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机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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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机变-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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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只有一个办法,以暴制暴。” 
  “其实,我对乔烟眉并无成见。”小方转着乔烟眉用过的那个茶杯,“我那样对她,只是想逼她说出真相。” 
  “那你就该对她好点和气点,她可不是一般人,你那种态度她会说吗?”跟乔烟眉有过一席谈之后,上官对她的看法全变了。凭直觉,她认为那个女巫是善良的。 
  “我只是希望她会。她现在危机重重……”小方拿过那个审讯记录,“这也是两个想对她下手的人。” 
  “何以见得?” 
  “因为他们招认自己去抢劫。他们可以不招认,他们身上带的只是两把小刀,谁规定逛商店不许带刀?有吗?没有。何况他们的抢劫并没有形成事实,法律根本就无法判定他们有罪,他们却招认了,为什么?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们想隐瞒他们真正的企图──刺杀乔烟眉。还有乔烟眉,为什么对方还没动手抢劫她就先发制人呢?既然出手,既然摆明了是见义勇为,为什么不光明正大,反而悄无声息呢?也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那两人是冲着她来的。她不想暴露这一点,更不想惊动你,因为她早知道你跟在后面。” 
  “你说的对,她现在的处境很危险,某个人,要置她于死地。” 
  “你认为会是谁?”小方问。 
  “我觉得,不会是江远哲。”上官分析道,“如果乔烟眉手里有江远哲想要的东西,那江远哲绝不会置她于死地。他盼着她长命百岁还来不及呢。” 
  “那就是说,乔烟眉身上一定还有另外一些让某人害怕的东西,他们要杀人灭口?” 
  “对,我也感觉是这样。” 
  “乔烟眉身上到底有什么呢?” 
  小方和上官头对着头,苦思冥想,忽然,小方看着上官说:“你眼角都有皱纹了。” 
  “讨厌!”上官有点儿生气了。这话撂给哪个女人都得急。 
  小方笑了,“我开玩笑的,我真正的意思是下班了,这些事明天再说。赶快回家吃点好的,洗个热水澡,好好睡一觉,要不脸上真的就长出皱纹来了。” 
  “好吧。”上官站起来拎上包出了大门,才想起有件事还没跟她的方队说呢,她又折回去,办公室已经没人了,她跑到楼下,正好看到小方在前面不远的地方慢慢地走着,她刚要叫,却顽皮地一笑,悄悄地跟在小方背后,她今天倒要看看他们年轻的队长有什么夜生活。 
  小方进了上官上午吃面的铺子,要了一碗面,他是单身汉,陆薇若不来找他吃饭,他就一个人胡乱解决,上官想起自己一家人坐在一起吃晚饭的情景,不由为方队感到“凄凉”,他跟陆薇谈恋爱7年了,为什么总是不结婚呢?他俩也都不小了。现在倒好,陆薇也不见了,一想到这儿,上官就急了,觉得应该马上告诉方队陆薇的消息,她正要走过去,小方吃完饭了,面铺昏黄的灯影打在他脸上,使得他看起来特别的英俊,特别的生动,像一串音符,只要随手一拨,就是一曲美好的音乐,尤其在这秋风荡漾的晚上,更让人遐想。有两个吃面的小姑娘面都不吃了,死盯着他看。上官悄悄笑了,她每天面对小方,没觉得他有多帅,想不到他居然能倾倒一片。 
  小方出了面铺,加快步伐,走了一阵后,进了一家花店。花店里的小姑娘笑得比花还美。 
  “请问您需要什么花?送给谁的?我们这里有澳洲的剑兰、巴西的百合、法国的郁金香、日本的康乃馨……” 
  上官听得暗暗摇头,这丫头净是瞎说,别的花姑且不论,这郁金香可是荷兰的国花。 
  小方说:“我送给一位朋友。” 
  “请问男的女的?” 
  “有区别吗?” 
  “区别大了。”卖花的小姑娘说,“送女人要送玫瑰百合什么的,送男人呢,要选剑兰马蹄莲。您看您要选什么?” 
  这时,门外的上官也支起耳朵,迫切地想知道小方送花给谁。 
  “那就玫瑰吧。”小方说。 
  “噢!”卖花的小姑娘以为自己明白了,心神领会地:“是送给女朋友的。” 
  “不,不是,这个……”小方结结巴巴地想要解释。 
  “我明白!”小姑娘笑眯眯地说,“你放心,一切交给我,包准给您办得妥妥当当,让你一百个满意。花篮还是花束?” 
  “花篮好还是花束好?” 
