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衣》这本书是著名作家赵赵继《命犯桃花》、《女白领金老公》、《花不棱登》等之后又推的一部力作,是她的短篇小说精选,由十几篇各有特色的小说组成,有的明媚,有的忧伤,有的刻骨,有的风情……好像女人的内衣,不同款式、不同质地,同样的贴身知心。那些故事里的人物,是你?是我?似乎我们曾经经历过,又似乎我们听说过。赵赵语言十分有特色,轻松幽默,充满人生的智慧,又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深刻,看完《内衣》,好像好完了一出都市男女的人生大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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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逸芳算是老行尊,我与她有过一面之缘。
欣姐说沈是中国广告界第一或第二批创意人员,到今日已鲜于江湖露面,偶然出席PARTY,也拣正式的、酒会式的,来个惊鸿一瞥。若无主席台,就戴嘉宾胸花,若有主席台,基本可敬陪主席台末座。
不要小看末座,这就是江湖地位。多少人想坐那张小板凳,却只有在台下观众席上巴巴鼓掌的份儿。
我比欣姐低五届,但她却偏转航向转做客户部,问她为何,她总是手一挥:“去去去去去,不要在我面前催人老。”然后被自己逗得吃吃笑。
欣姐说,创意是年轻人的玩艺。或者,是自认为年轻的人的玩艺。
我入行不到一年,很渴望了解前辈的经验。
但欣姐还说:“沈逸芳虽然资格老辈份高,但把业绩摊开来说话,她无甚佳绩可言。她入行时已经三十啷铛,又无经验可谈,但是,其姿色在此行业里算是颇佳,所以,她嫁得当时‘瑞得广告’的老板,自此扬名立万。”
我听得津津有味:“后来呢?”
“什么后来呢?没有后来”,欣姐说:“后来,她一直以指导的身份做创意,如那个TEAM获奖,她是领路人,如不获奖,是TEAM里的人素质低下。”
我当然不会以为欣姐根本不把沈逸芳放在眼里,我没有那么天真。
那次就是在“京成大厦”顶层,我与欣姐喝咖啡时,见到了沈逸芳。传说中的沈逸芳。
欣姐虽然有老江湖的油滑,但品味独特,独沽小资一味。她从来不去连锁店式咖啡厅,要喝就到五星级酒店,在城市的高空,俯瞰芸芸众生。
我本没有注意旁边急急走过的艳妇。但欣姐先是把脸迅速扭对着窗玻璃,又马上自觉不妥地转回,扬声叫:“逸芳。”
那穿着一身宝蓝色套装的艳妇受惊似的回过身来,戴一付巨大的墨镜,夸张得令我想笑,却又因清楚听到“逸芳”这亲密称呼而收敛。
沈逸芳摘下墨镜,拼命张大细长双眼,同时一双烈焰红唇也配合张开半晌,才疾走两步,上得前来,抓住欣姐的手:“欣欣!好久不见了欣欣!”
我没想到欣姐与沈逸芳这样熟,也没想到沈前辈表演如此套路化。
欣姐说:“坐一会儿?不急吧?”
“还好”。沈逸芳从容落座,前额的发帘吹得纹丝不乱。
“这是雪个,我师妹,现在我们公司做COPYWRITER。”欣姐对我很尊重,第一时间作介绍。
“这就是大名鼎鼎的芳姐,快叫人”。
“芳姐。”我连忙点头示意,还想:要不要握手?
前辈坐下后就很端庄了,刚才那付“疾走罗拉”的形象荡然无存:“雪个?好‘硌’的名字。”很亲切。
“最近好不好?”又问欣姐。
“没你好就是了,你看你,养尊处优,横行乡里。”
奇怪,欣姐与沈前辈很有平起平坐的气派,而且,我直觉到空气里一股叫做“不和”的味道。
沈逸芳起码应有四十岁了,已经有点不太好控制的微胖,但四十岁的女人,丰腴才可叫风韵犹存。化偏重但不过分的妆,强调唇部的红艳,使得整张脸看起来气色倒是真不错。纤眉细眼,鼻头与嘴巴偏大,所以嘴唇很有经验地抿着,看得出是对自己的优缺点钻研过。我倒看不出她年轻时所谓的“姿色颇佳”,有点女人男相倒是真的,相书上说,这是一种贵人相。
两人闲扯淡,气氛反而不如刚才招呼时亲密。
“常过来吗?”沈问。
“是,你呢?”
“我也常过来,不过怎么从来没见过你?”
“我也没见过你呀。”
半晌,沈逸芳突然转向我:“现在做创意,最渴望什么?”
我想想,答:“最渴望假公济私,将创意统统想在国外,到我未到过的地方免费走走。”
沈微笑,倒真是媚眼如丝。终于,沈逸芳的手接触到皮包:“我还有事,先走了,有空一起喝酒,BYE,小妹妹。”她特意对我招呼,我连忙直直身子。
“这女人,了不得。”
我看着欣姐。
“我与她,半个仇家。”
“怎样?”
