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也许还没有上学,有一次在乡下,姐姐神秘地告诉我,田里有“得蜢”。她其实说的是蚱蜢,因为发音不准,说成了“得蜢”。我好奇地跟她到田里,一起小心翼翼地捕捉,那是我第一次看见蚱蜢。我更喜欢捉一种叫做金虫的甲虫。仲夏季节,拨开玉米叶子,便可发现它们挤成一团,正在啃食刚刚结成的玉米穗。金虫有金色的硬壳,蚕豆大小,用一根细线栓住它,让它悬空,它就扇开薄翅飞起来,发出好听的嗡嗡声。由于它爱啃西瓜皮,捉住了能养好些天。年龄稍大,我喜欢捉蟋蟀。它们往往躲在烂草堆下,翻开后四处乱跳,一眨眼就不见了,不容易捉到。最好是在夜里行动,用手电筒光能够把它们镇住。捉住后塞进自制的小纸筒,再选出模样精悍的养在小竹筒里或瓦罐里,和别的孩子玩斗蟋蟀。
在我眼里,乡下什么都和城里不一样,一切都是新奇的。喝的是井水,倘若在雨天,井水是浑浊的,往水桶里放一块明矾,便神奇地变得清澄了。潮湿的河边布满小窟窿,从中钻出一只只螃蟹,在岸上悠闲散步。林子里蝉声一片,池塘边蛙声起伏。那些池塘,母亲说里面有溺死鬼,会把小孩拖下去淹死的,使我感到既恐惧又神秘。还有夜间在草丛里飞舞的小火光,分不清是萤火虫还是鬼火,也给乡村罩上了一层神秘的气氛。
夏季是下乡的最佳季节,不但万木茂盛,而且可以一饱口福。所谓一饱口福,其实年年都是三样东西:露黍、玉米和南瓜。露黍形似高粱杆,比甘蔗细得多,味同甘蔗。新玉米当然鲜嫩可口。坐在屋外嚼着啃着,屋里飘来南瓜的香味。南瓜是在灶火上蒸的,大铁锅里只放少许水,一块块南瓜贴在锅壁上,实际上是连蒸带烤,蒸得瓜瓤红亮润口,烤得瓜皮焦黄香脆。尝鲜之后,照例要把这三样东西带一些回城,把乡村的滋味延续若干天。当年商业不发达,在城里是买不到这些东西的。
每次到乡下,我们多半住在外婆家里。当然,因为外婆疼爱我们。可是,我不喜欢外公,甚至怕他。在我的印象中,他总是坐在一张红木桌前,一边不停地咳嗽吐痰,一边写毛笔字。看见我们,他不理睬,只是从老花镜片后抬起眼睛,严厉地盯我们一眼。大约在我七八岁时,一天夜晚,我们全家已经入睡,三舅突然来我家报告外公的死讯,说完匆匆去乡下了。第二天,母亲只带我去乡下,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奔丧。一进村子,母亲逢人总是说同一句话:“爹爹死了,怎么办呢?”我听了还以为也许有办法让外公活过来,要不她为什么总这样问呢。外婆一见我们就大哭,使我意识到毫无办法,外公是死定了。屋里一片忙乱,有许多来帮忙的人。饭桌上摆着酒菜,我摸了一下桌旁的长凳,立刻遭到训斥,说是不准碰的。我感到无趣,独自走进里屋,那里光线很暗,隐约可见一张床上躺着一个人,旁边燃着蚊香。我想走近看,又不敢,出去找母亲,问她那是谁,她说就是外公,把我吓了一跳。外婆一遍遍叹气,说就是一口痰堵住了,否则不会死。夜里,我和母亲睡在里屋另一张床上,外婆则睡在白天停放尸体的床上。尼姑们在外屋作超度,念经声和木鱼声响了一夜。这些声音比死人更令我恐惧,我整整一夜没有合眼,蜷曲在母亲身边,不住地颤抖。
外公死后,外婆进城与三舅同住,我们去乡下就比较少了。有时候,父亲带我们去看祖母。和祖母住在一起的还有曾祖母,老太太活到九十岁,最后一年神经失常,不能辨认所有亲属,又好像认识一切人,见了谁都疯言疯语,十分可爱。我上高中时,祖母也死了,此后我没有再去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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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乖孩子的劣迹 周国平
我从小好静不好动,也不善于交往。这一点像母亲,她非常静,可以一整天不出门,一整天没有一点声音。父亲是喜欢交往的,时常带着我去亲戚、朋友、同事那里走动,还经常主办朋友间的聚餐。聚餐一般在我家,由父亲掌勺,他有一手好厨艺。因为是凑份子,母亲和我们都不能上桌,所以我不喜欢父亲办聚餐的日子。
