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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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鹰-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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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神情很平静,口气中也充满了不屑,马兰莎等三人的脸色变了一变。
  马兰莎厉声道:「就这样我们也是值得的,因为我们是为了族人而争,一定要得到。」
  孙小琴冷笑道:「但也可能是你们三个人躺下,我却丝毫无伤,你们知道我说这话并不是夸大,上次对南路上的黑胡子火并时,我一个人落在四支枪口下,仍然毛发未损地把对方全都放平下来。」
  马兰莎脸上的肌肉牵动了一下,仍然毫无惧色的道:「我们知道你确是了得,不过我们还是要拚一下!我们留在大青岭就是为了这个目的,机会来了,我们绝不放弃!」
  孙小琴忽又一叹道:「可是我却不想跟你们拚,因为我无意再留在大青岭,更不想继续那种生活……」
  马兰莎宽慰地一笑道:「那太好了,小琴,我们一向都相处得不错,我也实在不愿意跟你作对,只要你放弃大青岭,你永远是我们的好姊妹,每年,我们可以给你全部收入的十分之一……」
  孙小琴笑了道:「我既然离开了,就是摆脱这儿的一切,我一两银子都不要你们的,而且我现在就走,麻烦你们帮个忙,把车子抬出来,我搭这位汉客的车子走。」
  马兰莎道:「你要跟这个男人走?」
  孙小琴的脸一红道:「我只是搭他的车子离开,到了前面的城市,我就另外买马……」
  马兰莎道:「小琴,他杀死了孙老虎,那是你的哥哥,难道你就这么算了?」
  孙小琴道:「是我的哥哥先要杀死他,他只是自卫而已,在这种情形下,我不认为是什么仇恨,再说是我哥哥要抢劫他,死了也是活该。」
  马兰莎道:「好!既然你肯放过他,我们自然也不好再去向他追究了,不过,那珠宝至少要留下一半。」
  孙小琴一怔道:「什么!你们还要他的珠宝。」
  马兰莎笑道:「小琴!我们只要一半,已给你留下一半了,难道这还不够意思。」
  孙小琴道:「你们弄错了,东西是人家的,我连一颗珠子都不要,你们也不能要。」
  马兰莎道:「小琴,你什么都不要,居然肯放弃大青岭的一切,我就知道准是为了那批珠宝。」
  孙小琴生气了道:「胡说!我就是为了讨厌这种强盗的生活才离开大青岭的,怎么会要别人的珠宝呢?」
  马兰莎道:「你不会是等到了路上再独吞吧!」
  孙小琴冷笑道:「只有你们才会存这种脏心思,我若是有这种念头,刚才就一枪一个,把你们先放倒了,少说废话了,帮忙把车子抬出来,我们好上路,你们如果不信,可以一路跟着,到前面的城里……」
  马兰莎笑笑道:「要到都兰才有县城呢,我们一路跟了去,果是发疯了,再说,离了大青岭,就不是我们的天下了,我们可没这么儍,你要不要珠宝是你的事,我们这一半却非要不可。」
  孙小琴瞪大了眼睛道:「在大青岭也不见得就是你们的天下了,我说不许动就是不许动,乖乖的替我把车子抬出来,否则我就不客气了。」
  她的动作很快,眨眼间,枪火回到了手上,枪口比着马兰莎,脸上已堆下一片寒霜。
  马兰莎退后了一步,似乎没想到孙小琴拔枪的动作会这么快,但是她却没有让步的意思,道:「小琴!我们是三支枪对你一支枪。」
  孙小琴冷笑道:「我这支枪却不一样,我要打你的眉心,绝不会偏到额头上去,倒是你们,对是对准了,也不一定能射得准!而且你们只有发一枪的机会,在你们第二声枪响前,我有把握全部放倒你们。」
  马兰莎咬咬牙道:「枪就是枪,只要指头一用劲,子弹就出来了,我们只要发一枪,就有可能打中你。」
  孙小琴道:「不错!有可能。但是我敢拚一下,你们如果有种,也不妨赌一下运气。」
  马兰莎想了一下道:「拚就拚吧,除非你把我们全部都放平,否则我们一定要留下一半的珠宝,像这么肥的羊,等上十年也遇不到第二回了,我们绝不放过。」
  孙小琴不再说话,她的眼睛瞪住三个维吾尔女郎,不是看她们的枪,而是看她们的眼神。
  这是一个行家的做法,因为一个人在行动之先,他的眼睛必然会先有所预示,只要注意对方的眼睛,就可以测定对方的行动而取得先机。
  只有修为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才能掩饰去眼中的杀机,杀人于不动声色之间。
  但是这三个维吾尔女郎显然还嫩得很,她们握枪的手已在颤抖、眼中流露着惊惶与畏惧,不敢猝然行动。
  不过这也是很危险的时刻,因为她们太恐惧了,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手指间用上了力,在她们自己都不知道的状况下发出了枪弹。
  好在这种时刻,枪口难以取准,枪在喷火爆发时的回震也容易使枪弹偏飞,很难击中对着的目标,孙小琴很了解这种状况,所以她虽然面对着三支枪,却非常的冷静,一点都没有惊慌的样子。
  四周都彷佛一下子沉寂下来,静得能听见每个人的呼吸声,那是一种使人窒息的沉寂。
  忽而,夏志昌在一边开口了,他居然笑笑道:「不过是为了这点东西;,那也值得拚命吗?」
  说着又打开了皮袋子,伸手进去抓了一把珠宝出来,摊开了手掌,雪白的珍珠,红色的、晶蓝的宝石以及黄澄澄的金块,辉映成一片灿丽的色彩!