欣姐仰天大笑:“还能怎样?为名为利呗?怎样?”
“不是为情就好。”
“去死吧你”,欣姐打我的头:“她贵庚?我贵庚?”
后来我才知道,当年,欣姐就是沈逸芳TEAM的一员,她的全部心血,被沈逸芳纤手一挥摇摇袅袅归为己有,她愤而离去,誓不做创意。
“什么叫半个仇家?”
“哼哼,李意文是她介绍给我。”那就无言以对了,李意文是欣姐的革命伴侣。
沈逸芳手腕真高明啊,先发了终身依靠给欣姐,又在事业上对她大加贬踩,令欣姐骂不得急不得,一口恶气吞在肚子里多年,最可气是她与李意文偏偏又花花世界鸳鸯蝴蝶恩爱得了不得,所以沈逸芳这个恩人这辈子还当定了。
因为偶遇沈前辈,我与欣姐此次高空作业饮咖啡再次以别人为主角。我那档子事便隐在肚里未讲。
平日在办公室,也有机会与欣姐倾诉,但此事,我不知如何开口。
不,我不想跳槽,我与欣姐合作无间,年纪虽然轻,但有她罩着我,创意部谁都要让我三分。我知道自己年轻急进,但这是拿真本事吃饭的年代,如果他人在创意上胜我,我自然也会衷心鼓掌。
广告业万多间公司,能进入“吉通”是我的造化,那些小公司的苦苦挣扎我们自然不放在眼里,但钟良辰的公司虽不是4A,也绝非等闲。我便是怕与他的交往让欣姐以为不妥,所以准备先流言一步知会她。
良辰与欣姐是旧识,但关系似乎一般。他们这些广告业的中流砥柱,基本都从“瑞得”入行,学成一身本领后,才出来各霸一方。良辰对欣姐从未加以评论,但越是不评论,似乎
越表明不欣赏。
我为良辰的公司作过一个案子。那是在我百分百确认与我公司不存在商业冲突的前提下接的单。酬劳是那样理想,我为什么不做?当然做完之后,我也想不出理由张扬。我与良辰及他的同事吃过一次饭,开过三次会,提案一次过,货讫两清。但在之后一个月里,我很期望接到他的电话。我并不了解他,只知他被称作广告界第一美男,只知与他相处轻松愉快,只知喜欢他的笑容与声音。当然,我印象深刻的不仅外在,还有他的沉静与礼貌,谈吐恰好,绝没有一般有几分姿色男子所常见的轻浮。空等了一周后我想:我虽然升得快,但毕竟是新人,他如此资深,何种人未见过,干嘛会对我留下印象?给我打电话说什么?想到这里,心情略平。
所以再次偶遇时,大大方方招呼。我们与各自同事吃饭,正是不方便说话的时刻,但他偏偏慢慢走了过来。
“雪个”,他很自然坐在我旁边,身旁的女同事脸色已经兴奋。
“吃饭?”我问废话。
“是啊。”他对桌上人点头,我不觉得应该介绍,谁不认识他?
“周三的BH公关会,你会去吗?”
“不会吧,应该是欣姐去。”我有点紧张,其实也颇有些得意,话极少,怕给人看出什么来。
他也不方便再说,起身,又转回来小声问我:“我发过邮件给你,为什么没回?”
我很意外地小声回答:“没有收到啊?!”
那顿饭我吃得有点恍惚,女同事追问:“你认识钟良辰?他居然过来主动与你讲话?”
我只好说:“奇怪吗?都是同行。”
邮箱里确实空空荡荡,我想了想,决定主动给他发信,新建另一个邮箱,告诉他只用来接收他的信件。
他回复得很快,约第二天晚饭。
我对着显示器想:这么正常的约会,真无趣啊。一见钟情也这么无趣啊。
欣姐每一称呼钟的公司,即称“敌公司”或“匪公司”,我现在与匪头目烛光晚餐,并且进展顺利形势喜人,怎么能不惹火她?
我问良辰:“为什么你著名的条件大好,至今孤家寡人?”
良辰:“这还用问为什么?只有一个原因。”
“啊?性取向的问题?”我答。
“取你的头”,他狠狠拍了我一下,“只能说明我洁身自好,宁缺勿滥。”
年轻就是这一点吃亏,他们都爱打我的头。
我觉得幸福,钟良辰就好象一直守身如玉地等在那里,等我到来。他比我大整整十岁,这样轻取“钻石王老五”的山头,呵呵呵我对自己说不要太得意啊。
“你跟欣姐同事过吗?”
