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行。”江远哲想了想,“不过,我感觉有些行当需要一点点天赋。比如画家、歌唱家、作家……天赋、努力,加一点点运气,才行。”
“打击我积极性。”水玲珑笑。
“不,我是说真的。比方吧,你现在想进军娱乐圈,我呢,花点钱把你包装成歌星,再炒炒绯闻什么的,让你能红透天,然而……”
“然而什么?”
“然而我永远也无法让你能拥有惠特尼·休斯顿那般高亢嘹亮的好嗓子。”
水玲珑想想也是,有些东西能包装出来,有些东西,却非人力所能为。“那我也不气馁,我小时候种过地,总可以去乔家帮忙种种药材什么的吧?”
听对方如此热衷,江远哲笑了。两人相视一笑。这一笑是带有默契的笑。──他们之间这份感情,不会给双方带来任何伤害。
“对了,小家伙也该到了吧?”水玲珑问。
江远哲看看表,正要说话,有人敲门。他喊进。进来一个壮汉,手里牵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小家伙穿一件纯白的兔毛的大衣,长得粉嫩可爱,只是一双晶亮的眸子中,闪出警惕戒备的光。
“这……就是……”水玲珑问。
江远哲点头。这就是游自力的孩子。是他托人把这个孩子和他母亲带出金三角,本来想直接送回大陆,可入境很难,江远哲思来想去,不如让孩子和母亲分开走,他先领孩子回了加拿大,让孩子的母亲在香港停留一段日子。不料前些天在公海遇劫,给人炸了游轮。孩子的母亲如今躺在别墅里,就是方晓飞看到的那个浑身缠满绷带的人,她已气息奄奄。
“让孩子见他母亲最后一面,然后让他认祖归宗吧!”
“带给龙琪看看。”水玲珑建议。
“当然,这孩子最应该见的人,就是她。”
龙琪看到那小孩子时,眼神就变了,太像游自力了,那眼睛,那脸蛋,那眉宇间的神情……
她从江远哲怀里把孩子抱过来,凝视着他,轻轻地问:“你叫什么名字?”
“你叫什么名字?”小家伙鹦鹉学舌一样反问。
“我叫龙……龙珏。”龙琪觉得游自力一定在他面前提起过她。
小孩子的眼中这时滚出两颗晶莹的泪珠,又问:“那你有小名吗?”
龙琪点头,“有,叫毛毛熊。因为阿姨小时候很胖,你爸爸看了书上画的毛毛熊以后,就叫阿姨这个小名儿了。”
小孩子突然哇一声痛哭出来,惊天动地,他死死地抱住龙琪,口齿不甚清晰地说:“妈妈跟我说,爸爸说的,让我叫你姑姑,你是龙姑姑,我就叫你姑姑,我怕……”
龙琪抱着他,游自力让自己的孩子叫自己姑姑,显然在他心里,她已经成了他的亲人。她心里一颤,想到再也见不到那个儿时的伙伴了,不免一阵痛楚。现在惟一能做的,就是照顾好这个小东西。
“不用怕,你回家了。”她轻柔地说。
方晓飞看着这一幕,心里有很多伤感,想起他见游自力时的种种。当初再也没想到他与他之间会有如此的“机缘”。而且,送这小家伙回家这事,也一定会落在他和龙琪身上。
“对了,你还没有告诉姑姑,你叫什么名字?”龙琪问那小孩子。
“妈妈说,爸爸给我取名阿桑。”阿桑哭了半天后,抽泣着说。但说到“爸爸”这两个字时,脸上是一副敬仰的…神情,显然,在他妈妈对他爸爸描述中,是充满崇拜的。
龙琪却在回味着这个名字,阿桑,其实也就是sir;警察的意思。也就是说在游自力心底,他永远也忘不了他的身份和职责。他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和名誉,成就了自己的信仰。在他心目中,他的职业就是他的信仰,就像他信奉真主安拉一样。
痴,源于天性,就像司马迁著《史记》,没人要求他那么辛苦,是他自己要求自己,他喜欢他愿意,哪怕付出再大的代价。
或者从这一点来说,游自力也是幸福的。为人一世,他做了一件他认为应该做也喜欢做的事。
“姑姑,爸爸的家在哪里?”阿桑问。
“爸爸的家在新疆。”龙琪说。
“远吗?”
“不远,因为,家在心里。”
“妈妈说,爸爸的家很美……”
“对,碧草蓝天雪山羊群,跟天堂一样,那里,还有疼爱你的爷爷奶奶叔叔婶婶哥哥姐姐……总之,你有很多亲人。”
“哦──”阿桑的脸上流露出无限神往的表情,“那,我们什么时候回家?”
“马上!”
“噢,”毕竟是小孩子,阿桑瞬时兴奋起来,“我要自己走路。”
他滑到地上,牵着龙琪的一只手,然后看着方晓飞,“这位叔叔是谁?”
“他是──姑夫,是姑姑的丈夫。”龙琪温柔地看着方晓飞。
方晓飞也看着她,牵起阿桑的另一只手……
“我们回家!”
风起了,卷起片片落叶,可是,星星好亮啊,星光下,这景、这人,就像一个童话世界。
这世上有自由婚姻吗?
有!
真正的自由在你心里,只要你愿意,你就一定能得到。
当然,得到自由,是要付出代价的。──无论贫困富贵,有病无病,都得坚守。
如果你肯,那你就自由了。
※※※※※※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