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机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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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机变- 第1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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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说,你跟陆薇那丫头,是真的吗?” 
  原来她操心这个,扈平笑一笑,“您是担心我,还是担心她?” 
  “我不担心你,我担心‘她’……” 
  这倒出乎扈平的意料了,他看着刘雪花,用一种探询的目光。 
  “女人一辈子很辛苦,走直道儿也很辛苦,如果还要绕弯路,就更苦。”话语如叹如诉。令人心伤。 
  扈平听到这一层,倒踌躇起来,以他和她的年龄,是不好探讨这类话题的,深不得,也浅不得。他想了半天,“穷人家更要量入为出,知道自己辛苦,就更要好好看住自己。” 
  他的话意很明显了,刘雪花焉能听不出来。 
  “那你也不用雪上加霜吧?” 
  “刘姐您是说我骗她吧?”扈平一下轻松起来。 
  这么一来,刘雪花反倒不好开口说什么了。 
  扈平说:“鱼钓上总是有饵的,但咬不咬钩,全在于你的一念之间。” 
  ──你被骗了,抛过骗子的原因不说,你自己恐怕更成问题。受骗者总因一念之贪。 
  刘雪花看清了,这个男人不同情弱者。他的心很硬。 
  扈平这时盯着对方的眼睛,“这世上没有绝对的强者。真的没有。” 
  他停顿了一下,“自然界,狼吃羊,不分公狼母狼,只要你牙够尖利,腿够快,你就有得吃。这是天赋的权利。人也一样,有些事不必分男女,大家机会均等。” 
  刘雪花笑了笑,摇了摇头,说了句最莫名其妙的话,“人是最讨厌的东西。” 
  “女人尤其是。”扈平突然不客气地接了这么一句。 
  刘雪花静静地看着他。等下文。 
  扈平沉默了一会儿,问:“知道这个世上最大的谎言是什么吗?” 
  刘雪花轻轻一笑,轻轻而言:“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征服男人。” 
  这不愧是个有见识的女人。扈平想着,笑一笑问:“何以见得?” 
  刘雪花叹息道:“因为这话说的太神气了些,简直就是上嘴唇顶天,下嘴唇顶地,可是脸呢?脸没了,给吹没了。” 
  扈平给逗乐了。 
  刘雪花继续,“其实……女人比男人更相信这句话。” 
  “所以你们傻、轻信。”扈平说,“有几个男人能真的征服世界?”他自嘲地一笑,“10岁以前想想也就算了,10岁以后就别害自己了。能端个囫囵饭碗混个肚饱已经不错了。” 
  ── 一个国家只有一个总统,一个公司只有一个老板,能出了线了的也就那么数得清的几个,那剩下的男人呢? 
  那跃跃欲试想要征服男人的女人呢? 
  失望是注定了的。或者,本来就不该对不可能抱有希望。 
  刘雪花看着扈平,这男人令女人清醒,他的底子是冷的。他说得的对,女人喜欢走捷径。可是这条路更难。 
  扈平沉默了一下后又说:“我们龙老板就好多了,她才懒得跟男人费那个劲呢,她直接征服世界去了。就目前而言,效果还不错哦。” 
  欣赏之意从话里话外渗透出来。 
  刘雪花心里一动,终于,他终于提到这个人了。话题自然而然就转到这里。而他们本来的议题的陆薇,结果把那姑娘给忘了。总是让人遗忘。 
  “你要去看她吗?现在?” 
  “我不放心。” 
  “方晓飞应该在她那里。”刘雪花不经意地提醒。 
  “他是他,我是我。” 
  刘雪花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怎么说了,沉吟片刻,“其实……” 
  “我知道的。”扈平没让对方说下去。 
  你知道什么呢?刘雪花看着这个男子,他的脸上,是一副别样的伤感。以他的条件,他不应该输的,可他输了。其实也不能算输。感情是很难说的。没有谁可以控制。 
  “她今晚一定睡不着……”她说。 
  她肯定睡不着,“他”在她身边,圣人才能睡得着。扈平想着,伤感又浓了一些。 
  “不是你想的那样,今晚,她在过最凶险的一关。”刘雪花说。 
  “过关?”扈平眉棱一动,心突突地跳。 
  “螃蟹要长大,得脱几次壳。她现在正在蜕壳。而且很可能……蜕不掉。” 
  ──螃蟹若蜕不了壳,就死定了。 
  “那我走了。”扈平有点急。 
  “你帮不上什么。今晚,一切得看方晓飞的。” 
  “为什么?”扈平的不满首次公开亮相。 
  “他是警察。”刘雪花慢慢地道来。 
  扈平心里一动,想到了点什么。他其实也早看出龙琪对文室的死,内疚多于痛苦,自责多于伤感。他们以前谈到过这个话题的。莫非……他看着幽惑的夜色与绵绵的秋雨,“以龙琪的心智,难道还征服不了他吗?” 