  那色彩实在太动人了。使得三个维吾尔女郎的眼都直了,居然忘了她们是在枪口的威胁下,眼光都移注夏志昌的手。
  夏志昌笑笑道:「你们不是要一半吗,这里差不多是一半了,你们拿去吧!」
  孙小琴忙道:「不!不能给她们!」
  夏志昌笑笑道:「谢谢你,孙姑娘,我认为这东西饥不能食,寒不能衣,最多是颜色好看一点,拿来玩玩可以,为它们拚命却太不上算了。」
  孙小琴道:「你……不知道它的价值。」
  夏士昌一笑道:「我是不知道,所以我对它们的得失毫不在乎,更不愿意你去为它们拚命。」
  孙小琴正要开口,马兰莎道:「小琴!你刚才还说过,你对这些珠宝一点兴趣都没有。」
  孙小琴道:「我是没兴趣。」
  「既然你没兴趣,那又急个什么劲儿。」
  「我不是急,这是人家的东西,你们凭什么要。」
  马兰莎道:「是他的东西,他愿意给我们,凭这点就够了,你别舍不得,我们只要一半,还有一半留着给你呢,你想独吞可不行。」
  孙小琴怒叫道:「放屁,我说过了,一点都不沾,我离开大青岭,就因为我不想做强盗。」
  马兰莎一笑道:「好!你不要我们就全要了。小伙子,把那只袋子也拿过来吧!」
  孙小琴一怔道:「什么!你……」
  马兰莎却不理她,冷冷的道:「小伙子.把那只袋子放在一起交给我,听见没有,我的枪对着你的胸口,如果你还要命的话,就乖乖的照我的话做!」
  她忽然变得凶了起来,原因是夏志昌已经站在她的前面,做了她的掩蔽,使得孙小琴的枪无法再威胁她了。
  孙小琴刚要移动一下位置,马兰莎道:「小琴,别动,你只要动一下,我的两个妹妹就开枪了,而且我的枪也会朝着你放的。」
  孙小琴怒声道:「第一个倒下的一定是你!」
  马兰莎笑道:「绝不会,第一个挨枪的是这个小伙子。虽然他的生死跟你没关系,可是他却能挡住你的枪弹,小琴,人家自己都说了,对那些珠宝的得失不在乎,你又何必小气呢?除非你是别有用心想独吞……」
  孙小琴恨恨地一跺脚道:「这可是你自己找的!」
  夏志昌仍然是笑嘻嘻的道:「没关系,今天,我能够留下性命,已经很高兴了,这点珠宝又算什么,我车子上还有好几袋呢,给她们一袋也没关系!」
  马兰莎道:「你车子上还有珠宝?」
  夏志昌道:「是的!塔拉尔宫里的老师父们都很慷慨,而且他们是出家人,要这些东西也没有用,我要离开的时候,他们给我装了好几袋子……」
  马兰莎一笑道:「我说你怎么会那么大方呢。原来你还多的是!那好,你自己去拿出来!」
  夏志昌正要转过身,马兰莎忽然又把他拉住了道:「别忙!我跟你一起过去,你不准离开我的枪口!」
  她倒没被珠宝照昏了头,居然还记得孙小琴在一边虎视眈眈。所以拖住了夏志昌一直挡在自己的身前。
  孙小琴则已经气得干脆放手不理了,她实在没想到夏志昌会是这么儍的一个人,她拚了性命去维护他的财富,而他却双手奉上送给别人,还怕别人不够,把隐藏在车子上的也告诉了别人。
  难道他真是在塔拉尔宫中长大,不知道那些珠宝的价值吗?还是他对财富看得太轻呢?
  但是遇上了这么一个人,孙小琴倒觉得犯不着拚了性命去维护了。
  夏志昌走到了车子旁边,他的手中左掌握了一把珠宝,右掌握着半袋子珠宝,没有办法再去拿别的东西!
