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魂魔君看到斑竹箫,脸色一变,举步向柴哲走近。
柴哲一怔,忽然注视着逐渐走近的摄魂魔君。
摄魂魔君在他身前止步,伸出白搭惨毫无血色的手,冷然地说:“给我。”
“前辈……”他惑然说。
“箫。”摄魂魔君的声音奇冷。
柴哲心中凛然,被对方的阴冷神色所镇,不由自主地将箫递出。
摄魂魔君接过箫,端详片刻,然后阴恻恻地问:“你这支斑竹箫从何而来?”
“这…”
“说实话,不许支晤。”
“是……是一位姓安的老人赠送给我的。”
“安闲云?”
“不错。”
“他人呢?”
“回中原去了。”
“他目下怎样了?”
“不知道,他老人家说要到粤东赴约,在乌蓝芒奈山分手,天各一方,分手后的情形,晚辈一无所知。”
“哦!他走了多久了?”
“不足五天,前辈与闲老有仇?”
“有恩。”
“哦!”柴哲精神一懈地说,如释重负。
“老夫原以为你们暗算了他哩!”摄魂魔君也欣然地说。
“前辈与闲老……”
“我不能说,那已是快二十年的事了。早些天他经过我这里,我亲自送他走的。哦!我想起来了。”
“前辈想起什么?”
“我不是说过,你的拳脚招路我觉得眼熟吗?从安闲云身上,我想起一个人。”
“谁?”
“安闲云不会平白送给你这支斑竹箫,除非你与他有深厚的交情。因此,我想起一个人。”
“前辈指的是……”
“雷霆剑柴秉乾,字玉寰,他是安闲云的好友。柴秉乾不但剑术威震武林,拳脚也出类拔萃,与人动手时冷静沉着,从不轻易出招,突然袭击,则如同狂风暴雨,锐不可当,时用险招克敌制胜。娃娃。你是柴秉乾的……”
“那是家先祖。”
“什么?他过世了?”
“已仙逝多年。”
“哦!可借,令祖一代豪杰,他是老朽所尊敬的好汉,果真是好人不长寿,像我这种坏胚却为祸绵长。好,你准备了。”摄魂魔君不胜感慨地说,退回原处。他的目光,却远远地落在前面的山坡密林中,似有所见。
柴哲立即定下心神,敛神内视,从容举箫就唇,一缕低回抖切的音符排空而起。
金铃声时徐时疾,发出了奇异的振吗,入耳似乎十分沉闷,令人有浑身松懈的感觉,接着,声浪逐渐转向高亢而刺耳,令人感到脑门发间,气血上冲,似乎体内有一团火,麦然欲动,随时都要炸裂,心中大乱。
柴哲全神奏箫,袅袅悦耳的箫声渐形散乱,金铃声直薄耳膜,直透内心深处,坐姿逐渐改变,大有如坐针毡的感觉。
“我不能松懈!不能松懈!”他想。
这证明了他定力不够,逐渐入魔了。
生死关头将到,正危急间,铃声倏止。
他神智一清,如同醒醐灌顶,放下箫,拭掉额上的冷汗,自语道:“血气方刚的人,如想不受外界声色所感,谈何容易?好厉害的摄魂魔音。”
他向援魂魔君看去,老魔握住摄魂铃,目光仍落在先前注视的山坡密林中,鹰目中厉光闪烁。
他整衣站起,苦笑道:“前辈的魔铃委实可怕,晚辈禁不住魔音的袭击,惭愧。”
摄魂魔君的目光回到他身上,将摄魂铃放人袖中,神色变得相当友好,笑道:“摄魂魔音共有三种,你可以抗拒第一种,尚可支持第二种,第三种你毫无抗拒之力。”
“世间有人可抗拒三种魔音吗?”他问。
“有,但是很少。”
“老前辈……”
“我也不行。即使有儒家心如止水,佛门四大皆空,玄门超然物外的情怀,也难抗拒这种魔音。必须加上炉火纯青的内功修为相辅,方可抗拒这种魔音。第一种魔音可令人沉迷,第二种可令人疯狂,第三种最厉害。”
“第三种是……”
“可令人浑忘自我,进入幻境,追逐潜在意念,七情六欲俱来,终于丧身于幻觉之中。譬如说,假使你是一个没练过武的人,平时道貌岸然,满口仁义道德,看上去像个君子,但内心却潜藏着追求名利的意念。那么,在魔音的诱使下,你就会现出原形,幻觉中便可看到,你已成了天下知名的人,金银财宝堆积如山。最后幻境幻灭,你便受不了名裂财消的打击,心神立丧,一蹶不起。人,谁没有潜在的欲望?即使是白痴,也有他的欲望,只不过欲望不显而已。道理在此。”
“因此,前辈也知自己难抗魔音?”
“你是指……”
“前辈艺臻化境,名震宇内,但仍不满足,心中常存奢望,十载隐修西番,志切一雪少林挫败之很,因此……”
“娃娃,你可恶!”摄魂魔君大叫。
柴哲抱拳施礼,笑道:“前辈身为长者,请恕晚辈无状,请教,前辈为了什么?这样做值得吗?”
