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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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混混-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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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妮子闻言,恨恨地跺着脚,大发娇嗔道:“死混混,你胡说!” 
  小混一翻眼珠子,吃吃笑道:“我本来就是胡说,你急什麽?” 
  小混瞅着小妮子发嗲的模样,呵笑地保证道:“爷爷,岳父,你们若是要小妮子跟我走,就该信任我能够照顾她。我曾能混虽然打混,但是对小妮子绝对是真心真意,该如何做,我自有分寸,有些事说得多了,反而失去应有的味道,你们说是不是?” 
  只这麽简单的几句话,就充分表现出小混的个性。 
  他或许有着某些人眼中的玩世不恭,但是,在他坚毅沉稳的内心里,他十分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做什麽,应该做什麽! 
  也就是这种独立而坚决的个性,便得他有着超乎年龄的个性,使得他有着超乎年龄的成熟。 
  在这一瞬间,他看起来不止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他更像一座沉稳难撼的庞然大山,自然给人一种无比的信心。 
  望老爷子满意地颔首道:“天就快亮了,你们便收拾收拾之後,早点休息,明天还得赶路。” 
  接着,他便起身回房,望大爷了解地不再多言,紧随在他老子之後,他迳自离去。 
  花园里, 已有早起的鸟儿吱啾争鸣, 小妮子轻轻阖上木盒,她忽然轻笑道:“小混,你好狂喔!居然敢那个样子对我爹说话。” 
  小混将腿翘上桌面,伸个慵懒已极的懒腰,轻松道:“耍狂,也得有本钱狂,若是做不到的事,我就没资格说话那麽大声,懂不懂,妞儿!” 
  小妮子“哧!”的轻啐一声,娇笑道:“人家要进去休息了。” 
  原本已经眯起眼睛的小混,闻言突然猛地睁大双目,色迷迷地呵笑道:“哟!才订婚就邀请我入洞房?” 
  小妮子蓦地羞红脸,恨恨地一把拧在小混腰上,叫道:“死混混,说话乱七八糟!人家不理你啦!” 
  这小妮子哼的一跺脚,转身朝闺房奔去。 
  小混被小妮子一把拧下地,他坐在地上揉着腰际,对着小妮子的背影龇牙咧嘴地叫道:“既然不请我入洞房,干啥睡觉也得向我报告,这是诱人犯罪嘛!” 
  远远的,还可以听到小妮子模糊地骂道:“神经……” 
  小混揉着腰,咕哝道:“娘儿们!下手那麽重,敢情想要谋杀亲夫?” 
  他站起来拍拍屁股,重新坐回椅上翘起腿闭目假寐,在他的脸上,看起来是恁般的逍遥自在,可是,小混的脑中却是流闪着千万般思绪。 
  如今,由於小妮子要和他们同行,未来的计划自然得加以改变,而在未来可能遇上的情况,势必更加复杂。 
  这些都是令小混不得不去想的事情。 
  还有,血魂阁的刀级杀手虽然丧命沙漠,但是,血魂阁的人,迟早会知道小刀逃脱的事,他们也定然会再追来。 
  等双方再度碰上时,只怕有乐子可耍,只是,会在什麽时候? 
