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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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鹰-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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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明立刻反对道:「这可不行,胡老大,咱们搭伙的时候,你说好是一边占一半的,那我应该是拿五万,你可不能在我的份下分出一半儿去。」
  胡老大看了他一眼沉声道:「秦明!点子已经来了,你若是有本事,让这位小兄弟指点着你去,一个人若能得手吃下来,就全部归你,我们半份都不沾。」
  秦明几乎要拍胸膛担下来了,但是他想了一下道:「一个人吃下来我认为并没什么,对方不认识我,抽冷子打冷枪,一下子就解决了,可是我担心在回去的路上,那些同行可能会对我下手。」
  胡老大这才皮笑肉不笑的道:「那也没关系,你可以雇我们保护你,有我跟小马保护你,足可万无一失了。」
  秦明想了想道:「你们的事又要多少呢?」
  胡老大道:「五万两银子这是我跟小马原本打算要的价钱,一两也不能短少,霹雳火,你怎么说?」
  秦明忽然手一摊道:「我雇不起,而且我也不想去接这票生意了,完全让给你们。」
  这个改变使得胡老大为之一怔,他了解中的秦明一向心狠手辣,唯利是图,是绝不肯轻易放弃暴利的人,念头转了一下笑笑道:「那么你是打算受雇来保护我们了?」
  秦明道:「你们不会要人保护,而且我秦明只会杀人,却不懂得如何去保护人不被杀。」
  胡老大道:「看情形你是打算在途中对我们下手。」
  秦明一笑道:「我不找你们,也一定会有别人找你们,我们是一路来的,对你们下手,这种事情我还做不出来,因此胡老大,你大可以放心,只要你们能一路顺风的回到西宁,我绝不动你们半根寒毛。」
  胡老大冷哼一声:「只不过别人下手时,你却在一边袖手旁观,绝不肯帮忙了。」
  秦明道:「在道义上来说,我也不能袖手旁观,可是跟着你们在一起,那又太危险,我什么也没捞着,白挨上一枪岂不是太寃枉,所以我也不打算跟着你们走。」
  小马愕然道:「秦大哥,你要拆伙了?」
  秦明一笑道:「小马,像你这种血性伙伴,我姓秦的就算是拚上了性命,也说不出一个散字,可是像你们胡老大那种为人处事的精明么,我实在高攀不起。」
  这家伙阴得很,见了苗头不对,心里已经另作了打算,不但主动的拆了伙,而且还烧了一把火,使得胡老大顿有莫知所措之感。
  秦明干脆站了起来,一拍夏志昌的肩头道:「小兄弟,这位胡老大是最够意思、最大方的了,你跟他合作,保证可以发大财的,我可没有兴趣了,胡老大,为了表示我不会挡财路,我现在就离开你们。」
  说完他果真转身向门外走去,可是他脸上的表情却完全不像是要放弃的意思。
  夏志昌一笑道:「这位老哥,你如果想一个人偷偷去发财,那可要失望了,撇开了我,你永远别想找人!」
  秦明怔了一怔,回头道:「我可没这意思。」
  就在这时候,孙小琴动了,她的动作也很快,因为她已经明白了夏志昌的意思,要逗逗这三个杀手。
  即使不除去他们,至少也想弄明白是什么人在主使着这件阴谋,是谁在花大把的银子要夏志昌的命。
  她一跳就拦在秦明的前面,挡住了秦明的去路,冷冷的道:「姓秦的,你等一下!」
  秦明一看挡路的是个小娘们,没放在心上,哈哈笑道:「小妹子,你叫我干吗?」
  孙小琴冷冷的道:「刚才你满嘴喷蛆,对姑娘我轻薄了一阵,就想这么走了?」
  秦明笑笑道:「小妹子,出门在外,在客栈酒楼里说两句俏皮话解闷、逗乐儿,那也是很平常的事。」
  孙小琴冷哼道:「哦,那你为什么不拿你妈出来逗逗乐子,给大家解闷儿呢?」
  秦明已经知道她在存心找碴儿了,却没放在心上,口中仍是嬉笑着道:「我妈可惜没有你小妹子这么年轻俊俏,所以只能呆在乡下,干不了你这一行。」
  孙小琴的俏脸上布下了杀气,她觉得这个人实在无耻,口舌上绝对占不了便宜,只有动手了,因此撩起左手就是一个嘴巴打上去。
  秦明却早已有了准备,他是四川有名的独行盗,也客串参加杀手的行业,身手自然不差,知道那番轻薄话出口后,对方一定会行动。