“你……”
“恕晚辈直言,即使前辈能荣登武艺天下第一的宝座,又有何好处?上既不能报天地之恩,下无以福国利民。对自己来说,为了练功,既不能妻妻传宗接代,更不能享家庭天伦之乐,除了满腹仇恨之外,到底得到了些什么?老前辈所失去的太多了,所花的代价也太大了。而且,前辈所带领的人,也将步前辈的后尘……”
“别说了。”摄魂魔君厉叫。
柴哲叹口气,苦笑道:“俗语说,欲壑难填。因此,才会举世汹汹。古人说得好,一将功成万骨枯,这是说,得用多少尸骨,来衬托一个人成名,于心何忍?家先祖所以退出江湖,全是家祖慈感化之功,隐世遁出是非场,耕读传家其乐融融……”
“可是你……”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晚辈的遭遇,也是万不得已。但愿花几年光阴,恩怨两消,晚辈便不谈武学,唾弃江湖。”
“你没有任何野心?”
“野心二字,包涵极广。但晚辈认为,大丈夫立身行事,但求心安,足矣!古圣先贤志在救世,也可以指为野心,但这种野心无可指谪。”
“你……你似乎很有道理?”摄魂魔君沉吟着说。
“练武之人首在强身,其次方是行侠仗义,以之追求名利,便是心术不正,必将害人害己,贻害无穷。晚辈这次进入西番,身不由己,行事错误甚多,日后自当谨慎从事,希望成为一个堂堂正正,俯仰之间无愧无作的人,谢谢老前辈能给晚辈说话的机会,如何处置晚辈,悉从尊便。但晚辈言之在先,要晚辈俯首就死,势不可能,晚辈自不量力,为了自己的生死,必须全力而斗,尽其在我。”
摄魂魔君呵呵笑说:“我已说过,你这种人杀之不祥,你逞什么英雄?”
“前辈放过……”
“加上老夫与安闲云的交情,以及老夫对令祖的敬意,不放过你还算是人吗?”
“谢谢老前辈盛情……”
“且慢谢我。依你说,我不宜到少林找九指秃驴算帐罗?”
“如果不是为了不共戴天之仇,以不去为上。”
“哦!这……”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凡事若能将心比心,些少意气之争,又何必放在心上折磨自己?”
摄魂魔君沉吟片刻,久久方说:“你的话很有道理,让我好好想想,并与两位贤弟商量商量,去不去少林还得从长计议。你会用匕首吗?”
“晚辈对防身术略有心得,对匕首尚算所长。”
“那好。相见也是有缘,你的内力修为火候尚浅,我送给你一把可破内家气功的匕首防身。”
他卷起衣袖,右手小臂出现一个皮护臂,上面倒插着一把全长不过八寸的小匕首。解下护臂,拔出匕首,令人眼前一亮。其实,锋刃在前,形态不能算是匕首。
匕首柄连愕长四寸,用镂花鹿角做柄。愕小而薄,像一朵梅花,称为梅花愕。锋刃长四寸,像是水晶所制,光华闪闪,光可鉴人,宽仅一寸,刃薄背厚。随手一挥,冷气森森。
他用两指挟住匕柄,在身旁的树干上轻轻点动,锋尖毫不费力地插人树中,尽愕而没。
他收匕入护臂插鞘,笑道:“别小看了这把匕首,它比传说中的鱼肠剑有过之而无不及,切玉断金,不费吹灰之力。匕身携有三个字:藏锋录。可知这是一把可用作暗器的宝物,藏在掌心使用,发无不中。本来,我打算用来对付九指秃驴的,出其不意给他一下,要他的老命。我看,我去不成了,送给你防身,权算你我相交一场。你先到谷口等候,我派人把你们的行囊坐骑壁还。”
他将匕首递过,柴哲不再推辞,跪单膝双手接下说道:“谢谢老前辈恩赐,晚辈铭感五衷。”
“不必客气。如果我不再到少林,也许会以普通人的身份,邀游中原的名山胜境,说不定咱们还有再见之缘呢!你走吧,后会有期,小心保重。”
柴哲系好臂套,向三君告辞,再向其他的人道歉打扰,方出谷而去。
三君的老二叫山君欧阳志宏,对驯兽有独到的功夫。等柴哲转过前面的山脚,他向摄魂魔君低声说:“小弟去赶他们下来,三弟可由右面接应。”
摄魂魔君摇摇头,笑道:“算了,听了小娃娃一番话,咱们还好意思胡乱开罪人?不要让小娃娃笑咱们无容人之量哩!”
“咱们……就此放过他们?”
“不错,也许他们是小娃娃的朋友呢。”
“大哥认为是小娃娃那几个同伴?”
“见鬼!那几个怕死鬼恐怕早已跑得屁滚尿流了,还敢转来找死?派一个人去叫他们离开算了,回去吧!”