“很短,不到半年吧,她来时我已快离开。”
钟良辰嘴巴紧,听不到他对任何人做不好的评判。
他的家如同图书馆,我们的约会内容只要进行到家,便是各自闷头读书,翻看资料。他后来要求为我办一张家庭图书证。
我总觉得生活不可能这样一帆风顺,凭什么好的都给我得了呢?终于,欣姐招我进她办公室。
她单刀直入:“你与钟良辰一齐?”
“是这样,欣姐”,我不过谈恋爱,又不是做贼:“遇见沈逸芳那次,本来就想告诉你。”
她脸上有个古怪笑容:“你以为我反对?”
“你不反对?”
“我反对何来?关我何事?”
我无以应对,但,太奇怪了:“喂那请问你脸上那算是什么表情?恭喜?”
“没有。我恭喜何来?”
我有点着急:“什么意思嘛?”
欣姐在椅上摇来晃去,慢吞吞地说:“其实呢,这件事我也知道一阵子了,一直在做剧烈的思想斗争。”
“你斗争什么?”
“哼哼年轻人,”她那个笑简直讨厌极了:“我做思想斗争,是因为有些陈年旧事,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你。但是,因为是朋友,我还是决定做一次恶人。”
“你知道钟良辰什么把柄?”
“没有。什么叫把柄?我连是非观都没有。但据说你的恋爱谈得蛮认真,所以我不想别人添油加醋地与你说。”
“说吧。”我不信钟良辰是同性恋,我验过货了。
“钟良辰当年是沈逸芳的老情人。”
我无反应。
不是说我知道这件事,而是这件事我太不知道,来得太过突然,我不知如何反应。
“那时钟良辰与你现在差不多大,沈逸芳结婚不过两年,比钟大十岁。但就爱上了。”
“很多人知道吗?”
“老一辈广告人无人不知。”
“后来呢?”
“后来,钟良辰要沈逸芳离婚与他走。”
“小说情节?”我笑,很勉强地笑。
“可不是。沈逸芳挣扎万分,最后一咬牙——”
“怎样?”
“与钟良辰分手。”
“她对他不是真的?”
“不是真的何必挣扎?她爱他是一回事,可与一个比她年轻十岁的男人白手起家,换你,你肯吗?”
我算算,比我年轻十岁的,现在应在读初中一年级:“不”。
“正确”。
我被一种剧烈的情绪控制住了,酸的,冷的,痒的,然后是晕的。
“之后钟良辰再未与任何人一齐过,直到前一阵传言他找到沈逸芳第二,我没想到是你。”
“谁是沈逸芳第二?”我急了:“她拿什么跟我比?”
欣姐看着我:“怎么了?吃干醋呢?”
“没有。但没这么比的。”
“我告诉你,是因为我担心你,我担心钟良辰真把你当替代品,如是那样,我替你不值。不过,”她仍然笑着:“据我这些年来的观察,他不是糊涂人。”
“咦,你观察他干嘛?”
“八卦啊!他俩当年的约会,唯一不避我。当年沈逸芳拿我当自己人,可惜,二人分手后,她觉得我知道太多,反而对我作恶,心虚得不得了。”
良辰比我大十岁,那么,沈逸芳比我大二十岁。拿我与她比?
欣姐说:“如是真的恋爱,钟良辰值得,他用情够专,只要他是真的心无杂念。”
沈逸芳?从头看到脚,也不像能给人什么杂念的。
那晚与良辰在一起,心事闪烁。
原本良辰若无其事递给我一把门匙。
“干什么?”我瞪起眼睛问。
“图书馆钥匙。”他眨眨眼。
他真好看。沈逸芳当年迷他时,他更年轻更有魅惑力吧。
我不想在这件事上兜圈子:“我认得沈逸芳。”
“噢”。他只点个头。
我只好继续说:“你与她,还经常联络吗?”
他想了想:“五六年没有了吧?大概是。偶然遇到过两次,”他喝汤,然后才又说:“真怪吧,想见的时候,天天可以见,不想见,就真的再也见不到。”
我听不懂这话里的情感倾向。
“你也不知道她长什么样子了?”
“胖了吧?”他真的像在说一个不相干的人:“年纪也到了,不好控制体重了。她年轻的时候就不瘦。”
终于,年轻的我忍不住那句问话:“我与她年轻时是否有相象之处?”
他惊异地看着我,一付“你开玩笑”的可爱表情:“当然不,你看你,傻里傻气,还自以为厉害,典型的波大无脑。”
我的心里一块大石落地。
我把图书馆钥匙小心收好,那以后将是我的家。
“我可不可以问你最后一个问题?”
“请。”
“你怎么会与有夫之妇来往?”
这么严肃的问题,他居然头也不抬地答复:“年轻呗。现在你给我钱我也不会。”
我明白。
他没有拿我与沈逸芳比,因为他早已忘掉沈,是别人在记得。
也许当年,那是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但,那是另外一个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