  血魂阁的人何时会得知刀级杀手死亡之事,何时会截住自己和小刀……还有小妮子…… 
 
 
  
第七章 草原盛会危机隐伏
 
  黄昏。 
  草原上的黄昏,虽然不如沙漠落日来的凄凉,但是,那一轮赤焰飘浮在层层绿浪之上,却有着另一种豪壮的美感。 
  三匹高壮雄伟的关外良驹,便自这轮风火之中,扬蹄奔来。 
  他们三人三骑彷佛驭着风一般,迅捷地穿透落日,向前迈进。 
  他们自然是小混等人。 
  饶是连云牧场之中人多好办事,小混等三人还是直到快日落才离开牧场。 
  他们三人会拖到如此晚才动身的原因之一,就是送行人与被送的人当中,都有宿醉未醒,头痛难熬的倒楣鬼。 
  小混和小刀分别骑两匹褐色大马并肩齐行。 
  而小妮子胯下自然是火红色赤焰小子无疑,它颇为理所当然的一马当先,抢行於前。 
  小妮子今天浑身火红,一式火红的劲装和霞披,後肩斜背一张檀弓,一袋白翎箭隐在披风内露出些许头儿。 
  她的织腰上则缠着爷爷给的那条血玉龙筋鞭。 
  这小妮子如此一身威风的打扮,衬着赤焰那身油亮如焚的火红毛色,在燃烧般的落日霞光照耀下,她们宛如自火焰中冲焰而出的重生凤凰,令人有着说不出的震撼。 
  小混闲闲地欣赏着眼前小妮子高绝的骑术,只见她稳健自如地跨骑在无鞍的赤焰背上,随着马儿奔驰,柔和有致的起伏着。 
  赤焰无鞍,自然也没有束口的辔头。 
  因为小混坚持不许为他的宝贝乾儿子套上枷锁。 
  他认为收服赤焰已经剥夺赤焰不少自由,如果再为它上鞍,那麽赤焰一定会失去属於沙漠特有的那一份奔放! 
  这绝非当初他驯服赤焰时所愿。 
  於是,冰雪聪明的小妮子脑筋一转,亲手为赤焰缝了一袭鹅黄柔软的绫布绸缎,当做鞍垫,穿在赤焰背上。 
  如此一来,就算她骑着赤焰长途跋涉,人与马,都不会感到不舒服。 
  小刀顺着小混的目光看去,不禁轻笑道:“你不得不承认,小妮子的骑术比咱们高明多啦!” 
  小混在马鞍上挪了挪臀部,疲懒道:“是呀!至少,在我照顾不了她时,要她骑着赤焰小子逃命一定没有问题。” 
  小刀嗤笑道:“没出息,还没打就先想逃,如此也配做英雄?” 
  小混不以为意地淡笑道:“英雄可不是凭一股子傻劲做得来的呐!老哥。” 
  他轻轻咂着嘴,接道:“我这是对事先做最坏的打算,然後让自己置之死地而後生,在死中求活,败中求胜的道理。万一,情况真演变到最糟,最不济,也不过是逃而已,我还怕什麽?” 
  小刀微怔,沉吟道:“你这道理倒是挺新鲜的,不过也蛮有点意思,嗯!将情况打算的最坏,而後全力以赴,那麽只要有一点点好的结果,凡事就不会是最坏。嗯!的确有意思!” 
  小混呵呵捉狎道:“不错,你竟也懂得举一反三,真是孺子可教也!” 
  小刀哭笑不得地佯怒做势猝踢,小混哈哈一笑,拍马躲开後,顺口问:“老哥,咱们还得多久才能进关?” 
  小刀略略估计後,回答道:“赶快一点,明天傍晚可以到达张家口,过了张家口就可经由八达岭入居庸关,算算日子,如果没有其他意外,最迟三天,一定可以入关。” 
  小刀淡笑道:“关口距离北京城,不过五十里左右,要进京,不用半天,可是,若说要找武林贩子,那可就难说需要多久的时间,才能找到他。反正,咱们进关到了京里之後,就往酒铺子钻,其他的你就看我表演啦!” 
  小混搔搔头,呵笑道:“也罢,你老兄一到中原,就好比龙归大海,得其所哉,反而我成了大憨呆,到时候一切听你的就是啦!” 
  小刀嘿嘿笑道:“算你知趣,以前你在沙漠中消遣我的事,我勉强一笔勾销罢了,省得让人说我这老哥没肚量。” 
  小混吃吃一笑,忽然——宁静的草原上,突然随风传来阵阵隐约的歌舞喧哔,充满热闹和欢笑的乐声、人声,诱得远处听见的人,打从心坎儿想随着音乐欢笑一起飞扬! 