  所以他不躲不闪,待孙小琴的巴掌快逼近时,才伸手掣住了她的手腕,轻轻一扭一转,已经把孙小琴的身子扭得反转过来,被制住的左臂反扭在背后,然后他更轻薄的把手微微后收,使孙小琴的身手背贴在他怀中。
  秦明的脸上浮堆着邪狎的笑意,鼻子在她的颈根香了一香,笑着道:「小妹子,看不出你的性子还挺野的,不过没关系,大爷我就喜欢骑野马。」
  话只说到这儿,他的脸色忽然变了,就像有人塞了一枚鸡蛋在他口中,张大的嘴巴也闭不拢了。
  旁观的人自然知道秦明要倒楣了,在青海这条路上,谁惹上这位姑娘都讨不了好处,所以才赢得辣手西施这个外号。而这个叫秦明的家伙居然不知死活,自己把脑袋送进老虎嘴里去。
  可是他们也弄不清这是怎么一回事,因为孙小琴被反扭手臂,背贴在秦明的怀里,分明已受制于人,很不容易展开反击的行动。
  只有坐在这边的吴长胜看得清楚,孙小琴的右手已经拔出了枪,枪口抵在秦明的腰眼上秦明则是凭感觉而知道的,他是个枪手,不用眼睛看也知道是什么东西抵上了身体,更知道自己捣了一个马蜂窝。
  因为在贴身的刹那间,他感到孙小琴身上是别着家伙的,除了枪支之外,还有一排子弹。
  身上别着一把,抵在自己腰上的也是一把,这个女娃娃居然身携双枪,在道上没有第二号了。
  他尽量的把自己的笑容拉得好看一点,而且也把孙小琴朝前推开了一点,却不敢松手,干咳了两声:「请问姑娘可是贵姓孙,是大青岭孙大当家的令妹?」
  孙小琴冷冷地道:「不敢当,秦大爷,我是姓孙,不过大青岭上已经没有孙大当家了。」
  秦明立刻道:「是!是!我刚才已听人说了,令兄孙大当家的叫人给害了,凶手就是那个,那个……哦,你跟这位小兄弟在一起,想必是要找凶手,为令兄报仇,没问题,为了道上的义气,我们都会帮你的!」
  孙小琴道:「不必了,家兄是死在他的贪心跟邪恶之下,也可以说是死有应得,我并不想帮他报仇!」
  秦明看了看夏志昌,才恍然的道:「我明白了,孙姑娘赶情也是为了那点子的事儿来的,那我们当然是不便插手了,好在刚才我已宣布退出,孙姑娘你也听见了,我的话绝对算数,你总没理田再为难我了。」
  他借机会放开手,退了两步,可是他看见孙小琴手中的枪仍然没收起来,不禁苦了脸道:「孙姑娘,这是何苦呢,不知者不罪嘛,先前是不认识你……」
  孙小琴道:「跪下磕三个响头,向我道歉,还要自己打十个嘴巴,我可以饶了你。」
  「这……孙姑娘,似乎太过分了,杀人不过头点地!」
  孙小琴双眉一挑道:「过分?你先前轻薄我的话难道就不过分了,想想你说了些什么?」
  秦明十分狼狈,孙小琴举起了枪道:「你不肯磕头也行,我就在你的脸颊上轰一个洞,打下两颗牙齿也就行了,你放心,我的枪法很准,绝对不会偏到别处去,不过你要是害怕,脑袋乱动,那就难说了!」
  她的手举得很稳,一动都不动,目中闪出了凶光,这下秦明着急了,连忙道:「孙姑娘,有话好说,咱们再商量商量!」
  「没什么好商量的,就这两条路,不磕头就挨一枪。」
  她的手指已经准备击发,秦明连忙摇手道:「孙姑娘,我只是跟着起哄罢了,又不是我第一个开的头。」
  他的手转向小马,可是另一只手却在向小马作暗示。
  孙小琴道:「少不了他的,因为你要走,所以才先跟你把帐清一下,怎么说,你到底作何打算?」
  秦明又作了个手势才道:「好,孙姑娘,我算是怕了你,我向你磕头陪罪!」
  他缓缓的向下跪去,周围仍然鸦雀无声,秦明这才明白为什么他跟小马说了那番俏皮话后,堂屋里忽然变得静了下来。
  而且每个人都以诧异时眼光看过来的意思了,原来大家都认识这条母大虫的,他俩却偏惹了上去。
  这三个磕头真磕了下去,他秦明虽是保住了性命,但霹雳火三个字就算是在道上除了名,再也别想混了。
  好在他已经跟小马打过招呼,也让小马明白孙小琴不会放过他的,一切都寄托在小马身上了。
  双膝已沾到地,孙小琴的枪口也跟着低下去,秦明偷偷用眼角瞄向小马,见他毫无动作,心中不禁暗恨。
  「好小子,你居然在一边风凉着,瞧我的热闹,你就看着好了,回头我不整得你哭娘叫爹,是你养的!」
  他在肚子里暗暗的诅咒着,但场面已经逼得他不能老是这么跪着,于是万分委屈的低下头去。
  就在这时候,门口忽然飘进了一条人影,这个人说飘进来的原因是事前既未听见脚步声,也没人看见他是如何过来的,突然的,他就在门口出现了。
  正因为这人是突如其来的,才引去了每一个人的注意,连孙小琴也把头偏了过去。
  正在这时候,小马与胡老大都有了行动,他们是专门干狙杀行业的枪手,而且是老经验的行家,因此他们懂得利用一切的机会。
