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a道德经分类释译 (孔正 王玉英)》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02a道德经分类释译 (孔正 王玉英)- 第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和“判然”(两样全是主观的)是真理的判断标准。到了费希特遂认为万物都只是自我的流溢。这种个人主观主义一旦脱缰之后,就只能一泻到底而不可能再被束缚于任何界限内。卢梭和浪漫主义运动又把主观主义从认识论扩张到了伦理学和政治学,最后必然的结局就是巴枯宁式的彻底无政府主义。 
  十八世纪欧洲的“感性”崇拜,就是主观主义在情感与伦理方面的表演,在保卫“自由”的战争之光荣显赫的旗号下,激烈地拥护反叛权。从开始类似对自由的崇拜、对英雄的崇拜、对任何激情的崇拜,后来发展成了对国家、对领袖的盲目崇拜和服从,走向了自由主义的对立面。而国家崇拜论则把天主教给予教会,甚至于是给予上帝的那种地位、权力都给了国家,给了所谓能“体现国家精神”的领袖。霍布斯、卢梭和黑格尔分别代表了这种理论的各个不同方面,而他们的学说在实践上就在拿破仑和后来德国希特勒等集权国家和独裁者身上真正体现了出来。 
  自有人类以来,国家便一直有着两大关切,一是建立某种传统结构,二是这种传统结构已变得破败不堪时,人类社会便努力摧毁这种传统。没有传统,文明是不可能的;没有对这些传统的破坏,进步也是不可能的。困难的问题就在于如何在稳定与求变之间取得平衡。很显然,自由主义和纪律主义的每一方都是部分正确而又部分错误的。社会传统的秩序固然必要,但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也应得到相应的肯定。每个社会都受着这样两种相互对立思想的困扰和威胁:一方面是由于过分讲纪律与尊重传统而产生的僵化使社会失去了活力,另一方面是由于过分强调个人自由和权利因而导致国家的混乱或解体。可悲的是,历史中往往就是非此即彼。不是完全的自由无政府状态,就是极其严厉的国家纪律体制。法国前总统戴高乐曾说:“我们拉丁民族不善于搞政治。我们感到要在秩序和自由之间搞平衡是很难的。我们老爱走极端不是秩序太多自由太少,就是自由太多秩序太少。 
  外国如此,中国也曾经历同样问题。当年刘备取得成都,诸葛亮遂改订治蜀条例,概从严峻。法正对诸葛亮言道:“昔高祖入关,约法三章,公初至益州,亦应缓刑弛禁,借慰民望,奈何反从严峻呢?”亮正色言道:“君但知其一不知其二,秦尚苛法,高祖不得不从宽;今刘璋暗弱,德政不举,威刑不肃,蜀土人士,无法已久,我今以法率民,法行然后知恩,以爵限吏,爵加然后知荣,恩荣并济,上下有节,方可挽回宿弊,否则恐复蹈故辙了。”法正听后甚为佩服。从此之后,蜀内吏民各守法规,一改往日那种上疲下玩、世扰俗乱之风,以致形成了大法小廉、政平讼息的太平景象。这也可谓是乱国用重典,冲气以为和之一例。 
  一般说来,文明和复兴都是从一种极端中醒悟改过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并在一定阶段达到其辉煌时期。这时,旧极端有益的方面尚能使社会获利,旧极端有害的方面却因拨乱反正导致的整体和谐而使其能得以减弱或消除,又因新倾向尚未步到极端,所以新的弊病还没来得及显现和发展。然而,如果此时不将新倾向控制在合理的程度内,随着新极端其先天弊病的发展,必然又会走向另一次整合与调节。 
  古今中外,万事一理。所以,“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既是老子在综合万事万物中提炼出的宇宙真理,又是出于对事物各种极端弊病的深刻认识开出的一条万应妙方。不能冲气为和,事物必然会走向它的反面。 
  【漫谈】“和”,类似古希腊哲学家亚力士多德的“黄金中道”概念:德行就是两个极端之间的中道,而每个极端都可谓是一种过错。这一点可以由考察各种不同的德行而得到证明。勇敢是懦怯与鲁莽之间的中道;磊落是放浪与猥琐之间的中道;不亢不卑是狂傲与自卑之间的中道;机智是油滑与固执之间的中道;谦逊是羞涩与骄横之间的中道。走极端,则会将一个好的行为演变成邪恶。所以,和平倾向蔓延开来时,要防止绥靖主义;斗争兴起时,要注意莫诛连九族;反保守时,莫要冒进;强调传统时,莫要形成闭关自守;要求民主时,莫要趋向了自由的无政府主义;整顿秩序时,莫要演变成牢狱人民的专制;宣扬爱国主义时,不要发展成极端民族主义;提倡国际主义时,不要演化成输出革命;等等。 
