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渡》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十四渡- 第6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东方朔和兰雪晴同一天下葬了,回来的路上,我看见路边的野花又开了,星星点点,千里连绵!
  朱二爷说:“也好,他们终于可以不被人打扰了”,我惊异的看着他,然后认真的问:“你说什么?”二爷笑笑说:“曼倩生前老说兰雪晴像极了他的一个故人,好多次开玩笑要雪晴给她做妾,兰雪晴每次都以为他只是在开玩笑!但是我知道,他是认真的。”我默默的笑了笑,静默着往前走。朱二爷说:“难道你不信?”我回头看了看他说:“我相信,他一定是认真的”,朱二爷便点点头笑了。
  接下来是杨壹,晚月亲自操持,给他找了片很舒服的栖身之地,那是一个很向阳的山坡,四周山花烂漫,彩蝶纷飞。
  晚月一直留着那只白色的兔子!每天会按时抱着它在院子里晒太阳,这时我一般都在房间里。这天她忽然在院子里大喊:“哥,你快来看!”我跑出去的时候,她正蹲在那花圃旁边,用手指着一棵嫩绿的苗说:“你看,红豆终于长出来了”,我说长出来就好!她眼睛红红的,含着眼泪对我说:“哥,其实这些全是二哥为我种下的!”我缓缓点头,于是她便像个孩子一样失声哭出来。
  我看着那一棵充满了生命的绿苗,突然也难过起来,今天,是杨壹离世的第七天,长安人管这一天叫头七。我对晚月说:“一起去看看你二哥吧!”她点了点头。
  我们静静的并肩站在那个野花绚烂的山坡上,一直到夕阳西下,临走时晚月忽然弯下身子,在他的坟头洒下三颗红豆,然后淡淡的笑着说:“二哥,对不起,其实我一直都知道,红豆的另一个名字是相思。”
  我站在不远处悄悄的盯着她看,她缓缓的走过来,笑着问我:“你知道吗?”
  “知道什么?”我平静的问她。
  “红豆的另一个名字,叫相思。”
  我说我不知道!于是她说不再说什么,只是一直往前走。天边的夕阳瑰丽如画,满山遍野开满了形形色色的花儿,晚月把鼻子凑到一朵花前深深的嗅了一口!转身过来迷茫的朝我喊:“哥!真的是春天了吗?”
  我笑着说:“真的,真的是春天了。”她便哭出声来问我:“为什么到了春天还是这么冷?”我把她的脸轻轻放在我的肩头,欲哭,却无泪。
  不久后我司马长风来找我,他说:“我应该让你知道你的兄弟到底是什么人”,于是我点头说好。
  十六年前,冠军侯与长平侯驱兵千里,匈奴节节退败,匈奴休屠王与混邪王商定一起投奔大汉。后来休屠王反悔,致使整个计划败露,混邪王杀修屠王,并将休屠王家小尽数带入长安,圣上将其发往黄门养马。不久后在黄门养马的休屠王次子趁乱逃脱,从此踪迹不明。
  已经死去的杨壹,原是匈奴王室血统,即当年出逃的休屠王的次子,原名栾提伦。




 十三 兄弟,是一座山(1)

  十三 兄弟,是一座山(1)
  杨壹去了,他在长安城里的所有财产便一律被官府没收,包括我和晚月正在住的城北那座房子,出来的时候我和晚月都已经身无分文,她随手拿了件衣服和一把琴,而我仅剩一把刀。
  我想,这个时候我唯一能找的人就是朱二爷,但那天他却没在风雪夜归人。于是我又匆匆出来,摇摇头笑着对晚月说:“我们没有家也没有钱了,所以连容身的地方都没有了。”她咯咯咯的笑到喘不上气来,她说:“大哥,没想到你也会怕!”我摇摇头说我不是怕,只是怕你害怕,晚月也摇摇头说:“我从来都不怕,因为我哥是白思夜”,然后又是咯咯咯的笑,于是我也笑了起来。
  下午的时候,我们都感觉饿了。我搜遍衣角,终于找到六个铜钱,五个铜钱一碗面,一个铜钱两个包子,我们围着那一碗热气腾腾的汤面吃的满头大汗,晚月破天荒的第一次认认真真的找出了碗里的每一个面渣。她拿起一个包子咬了一口,直夸那包子好吃,然后又说没想到六文钱就可以吃这么好的一顿饭。看着她满足的笑脸,我的心情却更加沉重,我没有必要让自己富甲天下,但是,我想给我关心的人一份体面的,安稳的生活,在我带她出来的时候,可以拿出十文钱来大大方方的给我们各买一碗面!天黑的时候可以住一间不漏风不漏雨的房子,在一张绵软舒服的大床一觉睡到天大亮。但是今天的我根本做不到,我只能给她买半碗面,然后在天黑的时候牵着她的手露宿街头。往后的岁月还很长,我该去哪儿?还能做些什么?原来,没有杨壹,白思夜的理想便果真遥不可及,没有杨壹,白思夜的生存都成了棘手的问题。
