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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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传正义- 第1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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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皇者华》,君教使臣曰‘必谘於周’。《皇皇者华》,君遣使臣之诗。言忠臣奉使,能光辉君命如华之皇皇然。又当谘于忠信,以补己不及。忠信为周,其诗曰:“周爰谘诹,周爰谘谋,周爰谘度,周爰谘询。”言必於忠信之人,谘此四事。○诹,子须反。度,待洛反,下文注同。询音荀。 
  '疏'注“皇皇”至“四事”。○正义曰:此《诗》本意,文王教出使之臣,使远而有光华,又当谘问善道於忠信之人。今晋君歌此以宠穆叔,穆叔执谦以为晋侯所教。故云“君教使臣”。下云“臣获五善,敢不重拜”,与诗本意异也。“忠信为周”,《鲁语》文也。爰,於也。若遇忠信之人,於是访问询度诹谋等四事也。《鲁语》云:“《皇皇者华》,君教使臣曰:‘每怀靡及,诹谋度询,必咨於周。’敢不拜教?”
 
  臣闻之,访问於善为咨,问善道。咨亲为询,问亲戚之义。咨礼为度,问礼宜。咨事为诹,问政事。咨难为谋。问患难。○难,乃旦反,注同。 
  '疏'“咨亲”至“为谋”。○正义曰:《鲁语》言此四事,唯“咨亲为询”,与此文同。其馀咨材为诹,咨事为谋,咨义为度三者,与此皆异。韦昭改从此传,注云:“材当为事,事难为难。”孔晁注云:“材谓政幹也”。
 
  臣获五善,敢不重拜?五善,谓谘、询、度、诹、谋。 
  '疏'“臣获五善”。○正义曰:救之咨人,即得一善,故并咨为五。《鲁语》云:“君贶使臣以大礼,重之以六德。”孔晁云:“既有五善,又自谓无及,成为六德。”言自谓知无所及,怀靡谦以问知者,此亦即是一德,故为六德也。皆是受君之教。乃知如此亦是君之所赐,故云“臣获”也。
 
  秋,定姒薨,不殡于庙,无榇,不虞。榇,亲身棺。季孙以定姒本贱,既无器备,议其丧制,欲殡不过庙,又不反哭。○过,古禾反。 
  '疏'注“榇亲”至“反哭”。○正义曰:榇者,亲身之棺,初死即当有之,将葬以殡过庙,葬讫乃为虞祭。今定姒初薨,匠庆以君长惧之,乃始作榇。知此是季孙以定姒本贱,素无器备,议其丧制,欲如此耳。非是终久遂无之也。《檀弓》曰:“君即位而为椑。”夫人尊与君同,亦当生已有榇。今议欲不为,是素无器备,故始议之也。《檀弓》又曰:“丧之朝也,顺死者之孝心也。其哀离其室也。故至於祖考之庙而后行。殷朝而殡於祖,周朝而遂葬。”《士丧礼》“朝而遂葬”,与《记》正同。知周法不殡于庙。而此及僖八年传皆云“不殡于庙”,以为非礼。知其将葬之时,不以殡过庙耳,非是殡尸於庙中也。葬讫,日中反虞於正寝,谓之反哭。今故不虞者,欲不为反哭也。
 
  匠庆谓季文子匠庆,鲁大匠。曰:“子为正卿,而小君之丧不成,谓如季孙所议,则为夫人礼不成。不终君也。慢其母,是不终事君之道。君长,谁受其咎?”言襄公长,将责季孙。○长,丁丈反,注同。初,季孙为己树六槚於蒲圃东门之外,蒲圃,场圃名。季文子树槚,欲自为榇。○为,于伪反,下注为定姒、为言卜、为执事同。圃,布古反。场,直良反。 
  '疏'注“蒲圃”至“为榇”。○正义曰:《诗》云:“九月筑场圃。”毛传云:“春夏为圃,秋冬为场。树菜蔬为圃,治禾黍为场。”场圃同地耳。故杜以场明圃,圃名蒲也。槚是为榇之木,知季孙树之,欲自为榇也。
 
