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这并不重要?”
金喇叭正色道:“不,这非常重要。”
“哦!”莫名其妙。
金喇叭肃然的说道:“刀剑利钝,是没有什么分别。因为,要致人於死地的,不是刀剑,而是人的心;你若是无心伤人,刀剑虽利,於人无害,你要是有心伤人,即使没有刀剑在身,也可以伤人。”
“哇操,有道理!”
金喇叭说道:“还有……”
“还有什么?”
金喇叭沉思一阵,道:“阿雄,这三年来,你父母被杀的仇恨,在你心里没有丝毫消灭,我知道,你是一定要寻仇家的。”
“是!”
“可是,你必须记住一件事。”
“那一件事?”
金喇叭平和道:“你既然有心杀人,你就必须要随时警惕,也有会会杀。”
“晓得!”
金喇叭又说道:“不管他是谁?”
苟雄仔细的聆听。
“比如是我。”
金喇叭迅雷不及掩耳,突然的拔剑,抵向苟雄的肋下。
可是,苟雄那把生锈的柴刀,却比金喇叭的剑还要快,已用住金喇叭的腹下。
“哇操!”苟雄从容的说道:“老爹,我敢保证,下一个要用剑抵我的人,就不会活著。”
金喇叭“呵呵”笑了,说道:“如今,要你死也有简单了。”
苟雄也跟著笑了金喇叭带著温柔的笑,偎近苟雄道:“这样我们就放心了。”
苟雄在内心里,产生了一份骄傲。。’因为,第一次他觉得自己做好一件事,受到别人的夸赞;不过,这只是一瞬间的事,他内几的骄傲,立即又消逝了。‘苟雄的脸色,由红润变成惨白。
他清楚的感觉到,金花一把短剑,正抵在他的腰眼上。
如果她真的要自己死,他已经毫无反手的机会。
“哇操,我实在想不到你?”
金花说道:“你应该想得到。”
她羞赧的垂下头,悄声的补充一句:“尤其是女人,向你献出温柔的女人。”
苟雄此刻的脸,一时比她的脸还要红。
风轻轻地刮著。
雪花出愈下愈密,顷刻之间,郊道被铺上白折一层。
春雪实在太美丽,太雅趣了。
虽说,冬雪路雪白可爱,却低不上这春雪,来得滞洒自然。
苟雄走在漫天雪花之中。
雪花白了他的头发,白了他的双肩,却冻红了苟雄的鼻子。
他穿著一身白衣白履,再添上这层白雪,整个人简直就像是一只“雪狠”。
这是苟雄到“吉林”以来,第一次遇到十雪。
但是他到此地,已经有好几天了,四处打听独眼刁、黑狗、马猴三人下落,看他们藏在那个洞?
所以,一早他就爬出热被窝,走出了客栈,风雪下搜寻探听。
怎奈这长街寂寥!
森冷的融冰,湿了他的衣襟,湿了他的胸膛。
可是一昨仇的势血,不断在他的心中翻腾。
苟雄挺起了胸膛,情不自禁高声唱歌:“宝塔高,挂柴刀,柴刀快,劈木块,木块长,排两行,尽管他歌喉不好,歌声却是非常响亮!
比报晓的公鸡,还要响亮十倍。
才唱到“排两行”,长街左右的人家,最少已有十户条开了窗户。
“干你娘,大清早哭什么夭?”
“什么?”
写完,雪球和鸡蛋,全都向他丢了过来!
苟雄这才想起,自己歌喉跟鸭子一样。
现在,离起床时候还早。
第一个鸡蛋还未掷到,他的人像老鼠似的,已抱著脑袋往回跑。
他一口气奔返客栈。
“哇操,有够衰尾(倒霉)!”
这时候,客栈的门还虚掩著。
而客栈里的伙计,根本就还没有起床,是苟雄自己将门本月溜出去的。
他将门重新掩上,正想喘一口气,忽然,发觉旁边,有一双眼睛在瞪著自己。
靠门的柜台上,卷伏著一只大黑猫,大黑猫的眼睛,睁得是又大又圆。
“看什么?”
大黑猫一点也不怕,仍然瞪著苟雄。
他伸手摸了摸大黑猫,蓬松的脑瓜子。
然後,苟雄穿过了厅堂,沿著走廊到自己房间。
门一推开之後,一股铁锈的血腥味,就迎面扑了过来。
“哇操,什么味道?”
苟雄吓了一跳!
他只希望这血腥味,产东是来自自己的房间。
“死人!哇操!”
只可惜他一眼就看到了一个人。
一个血染重襟的女人,衣衫不整躺在他的床上。
苟雄只看了一眼,他就知道那女人已经嗝屁。
因为,死人的脸色,毕竟跟活人的不太一样。
这人是谁?