  “你刚说过的,龙琪不屑于跟男人费事,她喜欢直接去征服世界。” 
  扈平的心沉了下去,那个人的优点,这时恰恰成了缺点。──她,是不屑于通过感情去利用男人的。她也是个过于清醒的人。刘雪花说了半天,正是想明这一点。 
  无奈中,他哀叹,“让我们等太阳出来吧。” 
  刘雪花摇头,轻轻地:“告诉我,她给你的第一印象是什么?” 
  “冰山。” 
  “那你还是祈祷太阳不要出来的好。” 
  ──冰是靠冷维持的,温度一高,她就会化掉。扈平突然想到这一点,心惊万分。 
  “我现在只希望方晓飞能够……” 
  能够什么呢?刘雪花并未说明。扈平一路上默默地想着。 
  方晓飞拉开门,门口站着一个人,这人微笑着说:“元康吧,这是匆匆忙忙去哪儿……” 
  这一句话,将方晓飞带回了梦里,在那个梦里,他经历过这一生最壮怀激烈的、最牵肠挂肚的心动。 
  “你是……元贞!”虽然换了装束,但对方的相貌,他牢牢记着。 
  “我是妲拉,你好小伙子。”妲拉大方地拍了拍方晓飞的肩,算是打了招呼,然后走到龙琪身边,抱住她,“看到你好我很高兴,希望我来的及时。” 
  龙琪微笑着接受她的拥抱,“你们那边下雨吗?” 
  “下,下得还很大,不过很容易天晴。”妲拉说。然后她笑一笑,“好了,先这样,因为我进来的不是时候,再待下去别人会怪我没眼色,灯泡一向是不受人喜欢的。我要去找寒洋,一会儿再来看你。”她跟龙琪握了一下手出去了。路过方晓飞身边时凑在他耳边说:“千万要睁大眼睛哦!” 
  外面还在下雨,妲拉走过长长的楼廊时,感到一股寒意,但她仍然款款地行在秋风秋雨中,等一上楼梯,水玲珑眼前一亮,那次在影视城只有两天的接触的时间,她穿得又是古装,如今她穿着一身淡黄色的夏装,外面披了镶金边的乳白色件长缕,可以说将她的气质发挥到了极致。就像盈盈满月,清辉如银,卓荦有致。 
  汪寒洋起身介绍,“这是妲拉女士,这是水处长。” 
  妲拉微笑,“还用介绍吗?都见过的,请,两位请坐。”一下她就反客为主了。自己也在桌边坐下,气韵舒扬,如春风满室。连那漠漠寒气,也被她挥去不少。 
  “妲拉女士,你这次来……”水玲珑用了个官方称谓。 
  妲拉笑了,“还什么女士,拉倒吧,叫妲拉好了。” 
  这也是个随和的,水玲珑也笑了,“你看上去不像外国人,马来人长得都黑咕隆冬的。” 
  “偶尔也有白点儿的,不过我本来就是炎黄子孙。” 
  噢,水玲珑一下想起,汪寒洋说过的,这个疗养院以前就是她家的私家园林。“这个园子以前是你家的吗?” 
  “对,以前是我家的,是我爷爷捐给政府的,在当时他希望能为新的国家尽一点绵薄之力。”妲拉说得很平静。 
  水玲珑听得心疼,天哪,这么大一座宅子,得折多少钱哪?一句话就捐出去了,真老实,唉,可惜了当时那份淳朴的心,现在落在这伙败家子手里。如果事情发生在今天,妲拉的爷爷不知还会不会做同样的选择? 
  “如果是我,我可不捐。我是那种宁舍命也不舍财的人。”她说。 
  妲拉微笑,就这一句,让她开始喜欢水玲珑。 
  “我上来时四下看了看,这宅子修护得挺好的。几乎就是原来的风貌,一点儿都没有破损的地方。我想爷爷这件事做对了。” 
  此话让水玲珑颇为心暖,这是她的下属单位,夸这儿好就是夸她有政绩。她居高临远地看着美丽的亭台楼阁沐浴在淡淡的红光中,显得富丽堂皇,心里甚是欣慰。 
  这时汪寒洋续上新茶,一人一杯。又叫人上了新点心。她什么时候也不忘自己的本分。 
  “饿了吧,先垫一下。”汪秘书轻轻地说。 
  妲拉接过茶,她一直很喜欢汪寒洋的滴水不漏与善解人意。“谢谢你,其实飞机上吃过了。”她说着,还是拿起一块小点心放在嘴里慢慢嚼着,“嗯,家乡的风味就是好,外边怎么做,都做不出这个味儿来。一方水土一方物。” 
  下面的话,水玲珑不知怎么接下去了,雨一直在下,淅淅泠泠,如梦如幻,让这座园林也像一个昨日之梦,她很喜欢这里的,一座座独立的小院依山势错落在绿树繁花之中,另还有数条小溪跳弹而下,尤其是夏天雨水丰盛之时,更是日夜潺鸣,琳琳成韵。 
  花木也美,倒不见得有多名贵,难得的是一年四季郁郁郁葱茏,松、竹、梅、菊、牡丹、玫瑰……各有各的绚丽,风景各异。 
  因为美,因为要维护美,所以每年的修缮费是一笔庞大的开支。妲拉她们家以前真的很有钱啊,可是她又怎么会在那边咖啡馆给人端盘子? 
