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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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 第3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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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愧是真知大人。”青木又佩服的说着。 
  在一片赞美声中,只有季行云呐呐的说:“这。不。是。犯。罪。吗?” 
  “哈、哈、哈……”干圆放声大笑。“哈……小云真会开玩笑,真知大人怎么可能……” 
  青木也跟着笑。干圆在笑完之后说:“是犯罪……” 
  “啊!”青木的笑容马上僵住。“那可怎么办?”季行云也忧烦的问着。 
  “……以法天联邦的立场来讲是犯罪,不过……反正我又不是法天人,管他的。” 
  季行云觉得不妥,可是这一路上过关斩将通行无碍,每当干圆拿出伪造的文书他就怦、怦、怦的心跳,担心东窗事发。 
  但是他的忧虑好像是多余的。 
  途中没有一个巡逻队对他们存有质疑,相反的还有好心的部队对主动提供粮食、饮水,甚至还毕恭毕敬的护送他们一段路程,带他们到附近的帐篷休息,接受游牧民族的热情招待。 
  总之在干圆的协助下,他们通过扶南要塞,进入战区,同时也进入真正的招乌帝国,虽然一样是边牛平原,可是却有完全不同的民风,还有截然不同的情势。 
  通过扶南要塞来到边牛平原的另一边之后,季行云感到完全不同的气氛。 
  在这边巡逻士兵的盘查变得更加严谨,态度也较为谨慎。在这里,法天的士兵个个拉紧神经。 
  在还没有确定季行云一行人不是招乌帝国派出的人员之前,巡逻队的士兵们全都握着 
  兵器,随时准备战斗的样子。 
  所幸干圆态度依然轻松自在、应对得体,每每让法天的士兵相信他们是法天派出来的特别调查员。 
  不过越往西走,法天的军官脸上的神情就越加严肃谨慎,质疑的程度也一分一分的增加。 
  这不能怪干圆的交际能力不好,而是这一行人真的越来越可疑。 
  一位带着巨形宠物面覆柔纱的女孩、一位好似不经世事的年轻人,还有一位面容不似法天人的背弓男子,再加上一个娃娃脸的女子。 
  这样的组合,在和平的法天境内,有可能是某个家族出来历练的重要成员及其保护者,或许会以联邦的命令为理由,让家族中的大少爷、大小姐有个学习的目标,可是将这样的成员派到危险的战区可就不寻常。 
  这也难怪法天的军官会起疑心。 
  不过干圆伪造文书的功夫实在高明,在有正式的派令之下,法天的军官也没再说什么,只是看着这行人的眼神有些奇怪。 
  大体上就是认为他们不知死活,不知天高地厚,既然想来这种地方冒险,就让不经世事的大少爷、大小姐吃些苦头吧。 
  幸好越往西走,法天的巡逻部队就变得越少,不过却也出现另一个问题,那就是食物的补给渐渐让季行云感到头痛。 
  要吃很饱,在季行云与青木丰富的野地求生能力下不成问题。 
  就算野菜吃腻了想来点肉品,有白银在场,在平原上想弄点野味亦是易如反掌,问题就出在干圆身上。 
  即使是在这种环境之下,她还是要求要吃得优雅、盘中的餐点一样要“美”味。 
  在材料有限、料理的工具只有最基本的平底锅及一个小汤锅,而且没办法补给各式调味料的情况下,能让东西好吃就已经很不容易了,更别提要把食物装饰得很好看。 
  当然他们也可以绕路到游牧人的帐篷,或是前往河边、小湖泊旁的小村购买所需的物品。 
  可是因为战争的影响,已经没什么商人会来到这里,他们想要村民也没有,更糟的是部分的村落根本拒绝接受法天的货币,较为激烈的,则是在季行云用法天的腔调语法开口之后,就遭到村民的追打。 
  村人的攻击当然不可能对季行云造成伤害,要把他们放倒对季行云而言,也是小事一桩。 
  可是他却无法对这些不谙武功的人下手,他们的行为站在招乌帝国的立场来看,是值得赞赏的义民,是爱国的表现。 
  遭到追打的季行云能够体会他们的心情,只好落荒而逃。 
  最后,弄得他们不再敢随便接近村庄聚落。 
  “喂!今天的午餐吃什么?” 
  “野果加上昨天白银抓到的那头大角羊。” 
  “啧,没别的了吗?竟然要我这个淑女像个野人,大口大口的啃着烤肉!”干圆毫不客气的抱怨。 
  季行云为难的说:“可是我们正在赶路,没办法花太多时间准备餐点。” 
  干圆指着季行云的鼻子说:“你难道不知道美好的艺术,起于美好的生活。要让我留下旷世巨作,就要让我的心灵飞向美好的境界,连吃饭都不能拥有好心情,连这最基本的生活必需都用马虎的态度对待,我的艺术细胞都被你抹杀光了!” 