  “那还用问,当然是花篮好,大方又显得有诚意。包您一步到位!”小姑娘已经认定小方是拿着花篮去求爱了,他那么年轻、那么英俊,肯定是。“您现在就要吗?”她热心地问。 
  “不,我明天才要,今天先订好,明天上午我过来拿。” 
  “好的,来之前二十分钟给个电话,我们给您现装,一切都是新鲜的。给,这是我们花屋的名片,我叫小花,您打电话找我就行了。我是这儿的老板。” 
  “哟,这么小就当老板了。”小方顺口夸奖。 
  “混口饭吃呗。”小花老板谦虚地。 
  “那好,那就拜托了。”小方转身要走。 
  “哎,稍等。”小花从玫瑰丛中抽出一枝,“送给您的,谢谢您的光临。” 
  “噢!”小方接过玫瑰,脸上荡漾出一种温柔的笑容。他走出花屋,拿出手机,“喂,你好,是你吗?我,小方,你明天有空吗?我想你……不,我是说想去看看你。我……” 
  上官看到小方脸上的温柔越来越浓,眉目也越来越生动,他打给谁的?会不会是陆薇?肯定是!还有那篮红玫瑰,除了她还有谁有资格得到?瞧方队关上手机时那付甜蜜的样子,就连那个背影,也像是带着糖分。对,陆薇肯定已经回家去了,她是谁?她是市长的女儿,陆星的妹妹,谁能把她怎么样?带她走的那个男人说不定就是陆星派去陪她玩的。哼,乔烟眉,你输了,你还女巫呢!哈哈!女巫再厉害毕竟也是过去时,现在是声光电子时代,那一套不灵了。唉,算了,本来是向他汇报他女朋友的情况的,看来不用多此一举了。回家赶快洗个热水澡睡觉吧,否则皱纹真的会哗哗地长出来。 
 
 
 
  
 第五天
 
  第一章 
  上官回去后早早地就睡了,倒不是怕长出皱纹来,她是真的累了。这一觉睡得也香,做了好几个梦,在最长的那个梦中,她竟然收到一个漂亮的花篮,上面插着一朵朵鲜红欲燃的玫瑰,还有那星星点点的满天星,雾一般萦绕…… 
  第二天醒来后,她笑着摇了摇头,肯定是昨晚看到小方给人送花才作这种梦的,她想。不过,会不会梦想成真呢?她的心里竟然生出一点点的期待。 
  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她一打开办公室的门,她的办公桌上居然真的放着一个硕大的花篮,一朵朵的红玫瑰娇艳欲燃,星星点点的满天星梦境一般萦绕…… 
  真的梦想成真了,谁制造的奇迹? 
  上官毕竟是个女孩子,她又激动又好奇,几乎是轻飘飘地走到鲜花边,陶醉了好一会儿,才发现花丛中还有一个贺卡,贺卡做得相当精致,缕空镶金边,印着粉色的暗纹,中间写着一句话:祝你生日快乐。没有署名。 
  谁送的呢?方队?不会不会,没有道理的嘛,他是给陆薇订花去了,电话她都听见了嘛。那会是谁呢?正纳闷,同事们陆续来了。 
  “哟!有人巴结咱们警花了,花篮都送到刑警队了,这不是向咱们全体未婚大龄青年挑衅吗?不得了了,这算是从心理上袭警。”一个小伙子嚷嚷。 
  “就是,这谁干的好事,这么没眼光,居然送给全局最难看的一个警花。”小方端着杯茶踱过来,顺手在花篮中抽出一枝玫瑰,放在鼻子下闻了闻,看着上官笑。 
  “讨厌!”上官双手叉腰,怒视着小方。小方虽然年龄不大,但队里不论是老同志还是新队友,都挺尊重他,从没有人跟他顶嘴,只有上官文华偶尔跟他吵几句,因为她是女孩子,聪明的男人从来都不跟女人较劲。 
  小方笑了,“你别瞪我,这花篮八成是送错了,瞧见没,连个名字都没有。哎呀,这些花真是命苦,投错胎了,不如变成一把韭菜让猪啃了。”说完他拔脚就溜。 
  上官掐了一朵玫瑰砸在他背上,“别让我看见你。” 
  “喂,别生气了,送花的人打来电话了。”刚才那个小伙子拿着电话筒招呼上官,“你的。” 
  上官接过电话,里面传出庄美容的声音,他轻轻地说:“祝你生日快乐,可爱的女孩。” 
  是他── 
  上官惊骇之极,怪不得他昨天来找她呢,原来……天,她可从来没想过。怎么办? 
  “发什么愣呢?”小方碰了碰她。 
  “没什么?” 
  “请问这里哪位是上官小姐?”一个漂亮的小男生出现在门口,“这儿有她的鲜花和礼品,请她验收一下。” 
  又是我的?上官怀疑地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她想不出今天到底是什么黄道吉日。而且就连她的生日,她自己也不记得了。难道又是阿庄?他这么肯下血本?太夸张了吧? 
  “她就是上官文华,我们队里惟一的一朵警花。”同事们将上官隆重推出。 
  “幸会!”那位穿西服打领节的小男生礼貌地欠了欠身子,“您请!” 
  马上,鲜花被送了进来,不止上官,全办公室的人都吃惊了,因为花既不是一束,也不是一篮,而是整整一车──如卡通片中花仙子乘坐的那种小马车。 
  小马车被装饰得美仑美奂,里边各种鲜花灿烂明媚,就像雕塑出来的一个梦。没有一个女人不喜欢这种梦,不过,理智的女人一定会想清楚这个梦是出自于哪个梦工厂,因为梦不光是有美梦,更有噩梦。若发错了方向,那可真是会错得离谱。 
  上官心里紧张到了十分,庄美容是不是疯了? 