  匠庆请木,为定姒作榇。季孙曰:“略。”不以道取为略。匠庆用蒲圃之槚,季孙不御。御,止也。传曰遂得成礼,故经无异文。○御,鱼吕反,注同。 
  '疏'注“御止”至“异文”。○正义曰:止寇谓之御。御即御也,故训为止。季孙本议欲无榇,不虞。今传唯言取木为榇而已。尚不知得殡庙虞祭以否。不虞即是不反哭,不反则不得书葬。今定姒薨葬备文,则因匠庆之言,遂得每事成礼,是故经无异文。
 
  君子曰:“《志》所谓‘多行无礼,必自及也’,其是之谓乎!” 
  '疏'“季孙”至“谓乎”。○正义曰:不以道取为略。今律“略人”,略卖人是也。季孙言“略”,令匠庆略他木也。官非无木可用,意欲不成其丧,谓木不顺其意,怒庆此请,令略木为之也。匠庆又忿季孙未必无木可用,故取季孙之槚。其意言遣我略人,我止略女。季孙令之为略,匠庆奉命而略,虽自被略,不得止之。季孙此议,自是无礼也,被匠庆略木,是自及也。君子言古之志记,所谓“多行无礼必自及”者,其季孙之谓乎。而《释例》论此云:“议从略,贱彼。”自是解正义之语,与此不以道取为略别也。
 
  冬,公如晋听政。受贡赋多少之政。晋侯享公,公请属鄫。鄫,小国也,欲得使属鲁,如须句、颛臾之比,使助鲁出贡赋。公时年七岁,盖相者为之言。鄫,今琅邪鄫县。○句,其俱反。颛音专。臾,羊朱反。比,必二反。相,息亮反。 
  '疏'注“鄫小”至“鄫县”。○正义曰:附庸,附大国耳。鄫乃子爵,而欲得属鲁者,春秋之世,小国不能自通,多附於大国。二十七年,齐人请邾,宋人请滕。邾、滕犹尚附人,况鄫又小也。故杜譬之如须句、颛臾之比。须句亦子爵,使助鲁出贡赋耳。时公年七岁,未能自谋,盖国内共为此计,使相者代公言之。
 
  晋侯不许。孟献子曰:“以寡君之密迩於仇雠,而原固事君,无失官命。晋官徵发之命。 
  '疏'注“晋官徵发之命”。○正义曰:二年,郑子驷以君初丧,云“官命未改”。此鲁以国小赋重,恐失官命。二者官命虽同,而主意有异。故杜彼以未葬解之,此以徵发解之。观文为说。
 
  鄫无赋於司马,晋司马又掌诸侯之赋。为执事朝夕之命敝邑,敝邑褊小,阙而为罪,阙,不共也。○朝夕如字。褊,必浅反。共音恭。寡君是以原借助焉。”借鄫以自助。○借,子亦反,注同。晋侯许之。为明年叔孙豹、鄫世子巫如晋传。 
  楚人使顿间陈而侵伐之,故陈人围顿。间,伺间缺。○间陈,间厕之间。伺音司。间音闲,又间厕之间,又如字。 
  无终子嘉父使孟乐如晋,无终,山戎国名。孟乐,其使臣。○使臣,所吏反。因魏庄子纳虎豹之皮,以请和诸戎。欲戎与晋和。庄子,魏绛。晋侯曰:“戎狄无亲而贪,不如伐之。”魏绛曰:“诸侯新服,陈新来和,将观於我。我德则睦,否则携贰。劳师於戎,而楚伐陈,必弗能救,是弃陈也,诸华必叛。诸华,中国。戎,禽兽也。获戎失华,无乃不可乎?《夏训》有之曰:‘有穷后羿。’”夏训,《夏书》。有穷,国名。后,君也。羿,有穷君之号。○夏,户雅反,下注皆同。羿音诣。 
  '疏'注“夏训”至“之号”。○正义曰:《夏书·五子之歌》云:“太康尸位以逸豫,政于有洛之表,十旬弗反。有穷后羿因民弗忍,距于河,厥第五人御其母以从,五子咸怨。”述大禹之戎以作歌,其一曰《皇祖有训》,是大禹立言以训后,故传谓此书为“夏训”也。羿居穷石之地,故以穷为国号,以有配之,犹言有周、有夏也。后,君也。穷国之君曰羿,羿是有穷君之号。
 