  前面的小妮子,蓦地回过头,兴奋地叫道:“小混,草原上在举行那达慕,咱们快去!” 
  这小妮子叫完,不管三七二十一,轻夹马腹,催着赤焰快跑。 
  她口中犹响着银铃般的娇笑,欢呼道:“小混,小刀哥哥,快点嘛!我们快过去看蒙古人的那达慕,好好玩呐!” 
  小混他们在後面猛地拍马急赶,但是,任他们两人胯下之马如何奔驰,怎麽可能追得上有大漠神驹之称的赤焰小子。 
  不一会儿,两人已被抛下老远,赤焰和小妮子的身影渐渺,小混不由得急呼道:“小妮子,你慢点,你说那什麽母的,到底是啥玩意儿?” 
  远远地,小妮子缓下马,迫不及待地等着小混他们二人,她犹自马背上,频频眺望歌声传来之处。 
  一等小混他们赶到,小妮子忙又策马而行,她一边寻找着笑声的来源,一面娇笑道:“小混,你好笨,是那达慕,不是什麽母的。” 
  小混第一次被人笑骂他笨,他嘿嘿乾笑两声,撇嘴道:“管他是那达慕,还是什麽母,到底怎麽回事,竟然能够让你那般兴奋,差点连老公都不要,就独自一个人跑啦!” 
  小妮子红着脸啐笑一声,解释道:“所谓那达慕,就是蒙古牧民为了庆祝秋收,特别举行的盛大庆祝会,会里有歌舞表演,还有勇士摔角等等节目,不但好看得紧,而且也是这里的草原上难得一见,最热闹,最有趣的盛会。” 
  小刀不解地问道:“为什麽在这里的草原难得一见?难道在其他别处草原就能见得着?” 
  小妮子轻笑道:“因为那达慕是蒙古人特有的庆典,除了在猛古草原每年会定期举行之外,其他地方的草原,就要刚好在秋天,而且蒙古牧民还没离开时,才看得到,当然是难得一见喽!” 
  小混和小刀二人,这才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他们倒也感染了小妮子那份兴奋,等不及想见识一下,那个什麽那达慕的盛会。 
  经过一阵急驰,歌声和人声都更见清晰。 
  小混他们三人,已从高大的马背上,看见远处正燃起偌大一堆熊熊营火,许多大大小小的蒙古包正环着营火四周竖起,更有无数密密麻麻的人拥挤在一起,围着营火婆娑起舞欢唱着! 
  那光景,的确有够热闹,难怪小妮子会兴奋的吱喳不停,一味地催促两人赶快。 
  熊熊的火光,映红了人们的脸颊,笑声传递着无尽的热情。 
  小混他们才刚到火堆前丈寻处,已经有热情的蒙古牧人迎上来,操着生硬不流利的汉语欢迎他们。 
  在这里,你不用担心自己是个陌生人,只要笑一笑,大伙儿就是一家人。 
  小混他们三人翻身下马之後, 立即有人接过小混和小刀手中的 索,招呼他们到一个蒙古包之前。 
  唯有想要接近赤焰的一位蒙包青年,竟被赤焰怒然掀唇咆哮,吓退一步。 
  小混连忙赶上前低叱一声,他当众搂着赤焰送它一记响吻,同时拍拍它,要赤焰自己找个无人的安静地方安顿下来,等候他的召唤。 
  一旁围观的人潮,无不对这幕情景,啧啧赞叹,更有人指指点点地以汉语不住提到赤焰二字。 
  小混暗笑一声,猜想人群大概是在谈论他的宝贝儿子,倒也颇为自得。 
  只有小妮子对这种常烘,没有太大的关心,她急急拉着小混和小刀二人,拚命往靠近火堆人多的地方挤去,一心想要找些好节目来欣赏。 
  小混他们二人是首度遇见此等盛会,自然唯小妮子马首是瞻,跟着她像无头苍蝇般地乱撞。 
  等他们三人挤到最前面时,只见火场中,正架着一头头宰杀清洗乾净的完整牛羊烤着。 
  小妮子有些泄气地道:“怎麽没有表演了呢?” 
