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受到审判。有幸的是,那一伙只是学生中的极少数。当时第一代红卫兵、第二代红卫兵已经在运动中出局,学校里重组新生的主流红卫兵组织是温和派,其中不少成员本身就曾经受到早期某些红卫兵的迫害,是所谓“黑七类”家庭的子女。温和派反对暴力。红卫兵大联合委员会重申了“坚持文斗反对武斗”的命令,使所有非法关押的老师得到释放当时这个委员会就是学校里的领导,军宣队还没有来,工宣队更没有来。
这是我的所见,这是事实。
当然并不是事实的全部。我想那个剃了阴阳头的女教师,还有更多受到迫害的过来人,更多的官员、商人、知识分子,一定比我看到了红卫兵更多的残暴,以至一位尊敬的老作家在干校劳动时,看到路边冻得哆哆嗦嗦的几个知青,会有“狼崽子”一语脱口而出的快意。(见杨绛《干校六记》)她肯定有足够的见闻来支持自己的仇恨,虽然那几个知青的手上可能并没有鲜血,在她那里未经审判就被定罪;虽然他们眼下身疲力乏,饥寒交迫,不像她和同行们那样拿着国家高薪一分不少,理应得到更多的同情。说实话,我震惊于杨绛的简单和轻率,但相信她自有仇恨的根据。文化大革命是一个如此复杂的结构和如此复杂的过程,人们出于不同的生活经历,言说时依据记忆中不同的生活实象,自然会有正常的看法各异。这并不奇怪。
一个历史事件到底是什么,需要各种看法相互交流、相互补充以及相互砥砺,以便尽可能接近真理。问题在于,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从官方文件、主流报刊、流行小说直到小学课堂,眼下几乎所有关于红卫兵的文字,都在固化和强化杨绛们心中的生活实象,同时在铲除和收缴我亲眼目睹的另一些生活实象。
在这一种文字的独断之下,谁要提到当时无谓折腾之外还有真实的社会矛盾,谁要提到当时不公和歧视所引起的造反是造反的一部分,谁要提到激进行为动机中还有合理与不合理的相对区别,就是为红卫兵辩护,就是为罪恶的历史辩护,就是可耻的“不忏悔”。公共舆论已经准备好了太多的理论、逻辑、修辞来伏击这种异端,直到我们这一代的任何人都怯于开口,直到任何人都得用公共化文字来修剪记忆,让不顺嘴的某些个人故事彻底湮灭,以求得思想安全。这正像文化大革命的文字专制之下,任何人都怯于回忆和言说某个资本家或者地主的善良,或者某个“走资派”身上可敬可喜的品质。即便这些个人印象是真实的,即便这些个人印象并不要求取消他人的另一些个人印象,但仍是革命的大忌,不为公共舆论所容。当时文艺作品的公式化和千人一面,就是这样闹起来的。
这样,记忆中的有些实象合法而有些实象不合法了,有些故事可说而有些故事不可说了。对于有些人来说,以文字清洗实象成了一种至高无上的道德责任,在文化大革命中标举着,在对文化大革命的批判中也在标举着。一个历史事件的复杂性和丰富性,包括一种激进甚至荒谬的思潮如何获得社会基础和大众参与的深层原因,一种社会结构和文化谱系综合性的隐疾所在,都在这种单向度的清洗中消失。文化大革命仅仅被理解成一段坏人斗好人的历史,一出偶然的道德悲剧。
文化大革命给现代中国带来了灾难,是当代人应该深入反思的历史。有意思的是,这一事件眼下却几乎成了知识界的新式禁区我们能做的事似乎只是继续正确下去,跟着人们大声呼吁“批判”或“忏悔”,藏着你应该忏悔或者不需要忏悔的往事,掏出你今后不需要自疑或者应该自疑的坦白。这正像纳粹法西斯给现代欧洲带来了巨大创伤,是当代欧洲人最应该深入反思的历史,眼下却也几乎成了知识界的新式禁区他们能做的事似乎也只是继续正确下去,给奥斯维辛集中营献花,对贩卖纳粹徽章的奸商起诉,向奥地利上台的极右派进行激动的外交抗议和政治封杀。这样做并没有错。但以没有错的行为压制另一些没有错的行为,则不能不令人生疑。