  公曰:“后羿何如?”怪其言不次,故问之。对曰:“昔有夏之方衰也,后羿自鉏迁于穷石,因夏民以代夏政。禹孙大康,淫放失国,夏人立其弟仲康。仲康亦微弱。仲康卒,子相立,羿遂伐相,号曰“有穷”。鉏,羿本国名。○鉏,仕居反。大音泰。相,息亮反,下及注同。 
  '疏'注“禹孙”至“国名”。○正义曰:《夏本纪》,禹生启,启生大康,是禹孙也,为羿所距。《书序》云“大康失邦”,是为淫放失国也。《本纪》又云:“大康崩,弟仲康立。”《尚书·胤征》云:“惟仲康肇位四海。”孔安国云:“羿废大康,而立其弟仲康为天子。”则仲康,羿之所立,但羿握其权,仲康不能除去之耳。哀元年,传称“有过浇杀斟灌以灭后相”。相依斟灌,故浇灭之。是相立为天子,乃出依斟灌。则相之立也,盖亦羿立之矣。此传言羿代夏政,云“不脩民事”;寒浞杀羿,言取其国家,则羿必自立为天子也。当是逐出后相,羿乃自立。相依斟灌、斟寻,夏祚犹尚未灭,盖与羿并称王也。及寒浞杀羿,因羿室而生浇。浇已长大,自能用师,始灭后相。相死之后,始生少康。少康生杼,杼又年长,已堪诱豷,方始灭浞而立少康。计大康失邦及少康绍国,向有百载,乃灭有穷。据此传文,夏乱甚矣,而《夏本纪》云:“仲康崩,子相立。相崩,子少康立。”都不言羿浞之事,是马迁说之疏也。
 
  恃其射也,羿善射。 
  '疏'注“羿善射”。○正义曰:《尚书》云:“大康尸位以逸豫。有穷后羿因民弗忍,距于河。”孔安国云:“羿,诸侯名。”杜云:“有穷君之号”,则与孔不同也。“羿善射”,《论语》文也。《说文》云:“羿,帝喾射官也。”贾逵云:“羿之先祖,世为先王射官,故帝喾赐羿弓矢,使司射。”《淮南子》云:“尧时十日并出,尧使羿射九日而落之。”《楚辞·天问》云:“羿弹日?乌焉解羽?《归藏易》亦云“羿彃十日”也。言虽不经,难以取信,要言喾时有羿,尧时有羿,则羿是善射之号,非复人之名字。信如彼言,则不知此羿名为何也。
 
  不脩民事,而淫于原兽。淫放原野。弃武罗、伯困、熊髡、尨圉,四子皆羿之贤臣。○髡,苦门反。尨,莫邦反。圉,鱼吕反。而用寒浞。寒浞,伯明氏之谗子弟也,寒国,北海平寿县东有寒亭。伯明,其君名。○浞,仕角反,徐在角反。伯明后寒弃之,夷羿收之,夷氏。信而使之,以为已相。浞行媚于内,内宫人。 
  '疏'“伯明后寒弃之”。○正义曰:寒是国名,伯明,寒君之名也。后,君也。伯明君此寒国之时,而弃不收采也。○注“夷氏”。○正义曰:此传再言夷羿,故以夷为氏也。
 
  而施赂于外,愚弄其民,欺罔之。而虞羿于田,乐之以游田。○乐音洛,下乐安同。树之诈慝,以取其国家,树,立也。○慝,他得反,后同。外内咸服。信浞诈。羿犹不悛,悛,改也。○悛,七全反。将归自田,羿猎还。家众杀而亨之,以食其子。食羿子。○亨,普彭反,煮也。食音嗣,注同。 
  '疏'“家众杀而亨之”。○正义曰:家众,谓羿之家众人,反羿以从浞,为浞而杀羿也。《孟子》云:“逢蒙学射於羿,尽羿之道,思天下唯羿为愈已,於是杀羿。”则杀羿者,逢蒙也。
 