山君欧阳志宏派一个人到对面的山坡密林,打发走一批神秘的客人。
柴哲在谷口等了片刻,谷内两位大汉牵了他的六匹马和行囊,原物交还。柴哲恳切地向两人道谢,循古灵一行六人留下的足迹急追。
古灵原说过在谷口等候,万一柴哲被杀,他答应替柴哲收尸善后,但经不起端木长风的催促,不得不失望地离开。
五个人随着梭宗僧格向东奔,急急如漏网之鱼,对追杀谢金一行六人的事,早已置之脑后了。
柴哲生长在朴实的农村,父祖的文才武艺出类拔萃,家学渊源,从小便生活在幸福美满的家庭中,可说极少与仇恨和罪恶接触。六年前突遭祸变,发生得太突然,痛苦的感受并不深切。在大天星寨的六年中,学艺期间苦虽是苦,但这种苦是理所当然的。因此,他仍然是个本性纯洁,心地善良的少年,六年学艺期间,并未与罪恶接触。
西番这一段旅程中,他虽也出手伤人,但那是事不得已,为了保命不得不为。在外寨的半年期间,与那些江湖人接触,到底被引诱的机会不多,虽有些少改变,仍未影响他的心情和性格。因此他对摄魂魔君所说的话,确是出自肺腑,毫不掺有虚伪的成份在内,无意中替三君和少林僧人做了一次和事佬。他自己也因祸得福,获得摄魂魔君的青睐,赠他一把宝刃,日后防身保命倚赖甚多。
他带了马匹循足迹向东赶,满以为古灵必已对西行追踪的事死了心,知难而止,退回中原了。
端木长风志在脱身,脚下甚快,追了许久仍未追上。冰天雪地积雪及股,步行与乘坐骑速度几乎相等,甚至有时马匹还赶不上人,难怪许久仍未追及。
他发觉有时可在沿途看到蹄迹,有五六匹马曾经向西行,蹄迹相当巨大,可知西行的马极为雄骏。可惜雪花已掩覆了大半形迹,难以分群马上是否有人。这些西行的马所走的路线,时左时右,蹄迹时隐时现。
皆因这一带没有路,即使有路也被雪所掩没,只能依地势自行觅路走向而行,因此蹄迹时隐时现并不足怪。
“这时节,番人皆不再外出,居然有人马向西赶,怪事?”他想。
但他并不愿多想,仍循足迹东行。
薄暮时分,足迹终于被大雪所掩没,失去了古灵一行六人的踪迹。
但他的记忆力极佳,沿途的景物记得清清楚楚,料想梭宗僧格必定循原路折返乌蓝芒奈山,由原路追赶决错不了,没有足迹引导,他仍然放心地追赶。
夜来了,雪光朦胧,视线可及百十丈,但不宜赶路,看不见远处的景物,无从分辨方向,迷失和冰天雪地中。那还了得?
他找到一处山崖背风处安顿,有一阵好忙。安顿马匹,从鞍包中取马粮先喂坐骑,再安置睡处。干粮为数不多,他不肯取食,在崖下找到一处可生火的地方,找来些枯枝生火,烤马肉充饥。
“今晚古灵他们可得受苦了,饥寒交迫真够受的。”他想。
午夜,风雪已止。
他睡得相当警觉,突被马匹的嗅鼻声所惊醒。
六匹坐骑拴在十丈外的崖根下,不受风雪所侵扰,他自己所睡处,反而受到风雪的威胁,保护坐骑列为第一,人受些委屈理所当然。
他本能地拉下袄领,露出脑袋。人用睡囊睡在雪中,上面须加雪覆盖,不然便无法保暖。皮袄只须裂了一条小缝,人便可能被冻死,雪可以隔绝热气的发散,方可入眠。因此,睡在雪中十分安全,旁人如不留心,很难找到他的形影。
他的头刚伸出,便发现两个灰影正沿着崖根徐徐向坐骑欺近,在挂坐骑的附近,用树枝在雪中探索。
“有人偷坐骑。”他心中暗叫。
一个灰影突然向同伴说:“怪事,怎么没有人?”
竟然说的是汉语,带有湖广口音。
另一名灰影停止探索,丢掉手中树枝说:“没有人也好,省得谋财又害命。快把坐骑弄走算了。”
两人走向坐骑,却不知柴哲已贴地扑到,冷叱道:“住手!你们到西番做贼,不怕丢汉人的脸面吗?”
两灰影吃了一惊,转身一声不吭,凶猛地扑到,左右齐上,来势汹汹。
黑夜中看不清面目,只看出是两个番装人影,扑来的声势虽猛,但脚下已可看出虚浮,即使再凶猛,也仅此而巳,毫不足畏。他向右一闪,反手一掌削出,“噗”一声削中从右面攻上的灰影左胁背。
“哎……”灰影禁受不起,惊叫着扑地便倒,“蓬”一声仆倒在浮雪上,滑出丈外。
另一名灰影扑了个空,同伴却倒了,大惊之下,撒腿便跑。
“站住!老兄。”柴哲沉喝。
灰影一听声音发自身后,不假思索地右旋身就是一掌。
柴哲左手一勾,便勾住了灰影的脉门,右掌发如电闪,“噗噗”两声闷响,劈在灰影的左右颈根。
“呃……”灰影闷声叫,双膝一软,挫倒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