小时候去作客,大人们常常夸我乖。我真是够乖的。我的乖一开始可能源于怕羞,因为怕羞而只好约束自己,后来却更多是受大人们夸奖的约束了,竭力要保持他们眼中的乖孩子形象。大约还是父亲在新新公司的时候,我才四五岁吧,父亲带我参加一个同事的婚礼,新娘披着婚纱,叔叔阿姨们朝她身上抛五颜六色的纸屑,撒得满地都是。我心里惋惜极了,这么漂亮的纸屑给我玩多好,我很想对他们说,可就是不敢。后来,父亲又带我参加我的一个远房堂兄的婚礼,新郎新娘很喜欢我,把我带进新房,抱到一张椅子上,给我吃糖。有一颗糖滚到角落里去了,我多么想去捡啊,可是,我双脚悬空坐在椅子上,听着新郎新娘的赞美,就是没好意思下地。母亲用她自己的一件红绸棉袄给我改做了一件小棉袄,我不肯穿,有一次终于还是穿上了,跟着父亲去大伯父家。我知道一个男孩穿大红衣服是可羞的,便躲在父亲的背后,于是愈加受到了大伯父和堂兄的取笑。
我想我生性还是比较老实的,在跟父亲作客的经历中,有一个很小的事例。那是在他工作的税务局里,他的一个同事也带来了自己的孩子,一个伯伯给我们每人一小包白糖,我们俩就躲在职工宿舍的一间空屋里玩起了过家家。其结果是,我的那一份白糖基本上都转移到了他的手中,吞进了他的肚里。
我的性情似乎更接近女孩子。小时候看连环画,上海人称作小人书,我喜欢的多是红楼、西厢、聊斋一类才子佳人内容的,不喜欢三国、水浒一类英雄好汉内容的,并且因此被熏陶得柔肠百结。不过,我绝无性别错位的心理,我始终是站在才子的位置上倾心于佳人。父母偶尔带我们去戏院看戏,台上演着才子佳人戏,我就自作多情得不行。我清楚地记得,有一回,在上海大世界的一个剧场,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台上那位佳人,心中充满不可思议的冲动,想挤到台前去,让她看见我,注意我。有时候,我自以为佳人的眼神与我相遇了,在对我眉目传情,她的唱词都是向我而发,便感到无比甜蜜。散场后,我怅然若失,好几天缓不过来。
在家里,我比姐姐受宠得多,同时也比她心眼多得多,坏得多。她从小非常忠厚,而我却比较自私。有一回,她向我提一个问题:“如果愿望可以随意满足,你最想要什么?”我立刻回答说钱。我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有了钱,我想要什么都可以买到了。她的回答是睡觉,因为睡着了就可以忘记一切苦恼。这个回答使我十分不解,我心想:你想睡觉现在就可以睡,用得着作为特别的愿望提出来吗?也许她是从某一本书中读来的,我不得而知,但至少我的回答证明了我当时的境界之平庸。
还有一件事是我终身难忘的。有一回,我和姐姐都养金鱼,每人两条,各养在一只小碗里。不几天,我的金鱼都死了,再去买两条,又都死了,而她的两条始终活泼。强烈的嫉妒使我失去自制,干下了可耻的勾当。趁没有人时,我走近她的小碗,心脏砰砰乱跳,捞起那两条鱼,紧紧握在手心里,估计它们死了,才放回碗中。没想到它们翻了几个筋斗,又游了起来。一不做,二不休,我把它们放进开水,再放回碗中。姐姐当然做梦也不会想到事情的真相,她发现她的金鱼也死了,只是叹息了一声,又出去玩了。现在她肯定早忘记小时候养金鱼这回事了,但我永远记得她的那两条金鱼,一条是红的,一条是黑的。这件事使我领教了嫉妒的可怕力量,它甚至会驱使一个孩子做出疯狂的事。
上小学时,我还偷过同学的东西,共有两次。一个男生把一件玩具带到教室里,是一只上了发条会跳的青蛙。看着他玩,我羡慕极了,我从来不曾有过这样可爱的玩具。我想象如果我有这一只青蛙,我该多么幸福。这个想象使我激动万分,终于在一天课后,我从那个男生的课桌里偷走了这一只青蛙。回家后,我只能藏着偷偷玩,不久就把它玩坏了。另一次是偷书。班上的同学把自己的图书凑起来,放在一只箱子里,办起了一个小小图书馆。我从中借了一本题为《铁木的故事》的书,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喜欢恶作剧的男孩,诸如把苍蝇包在包子里给人吃之类。我一边看,一边笑个不停。我实在太想拥有这本有趣的书了,还掉后就又把它偷了出来。
现在我交代自己童年时的这些“罪行”,并不是要忏悔。我不认为这些“罪行”具有道德含义。我是在分析童年的我的内在状态。作为一个内向的孩子,我的发展存在着各种不同的可能性。如果一个孩子足够天真,他做坏事的心情是很单纯的,兴奋点无可救药地聚焦在那件事上,心情当然紧张,但没有罪恶感。我庆幸我的偶尔不轨未被发现,否则几乎必然会遭到某种打击和屈辱,给我的生长造成阴影。这就好像一个偶尔犯梦游症的人,本来他的病完全可以自愈,可是如果叫醒他就会发生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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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广场一角的大院 周国平
