,狂肆,直到我筋疲力尽任它宰割。
如果一切都可以从头来过,当那美丽的老师念出我的名字的时候,我一定会站出来,一字一句的告诉她:“老师,我不舞!”
是的,今生我不舞!
汤芙把笔一丢,一篇奇文终见天日。她正看倒看都觉满意,觉得唐宋八大家的文章也不过尔尔,若以抒情论怕还要逊上那么一筹咧。我就是下凡的文曲星,同学们,看我语惊四座吧!
…
《琥珀的眼泪》十三(1)
…
也该汤芙走运,虽说她的文章好似滥情的电视连续剧,可其他的同学好比六七十年代的农民看电视都困难更别提编剧本了,憋了足足一个小时完工者寥寥无已。
老师巡视一圈,眉头皱得用高压熨斗都熨不开,恨大学生作文水平奇差。猛地瞥见汤芙的成稿,如同老鸨瞟上姿美条正的少女“来来来,让我们听听汤芙同学的故事。”
掌声四起。汤芙先推托,再做勉强为之状走到台前。发言前先学《老残游记》里的唱女小玉,用乌黑的眼球四周一眄,果然扫到哪里哪里就被她降伏,白冰峰也不例外。汤芙满意的开始。
这次演讲的效果是马丁路得金的《我有一个梦想》现场轰动的再现,期间有好几次不得不被掌声,哨声打断。汤芙初尝被捧的味;“我要出名”的念头如同布尔什维克战士信仰马列主义一样深植于心中。
汤芙开始向文学社进军,悔不当初没参加竞选。恰巧学校组织一次读书笔记征文活动,汤芙借着《今生,我不舞》的余热,很快就锁定了点评的对象———张爱玲。起初她并不怎么得意张爱玲,看到她“出名要趁早”的宣言竟与自己的目标一拍二合,不由得生出相惜之感,再看到她的小说《心经》居然写父女谈恋爱,真够邪门的,就这选材是她汤芙到死都想不出来的。于是成为张迷。
她憋了足足一个礼拜,东挪西借,暗偷明抢,终于凑成美文一篇,命名为《心之经》。这是受卓别林的启发,你不叫《独裁者》么,我叫《大独裁者》,正大光明的偷你还叫你挑不出毛病。可见我们从前辈身上能学到多少东西啊!
汤芙在交稿前最后一次欣赏自己的杰作,如同送子入考场的慈母险些掉下泪来。
《心之经》———
记得有一篇文章曾这样评说,在中国能称得上临水照花的有三人:林黛玉,萧红,张爱玲。只有她们可临岸而立,花印清溪,换了别人是要晕水的。的确,如果那一颗心不是山鸡舞镜之心,不是丹凤栖梧之意,即便不晕水也要被自己水中的俗态吓倒。而在这一点上,张爱玲首当其冲。
看看《心经》吧,便明了了我所言非虚。张爱玲是这样安排的:让天真纯洁的正当芳龄的小寒把自己爱的归宿系在亲生父亲身上,再让这荒谬的爱一丝丝一寸寸地扼杀父母的爱,母女的爱,导演一场爱的凌迟的怪剧。然而张爱玲不许你叫怪,那字与字之间分明存在着一种力逼迫着你去承认这不纯洁中的纯洁,非爱中的爱,怪中的不怪。这就是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张爱玲;这就是外人所不敢想,不敢道的《心经》。
《心经》名字就怪,透着一股邪劲儿。心之经,谁想去悟?谁又能悟得懂?印度有佛经,那是印度王子菩提树下的大觉,而后摇身成了佛,多了几分仙气,少了几分人味儿。而《心经》却是不折不扣人心的经。认识一下小寒吧:她的脸,是神话里的小孩的脸,圆鼓鼓的腮邦子,小尖下巴。极长极长的黑眼睛……有一种奇异的令人不安的美。奇异的令人不安的美!这不正是心的奇异与不安的铁证么!她自有一套爱的理论:男人对女人的怜悯也许是近于爱。一个人决不会爱上她认为楚楚可怜的男人。女人对于男人的爱,总得带着崇拜。按着这样的理论,他的父亲峰仪,英俊,成熟,事业成功。这正是小寒心中爱侣的典范。于是她爱上父亲了!多么天真,多么纯洁的小寒!而唯其纯洁才在不纯洁的爱中演着主角,唯其天真才甘愿一生一世去完成这不合伦理的爱。
峰仪呢?他的心中有部怎样的经?“事情是怎样开头的,我并不知道,七八年了———你才那么一点高的时候……不知不觉的……”他不知道是怎样开始的,这是不是意味着张爱玲的心中也存着个迷呢?然而她还是写下去了,并让峰仪自己剖白着心曲;“我但凡有点人心,我怎么能快乐呢?……你牺牲了自己,于我又有什么好处呢?”如果他一直心存此念;“爱”的成功率至少扣掉五折,然而他又坦白小寒———在他对许太太的爱熄灭了之后是他精神上的安慰。多么不彻底的人物!无论是小寒还是峰仪。在他身上有人性的光华又夹杂着人性的懦弱。不错,他们造就了这份世人不耻的恋情,然而他们该杀么?他们不是明明也在痛苦中煎熬着,他们身上演绎的不正是人类千百万年积累至今的共性的表现?我们可以不去理解,难道不能给予一丝丝的同情与思索?
展开历史的画卷,在无限的长线上截下有限的一点,只这一小点,便有无数的怪异在其中。如果把其中的任两点相交又生出无数的荒诞,正如让当代女郎缠三寸金莲,让唐代少妇穿比基尼游泳一样的违背道德与伦理的常规。被尊为中国文化瑰宝的〈红楼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