  这时,在他们左近有一名大胡子蒙古人,正忙着将手中一块乌漆嘛黑,像黑砖头一般的东西,敲碎後丢进煮开的滚水当中。 
  他听见小妮子怏怏不乐的口气,竟以流利的汉语道:“女娃娃,你想看表演吗?表演要等明天才有好看的喔!” 
  小妮子高兴地反问:“真的?大胡子叔叔,明天有什麽好玩的可以看?” 
  大胡子搔搔他那把毛茸茸的络腮胡,呵笑道:“明天好玩呢,早上是女娃子们跳舞,中午和下午是赛马,晚上就是摔角比赛,挺好看呐!” 
  小混却盯着大胡子面前,那锅滚腾的沸水,好奇问:“大胡子老兄,你在做什麽?这黑不溜丢的砖头,可是要煮来吃的?” 
  大胡子笑道:“小娃儿,别老是叫我大胡子,我老汉叫帖纳罕,我这里正在做蒙古茶,你们大概才刚来,若是没人招呼,就留下来和我一块儿吃肉,喝茶吧!” 
  他咧开大嘴,继续自豪道:“我告诉你们,在这儿,咱们阿尔察汗诺尔正白旗里,没有人的蒙古茶,会煮的比我好喝。” 
  小混他们一开始就喜欢上帖纳罕豪爽的个性,当下就毫不客气,欣然地接受他的邀请而留下。 
  小刀感兴趣地道:“我以前就听闻过蒙古茶这玩意,可是,我原以为和咱们中原人平常喝茶一般,是用杯子泡着喝,没想到,却是用这麽大的锅子来煮着喝!” 
  帖纳罕抛下最後一小块茶砖,拿起杓子搅动锅中的茶,哈哈笑道:“正宗的蒙古茶,不但是用锅子煮,而且还要加盐、牛乳和黄油,拌匀煮开之後,就成啦!” 
  他顺口说着,顺手抓起一把盐、和牛乳、黄油,撒的撒,倒的倒,一股脑儿全加进锅里,还不时用杓子搅拌着。 
  帖纳罕拍拍手,又道:“咱们这蒙古茶,是吃烤肉时最好的饮料,一口肉就一口茶,可以吃下整条牛呐!” 
  小混咂着嘴,馋道:“好啊!我正饿得可以吃下一头牛。”他食指大动,跃跃欲试问:“帖老兄,你说我们要找哪头牛开刀?” 
  帖纳罕豁然大笑,大手朝着火场一挥,道:“只要是场子里的牛羊,你喜欢找哪头开刀,尽避动手!” 
  “真的?”小混馋涎欲滴地追问一句。 
  贴纳罕瞪眼叫道:“当然是真的,你不相信?好,跟我来!”他大步朝着最近的一头烤牛走去。 
  烤牛早就已经刷好调味料,熏烤的恰到好处,等人来用。 
  提供烤牛的主人,更是细心地插了几把薄刃快刀在牛身上,如此一来,吃烤肉的人,只要人到了,什麽东西都不用带,就有肉得吃,方便得很呐! 
  帖纳罕走到烤牛旁边,招呼也不打,拨起一把快刀,轻轻一挥,割下一大片上好的腿肉,递给欢呼的小混。 
  接着,他又刷刷刷连挥三刀,分别为小妮子、小刀和自己取烤肉,得意问:“如何?我没有骗你吧!” 
  小混嚼着满口烤牛肉,咿唔地猛点头。 
  夜,来的竟是那般迅快。 
  原来还有些残霞的西方,倏地抹黑了脸,隐去天际最後一道光芒,大地便又成了黑暗的世界。 
  人们彷佛寻求着火光的温暖,全都蠕蠕而动地靠了近来,在火光映现的刀茫中,这里没有你的,我的,只有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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