  “和”,也即是儒家所谓的“中”。“中”有人把它理解是调合,是做事不要彻底,这就完全错了。“中”的真正涵义是既不太过,又不不及,恰到好处。“恰到好处”即是儒家所谓的“中”,也即道家所谓的“和”。 《正义》一文中说:“君子者,所以用中达于和者也。”子思作《中庸》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孔子曰:“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好直不好学,其蔽也绞;好勇不好学,其蔽也乱;好刚不好学,其蔽也狂。”这些话的中心意思都是在说:“攻乎异端,斯害也己”,“过犹不及。”“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後君子。”故而孔子衷情地赞同中庸:“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漫谈】事物和谐是一个整体概念,事物内的多重阴阳性质互相融和互补、多重矛盾达到了相对的统一。事物中的阴阳矛盾并不存在着谁从属谁的问题,这正象人在站立和行走时并不存在着左右腿谁从属谁的道理相同,问题的关键是必须随时掌握整个机体的和谐与平衡。从系统论的角度看,系统内部关系的协调、稳定是系统功能得以强化所必须。 
  “和”如同一个中轴线,是事物存在的核心,如果说,事物是发展的,那么发展就是围绕这一中轴线向外延伸;如果说事物是不断变化的,那么变化就围绕着这一事物和谐的中心,而不会偏离太远。故而,任何部分的所有运动的目标不能背离整体的和谐,任何部分的运动都必须朝向整体和谐这个目标和方向发展,任何部分在整体中的合理功能就是能使整体功能最大限度的扩展和发挥。 
  事物的恶化表现为事物在整体上被分裂,事物的整体和谐就变成了向单一方向的片面发展。这种发展无论是偏向那一方面,只要它破坏了事物的整体和谐,不顾事物内阴阳两极是互补的,使事物偏向单一,这就是对事物和谐本质的背离,这就是恶化。 
  趋向和谐是事物的自然要求,是事物的自组织原则。和谐作为事物正常的核心,作为事物存在的座标系,作为事物发展的中轴线,事物的全部实践活动都应围绕它来展开。正是因为人们对这一法则存在着不以为然的错误认识,故而导致了行为原则的自我迷失,以致行为偏激,混乱、错误。无视它,人们的行为必然是盲目的。 
  对事物和谐本体(整体)的破坏,必然会造成事物的混乱和危机。事物混乱可能是个别现象,也可能是普遍的社会现象。如果是后者,那就是时代病,因为这一时代的社会大环境决定了事物要偏离和谐的中轴线,结果是病态事物群体的存在就具有了普遍性。 
  “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是宇宙事物最基本的一条自然应用法则。客观事物的存在和运动,均依据着此法则在有序地进行着,人们的认识必须是跟随它才能做到对规律的揭示,违反这一法则的行为将会给事物带来混乱,事情的结果将会与主体的主观意愿相背离。 
  《道德经》整本书都是围绕着这条法则而展开,指出了这条法则的发生、发展及其作用,这就是《道德经》一书的贡献和伟大之处。这不仅是一条宇宙自然的万能法则,而且对人类来说也是同样适用的。这也意味着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都可以在宇宙的这条法则下得到统一。   
  人之所恶,唯孤、寡、不谷,而王公以为称。故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 
  【注释】谦受益,满招损。“反者道之动”,这是事物的变化规律,事物皆然。所以王侯当持守谦虚而不自满。《吕氏春秋》说:“事多是似倒而顺,多是似顺而倒。有知顺之为倒,倒之为顺者,则可以言化矣。至长反短,至短反长,天之道也”。   
  人之所教,我亦教之。强梁者不得其死,吾以为教父。 
  【注释】强梁:谓弄性尚气的主观妄为。教父:教条,信条。 
  苏辙说:“苟由其道,其势可以自保,苟不由其道,虽强求而不获”。孟子说:“顺天者昌,逆天者亡”。这意思都是说,违背事物客观规律的行为,终究会败亡。   
  【意译】   
  道本唯一,这唯一之道包含阴阳两个方面,两个方面的相互作用而生第三者,第三者如此从而衍生万物。 
  万物都具备阴阳两个方面,客观规律作用于阴阳两个方面使事物达到和谐。 
  我们所厌恶的就是“孤”、“寡”、“不谷”,但王侯却用此自称。 
  所以,事物有时受损后反而得益,有时得益后反而受损。 
  别人这样教导我,我也这样去教导人:逞强妄为者没有好结果!我将把此话奉为信条。                    
原七十七章 天之道 
  天之道,其犹张弓欤? 