  在这个世界上,让人难堪的事情很多,但是最能蹂躏一个人自尊的:一定是贫穷。
  晚月说:“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我问她去哪儿?她神秘的一笑,然后拉着我出城。那是一个开满野花的山谷,芬芳静谧!最后一抹绚烂夕阳将整个山谷映照的一片绯红。她说:“哥,你看多美,我们可以一辈子都住在这里。”我苦笑着说好,于是她便平平的在那草地上躺下来,夜色终于慢慢合下来,这是个没有月光的夜晚,繁星漫天!我找来一大捧树枝,默默点起了一堆火,树枝是湿的,好大的烟,于是她和我并排坐在上风口,静静的盯着天上的星星,这时草丛里忽然冒出来大片的萤火虫,她把头靠在我的肩上,喃喃的说:“我们就像两只幸福的萤火虫”,然后把头靠的更紧。我忽然想起八年前我们第一次在荒郊过夜的情景,我问她:“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在黄杨镇过夜的情景吗?”她说记得,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晚月坐在我的旁边轻轻哼着歌曲,又忽然说她想弹琴给我听,我说好,于是她盘腿坐直,把琴放在膝盖上,神情庄重的弹起来。曲子的确很美,却将整个夜晚烘衬的更加寂静,她问我弹的怎么样,我笑着说好极了,于是她得意的说那是她随手弹的曲子,名字就叫做:流萤的温情,然后又问我这个名字好不好?我还是笑着说好极了,于是她便安静下来,过了好久,她又我问我:“哥,我好不好?”我说好,非常好。她把头低下去,随手拿一根树枝拨了拨火,又问我:“有多好?”我笑笑说:“好到没有人能比你更好。”她羞涩的一笑,把脸扬起来问我:“既然我这么好,你为什么一直都不肯爱上我?”我摇摇头再摇摇头,却不知道怎么回答她,思忖良久才小心的说:“我当然爱你,因为我是你哥”,她固执的冲我喊:“你知道我要的不是这些,我要的是你的爱情”,朦胧的火光下,她的脸美丽的如同三月的桃花,我摇摇头只说了句“对不起”,便不知道再能说些什么。她依然固执的扬着脸,两行眼泪顺着眼角流下来,静静的滑落我的手背。
  于是我们都不再说什么,原本繁星满布的天空忽然多出来几团乌云,天上的星星被遮蔽了大半,随即飘起了零星的雨点,我说:“晚月,下雨了!”她点了点头说:“我们没有伞”,我的心里便更加难受。这样飘着小雨的冷清的夜里,我们需要的不是一把伞,而是一座可以避雨的房子。面前的火渐渐被浇灭了,嘶嘶的冒着白烟,晚月说:“哥,我冷!”我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给她披上,她默默的低着头坐在我身边,好久都不再说话,淅淅沥沥的雨点里,夹杂了她抽泣的声音。而我此时只能继续沉默,后半夜的时候,雨终于停了,紧随其后的却是一阵阴冷的风,晚月开始发抖,但她不再说自己冷。我艰难 抬起双手把她揽进了怀里,这时候她又哭了,她把脸埋进我的胸膛,悄悄的说了一句话,声音小到不能再小,但因为夜太安静,还是被我听见了,那句话是:“抱抱我,就那么难吗?”
  我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她也终于静静的睡着了!于是我伸出两只手将她抱的更紧,我扪心自问:“白思夜,你爱她吗?”于是我便用力的点头,是的,我爱她!尽管她不像隐娘那样冰冷矜持,但我骗不了自己,隐娘,那只是一个一去不返的梦。在我还不懂爱情的岁月里,两个孤独生命默默的相依相偎,是她给了我足够的关心与照顾,于是我便把那一种感激与爱戴当成了爱情。八年来我从不敢提及,亦不敢仔细思量,然而当遇见兰雪晴的时候,我才幡然醒悟,那一段温情,绝不是爱情。
  可是我该怎么爱她?我一无所有,四处流离,然而清贫的人本不该有爱情,因为那是一朵经不起风雨的花。男人为什么要爱上一个女人?我想应该是为了让她能够幸福,能够让她安逸的生活在男人的背后,打拼或是奋斗,不断使自己变得伟大,其全部动力亦不过是为了能尽可能的替她遮风挡雨。我再问自己:“白思夜,爱她!你够资格吗?”但是很遗憾,我真的不够资格。
