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背两块琵琶下面一点的位置就好似塞了两瓶老酸醋进去,酸得要命。
程空知道,两个位置正是羽翼生长出来的地方,四米长的羽翼,劳累了一天,然后缩在两个点上酸。
程空感觉,以后自己吃面不用放醋了,从后背刮一点汗水下来,保管酸得掉牙。
不管是自嘲自讽,还是幻觉潜意识,程空在胡思乱想的过程竟然变得有些兴奋,一时间竟然睡不着觉了。
就在这时,程空的身体渐渐在空气中消散,待到程空睁开眼睛,自己已经回到了广场之中。
嗯,七天时间到了,程空举步走向了离开大门。
次日,待到程空醒来恍然如梦,床是柔软的席梦思,不是破木板上面垫着稻草,被子是华彩艳丽的蜀绣锦被,不是臭烘烘的亚麻被,睁开眼睛第一入眼的是一串透明吊灯,不是都快裂开缝隙的茅草屋顶。
座机,手机,大电视,铝合金窗户,外面隐隐传来汽车的喇叭声。
如此等等,让程空感觉到了另一个有些陌生的世界。
好吧,程空在冲入洗手间用冷水洗了一把脸之后,方才从英雄世界的厮杀中回过神来。
我是程空,我来自地球,在英雄世界里是一个冒险者。
在对自己默默说了几句之后,程空方才感觉对四周感到熟悉起来。
或许是自己在英雄世界里过的生活太刺激了,加上昨天飞行之后的兴奋和疲劳,使得自己回到地球之后,都没有回过神来,还以为沉浸在英雄世界里。
这可不太好,程空暗暗警告了自己一句,在两个世界之中来回转换,自己可要把持住自己,要时刻牢记,这里是地球,不是奉行丛林法则的英雄世界!
程空洗漱一番,剃掉茂密的胡子后,照了照镜子,不由得自夸了一句:“真是个有型的小伙子,不错不错。”
虽说是自夸,不过现在的程空在经历了英雄世界诸多事件之后,与之前那个肥胖的程空截然不同。
不管是从气质还是体型上来说,现在的程空已经可以被称为一名型男了。
那张因为在英雄世界里厮杀而变得硬朗的脸庞,足以让大多数女人为之动心。
程空也就是调侃一下自己,他现在可没有太多招蜂引蝶的心思,何况在经历了卢小菲与慕容雪两位绝世佳丽之后,绝大多数的女人已经很难入他的法眼了。
将衣服穿戴好,标准的白衬衣配花领带,让程空现在的气质倒是变得有些玩世不恭。
当然,程空也不是什么极具时尚眼光的品味男人。
这完全是程空本身素质过于优良造成的结果。
好吧,说实话,那件白衬衣是程空原来在批发市场批发的三十件白衬衣里的一件,既不是世界名牌也不是国内名牌。
老板给程空的批发价是二十元一件,据说这批货是老板从大名鼎鼎的义务小商品批发市场批发来的,厂家据说是某小型山寨企业,老板进货的成本价是十三元一件。
领带则是程空老爸用剩下的,嗯,洗过一次,还算干净,至于在什么地方买的,就别过多追问了。
人家是人靠衣装,佛靠金装,程空是衣服靠人来衬托。
总之,程空在酒店餐厅吃饭的时候,没有一个服务员会去怀疑这位型男身上全套衣物就五十元不到的价值。
当然,这或许是时代的局限,再过上十来年,别说这些每天接触千人的服务员,就算是一些初中生也对各种名牌如数家珍。
用过早餐,程空准备外出散步消消食,他可不打算这么快回去,难得出来休闲一下,就当是放松在英雄世界里所受到的压力好了。
天色有些晚了,这里的时间与英雄世界里的时间有些差距,如果还在英雄世界里的话,现在应该是早上**点的模样。
而在双都,已经是天色渐暗了。
走出酒店,沿着大街朝前走了三十米不到,程空的手机就响了起来。
嗯?程空掏出手机一看,是程芊的手机号。
程空顿时感觉有些不安,但他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过于敏感了。
“喂,是小芊吗?”
程空接起电话问了一句,语气依然平和,他可不想闹出笑话来,如果程芊没事是最好的。
“是程大哥吗?”
对面传来的女声并不是程芊的声音,虽说手机都会有一点变音,但以程空远超常人的敏锐器官是绝对不会听错的,何况女声带着一丝焦急,程空也有点熟悉,好像是程芊的室友,一个叫做贡米的女孩子,有些可爱。
程空心头一沉,程芊的手机是另一个女生使用,这本身就不正常了。
“嗯,我是程芊的哥哥程空,程芊呢?怎么不是她打的电话?”程空这么一回话,对面的女声就带上了哭腔:“程大哥,小芊被人抓走了!”
轰!这句话犹如一道闪电炸在了程空的脑海里!
“什么?!!你别哭,把事情给我说一遍,记住,你提供的信息越完整,我救出小芊的机会就越大!”