许多年前,在上海人民广场的西南角,有一个围着黑色竹篱笆的大院,门牌号为黄陂北路184号。院子里有几栋二层小楼,解放前是赛马场老板的房产,而人民广场这一带原是赛马场的地盘。解放后,这位瞿姓老板的财产被剥夺,他一家人租居在其中一栋小楼的第二层,其余房子分配给了别的住户。除小楼外,院里还盖了许多简易的茅草房,居住的人家都是上海人所说的江北佬,过去从江苏北部逃荒到上海来的。搬离侯家路后,我家便住进了这个大院,并且成了瞿家的邻居。
这些小楼都已陈旧,瞿家住的一栋算是其中最好的。底层有一个门厅,只通二楼,一楼的居民不从这里出入。二楼有三间房,我家住靠外的那一间。这间房原来也是瞿家用的,大约因为总面积超标,被迫让了出来。当时住房由公家分配,如果我家不住进来,也会住进别的人家。尽管如此,瞿太太仍不免心怀不满。她没有工作,两家做饭都在走廊上,因而天天都会和我的母亲见面,母亲常为她的指桑骂槐感到伤心。然而,每年过年,她又必定会端一盘糕团送到我家,糕团上印着鲜艳的红点,如同一种仪式。瞿先生在房产公司做事,见了我的父母只是点一点头,从不说话。我能感觉到两家之间的鸿沟,而使我的这个感觉格外鲜明的是他们的独生子。他们的居室在顶头那一扇门里,我从未瞥见过门里的情形,这位风度翩翩的公子就深居在里面苦读。当时他刚从育才中学毕业,后来考上了清华大学。偶尔在走廊上遇见,他对我们看也不看一眼,好像我们根本不存在。我倒并不因此感到自卑,只是仿佛第一次看见了一种高贵青年的类型,这是一个与我无关的类型,所以我不会用它来衡量自己。那时候我做梦也没想到,不久之后,我会进上海中学、北京大学这样的名牌学校。
在这个家庭里有一个奇怪的人物,我们叫他老公公。他大约六七十岁,满脸皱纹,须发花白,永远弓着腰,不能直立,戴一顶破毡帽,穿一件脏兮兮的蓝布短褂。据说他是瞿先生的父亲,但他的地位实在连奴仆也不如。他是无权踏进瞿家的门槛的,属于他的只有楼梯下一个黑暗的角落,那里搭了一块木板,铺一床破烂的褥被,他就在那里起居。他的亲密同伴是一只猫,总是蜷缩在他的床上。他专干扫走廊、倒垃圾之类的粗活,自己单独用餐,做一点简单的饭菜,或者就吃残羹剩饭。瞿太太动辄叱骂他,而他总是低声下气,逆来顺受。我的父亲多次替他打抱不平,向瞿家夫妇提出抗议,在街道整风时还写了大字报,但无济于事。老公公不是一个孤僻的人,他显然欢迎新房客,我们住进来后,他不那么寂寞了。他很喜欢同我们这几个孩子逗玩,给每人起了绰号,结果我们一吵架就用他起的绰号互骂。
住惯了邑庙区的鸽子笼,乍一搬到人民广场,不用说是感到新鲜而又愉快的。那时候,人民广场一带还很有野趣,到处杂草丛生。在我家对面,横穿广场,是人民公园。我们这些孩子完全不必买门票,因为我们知道公园围墙的什么位置有一个洞,可以让我们的身体自由地穿越。院子里有大片的泥土地,我在我家楼前的篱笆旁埋下牵牛、凤仙、鸡冠等花籽和黄豆、绿豆之类,头一回领略了种植的快乐。家里的住房比以前宽敞多了,光线也好,打开窗子,看见的是宽阔的广场。每年五一和十一,广场中心搭起主席台,我家的窗户就在主席台的斜对面,坐在家里可以观看游行和焰火。一到节前,母亲便忙碌起来,做许多馒头和点心,准备招待来我家看游行的亲友们,节日的气氛格外浓郁。
我在这个大院子里只住了两年,就遇上人民广场整修,这个大院子被拆除了。其后,我家搬到了江宁路一处石窟门建筑的一间暗屋子里,从此再没有搬迁。对于瞿家来说,拆迁的消息不啻是一声晴天霹雳,他们对于所安排的新居一律表示不满意,始终拒绝搬离。当然,拆迁不可阻挡,听说他们后来搬到了一个亲戚家里寄居,而瞿太太则因为承受不了这个刺激而精神失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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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孩子王 周国平
在人民广场大院居住的两年中,我一生中空前绝后地过了一次领袖瘾。院子里有一个不长胡须的胖老人,据说从前是太监,每当我从他面前走过时,他就摇着蒲扇喊我一声“孩子王”。那个大院里孩子很多,根据住楼房还是住茅房分成了两拨,在住楼房的孩子眼里,住茅房的孩子是野孩子,而我当上了住楼房的孩子们的头儿。
刚住进大院时,我曾经受到野孩子的挑衅。有一天,我在院子附近的街上玩,突然发现自己被野孩子们包围了。其中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