就像吃饭并没有错,以吃饭来压制喝水却一定别有用心。很多有待于探寻的历史谜团,比如当年不但在德国而且也在英国、法国、俄国等地方同时出现的排犹浪潮,比如当时德国和西方各国共同出现的自由市场危机和对法西斯主义的幻想和纵容,都可能承担“开脱纳粹罪责”一类政治恶名而销声匿迹,以保住欧洲民主阵营的体面。没有多少人愿意去做这种傻事。
因此,当我看到中国知识界在呼吁“忏悔”的浪潮和欧洲知识界抗议极右派和法西斯的示威壮景,我看到了人们对专制主义和极权主义的深仇大恨,看到了一种令人欣慰的拒绝和抵抗,但也看到一种新的思想专制和新的思想极权正在悄悄形成,并且在“政治正确”的名义下积重难返。
朋友
上海产的回力牌球鞋,绿胶底,白鞋面,是六十年代后期的时髦。因为在乡村中十分少见,所以它出现在某些下乡知青的脚上,几乎成了一种黑社会的接头暗号。
陌生人之间只要看看对方的脚,不用什么介绍,就可以会心一笑。这如同二十一世纪初中国有些新人类交友,先问对方读不读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喝咖啡是喝速溶的还是现磨现煮的咖啡豆,如果答案不对,扭头就走,非我族类,休得多言。前后两种人的接头方式虽然有异,却差不多有同样的原理。有一次,我与大川到某地去玩,正好碰上这个县大张旗鼓地“打击反革命”,拉网式地排查可疑分子,街上不时有挂着大喇叭的宣传车驶过,或者是一溜荷枪实弹的民兵骑着脚踏车飞奔,机械化程度很高,不知正在奔赴什么战场。因为知青不可能有什么身份证明,我们便在一个路口束手就擒,押进了县治安指挥部。这是一个破旧的庙,乱糟糟臭烘烘的稻草里有百多号犯人都在等候审查。
我们在这里当了几天的囚犯,每天到吃饭的时候了,就被民兵手里黑洞洞的枪口指着,排着队去附近饭店里,自己掏钱解决问题,吃完了再被押解回来。我们没有多少钱,只能每餐要萝卜加米饭。这一天,一个大汉摇着折扇,露出胸毛,突然坐到我们的餐桌边来了,一开口就说省城的话。他果然是个知青,果然也没看错我们的同乡身份他声称正是从桌下的两双回力牌球鞋看出这一点的。他打听我们的来历,很快愤怒起来,递上一根烟,不用他吩咐,身旁一青年立即给我们恭恭敬敬点火。他手中的折扇一扬,身旁又一个人影赶忙去买辣椒炒肉片和红烧猪脚,推到我们面前请我们趁热吃。那些人好像是他的狗腿子,办什么事都冲冲闯闯高声大气,以至看押我们的民兵也不敢前来干预。
我们后来才知道,这个被狗腿子们前呼后拥着的大汉姓江,江湖上的绰号叫呼保义。他从不在乡下好好劳动,四处游荡,凭着一张嘴能说武侠故事,走到任何一个知青点都可以白吃,都有烟酒侍候和前迎后送,完全是太上皇的待遇。他又带着一帮弟子习武练功,耍石锁,推杠铃,击沙袋,走梅花桩等等,闹得鸡飞狗跳。乡村干部畏惧于他父亲的“老八路”身份,不敢管束和得罪这位大公子。
他倒是有一份打抱不平的热心肠,那几天常到县城里来,碰上我们吃饭,就要给我们加菜;碰上我们被拉出去游街示众,就陪着我们从街头走到街尾,以示精神安慰和严密警卫。在我们获释离开那个县时,他还给我们买了车票,送给我们一颗密藏在小瓶里的麝香,只有绿豆大小,说挨了打的人吃这些东西最能活血散瘀,同女朋友那个那个了则保证不孕女人闻一闻香气就根本怀不上。
他说到这里的时候一脸坏笑。
我们激动地互相承诺了“来日方长后会有期”,不久后也果然有过重逢,是在省城街头一次意外的遭遇。有点出乎意料的是,他上下打量我,眼中透出一些茫然,好半天才想起县城里游街示众的事。我们坐到河边以后也谈得不太投机,他那一套及时行乐的纨绔之辞很难被我接受。他最后只能以一句文绉绉的格言了结:“白玫瑰和紫罗兰尽管颜色不同,但同样芬芳。”不知他是从何处搬来了这一套洋派优雅,也算表达了江湖上人各有志的遗憾。我感到有些失望,直到事后多少年才大体明白了这次乏味的重逢:回力牌球鞋在省城里比比皆是,已经不再有出现在一个小县城里的稀罕,不再是让人感到亲切和亲密的特殊符号,不再能让人产生一种他乡见故人的激情冲动,一种在异生环境里的同病相怜和相濡以沫。在这个城市里,以各种方式流窜回城的知青多如牛毛,一旦离开乡村就各有各自的营生,有各自的图谋,还能有多少心境和时间缅怀往日的萍水之交?