  门口进来一个人,他们不去理会,这人使孙小琴的注意力转移过去,那才是他们的好机会。
  两个人同时起立,飞快的拔出了腰间的短枪,拔枪时拇指已经推开了保险栓,枪口指向孙小琴就喷火了。
  这是一个连续的动作,但是在他们而言,却几乎已经是本能的反射了,快得只在眨眼之间。
  只不过两人的准头都不够,一枪射进了地下,跳起了一蓬碎泥屑,另一枪却偏过去了,射中了柜台上的一口酒罐子,砰的一声,罎子碎了,里面装的是五加皮,红色的酒汁急速的流出来,倒是很像鲜血。
  秦明也没有放过这个机会,孙小琴回头的时候,他也有了行动,首先是一个翻滚,因为孙小琴的枪口还是对着他,最可能挨上一枪的是他,所以他必须先滚开。
  在滚开的同时,他也拔出了腰间的枪,一直滚到孙小琴枪口不及的死角处,他的枪才向前探出。
  但是他的枪却没有喷出火来,因为就在那时,他的手背上一阵剧痛,仆的一声,枪支握不住掉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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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章
 
  鲜血开始由穿透的手掌心滴下来,痛的他几乎要跳起来,而胡老大跟小马两个人也是一样,他们的枪射了一发,这时也拿不住了,掉在地上,手背同样的钉着一支短箭。
  三个人都中了同样的暗器——一支黑色的、铁制的短箭,箭尾上夹了两片蔴黄色的羽翎,那是雕羽。
  雕是产于沙漠上的一种凶禽,此老鹰要大好几倍,而厉害也超过几倍,它的利爪可以抓碎一个人的头颅,它的尖喙可以啄穿牛腹,而它双翅的力量,可以带着一头羊飞上天空。
  孙小琴回头时,一切都已发生了,看了三个人手上的箭,她直觉的望向了夏志昌,但夏志昌的手只是摸向胸前,指间夹了两把柳叶飞刀。
  孙小琴记起夏志昌是用飞刀的,不是用袖箭,那三支小箭自然不是他发出的,那么是谁呢?
  她没有费心去找,夏志昌已经告诉了她答案。
  他含笑放下了手中的飞刀,一弯单掌,像是喇嘛们那样地行了一个问讯礼道:「好手法,又快又准!」
  他是对着门口说话的,自然发箭的那个人是从门口进来的了。
  孙小琴先前一瞥,只知道是个维吾尔人,现在再度打量,才发觉那是先前在街上对他们特别注意,发出冷笑的年轻人。
  个子很高,身体很壮,宽上额,脸有点扁,鼻梁却很高,深凹的眼眶中,一对微蓝的眼珠闪闪的发光,以维吾尔人的标准,那是个典型的美男子。
  他冷漠的注视着整个堂屋,神情倨傲得像是君主在检阅他的臣民。
  孙小琴知道他是发箭的人,点头笑了笑:「谢谢!」
  那倨傲的年轻人却冷冷的,用着生硬汉语道:「把枪收起来。我最讨厌用枪的人,如果不因为你是女人,我就给你手上也来一箭!」
  这人说话太不客气了,孙小琴几乎要给他一枪,但是她毕竟不是很泼辣的女孩子,对方还帮过她的忙,因此她终于收起了枪。
  那青年跨进几步,朝着三个捧着手的汉子盯了一眼,沉声道:「滚!如果我还在青海看见你们,我就在你们的喉咙里钉上一箭!」
  胡老大努力的抬起了头。正视着那逼人的眼光:「朋友!好本事,留下个万儿来,我们好日后讨教!」
  青年冷冷的道:「可以!我叫哈吉泰!」
  吴长胜轻吁了一声:「原来是天山雕王子殿下!」
  天山雕三个字使得每个人都为之一震,他是回疆的一个部族的少主,也是回疆的第一勇士。
  有关他的传说很多,像他在竞技大会上勇夺了三年的竞技冠军。他曾徒手搏杀了一头野熊,双手分开了决斗中的野牛,飞身追上了急奔中的快马……
  他也在擂台上打倒了俄国的大力士,最神奇的就是他的小箭,可近可远,百发百中,可以贯穿十几丈外的牛眼,也能射下两丈外飞着的苍蝇,小箭是装在他的衣袖中,用一具特制的小弩弓,但究竟是怎么样的弩弓,却没人见过,只见他一抬手,对方就倒了下来。
  有人见到他的仇家买了十名枪手,在一间酒楼围住了他,结果他安然全身而退,十名枪手却全留下了,每人咽喉上钉了一支小箭。
  那十个人有的正要拔枪,有的已拔枪在手,却没有人能发出一枪、可见他发箭的速度,已到了惊人的程度,近乎是神话了。
  但是由他刚才对付三个枪手的手法来看,那不算是渲染过甚,因为没有一个人看得清楚他是何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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