程空在浑身一抖之后迅速控制住了情绪,极为耐心通过电话安抚着对面的女孩。
事情已经发生了,程空这时候就算是再恼怒,也是无济于事,找到线索,救出人来,才是正道!
至于那些坏人,好吧,程空会怎么处理他们,就得看程空的心情了。
随后那叫贡米的女孩子哭泣着将情况说了一遍。
原来,今天程芊寝室聚餐,在校内的小餐厅里聚餐之后,原本就准备打道回府了,可寝室里的小咪感觉就这么回去太可惜了,要求去校外的金辉煌歌舞厅玩耍一下,见识一下大都市的繁华。
听到这里,程空脑海里就勾络出一个穿戴有些艳丽的女生。
好吧,程空最初在程芊寝室里见到这个女生的时候,心头还有点骚动,无奈是程芊的同学,不太好意思下手。
可现在,程空惟有轻叹一声,对小咪这个女生生出了几分恼怒,爱慕虚荣的女孩,在大都市里多半就是祸根啊。
程空这感觉或许有些偏激了,可建议去歌舞厅玩耍,就让程空不能容忍了。
君不知,多少炮友都是在歌舞厅里成其好事的,而那种地方原本就是最容易出事的!一群才上学的女大学生去那种藏污纳垢的地方,岂不是送羊入狼口?
贡米接下来所述正是如此,程芊几个女孩子原本不愿去的,可小咪死缠烂打,无奈之下,一群八个花枝招展的女孩子离开了校门前往了有着少女魔窟之称的金辉煌歌舞厅。
要说这个时候的歌舞厅的确混乱不堪,一群女孩刚进歌舞厅不久就被人盯上了。
跳了一会舞之后,就有人请到包厢里喝酒,那个小咪还挺得意,认为自己有魅力,喜沾沾的跟了过去,程芊几个担心小咪出事,就跟了过去。
对方有十来个人,一看就不算什么好东西,其中几人手臂上还纹着纹身。
一进门就开始灌酒,小咪一杯就倒了,随后被一个男人抱在怀里搓揉,其余几个女孩一见就知道进了狼窝,不过进来了,想要出去就难了。
如果不是小咪机警谎称自己来了例假,出去换卫生巾,恐怕程空连电话都接不到一个。
那样的话等到自己得知事情的时候,就太晚了。
金辉煌歌舞厅?妥妥的出事集中区啊,光听着名字就知道了。
程空心急如焚,手机一挂,随手就将一个的士拦了下来。
旁边一等车的小青年拉开车门就往里钻,换成没接到电话之前,程空或许就让了,或许别人有急事呢?
可现在,天大地大,自己妹妹的安危最大!
“给老子下来!”程空左手一伸就将对方衣服拧住,一拉,一甩,人就飞出三四米远了。
这还是程空控制了力量,如果不控制力量的话,这小子一准飞出几十米远都有可能。
啪,程空上车将车门关上,随即便将一张一百卷递到了司机面前,疾声道:“金辉煌歌舞厅,越快越好,两分钟赶到,再加两百!”
程空这个时候已经是急得全身冒火,只要司机能够尽快赶到,别说三百块了,一千块他都出!
那司机原本还想说些什么,可一见一百卷,什么都不说了,接过钞票就是一脚油门轰了出去。
开玩笑,在这个年头,三百块,足够自己跑一整天了,怎么不干?
的士一溜烟就冲了出去,转眼之间就消失在街道尽头,那个被甩出的小青年,骂骂咧咧的从地上爬起来,但心中也不由的骇然,自己好歹也有百三四十斤,被对手一只手就甩出三四米,这力气可真够大的。
还好对方急着离开,没有停留,要是自己嘴上多两句话,恐怕就挨一顿暴揍了。
程空住的酒店距离双都大学原本就不远,而金辉煌歌舞厅就在双都大学外面不远处。
在的士司机精湛的驾驶技术下,最多一分钟,的士车就停在了金辉煌歌舞厅外面。
此时的金辉煌歌舞厅里传出震耳欲聋的重金属音乐,好吧,实际上程空认为这是重金属噪音。
金辉煌歌舞厅的外表装饰就是一水的七彩霓虹灯,墙壁上贴着一溜的美女波霸加大腿画报。
看得程空眉头直皱,嗯?那好像就是贡米?
此时在歌舞厅的大门口,两个混混模样的青年正与贡米拉拉扯扯。
车停稳了,程空丢下两百块,车门一开,就好似一头猛虎扑了出去。
没有用任何的武学技巧,仅仅一拳打出,两个混混就好似被攻城锥撞击了一下,骤然朝着后面歌舞厅那半掩着的玻璃大门飞了过去。
轰!哐当哗啦!两扇造价不菲的玻璃大门就在两个倒霉混混的撞击下碎裂开来,随后稀里哗啦的掉落一地玻璃碎片。
“程大哥!”虽说没有看清程空是怎么一拳将两个混混打出去的,可见到程空到来,心头惶恐的贡米哭着就投到了程空怀里。
也好,程空将贡米拦腰来了个公主抱,大步朝着歌舞厅里冲去,口中还斩钉切铁的吩咐道:“你来指路!我们去救人!”