他小心翼翼入内,眯起了眼睛端详。
进入眼廉的,是一张陌生的脸孔。
苟雄立即就可以肯定,在这之前,他并没有见过这个少女。
这介陌生的少女,居然死在自己的床上,他实在很难以相信。
苟雄无法相信,眼前看到的事实。
他自言自语的说道:“哇操,太奇怪了,在我离开之前,床上并没有死人,更不要说是查某(女人)!”
苟雄想这具尸体,一定在我离开後,被人搬进来房间。
他一步步走至床前,抓起了死人垂在床边的一支左手。
“哇操,真的是嗝屁(死)了!”
衣襟的鲜血已经凝结,死人的肌肝也冰冷了。
显然,这个少女已经死了很久。
“我刚出去不久呀!”
死人绝对不会自己走到房间来。
“哇操,是那个缺德鬼,把死人送到我的房间?想触我霉头呀?”
苟雄百思不解。
在自己离开的这一段时间,到底有什么人进入自己的房间?
“伙计,伙计……”
苟雄想打一个人问,可是伙计却没有来。
他轻轻的将死人的手放了下来,缓缓的转过半身。
苟雄正要出去叫人,倏的又收住了脚步!
斯时,门外站著两个人。。
那两个人不可能看不到他。
因为,他们任何一个人的身材,都几乎等於他的两倍,站在自己的房门外,简直就像是两座山一样。
房门可以容得下,两个苟雄并肩走过,但是现在有四个,叫苟雄怎么走过去。
“哇操,人要衰(倒霉)种不啊(葫瓜)生菜归(丝瓜),种土豆(花生)不开花。”
那两人的身材虽然相同,相貌却不一样,一个是朝天鼻,跟澎恰恰差不多,一个左眼大右眼小。
朝天鼻的看起来,好像比大小眼还要威风!
起码在他头上面,帽子旁军的翎毛,比较大而且又光鲜。
戴这种帽子的,只有捕快。
“夭寿(短命)呀!好死不死,碰到了两个鹰爪(官差)。”
一看见这两个捕快,苟雄的脑袋,登时涨大了五倍!
他心想:“哇操,麻烦来了!”
而且,这一次的麻烦,绝对是有口难辩。
因为,一个查某(女人)死在他床上,不用说,自己的嫌疑最重了。
这就叫“黄泥巴搭在裤当里,不是尿也没有人信。”
那两个捕快没有问他,但是那种目光,那种情情,分明就已经将他当做凶手了。
“呵呵!”苟雄只有苦笑。
朝开鼻也笑了,他一笑起来,两个鼻孔就揭烟囱。
“好佳在,我们及时赶到。”
朝天鼻的这句话,是对身旁的大小眼说的。
“可不是吗?”大小眼笑眯眯的说道:“这小子想要跷头(溜),若是迟一步,咱们就得大费手脚。”
“你瞧!你还在笑呢!”
“那是掩饰。”
“别反穿袄装羊了。”
你一句的,我一句的,两人像在说“相声”。
“在我们吉林总捕头‘神嗅’林大鼻,和我‘鹰眼’章小三面前,你乖乖的伏首就擒吧!”
一个“神嗅”,一个“鹰眼”,这两个绰号,不晓得对他们是讽刺还是称扬。
苟雄实在有些佩服!
在这么冷的天气,又是在这个时候,能在这分办事的精神,还真是不容易见得到。
他还来不及表示佩服,章小二、林大鼻已跨入了屋内。
章小三移步,就堵住了窗口,客房唯一的窗口。
苟雄不得不佩服。
接下来的事情,就便令苟雄佩服。
“嘎,这不是‘万钧豪’的独生女‘万玉珠’吗?”
林大鼻眼睛向床上一瞄,就知道那死的是什么。
“的确,是那万大小姐。”
章小三的眼力,也不大林大鼻之下。
林大鼻自豪的说道:“万钧豪是我们这晨的首富,他的独生女给人杀死,我们整个吉林,不给他闹个天翻地覆才怪?还好我们消息灵通,防止了这可怕的一劫。
”
“不知道万大小姐,还有没有救?”
“一剑穿透心窝,我看就是神仙来了,也挽不回她命。”
就这么短短时间内,林大鼻居然连万玉珠死亡的原因,和杀人者所用的凶器,也都看得一清二楚。
哇操!
他们精明到这个地步,林大鼻这个“总捕头”的职位,看来还不是侥幸获得的。
“万大小姐死前,好像经过一番挣扎。”
“生死事小,尤其是黄花闰女,那有甘心受辱的?”
章小三揣测道:“八成是‘雪狼’干的!”
“不是他还有谁?”林大鼻也认同。
“留香馆的‘丽娜’,高旭的么女‘高琳琳’,以及女教头‘燕秀’,都是死在雪狠手上?”
