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来迟与阜盍潜入戎扈族大营之后,便了解到这戎扈族为了这场战役准备了三年有余,传言是王族偶尔得到了一只草原天神派来的神鸟,神鸟能吐人言,给了王许多指引真言,然后又派出使者逐个说服其它三个部族联合起来,要让草原的马蹄势必踏上中原的土地上。
对于神鸟和真言之类的话来迟与阜盍自然是不信的,这个所谓的神人给这个部族所传达的所谓真言,其实都是根据平都朝中的动态所作出的指导,原本是没有头绪的,直到来迟暗中查探,见到一只从大营深处的营帐之中飞出的传音鸟,才确认这名奸细只怕是和哥舒家有关的。
这事就要回溯到来迟离开平都之时,歌舒雅云在准备的行礼里面给他装了一包紫玉豆,并附信告知了这紫玉豆的用处,以便在紧要关头用来传递消息。
要说这传音鸟和紫玉豆的来历,哥舒家身为朝中大家,要为皇帝出谋划策,自然是自有一套收集信息的体系,作为传递消息的工具,一般的信鸽一旦被截获,暴露的可能性会很大,因此才最终选定这种传音鸟用来传递消息。
而因为传音鸟饲养繁育困难,而那紫玉豆更是难以种植,因此只有哥舒家一些上层的族员才拥有,而训练方法不同,使用起来也是不一样的。可以说,这传音鸟便是哥舒家成员一个秘密大标志,通过传音鸟传递的消息更是更加迅速,而且也不存在会被窃取的问题。
而另一边,来迟走之前歌舒雅云那一盘棋,来迟之前不太明白,如今进了戎扈族的大营才明白,胶着之时,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便是这个道理了。放任两军胶着即便最后胜利了也损失巨大,而蛮夷四部族联合,看起来虽然更为强大,但是不同部族自然会矛盾重生,此时潜入进来行离间之计便是上策了。
夜幕渐沉,军妓营每个帐前摇摇一盏油灯,昭示着这军帐之内的军妓今日是否接客。
阜盍与来迟此时所藏身的营帐之内,传出的是阵阵女子的娇喘和痛呼声,外面听来让人面红耳赤,显然是在坐那房中事。
而帐内的情形却是几个脱光的汉纸躺在地上呼呼大睡,而阜盍和来迟坐在一旁的毡毛毯子上,两个穿着布衣的女子跪坐在一旁,嘴里呼喊出各种淫靡之声,却没有任何动作。
一般人对此情景定是窘迫,而好在来迟在小倌馆长大,对这种场景并无羞涩感。而阜盍更是见识多了,那些叫声听在耳里更是无感,两人任两个女子在那里叫着,两人面无表情看着面前的军营布局图,讨论接下来的计划。
“平都那边已经处理完了,既然指明要离间这四族,依你看下一步该如何?”两人一路行来,来迟的努力阜盍看在眼里,如今也不再如一开始那般,总是想将他排除在外了。
“兵书有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如今这四族以利合,必然能以利分,只要筹码足够,成事不难。”
“不错。”阜盍笑,伸手点了点地图上中央一处红色记号道:“四部族首领为示诚意,皆住此处,这倒是给我们各个击破提供了便利了。”
来迟仰头,看着阜盍挑眉:“分头行动。”
阜盍挑眉,笑:“你行么?”
“要比么?”
“哈哈,好!”阜盍大小,伸手做掌状道:“若我先成,你应我一事。若你先赢,我应你一事。除非身死,不可违约!”