  “你们是怎么出去的?”她盯着妲拉。 
  “文革时出去的……”妲拉就说了这么一句。 
  那是个特殊的年代,凡出去的人,大概都有非走不可的理由。 
  这时,水玲珑突然明白妲拉爷爷的意思── 一滴水,应该大海里;一粒沙,就当在沙漠中,这样才得以保全。 
  中国人,既不可以太有才,更不可以太有财。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行出于世,诽谤即生。 
  那位老人是明智的。 
  ──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把东西交给有能力保护它的人手里,总好过毁在自己手中。 
  可如果是我,我会如何?水玲珑又不由地在问自己。 
  ──如果是我,我决不会把这座园林式的庭院白白捐出去。钱,一定要死死握在自己手里,这是最让人安全的。这是她多年来的经验。明明知道握住财,就要跟财一起死,那也不能白白送人。有钱危险,没钱更危险。 
  她叹了口气,很想问一问妲拉“你们后悔吗?”,话到嘴边,却成了,“你这次回来,能待多久?” 
  像妲拉这样的阔人,一般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她在这个秋风秋雨夜突然光临,就意味着一种不同寻常。 
  “我去年去马来西亚,很愿意吃那儿的菜,我喜欢咖喱的那股子味道。”水玲珑沉默的这当口儿,汪寒洋跟妲拉聊得挺热。 
  “喜欢咖喱味最好去印度,他们的菜,在咱们看来应该叫汤菜,不管什么全烩到锅里,出来后就像……”妲拉皱着眉,琢磨一个合适的字眼儿。 
  “像东北的大烩菜吧?”汪寒洋说。 
  “对对,就像东北的大烩菜,不过印度那‘烩菜’待煮出来已全没形儿了,粘粘糊糊一片,吃到嘴里全是一股子咖喱味儿。” 
  汪寒洋笑了,“是吗?看来我得尝尝。”说罢这话,觉得妲拉坐了几个小时的飞机了,应该让她休息一下,就建议,“累吗?要去歇歇吗?” 
  “不要。我想在这里坐一会儿。我喜欢四季分明,尤其喜欢秋天,可马来一年四季一个样儿,真的很让人起腻。”妲拉凭栏而望。 
  “我们老板也喜欢秋天,我也是。”汪寒洋说。 
  水玲珑一边听着,想,是不是喜欢秋天的人跟别人就不一样呢?──秋水长天,风淡云舒,兰香桂馥,上下澄明,正显出天地之真吾。而重要的是,秋天是富有的,因富有而镇定,因收获而从容。像财智双全的女士,气度高华。 
  春天虽然草长莺飞,粉黛浓艳,可那只是一种自然幻相,在繁花锦簇之下,可能是青黄不接,可能是饥馑丛生……美,却单薄而无底气。 
  所以某些人更喜欢秋天,她也喜欢。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今日,有着同样喜好的人,都聚在了一起。不知道意味着什么? 
  水玲珑看着妲拉,瞅了个话疑缝儿,轻轻地问:“你这次回来……” 
  “我这次是专门带龙琪出境的。”妲拉说。 
  很平稳语气,却在水玲珑头上响了声惊雷,难道……龙琪真的是非走不可了吗?为什么?是因为文室的死吗?看来,事情比她想的还要严重。 
  汪寒洋这时说:“水处长,对不起,这次很是麻烦你了。” 
  水玲珑笑着,一又桃花眼却像寒洋一样,“这话说的可真叫人恶心,知道有麻烦,就不该来;既然来了,又何必说这些没用的。” 
  汪寒洋从来没让人如此抢白过,脸一下憋得通红,水玲珑倒又温和了,抱了抱她的肩,轻言巧笑道:“小丫头,回头多跟你们龙老板学学,她可说不出这种小家子气的话。她那人做强盗惯了,用人就跟用三孙子似地。可我就是高兴。” 
  对方的一冷一热,已经让汪寒洋知道自己太过了,而且不光这话,就连妲拉来之前的那些“诤言”,她也说太过了。水玲珑人海沉浮,历炼得人如其名,如水如汽如冰可柔可刚随时随地随机幻化,别的不说,单男女关系这一层就比汪寒洋多过出几辈子,她反教导于她,真是笑话,更难得的是,她还肯静静地听我胡说。就这是涵养吧。 
  仔细想想,每次面对水玲珑时,我总有一股没来由的优越,凭什么?就凭我是淑女吗?淑女谁不会做?孙融让梨的前提是──他有一颗梨,所以才可让可不让。我也不过生在良家,随命随运做了个顺水的良家妇女,我就有权说人家? 
  口口声声要脱俗,其实最俗的,正是我这种人。想到这里,汪寒洋摇了摇头。 
  妲拉一旁微笑不语,人要长大,总是得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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