  “可是……” 
  季行云才想说,伟大的艺术家都是历经许多挣扎与痛苦的历练,才创造出永世不朽的作品。 
  在浮华的生活中,好像也只有虚华的创作,美好的生活不是起自于物质上的,而是起于心灵…… 
  季行云脑中翻出关于许多艺术家的故事,才想要对干圆诉说这些道理,这位“成年人”就气呼呼的骂道:“所以我讨厌准备不周的旅行!没带象样的餐具,也没有象样的寝具,没准备适当的厨具,甚至连烹调手艺都是三流的……早知道就该力劝眠月撤回绿海。” 
  苍眠月看干圆不高兴样子就说:“不如今天的午餐,由我来负责。” 
  若是平常,季行云会非常高兴能够与苍眠月一起洗手做羹汤。 
  可是这女孩虽然细心,在装盘上也有巧思,不过他们现在是在追人赶路,没有时间让苍眠月慢慢来。 
  干圆倒是高兴的说:“好啊,我比较喜欢眠月做的东西。” 
  才说完干圆又突然改口道:“啊,不,算了,我们今天上馆子吃好了,前方不远有个村子,咱们进村买点东西顺道用餐。” 
  季行云为难的说:“要进村吗?这不大好吧?” 
  干圆气呼呼的说:“有什么不好!就是你这小子,连个话也不会说,等会进村一切由我来,买东西、点东西都由我来,你负责掏钱就行了。” 
  “这……” 
  季行云感到非常为难,这趟旅行不应该是这样,怎么许多生活琐事全变成干圆在做主,她不是应该什么都不管,只是默默的看着吗? 
  “也好,就进村一趟吧。”苍眠月的一句话让季行云投降,无条件同意干圆的意见。 
  在他们往村庄前进没多久后,白银突然竖起耳朵发出 
  一声吼叫。苍眠月望向后方淡淡的说:“有人,一大群人。”由于昨天才下过雨,地面还算潮湿,即使有大队人马在移动也不会扬起尘雾,季行云将耳朵贴到地面,感受地面的震动。“不是法天的部队,是招乌的金乌骑兵。” 
  “那怎么办呢?”青木问。“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苍眠月简单的说明她的立场。这回干圆却又没有意见,双手一摊,任由季行云他们自己做决定。 
  季行云道:“我们还是避一避比较好。我们现在的装扮虽然不属法天的风格,可也不是招乌帝国当地的传统服饰。以招乌人的性格很可能会把我们当成敌人,在战场上招乌向来是抱持不是同伴就一定是敌人,宁可多杀一人的态度。” 
  “何必?不过是……百骑。”苍眠月完全不把招乌的士兵放在眼里,即使那是招乌帝国最最出名的兵种──金乌骑兵。 
  季行云道:“不是这样的。虽然不怕这点数量的金乌骑兵,可是一旦出手就不能留活口,否则我们会成为招乌帝国的目标。 
  “这对寻找进入招乌帝国的那位夜俱人,会形成相当大的麻烦,况且没有必要我不想多做无谓的杀戮。”苍眠月点头说道:“嗯,好吧,我不喜欢见血。”青木亦表示:“我也是。没绝对的必要,就不要伤害生命。”于是他们退到半人高的草丛后方,蹲坐在地上等待骑兵的通过。 
  这些金乌骑兵呼啸而过,并没有排出完好阵形。 
  等到骑兵离去一段距离之后,他们才走出来。 
  季行云看着变成小点的招乌骑兵说道:“看来这些人的目标与我们一样。进村之后第一件事最好向当地人购买服装,换上招乌牧民的传统服饰,避免与军队起冲突。” 
  干圆这时却道:“还是干脆不要进村了?” 
  季行云应道:“不,反正为了往后的旅程,还是进去换上适当的服装吧。” 
  干圆用异样的眼神看了季行云一眼,道:“随你高兴,反正我只是为了看着苍眠月才在这里,除了给小丫头适当的建议,还有教她她该知道的事情之外,其它的我都不多加干涉。” 
  进到村中季行云就感到一股不寻常的气氛,这只是一种很不寻常的感觉,好像有种令人不舒服的氛氲弥漫在村中。 
  季行云还没理解为何会有这种感觉,干圆就说:“你们自己逛逛,我先去采买。别用你的法天腔乱说话。”说完话干圆就伸出手来,像是在要东西的样子。“这是?” 
  “钱包拿来啊!” 