两个混混将玻璃大门撞得粉碎,这动静可不小,不过等到程空冲入歌舞厅之后才发现,这动静在歌舞厅里连一点波纹都没有荡出。
歌舞厅里人头汹涌,一个个伴随着强劲的音乐扭动着身躯,天花板上的激光灯不时将五颜六色的光束打在舞池里。
在这样热烈的气氛里,大门口的玻璃门碎了算个球。
没有人阻拦就最好了,程空此时可不愿意耽误时间去解决那些小喽啰。
或许那两个混混就是这家歌舞厅看场子的?程空随着贡米的指点迅速穿过舞池,朝着包厢方向冲去。
不过舞池里的人太拥挤了,程空这一冲,就将不少人撞飞出去,舞池里顿时一阵大乱。
“就是这里!”贡米坚定的指着一个包厢对程空说道。
“这里?好!”程空根本就不玩敲门之类的把戏,右脚朝着包厢门一踹,用力恰到好处,只听门与门框之间发出一阵金属扭曲的刺耳摩擦声。
实心木门轰然一声就朝着包厢内倒了下去。
包厢内的女人尖叫声与男人的淫笑声便从包厢内倾泻了出来。
而木门的倒下也使得包厢内为之一静。
包厢内的情形被程空一眼收尽。
八个男人,七个女孩,女孩们正躲在一张沙发上,五个混混模样的家伙正嬉皮笑脸的围着沙发逼着灌酒。
而居于包厢中心的那张大沙发上,坐着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大约三十来岁,左眉处有一条刀疤,完全破坏了整个脸相,不过这男人长得也寒颤,鼻子低矮,就好似被人打塌了一般,满脸发疙瘩遗留下来的凹坑,脸庞长着三颗大黑痣,穿着一身名牌西装,很不协调的样子,沐猴而冠的模样。
此时这个西装搂着已经酒醉的小咪,上下其手,而在这个西装男人身后则是站着两个黑西装男人。
毫无疑问,这两个黑西装就是西装男人的保镖了。
带着杀气,这两个黑西装身上带着程空所熟悉的气息。
这两个黑西装杀过人,程空只是瞟了一眼,就没有再去关注。
两名黑西装看到门倒下之后,随即就全身陷入到警惕之中。
谁知道进来的是一个抱着女人的男子,瞟了自己一眼之后,黑西装感觉一股寒气涌上心头,全身几乎都快要僵硬了。
相对于黑西装这种在道上打杀干掉几个人的家伙来说,从英雄世界里杀戮出来的程空那简直就是血海魔头!
程空判断包厢内没有任何危险,将贡米放下,便是一个飞腿朝着沙发飞去。
啪啪,两个转身过来查看动静的混混就被程空一腿踢飞出去,嘭一声贴在墙上就滑了下去,在昏迷之中,大口的鲜血从口中喷出。
相对于两个倒霉的混混来说,剩下的几个混混似乎更倒霉一点,当他们见到有人破门而入之后,呆愣了片刻,手就摸向了腰间。
对于这些混混来说,随身携带匕首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谁知道什么时候就会遇到自己的仇人?
眼见几个手脚快的混混已经摸出了匕首,程空不由得冷哼一声,双手扇动,只听得一阵响亮的耳光声传来。
那几个混混随即脸颊上浮现出一个个通红掌印,晕倒在地上,没有一个混混的脸颊不是瞬间浮肿起来,犹如在脸上贴了两片涂抹了番茄酱的圆面包。
这些混混的战斗力或许在普通人面前,够猛,够勇,但在程空面前只能算是战五渣!
就连英雄世界里的农夫,都能够赤手空拳干掉两三个混混,如果都拿上武器的话,恐怕五六个混混都是渣。
如果不是想要低调一点,不至于过份的惊人骇俗,程空用一根手指都能够将这群混混尽数干翻在地。
程空在英雄世界里的进化,并不仅仅只是肉身力量超过了人类极限,就连皮肤与骨骸都是超越常人。
或者让混混用匕首捅,程空也不会受半点伤,虽说现在没有测试过,但在进化为枪兵的时候,程空用菜刀砍在胸口上,也不过留下一道白印罢了。
虽然那一刀用力不大,但在进化成为筋肉翼弓手的现在,这防御力总不可能不进反退吧?
再说了,光是左手臂上依附的龟盾就足以抵挡这种攻击了。
程空之所以将对方直接抽晕过去,而是为了防止在混乱之中伤到程芊。
让程芊受到惊吓,已经让程空很心痛了,如果再受伤的话,程空也不会原谅自己了。
转眼之间,一群混混被尽数干翻,这并不是他们的最后结局。
在确定了程芊安全之后,程空示意让这群惊恐不安的女孩去墙角躲着,随后转身看向了依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