一双回力牌白球鞋的意义,只能由特殊处境来确定,不可能是到处领取感情的永久凭证,就像一个词的意义也只能由具体语境来确定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先生似乎早就知道这一点。这使我想起世界上很多事情不可重复,只能在特定的那一刻和那一地才会闪光。我们记忆中的某一种美食,在多年以后吃起来就可能索然寡味。
我们记忆中的某一次热吻,在多少年后的重演就可能别扭甚至寒意逼人。它们是从土地里拔出来的花朵,一旦时过而且境迁,只能枯萎凋谢。
江哥后来在江湖上还是很有名气。据说他因打架斗殴被判了刑,在劳改期间里还是不断生事,借着当电工架外线的机会,居然把好几个管教干部的妻子勾搭上了,把她们的肚子搞大了,其手段的神奇简直难以想象。一个外号叫周麻子的管教干部,平时就喜欢打人,为此气恼得眼睛充血,将他毒打了一顿,棍棒都打断了三根。又罗织罪名整理材料,把他的五年刑期改判成十五年。江哥接受宣判回来,三天之内没说一句话,最后找到周麻子,说车间里的天车上有反动标语,请“政府”赶快上去看看。周麻子上去了,没有发现什么反动标语,正在疑惑之际,正要开口骂人,被人从背后猛推一掌,来了个高空飞人,一条弧线抛下来,在龙门刨上砸出一声沉闷的巨响,白生生脑浆四下迸溅,吓得在场人尖声惊叫。
江哥出现在天车上,哈哈一笑,对大家抱抱拳,说此贼死有余辜,我今天结果了他,为弟兄们除了一害,但决不连累大家。
他沿着梯子一级级走下天车,像将军最后一次走下了检阅台,捡一团棉纱,蘸着死者鲜血,在白墙上写了七个大字:
杀人者江毕成也
然后手一抬,抓住了动力电闸。只见火星飞散,电灯闪闪欲暗,顷刻之间他已经成了一堆枯焦的黑物。
身份
一个人在美国的公园里遭到黑人打劫,受害者很可能认定凡黑人都残暴,可能推论黑人确实是一个劣等种族。事实上,种族歧视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残暴、懒惰、偷盗、吸毒等等少数黑人的现象,被某些人当作了所有黑人的共性。这里的可疑之处是:凶犯可能同时是一个B型血者,为什么受害方就不把所有的B血型者推论为残暴劣种?为什么从来没有对B型血的歧视?
英国生物学家莫里斯就提出过这样的质问。显然,肤色是可以看到的外征,最容易辨识和牢记;而B型血一类却无法用肉眼直观大概就是全部奥秘所在。在决定意识形态的时候,人们的眼睛是比大脑更便当的器官。
如果说狭隘族群主义是一种视觉意识形态,那么也常常表现为一种听觉意识形态。一个广东人欺诈了河南人,受害者很可能记住了广东口音,于是口口相传,越传越邪,直到所有广东人都成了河南人那里可疑和可恶的对象。这也是族群冲突的常见过程。当事者很少会去想一想,一个广东人可能同时也是一个感冒患者,一个基督教徒,一个汽车司机,为什么可疑和可恶的是所有广东人而不是所有感冒患者、所有的基督教徒、所有的汽车司机?为什么河南弟兄们不可以爆发一下病别意识、教别意识以及界别意识?
显然,语音是可以听到的外征,最容易辨识和牢记,于是在有些人那里一跃而为首恶。上一个世纪的二十年代,以广东、湖南人组成的北伐军在河南受挫,大革命北进乏力,半途而废,有政治和军事的多种原因,其“南音”被中原广大老百姓疏远和疑忌,就是一般史书上不大提及的一条,却是十分重要的一条。最近十年,语言口音在台湾再一次成为政治题材,“泛绿”(民进党等)阵营以操闽南语的原住民为主,“泛蓝”(国民党、亲民党、新党等)阵营里操国语的外省籍人士较多,所以很多政治斗士见人先辨音。有些“泛绿”的出租车司机甚至拒载操国语的客人,或者强迫客人听车上音量放到最大的闽南语广播;有些“泛蓝”的教师则禁止班上的学生讲闽南“鸟语”。在这里,口音政治的对抗剑拔弩张风狂雨急。这样的事情发生多了,本来倾向于“泛绿”的国语者和本来倾向于“泛蓝”的闽南语者都可能有情绪逆反,于是“国语”与“闽南语”的不共戴天之仇就更得到了证明。
人以群分。族群当然是有的,族群之间出现差异甚至冲突也纯属正常,不算特别难以理解。只是族群的划分以肤色为据,以口音为据,甚至以肤色或口音来区分善恶敌我,如此等等,显示出人类的意识结构仍然十分原始,几千年之后并未进化到哪里去,与禽兽差不多是一个水准。
我们可以鄙薄前人的嗅觉过敏,似乎前人都有特别好用的狗鼻子,非我族类首先是非我族味,“膻胡”和“骚鞑子”透出牛羊肉味,就是中原农业族群对北方游牧族群的蔑称,也是各次驱“膻”抗“骚”运动的感觉根据,曾造成大规模的流血冲突。但嗅觉有点退化了,或者说异味被肥皂、香水、洗浴习惯、通风设施清除了,把嗅觉歧视改换成视觉与听觉的歧视,是不是也会遭到后人的鄙薄?人类已经有了可谓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