“击掌为证!”来迟抬手,掌心相击,赌约成。
是夜,两人潜入大营之中,四大部族的营帐成四角之势,这倒是给两人提供了便利,两人分析了北夷四大部落,除去戎扈族,依次便是逑巴族、克尔汉族和镞禧迩族。
逑巴族论部族大小和戎扈族差不多,但是逑巴族的人相比于戎扈族来说,牧场所处的地方靠近水源,更为富庶的同时也更为倾向于和平的状态。克尔汉族的人所处的地方较为贫瘠,人员经商的比较多,和关内的沟通更为频繁。而镞禧迩族人员较少,可是这个部族靠近雪山,许多珍稀的草药只有这些原部落的人才能踩到,因此所处的地位也是非比寻常的。
最后阜盍选择了去说服逑巴族,来迟选择了去说服克尔汉族。
☆、变故
来迟的身手自然是比不得阜盍的,看着阜盍三两下就消失在黑夜之中,甚至连一点声响都没有,来迟也只能在心底酸酸得嫉妒一下。不过好在白如墨知晓他够机灵,便给了他许多防身的各式药物,当然也包括迷药。
这四族所在的是整个阵营的中心,守卫自然是严密的,不过也正因为所有人都觉得这里最为安全,反而在思想上便是格外懈怠了。
待到午夜时分,在上风处轻轻点燃一支水香,淡淡地香烟无声无息顺风散开,空气中丝毫闻不到异味,一片静谧。
等了一刻钟,来迟才猫着腰潜入营帐,果不其然那守卫全都直愣愣站在,可是神情却是恍恍惚惚犹如梦游,对于来迟大咧咧的从面前经过也是熟视无睹。
“那酒耗子的药果真是好用。”来迟忍不住在心里不得不赞了一句。
普通迷药致人昏迷,可是人也会因为昏迷倒地发出声响,从而引来骚动。可是这一味迷香却是白如墨特意制的,能够使人陷入迷幻状态,看起来像是毫无异样,其实已经神志不清了。
最大的营帐里面已经熄了灯,黑乎乎一片,只是营帐里面燃着很重的香料味道,初次问道来迟鼻子痒痒的差点就忍不住打喷嚏了,强忍着揉了揉鼻子掏出怀里的夜明珠,借着光亮打量了一下。
不得不说这克尔汉族善于经商,这营帐里面的布置也是极为混乱的,地上长绒的有着奇异花纹的地毯,那看起来像是船一般的床,还有墙上挂着的大大小小的饰品,无不显示着这营帐的主人爱好极为广泛。
不过来迟只是扫了一眼,便轻轻向着那船一般的床走去,这床极大,两头尖尖翘起,上面撑着纱帐,挂满了闪闪的珠宝和铃铛,更为诡异的是,靠近了才发现整张船床居然是以粉红色为主调,若非之前知道这科尔汉族的族长的确是男人,来迟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错进了那个奇怪小姐的闺房。
抬手取起夜明珠,只见那船床中间微微鼓起一块,瞧不太真切,应该是睡着一个人。
刚想伸手,突然来迟猛的一个下蹲,背后扑过来的黑影便扑了一个空,咕噜一下滚到船床中间去了,好在船床里面铺了吼吼的褥子,还堆着许多软乎乎的鼓起的布袋,所以并未发出太大的声响。
来迟心里一惊,马上想明白,估计是因为这营帐里面燃着的香料气味太霸道,空气里面都是这熏香味道,所以那迷香没能飘进来。
知道自己只有这一个机会,半点不迟疑,猛的扑上船床,将那个还在船床里面挣扎打滚的影子压在身下,顺手抽下头上的发簪抵在那人脖子上,压低了嗓子道:“不准乱动!”
“嗯~~。”猛的,身下这个声音诡异得叫了一声,仿佛□一般,接着便是低低的笑声,带着一股难以言喻的撒娇一般的语气道:“人家不会乱动的啦,你可要怜香惜玉哦~。”
来迟顿时一阵恶寒,很想告诉他一句怜香惜玉不是这样用的!
而且这语调对他来说极其熟悉,因为在落风馆里面那些小倌也喜欢这样拖长了调子,软着嗓子和客人调情。只是眼下的情景,无论如何都不像是改用这样的腔调说话的时候,让来迟不得不怀疑自己是不是走错了营帐。
不过借着夜明珠的光打量了一□下的男子,五官倒是长得周正,只是生了一双狐狸眼,眸子细长单眼皮,那嘴唇也是薄得很,一看便是寡情的狐媚相,何况身上还有很浓的熏香的味道,根据以往的经验来看,如此相貌和打扮,十有□是那科尔汉族的族长圈养的禁脔了。
有了猜测,来迟还是压低了嗓子又冷冷问一句:“这里可是科米尔的营帐?”
“是~美人你可是慕名前来自荐枕席的~。”
“不准废话!”来迟将手里的簪子往下一份,刺入身下人软软的脖子里面,强忍着继续问道:“科米尔人呢?”
身下的人此刻眯着眼看清了来迟的相貌,突然伸出舌尖舔了舔薄薄的嘴唇,丝毫不在意脖子上刺入皮肤下得簪子,猛的歪头在来迟拿着簪子的手上吻了一下,拖长了调子妖媚道:“人啊~躺在你下面呢~。”
“你是科米尔?!”来迟瞪大眼,感觉那人吻自己手的时候,居然还伸出舌头舔了一舔,手一抖差点没有直接戳进他脖子里去。
而身下之人像是完全感觉不到自己的脖子已经在流血了,还是带着那诡异得娇羞表情,眯着眼笑道:“我就是科米尔啊!前段时间听闻你中毒,后来便失忆了,想必是忘了许多事情,也不记得我了。”
两人相识沉默,来迟仔细看身下之人,只可惜那双细长的眸子里之后笑意,看不透这笑容之后的真实表情。
来迟自小看人面色长大,自认看人的本事还是有的,可是眼前这人却是完全不合常理。不过既然这人并未中迷药,被自己袭击之后也没有呼喊引起骚动,而且在知道自己失忆的事情,想必是认定了自己是太子的身份,而这之后也并无多余举动,最起码可以判断这人不会与自己为敌了。
“既然你知晓我是何人,那接下来的便好谈了。”来迟突然表情一松,钩钩嘴角道:“族长如此聪明,想必我不说,也明白我的意思,不知族长的决定是什么呢?”