  于是我心痛的难以自制,我默默低下头打量她美丽的脸,终于第一次忘情的在她的眉梢落下一个淡淡的吻。那是一个比一阵风还淡的一个吻,在她醒来之前,微微的风足以将那吻痕风干。但是当我嘴唇离开她的眉梢时,她却忽然抬手环住了我脖子,仰起脸热烈的吻过来,她轻轻咬我的嘴唇,滚烫的眼泪滑过我的鼻梁,几乎烫伤我颤抖的嘴。于是我慌慌张张的推开她,她却又一次火一般燃烧过来。我把头歪向一边,轻轻的告诉她:“晚月,对不起。”她哭着说她不要听对不起,也不要住很大的房子,不要穿很漂亮的衣服,她只要能时时刻刻跟着我,哪怕是一起坐在山坡上淋雨,哪怕是沿着长安城里的街道乞讨。她哭的更加伤心,更加酣畅淋漓,她说:“哥,带我走吧!”我静静的看着她爬满泪水的脸,久违了的眼泪便悄然掉下来,当那眼泪冷却时,我彻底将她推开,十二分绝情的说:“晚月!忘了我。”
  但她还是在哭,我起身站到了离她很远的地方,她问我要去哪里,我说天涯或者海角。在她开口前我却已经告诉她:“只是我一个人!绝不可能带着你!”她哭着问我为什么,我说不要再问为什么,也根本没有为什么,我只是喜欢独来独往。
  她便真的什么都不再问,也不再哭泣,静静的靠着一棵树悄悄睡去,我静静的观赏她秀气却洒满油汗的脸,不经意间一抬头,见东边的天空已经开始泛白,是啊!夜再黑,却也要被黎明所替代。
  第二天的时候,晚月发烧了,浑身滚烫的像架在火炉上的壶,我抱着她往城里飞奔,并在最近药铺停下来,郎中却说没有钱他没办法诊病。于是我二话不说又沿着街道疾奔而去,长安城里的郎中的确不少,但他们诊病都要先给钱。我认为如果是平时或许还可以赊账,但是那天,我的样子已经落魄不能被他们信任。找到第六个郎中的时候,他还是说了一样的话,这时候晚月已经神志不清,她一遍一遍的喊着我的名字,哭哭笑笑。站在我面前的郎中赶忙要打发我们走,但是我不能走,再拖,晚月就没救了。
  我拔出刀来,将药铺的柜台一刀劈为两段,并冷笑着对他说:“这把刀早已杀人过千,你要是不想死,就赶紧给她诊病。”郎中终于怕了,他战战兢兢的给晚月把脉,好多过路的行人都在这药铺门外驻足,看着一个身形魁伟的汉子拿刀逼着郎中给他的朋友诊病,于是我转身跳出门外凶神恶煞的将他们驱散,走回来之后重重的关上了门。
  郎中开了药方,并在他的铺子里拿了足够的药给我,然而当我抱着晚月出门的时候,门外却整整齐齐站了一排捕役。为首的是个器宇轩昂的少年,他双眼喷火般看着我,眼神里迸射出强烈的正义的光,脸上写满了愤怒与不平。于是我不能自制的大笑:“兄台有如此气度,何必要穿上这一身绿皮做朝廷的狗?”他便瞬间燃起熊熊怒火,提着刀不顾一切的朝我扑来。于是我笑了,眼前这个少年,多像两年前的白思夜。
  我抱着晚月左右闪躲,但无奈他们人太多,我不得不出刀,然而当我把刀放回刀椁的时候,地上已经直挺挺躺了两具尸体。我要走的时候,那个年轻的捕役抱着肚子让我留下姓名,于是我说我叫白思夜,他的眼中便闪过一丝恐惧的光,然后定了定神指天为咒:“白思夜,我必杀你,为我的兄弟报仇。”我摇摇头说:“杀了我,你一定会后悔”,他便放声大笑起来,我也不再管他,抱起晚月直奔城外。
  还是在那个山坡上,我把她放好,又回城在一户寻常人家抢了一只铁锅,那家主人睁大了眼睛惊叫着:“我的天!是京畿第一名捕”,然后又大度的笑了:“不就是一口锅吗?白大侠何必费这么大神?只要您说一声我送给你便是。”于是我点头致谢,刚走开了几步,他便扯开嗓子对旁边围观的人喊:“看见没?当年的叱咤风云京畿第一名捕,今天却像极了一条乱咬人的狗”,旁边的人便轰然大笑。
  狗?那是狼族的叛徒!是我最最仇恨与鄙视的字眼,他却把这个称呼加给了我——一匹真正的狼!于是我回过头去挥刀将他剁成了一堆碎肉。此刀杀人无数,也不少他这一条贱命。
  我把晚月安顿在了一个山洞,然后不断的去城里的抢劫,她有可能要用到的东西我无一例外都会拿回来,凡遇有人反抗或是报官,便问也不问一刀砍死。连续半月,这一把曾立志兼济天下的宝刀,已经砍死了四十三个无辜的活人,长安城里一时人心惶惶,曾经风光一时的京畿第一名捕,终于变成了一个可怕的杀人恶魔。
  晚月终于醒过来了,她躺在一张毯子上静静的看着我,缓缓的眨着眼睛说:“哥,带我去你的天涯”,说完时眼泪已经无声的落下来。我笑笑说:“等你康复了再说”,她便一下子跳起来说:“你看,我已经康复了”,我说再疗养三天,她想了想便欣喜的点头。
  三天后,晚月似乎已经真的康复了,我带着她去外面散步,似乎是刚下过雨,山涧里的泉水声比平时要大的多。我说我想看看那溪水,她摇摇头说不好看,她自己不看,也不允许我看。我笑笑说:“那好,那就不看”,她便又挎着我的胳膊蹦蹦跳跳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