  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 
  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 
  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 
  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   
  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 
  【注释】天,指自然。道,指规律、法则。天之道:自然的规律。 
  矛盾是事物客观存在的普遍现象,矛盾的双方各以和它对立的方面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双方共处一统一体中。矛盾着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向其相反的方面转化,否定的否定乃是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性。所以,全则缺,盈则亏,极则反。自然法则就象张弓开弦一样,弦位高了就压低些,低了就抬高些,弦位过满就减损些,不足就补充些。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 
  【注释】事物中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是大千世界的客观自然。损有余而补不足,是老子以辩证思维方式总结出的一条自然规律。社会行为应该符合自然法规,然而社会世俗的作法却往往反其道而行之,是损减贫穷不足来供奉富贵有余,这极不公平、不合理,不合客观自然法则。谁能让有余来供奉天下呢?只有明白这自然法则并能自觉实行的人。 
  【漫谈】英国费边主义者建议一步步地走向共同富裕的理想社会,那就不必砍富人的头,不必没收他们的财富,一切分阶段进行,不扰乱经济,不制造社会动乱。通过一辈子征富人的税,通过在他们去世时抽重重的遗产税,便能剥夺他们的财富。这一来,他们的子女就得在跟穷人子女差不多平等的基础上从头开始。 
  但是,如果为此而走向另一极端也是不可取的,即倡导建立平均主义的福利国家,认为每个人不论贫富和阶层,都应享受相当不错的生活水准。这种主张的人没考虑到人性的特点,因为数额极大的税率会扼杀勤奋工作和创造财富的主动性,尤其是扼杀了有本领、有能力这样做的人。在这种制度下,每一个人所感兴趣的,主要是考虑自己如何才能够从共同资源中多得些东西,而不是考虑应该怎样工作才能为共同资源做出贡献。其实,个人设法多赚钱,以改善生活条件,在人类进化史上,是进步的动力。而且,如果不能开拓税源和多创造财富,也就根本无法谈论财富的重新分配,那时,原意走向共同富裕的路,将会导向共同贫困。 
  【漫谈】一个不被党派、集团或独裁者支配的民主政治体制,可以产生自由经济。这种自由经济,尽管经济的增长在短期内常常会加剧收入不平等,但从长期看,它将导致更加平等的收入分配。民主与彻底的经济平等是不相容的。这种绝对平等只有在独裁政权的强制下才可能得以实现,而且只有靠付出经济停滞的代价才能得到维持。戈尔巴乔夫曾以二十世纪的思想教训为题时说过一句话,他清醒地强调,二十世纪在人类历史里程上留下的最大教训是:与纳粹主义并列的就是苏联型的“急进主义”之恶。但是,民主政治与财富和收入的巨大不平等也是不相容的。经济增长最终会降低这些不平等,因此,也将更会促进民主的健全。 
  【漫谈】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说,民主社会主义或社会民主主义的优点收效比较慢,走的是改良路线,却比较公平,不是那么不人道和残酷无情。我们委任马来亚大学经济学教授甘巴为劳动仲裁庭主席。大家都知道他同情工人,但是他不可能做得过火而把雇主置于死地。 
  【漫谈】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说:有一次,一位老人给我提出了一个问题,它在很长时间里影响了我对福利的看法,他问道:“就因为我节省了一点自己的钱,就不给我‘援助’。如果我把钱都花光,他们就会帮助我了。”这是对新福利国家不久就要摆在政治家面前的艰难选择的一个早期警告。 
  救济应给予最急需的人,而不应是泛泛地用于一大批普通受救济者。应当竭力防止对福利的依赖而使个人丧失主动努力。受益人不应认为可以源源不断地不劳而获,无论其原因如何。所以,应宣扬自立更生精神,防止依赖性的滋长。因为依赖性意味着一旦失去依赖就会导致破坏性的社会后果,这最终将使国家处于进退维谷的境地。 
  天上不会掉馅饼,政府所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