“温香软玉在怀,我哪有心思想那么多~。”科米尔也不看那抵着自己脖子的簪子,只是盯着来迟手里的珠子看了一眼,有继续看着来迟的眼睛,那目光虽然轻佻却是透着慢慢地喜欢道:“我便知道,当年我你珠子时,你不肯要,定是因为身为大家闺秀要矜持,好在我将珠子留下了,不然今日我还不知道你对我情根深种了呢!”
虽然这人成语用的乱七八糟,不过来迟还是听懂了这人话中的意思,万万想不到这人居然和真的太子是认识的,还有一段不为人知的情史。看样子这人应该是喜欢真太子的,只是从没有关于太子与外族有往来的传言,想必这背后有许多不为人知的事情了,好在他认定自己是失忆忘记了,也省了自己担心言语上出漏子的担忧。
虽然这人看起来轻佻,不过来迟倒是相信这人对太子只怕是真的喜欢的,许多表情可以作假,但是喜欢的感觉是很难作假的。
不过来迟的性子想来是功利的,此刻也不会觉得,自己并非那个真太子而像是欺骗了这人感情而对这人愧疚,反而是只想着若是真有旧情,那今日的目的只怕会容易得多,这下子倒是定能赢那与阜盍的赌局了。
想到赌局能赢,来迟心里倒是高兴的,于是表情便也添了几分笑意道:“失忆之后,往事总总我倒是请不请了,不过眼下我要与你谈的事情,倒是清楚得很,只是不知道你意下如何呢?”
“我不能答应。”科米尔眼里依旧带着笑,但是语气确实直接的,丝毫不带笑意道:“所谓骑虎难下,既然已经上来了,总得等到老虎捕获猎物之后吃上一口,否则此时跳下来,自己便要成猎物了,你难道就忍心看到如此可怜死去么?”
来迟也不意外,表情倒是格外轻松了,拿着簪子在他脖子上戳了戳,笑道:“你既然怕到时候会死,就不怕我现在便杀了你么?”
“你们不是有句话叫做,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么,若是被你杀了,似乎也很不错。”科米尔顿了一下,又看着来迟的眼睛,一本正经得补上一句道:“不过,你比牡丹花可美多了!当年我见你的时候,你站在牡丹花丛之中,真真是我见犹怜,我当时还以为是这花幻化成了仙子,当时我便想着,若是能长居这里日日见你,定是让做神仙也不去了。”
“长居?哼!”来迟冷笑一声,皱了皱眉,干脆松开了簪子坐到一旁道:“那我便只问你一句,若是那牡丹花被铁骑踏遍,若我成为你们刀下亡魂,你还会想要在那血染的土地之上常住吗?不若我将那牡丹的种子送你,教会你种植之法,那样你便是身在这关外之地,依旧有牡丹满园。你是商人,商人重利,是一时暴利还是细水长流,想必选哪一种也不需要我多说吧。”
一时沉默,两人沉思。
科米尔的话说的含蓄,但是来迟很清楚,对于这些生活在荒漠之中的蛮族来说,关内富饶的土地何其有吸引力。美人,美景,若是没有见过还能忍耐,可是一旦见过之后,被那美丽所深深吸引,有谁会不想要亲自握在手中呢?只是对于以经商为主业的科尔汉族来说,利益才是骨子里的本性,做生意讲究的便是长远买卖,只要筹码合适自然是要利益最大化,杀鸡取卵的事情注定是要亏本的。
☆、交易
天未亮,月西斜,暗夜无声,几处不眠人。
因为科米尔与真太子曾是旧相识的关系,来迟原本以为,说服他应该是很简单的事情,可惜万万没有料到,科米尔倒是答应了自己的要求,只是提出的交换条件里面,居然会是自己。
“不求江山万里,无须万人敬仰,但求牡丹花下日日眠,醉生梦死于君前,白首偕老,不死不休。”这是科米尔提出的条件,身为商人,却不求财也不求势,却只为当日一瞥惊艳,此生执着。
对于来迟来说,要拿自己来换这份交易,自然是不会答应的。这世上最伤人的便是情爱,不管是哪一种,一旦沾染都不得善终,这一点来迟在那小倌馆里面见得太多,避之惟恐不及。
但是为了达到目的,来迟也不介意撒谎答应,其实也不算撒谎,因为科米尔喜欢的是太子,而自己只是来迟。若是到时候,他来找自己要一个太子,大不了让阜盍把太子给他便是了。
科米尔见太子居然答应了自己,更是喜不自禁,伸手便抱过来迟道:“既然你我两心相印,春宵苦短,不若现在就……。”
来迟使劲推了推抱着自己的胳膊,结果居然没推动,没想到这科米尔力气倒是大,看来硬来是不行了。转念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