  马兰莎也没有办法,她不敢自己伸手接过来,也不敢叫她两个妹妹过来一个,那两支枪要监视住孙小琴已经嫌不够了,绝不能减少一把了。
  夏志昌举了双手,示意要马兰莎接过去,马兰莎却摇摇头道:「放在地上,再去拿车子上的!」
  夏志昌道:「你还要多少?」
  「有多少都拿出来!」
  夏志昌叹了口气道:「你不觉得太贪心了吗,在你们可兰经典里有教训说,贪婪的人,到手的珍珠也会变成石块的,你莫非忘记了。」
  马兰莎脸色一变道:「少废话,你懂得什么可兰经!」
  夏志昌道:「我虽是在喇嘛寺里长大,但是我并不信喇嘛教,所以我对每一种经典都看过一点,可兰经是你们回教的圣典,也是你们的真神阿拉颁给你们的宝贵的教训,要你们虔诚、勇敢、正直、诚实、友爱、谦虚,可是这些教训你都违背了,你不怕真神对你惩罚吗?」
  马兰莎被说得脸色铁青,心中十分恐惧,色厉内荏的叫道:「少废话,快把珠宝拿出来!」
  夏志昌摊开左掌道:「依我说,你把这些拿去就算了,因为这是我答应给你们的,也是你们原先所要求的,至于其余的部份,则是你们贪心强取的了,贪婪强求的人,不得神佑,必遭天惩。」
  马兰莎恼羞成怒地把枪管朝前一戳,砰的一声,枪口喷出了火花。那是她在无法控制之下,触发了扳机。
  枪声使每个人都为之一惊,可是倒下去的却不是夏志昌而是马兰莎自己。
  她是双手掩着脸而自己滚倒在地的,当枪声响时,夏志昌手中的珠宝像是受了一股巨大的冲击力量,由他的手掌上飞溅起来,打在她的脸上。
  那股力量太强了。许多的珍珠宝石都嵌进了她的脸上。这些珠宝如果镶成饰物,戴在头上,固然能增加美丽,但嵌在脸上,却不好看了。
  马兰莎双手捧着脸,倒在地上痛苦狂吼,她的两个妹妹连忙奔过来,看见马兰莎满脸的鲜血,在手指缝里还不断有血流出来,一时慌了手脚,再看看夏志昌却安然无事站在那儿,胸前的衣服上有一个焦孔。
  那是由枪弹所造成的,可是却没有血迹,好像那一枪根本没使他受伤,一时不由得呆了。
  孙小琴也怔住了,望着夏士昌,似乎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呆了半天,她才过来道:「你是不是受了伤了?」
  夏志昌摇摇头道:「没有!不过很痛就是了,我没想到这么一支小小的玩意儿,会有这么大的力量!」
  「什么,你没有受伤,枪子儿打在身上,连衣服都给穿破了,你会没有受伤,别是枪弹穿透了身体。」
  夏志昌道:「怎么可能呢?这是手枪,在二十丈外就打不伤人了,没有那么大的威力的。」
  「可是你是在两寸不到的距离下中枪的。」
  夏士昌一笑道:「子弹离开枪口的时候,力量并不是最大的,我虽然没有玩过枪,却懂得一些枪的性能,像这种手枪,威力最强该是两丈到五丈的距离。」
  他一面说,一面在衣服的破洞处用手指挖弄了一阵,终于挖出了一颗变了形的弹头道:「这不是吗?还差一层布就会碰到皮肤了,幸亏我运气得快,不然的话,虽不至于伤到那里,但是肋骨却会撞断了。」
  孙小琴几乎难以相信的道:「你说这一枪连你的衣服都没有穿透,你穿的是什么宝衣?」
  夏志昌笑笑道:「那倒不是什么宝衣,只是一件背心而已,是老师父送给我的,他说这背心叫金丝甲,是用头发加上金丝编起来的,一共有十层,但不过才几分厚,据说是任何刀剑都刺不透,可是今天一试,也不怎么样,那颗子弹就差一点穿了过去。」
  孙小琴这才吁了一口气道:「能够挡住枪弹的衣服你还说不怎么样,满袋的珍珠宝石,,你看作石头子儿,我真不知道你是什么样的怪人。」
  夏志昌只耸耸肩道:「我也不知道,我在喇嘛寺里长大,那里全是喇嘛,连一面镜子都没有,因此我也不知道自己是长得什么样子。」
  孙小琴忍不住笑了,她觉得很有意思,她的一生中,从没见过这样一个男人。她是在山寨的强盗窝里长大的,那儿的男人都是粗野的,开口就是脏话,从没有正正经经的说过一句话。
  她也见过一些市集上的男人,有些认识她,战战兢兢,把她当作毒蛇,有些不认识她的,则又浮言浪语,口齿轻薄,老是想占她的便宜。
  所以她的心目中,对男人没有一点好印象,但是眼前的这个男人虽是才见面,却使她感到与众不同。
  因此她的声音也变为轻柔了,笑笑道:「夏………夏志昌,你是叫这个名字吧!」
  「是的,孙姑娘。」
  孙小琴道:「我搭你的车子到都兰去行吗?」
  夏志昌道:「自然可以。不过,孙姑娘,我可要把话说在前面……」
  孙小琴立刻道:「你放心,我绝不会对你的珠宝动心思,我只是要脱离这个地方。」
  「姑娘误会了,我不是怕姑娘动我的珠宝,老实说,我根本没将这些玩意儿放在心上,姑娘如果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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