  不过这份紧张是多余的,因为送花的人是杨小玉,只见她神采飞扬地走进来,“嗨!各位警官大家好!” 
  “喂,原来是你,你捣什么乱呀!”原以为是言情剧不料成了情景剧,小方大笑,同事们也都哄堂大笑。 
  “今天是上官的生日,我们老板特意派我来向上官警官表达祝贺。”杨小玉笑着一挥手,又进来一辆小马车,车上是一个巨大的蛋糕,足有五层,鲜奶油层层叠叠堆成漂亮的花儿,最上面写着:祝您生日快乐! 
  不是庄美容,上官多少松了口气,可是,她跟龙琪没什么来往啊。正纳闷,龙欢欢欢喜喜地蹦跳着进来,上官顿时明白,龙琪这是谢她对她儿子的救命之恩呢。 
  “上官姐姐,自从你给我输血以后,我就觉得自己越来越漂亮,我想这肯定是一位神仙姐姐,她的血液能化腐朽为神奇,她本人长得一定如天仙化人,”龙欢抓住上官的手,“我今天一见,果然,姐姐真的是美丽动人,姐姐要是上了天,天上的仙女一定都得气得一个个掉在地上,她们加起来也没姐姐你漂亮呢。” 
  这话如果从一个成年人嘴里说出来,那真够肉麻,但由一个小孩子来说,就大不一样了,女人哪有不吃这一套的,上官满脸放光,“你们怎么知道我今天生日?” 
  “生日嘛,又不是国家机密。”杨小玉潇洒地挥了挥手,“好啦,心意带到,就不打搅了,龙欢,跟叔叔阿姨们再见。” 
  “姐姐再见。”龙欢抱住上官给她脸上贴了个香吻,又握住小方的手,冲他挤了挤眼睛,一脸坏笑,“久仰久仰。” 
  “干吗呢?挤眉弄眼的。”杨小玉问。 
  “见了美女激动呗?”龙欢嬉笑。 
  “你握的可是神探方队长的手。”杨小玉说。 
  “见了帅哥更激动,这么多年,我终于遇上个比我更帅的了。大哥,缘分哪!”龙欢使劲地晃着小方的手,小方感觉到一件硬硬的东西滑到自己掌心。 
  其他的人不知道这里边的小动作,觉得这小孩蛮有趣的,过来逗他。杨小玉忙说“你们这耍猴呢?我们家这可是一小孩儿,未成年人也有尊严。走,回去。” 
  她是潇洒地走了,难题却留给了上官,她对着满屋子的鲜花和那块蛋糕,“这,这怎么办?真的收下?” 
  瞧她那点儿出息,人家还贪污受贿呢! 
  这已经是第三瓶酒了,江远哲看着杯中红艳艳的葡萄酒汁叹气。他在这座城市已经呆了一个多月了,先是在光华酒店住着,前天,才从那边搬到龙琪大酒店。 
  他来这里的真正目的是要找到乔烟眉,乔烟眉身上一定有他要的东西,因为据手下人说,乔大禹失踪前把所有的“货”都交给了她。那其中自然就包括他们江家的命根子,当年青衣绣的信物,另外还有…… 
  江远哲曾是个单纯正直的青年,他的惟一梦想就是做一个畅销书作家,跟金庸李碧华似地写出无数精彩故事,逍遥自在,但他这个理想首先被爷爷打破,因为他是江家的子孙,江家有偌大的产业要人承接,这世上不缺作家,但江家缺少人手。他只好去攻读工商管理金融贸易,可是他真的不喜欢。这当然还不是最悲哀的,最悲哀的是,他跟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有英雄情结,当爷爷成天在他耳边讲江家的往事时,他心底那种最原始的野性终于被撩拨起来了,他想当大哥,男人都想当大哥,但江远哲更优越,只要他想当就能当,因为他生下来就姓江。 
  他当上大哥了,他以为爷爷会喜欢,不料爷爷大动肝火,他原来不是让他当大哥的,他是让他好好做生意的,爷爷还说,现在的黑道都在洗黑钱,拉选票当议员,他倒好,白道硬往黑里染。 
  他又错了,总之他从小到大就没有一件事是作对的,他总是错,总是让爷爷不满意。小一点时,他还肯低头认错,长大一点后,他头是低了,错却不肯认了,他认为他没错,出来当大哥,带上一群小弟多威风。5年前他在香港九龙摆生日酒,当地洪兴社、东兴社等所有的帮会老大都来给他拜寿,吓得英国皇家警察几乎是全体出动,整个九龙戒严,防止意外事件发生。这么大的风头,谁出得起? 
  可爷爷就是看他不起,嫌他不走正道。什么是正道?当年曾奶奶叶沉沉那是正道?她还不是一味的烧杀抢掠?爷爷却说此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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