  其子不忍食诸,死于穷门。杀之於国门。靡奔有鬲氏。靡,夏遗臣事羿者。有鬲,国名,今平原鬲县。○鬲音革。浞因羿室,就其妃妾。生浇及豷,恃其谗慝诈伪,而不德于民。使浇用师,灭斟灌及斟寻氏。二国,夏同姓诸侯,仲康之子后相所依。乐安寿光县东南有灌亭,北海平寿县东南有斟亭。○浇,五吊反。豷,许器反。斟,之林反。灌,古乱反。 
  '疏'注“二国,夏同姓诸侯”。○正义曰:《世本》文也。
 
  处浇于过,处豷于戈。过、戈皆国名。东莱掖县北有过乡。戈在宋、郑之间。○过,古禾反,注及下同。戈,古禾反。掖音亦,《汉书》作“夜”,孟康音掖。 
  '疏'注“戈在宋、郑之间”。○正义曰:哀十二年传曰:“宋、郑之间有隙地焉,曰嵒戈,锡”是也。
 
  靡自有鬲氏,收二国之烬,烬,遗民。○烬,才刃反。 
  '疏'注“烬,遗民”。○正义曰:樵烛既烧之馀,名之曰烬。二国之烬,谓烧之所杀死亡之馀,遗脱之民也。思报父兄之雠,故靡得收而用之。
 
  以灭浞而立少康。少康,夏后相之子。○少,诗照反,注及下同。少康灭浇于过,后杼灭豷于戈,后杼,少康子。○杼,直吕反。 
  '疏'注“后杼,少康子”。○正义曰:《夏本纪》“少康崩,子帝杼立”是也。
 
  有穷由是遂亡,失人故也。浞因羿室,故不改有穷之号。 
  '疏'“有穷”至“故也”。○正义曰:有穷遂亡,谓浞亡也。武罗、伯困、熊髡、尨圉本羿弃之,浞亦不用。失人是国之大患,故言之以规悼公也。
 
  昔周辛甲之为大史也,命百官,官箴王阙,辛甲,周武王太史。阙,过也。使百官各为箴辞戒王过。○箴,之林反。 
  '疏'注“辛甲”至“王过”。○正义曰:《晋语》称文王访于辛、尹,贾逵以为辛甲、尹佚。则辛甲,文王之臣,而下及武王。但文王之时,天命未改,不得命百官官箴王阙,故以为武王时太史也。阙谓过失也。大史号令百官,每官各为箴辞以戒王,若箴之疗疾,故名短焉。言官箴者,各以其官所掌而为箴辞。虞人掌猎,故以猎为箴也。汉成帝时,杨雄爱《虞箴》,遂依放之,作十二州二十五《官箴》,后亡失九篇。后汉崔骃,骃子瑗,瑗子寔,世补其阙。及临邑侯刘騊駼、大傅胡广,各有所增,凡四十八篇。广乃次而题之,署曰“百官箴”,皆放此《虞箴》为之。
 
  於《虞人之箴》,虞人掌田猎。 
  '疏'注“虞人掌田猎”。○正义曰:《周礼》:“山虞,大田猎则莱山田之野;泽虞,大田猎则莱泽野。”莱谓芟其草莱以为杀围之处,《诗》毛传云“大艾草以为防”是也。
 
  曰:‘芒芒禹亦,画为九州,芒芒,远貌。画,分也。○芒,莫郎反。画,乎麦反。 
  '疏'注“芒芒”至“分也”。○正义曰:画分者,言画地分之,以为竟也。《禹贡》唯冀州帝都不言竟界,以馀州所至,则冀州可知也。八州各言竟界,云:“济、河惟兖州,海、岱惟青州,海、岱及淮惟徐州,淮、海惟杨州,荆及衡阳惟荆州,荆、河惟豫州,华阳、黑水惟梁州,黑水、西河惟雍州。”是禹所画分也。
 
  经启九道。启开九州之道。 
  '疏'注“启开九州之道”。○正义曰:既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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