  “咦!可是……”干圆指责道:“难到你要高尚的女仕抢劫行窃?没钱怎么买东西。”季行云很不甘愿地将钱包掏出来,打算要取出几枚金印给干圆。依据过去的经验,这位“艺术家”完全没有金钱概念,没适当阻止她的话,再多的钱也会在瞬间被她花光。季行云并不小气,可是他也知道在旅程中身上带着足够的金钱能带来许多方便。况且这是他当武议团小队长时存下来的,几年下来没花多少,可是只出不进,钱袋也变得越来越轻。 
  尤其是近来钱包更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消瘦,如果把钱包整个交给干圆,那往后的旅程可能就要想办法弄钱了。 
  干圆倒好,看到季行云掏钱的动作,就直接将钱包拿走。 
  季行云手上只剩下他取出来的几枚金印。 
  “啊!这,干圆!” 
  “反正在这里,法天的金印还不能通行,你留着也没用。” 
  话虽如此,法天的货币在大陆多数的国家都可以使用。 
  毕竟法天是大陆南方最强盛、政经最安定的国家,所发行的货币也最有公信力。 
  甚至有些不安定的国家,只有官方才使用自己的货币,至于民间则全都流通法天的钱币。 
  干圆接下来的动作更让季行云叫出来:“你在干什么啊!”她将金印倒出,只见一堆黄澄澄的金色钱币在她手上开始融化,化为一小块一小块的金子。 
  金印的原料虽然是黄金,可是就其价值而言,一金印融化而成的小金块,只值半金印。干圆的动作等于是在瞬间将季行云的财产花掉一半。 
  “别像个小孩子在这大呼小叫的。你不知在这里金印很不受欢迎,不把它们变成金块我怎么买东西?”季行云愣了一愣才道:“可是也没必要全化光吧?” 
  “哈,这点小事就别在意了。” 
  “……算了。反正只是钱,不过你可别乱花,往后的行程不知还用不用得到钱。”季行云无奈之下只有接受,不过还是叮咛了一句。干圆离开后,季行云向苍眠月问道:“要不要到村中四处走走?” 
  “也好。”三人一狼走入村子。这小村有一半的房子是土块堆砌而成的矮屋,另一半则是用羊皮搭建而成的圆帐。部分的游放民族定居于此,可是他们并没有改变传统,还是住在帐棚里。 
  不过也许是移居村庄时直接将帐棚搭起,住习惯了也没另外再盖土屋来住。也有的是暂时性的居民,等到买了小牲口就又会回到草原中,继续过着逐水草而居的生活。 
  季行云走在村落中格外小心,因为他们的服装还没换成当地居民的服饰,所以要避免碰上军队的士兵。 
  他们三人走在路上感觉满不自在的,因为感受到许多视线。 
  由土屋的窗户、帐棚的布幔下,总有许多目光集中在他们身上。居民都躲在家中,路上没什么行人,可是这注视的目光又不寻常。 
  村民们差不多是在偷窥他们。 
  季行云若是寻着目光走近村民,门就会关上,窗户的布幔也会放下,窥视的目光就会收回,村民也会像是受到惊吓的小动物那样的避开、退开。 
  村民的反应实在奇怪,叫季行云摸不着头绪。想找个人来问问,路上没半个人,而躲在家中的,则如饱受惊吓般无法靠近。 
  季行云早就习惯被人注目了。 
  早在南郡当武议团小队长的时候早就被人“看惯”了,只是南郡的城民是光明正大的看他,而这里却把他当成某种异端在看待,感觉非常不好受,要是村人直接用厌恶、愤恨的眼神盯着他们,也比现在的感觉还好过些。走着走着,他们来到一间酒店旁。这家酒馆规模还不小,是由一间土块房子连接两顶圆形的帐棚结合而成。由外表来猜,酒客活动的地方是在那两顶帐棚,而土屋则是厨房。这间土屋还冒着炊烟,想必有在营业。不论到哪个地方,酒店总是人们闲聊嗑牙,天南地北的聊天场所。想要知道这里的状况再也没有比酒馆更适当的地点。“你们先在这坐一下,我到里头探探。”为了避免多生事端,季行云决定自己一个人进到里头打探消息。苍眠月没有回话,只是带着白银到旁边土墙的阴影下以行动表示她的意向。一人一狼就坐下休息。“嗯,小心点。”青木叮咛了一声。 
  进到酒馆之中,季行云就感到一股不寻常的气氛,这里实在不像一般的酒馆──太安静了。 
  所谓安静并不是指没有人在大声喧哗,而是偌大的酒馆中只有一组人马在笑骂吵闹。 
  酒馆内的客人不只有那穿着招乌军服的吵闹士兵,也还有几位当地人。不过村民们全都避在酒馆的角落,低着头盯着已经见底的酒杯,不敢出声,也不敢离开。 
  他们的态度像是害怕引起士兵的注意而不敢乱动,看他们的神情像是想要快点回家,却又不敢擅自离开座位,而表现出极其倒霉又为难的样子。 
  季行云收纳气息,像鬼魂一样溜到酒店内不明显的角落,也装成是之前就进来店里的客人。因为酒店里头就只有那几位士兵在说话,不用刻意拉长耳朵也能够听得清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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