“给你这么一提,我也记起来了。”林大鼻恍然大悟似地,眼珠骨碌碌一转道:“半个月来,吉林就是被他搅翻天。”
苟雄怀疑间道:“狗是会杀人?”
林大鼻似笑非笑,回答道:“他不是只普通的狼,因为一般的狼,到了冬天都会窝在洞里不出来,而这只狼很特殊,不但会出来,而且专门奸杀查某(女人),所以我们称他为‘雪狼”’。
“你是指人?”
林大鼻颔首答道:“嗯,他杀人之後,总不忘一件事,你知道那是什么事?”
“什么事?”
“在死者面颊上,留下鲜红色的‘吻’。”
“雪狼的作风是……”
“先奸後杀!”
林大鼻鼻子一皱,立时问道:“你住在这个房间?”
“嗯!”苟雄应道。
“万大小姐嗝局在你这里?”
苟雄只有点头。
“她是死在雪狼的剑下?”
“不错!”
林大鼻含笑道:“好了,那你老实回答我,你是不是雪狼?”
“当然是!”
苟雄几乎答出这句话。
这简直就像是问,一加一是不是等於二。
回答不出来的,应该列入有问题儿童。
苟雄反应虽然慢,但并不是有问题儿童。
章小二也不是,苟雄不回答,他竟替苟雄来回答:“还用问,当然就是我们眼前这一个!”
林大鼻的一对眼眼,这又转回章小三脸上,然後说道:“雪狼的武功,听说确实有几下子。”
“何止几下子,我看是十分厉害!不然,怎能杀得了燕秀!”
章小三接口道:“也杀不了万大小姐!”
林大算重重一拍了一下头,说道:“我阴些就忘了,万大爷的一把刀、一双铁拳,当年也曾威震江湖,万大小姐自幼习武,据说,已有他老子七分火候,我们两个加起来,恐怕还不是她的对手。”
“可是,雪狼一剑就干掉她了。”
“这么说雪狼的武功,是远在万大小姐之上罗?”
章小三道:“那还用说吗?”
“换而言之,也远在我们之上,万大小姐不是雪狼的对手,那我们更不用说了。”
“那我们遇见他,岂非也是死路一条?”
“明知道死路一条,我们还是要干!”林大鼻忽然挺起胸膛,大喝一声:“章小三听令!”
“属下在。”章小三躬身就声。
“现在,就是你我为车尽忠,为民效命之时,咱们联手拿下这只雪狼!”
言讫,“霍”的一声,拔出了腰间的佩刀,神情悲壮激烈。
“是,总捕头。”
章小三也应声拔刀,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
苟雄一个头,立时又好像大了两倍。
林大鼻和章小三两个,并不知道他头,一拔刀在手,当下就举步跨前。
苟雄心中知道,再不替自己说几句话,就来不及了,他连忙举手一挡。
他俩全见苟雄举手,不由紧张了起来,霍地收步蓄势待发。
“小子,你想要拒捕?”
苟雄苦笑说道:“哇操,别误会,我只不过想请两位,暂时收起家伙,听我说几句话。”
“你还有什么话说!”林大鼻斜脱著苟雄。
苟雄半转身子,目光落在万玉珠身上。
“这位万大小姐虽陈尸在我床上,可是却不是我杀的。”
林大鼻眼睛倏翻,不悦道:“不是你杀的,难道是我林某所杀?”
苟雄急是生智,道:“哇操,万大小姐一身鲜血湿透,她若死在这里,地上即使没有血,床上也总该有血,现在地上固然没有血,床上也同样没有血,万大小姐是人死之後,鲜血也凝固了才被移到我房间床上的。”
“你别忘了,死人是不会走路。”
苟雄双手一摊道:“哇操,我没说是她自己走来这里。”
“那是你将她搬来的。”林大鼻眯起眼睛,问道:“告诉我,她本来死在那里?你本在那里杀死她的?”
“哇操,我根本就不认识她,她她不是我杀的。”苟雄叹了一口气,继续说道:“你们不觉得自己很笨吗?”
闻言,林大鼻和章小三互望一眼,异口同声道:“咦!他骂我们笨蛋!”
苟雄道。“是呀!如果人是死在我手上,我又怎么把她搬回屋里?”
“谁知你为什么这样做?”林大鼻冷笑道:“这年头,心理变态一大堆。”
“我说头。”
章小三插口道:“这个人一张嘴这么厉害,跟他说,也不知道要说到什么时候?依我的主见,还是先将他拿下,彻底搜查一下!”
“主意不错广林大鼻挖了挖鼻孔。
章小三见状,立刻要上前抓人。
就在这时候,苟雄很快亮出柴刀。
林大鼻、章小三两个大吃一惊!
“你看到没有!”
章小三又退回来,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