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的话,我是不能离开法贝尼的。还好,我是一位拥有封地的贵族,而像我这种领主是拥有对封地的绝对管理权的。
我的封地在巨龙平原的龙骑郡,那是一个面积不大的郡,光论大小的话,在帝国三十六个郡内排名第三十四,那里没有丰富的物产,也没有重要的战略地位。那里却是龙骑士的摇篮,那里是最接近龙族聚集地的帝国领土,而巨龙平原上的“生命古径”则是有名的修炼之地,虽然那里修炼者的伤亡率相当高。
我只是在书上看到过那个神秘的地方,从没有真正到达过那里,这次我把那危险的“生命古径”作为我的冒险之地,我想只有真正生死之间的挑战才能激发我的潜能,更何况机会好的话还有机会降伏巨龙,成为一名人人向往的龙骑士。于是,我借口想要到自己领土看一看,体验一下怎么管理名下的土地,向皇帝陛下打了一份报告。
和公主取得默契的阿尔泰斯三世并没有为难我,放行的文书很快传到了我的手中,在我离开的这段日子,我的副将将代替我处理皇龙骑士团第十三师团的日常工作。我带着我的侍卫队和那位在我测试中展现过人才智的弗克斯,踏上了前往位于西方的龙骑郡的道路。在即将离开法贝尼这座雄伟城市的那一刻,我回首遥望丽雅公主寝宫方向,恍然看到了丽雅那小妮子正挥动着纤白的小手,强忍着眼眶中滚动的泪珠,在为我送行!
“再见了,我的爱人!没有我的日子里,你要更加关心自己,等待着我的回归吧,我要把我取得的一切荣耀当作是献给你的礼物!”这时的我还是没有预料到,在我离开以后发生了很多意想不到的变故,在我在一次踏进这座城市的时候,我并没有得到我希望的东西。
我身着亮丽的盔甲,乘坐万中挑一的骏马,在数百位侍卫的陪同下,奔驰在泰龙帝国为战争修建的宽阔官道上。在我身边,一位美绝人寰的女骑士如影随形,没有穿上专为女性设计的盔甲,因为我觉得那冰冷的东西会破坏静那夺人心魄的美感。
很快我就发现自己这个决定的不智,轻柔的风吹起了她身上的轻纱,使她宛如一位仙女游荡在人间。后面那些身经百战的精锐骑士完全抵挡不住她的魅力,看他们心不在焉的样子,我就一阵不满。这样下去,赶路的效率就要大打折扣,时间一长的话,可对不起我的丽雅公主。
在我凌厉的眼神,和手中冒起的火球威胁下,这些家伙好不容易把心给找回来,集中注意力,跟着我这位可怕的主帅继续前进。在我们日夜兼程的情况下,在离开帝都的第二十六天踏入了龙骑郡的土地。
~第四十二章 惨象~
(作者的话:今天登陆起点中文网,看到大家的书评真是感触良多,在过去的一个月里,我凭这一时的激情把长时间憋在心里的作品付诸文字。多少个漫漫长夜,我在夜深人静之时,在键盘上敲打着,左手边的一杯咖啡成为我必不可少的饮料。在今天以后,这篇作品也将达到十万个字,对于我来说真的是值得纪念的一天。曾经,当我看到幻剑书盟上一天三四百的可怜点击率,想过放弃、想过结束。还好,在我最失意的时候,起点向我发出了驻站邀请,于是我来了,成为了你们的一员。在坚持了一个月后,我在幻剑登上了活力作品榜,周排名也在二十名以内,这对于一个曾经只要求上榜就感到很满足的无名之辈来说是多么大的鼓励呀!我还记得耗子2002、活化石、吼吼吼……等给我无限支持、无限动力的朋友,在这里我只能说:“谢谢你们,没有你们的支持,我也不会前进到这一步。”也许,这么多只不过是我这个作者的废话,但却是我的真情实感,我想我会继续努力,尽力保质保量完成我的处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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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踏上这片英雄辈出的土地时,我忽然感到这里的天是那样的蓝,这里的树是那样的绿,这里的话是那样的美,这里的空气是那样的清新……。我真想把所有赞美之词加注在它的身上,这是我的领地是我的骄傲!
受到愉快心情的感染,我任由身下的坐骑放蹄飞奔,那匹通灵的骏马似乎也感受到了主人的快乐,长嘶一声后,猛地向前冲去,激起一溜烟的尘土。在我身后,只有静能够跟上我的身影(她是能量体没有重量,少了这近百斤的负担,即使是普通的马也跟得上来),我们走得越来越远,后面焦急的骑士们只能拼命追赶我这位主帅。
终于,当高原稀薄的空气使我有些难受的时候,我停下了前进的步伐,看着远处缓慢前进的商队,听着巨龙高原上特有的风声,不由得沉浸在这一片舒坦的感觉里。然而,我的好心情并没有保持多久,在我眼中的那支商队忽然显得那么慌乱。本来有序前进的队伍在很短的时间内围成了一个小圈,当他们纷纷从马背上跃下,手忙脚乱地寻找着什么。
我终于意识到好想有些不妙,我一提手中的疆绳带着静向着商队的方向奔去,想去探个究竟。没想到在空旷的高原上看来很近的距离,走起来却并没有想象中那么轻松,在离商队还有好一段距离的时候,我看见了由于大量马匹奔驰而造成的风沙。我记得手下的骑士曾告诉我,在大陆很多地方有着一种不光彩的职业,那就是马贼,他们来去如风,以抢掠过往的商队为生。面对这种情况,不能不使我认为那是马贼在行动,我的嘴角泛起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也许就拿他们作为我修炼的第一课吧!
我加快了前进速度,但当我赶到那里的时候,映入眼帘的情景却使得我的怒火不可遏抑的爆发了。我找不到比“惨不忍睹”更能形容眼前景象的词语,在我视线范围中的土地几乎都沾上了血迹,足有七八十具失去生命的冰冷尸体散落在四周,从周围的场面来看显然是经过一场激战。令我愤怒的并不是遍地的尸体,在傲龙堡的那场战役里,我见过比这多得多的尸体;令我愤怒的也不是那遍地的鲜血,我曾经踏着彻底被鲜血染红的土地前进。在我的印象里,兽人一向是残暴的代名词,但即使是死在兽人手中的士兵也还能获得作为战士的尊严,而这里所有失去生命的尸体无一例外都是残尸。
残尸也许并不能很好的形容我看到的物体,或许用肉段更能代表那些躺在地上的东西,他们的手脚都离开了原来应该呆的地方,散落在四周,而头颅更是无影无踪。从身上的服饰判断他们之中有老人,有妇女,甚至还有小孩,而刚才还在谈笑的他们现在却变得这样的冰冷。
我握紧拳头,任由指甲刺痛着我的掌心,以这种方式来压抑心中的痛。在看多了慷慨赴死的英勇战士以后,我从没有想过还有这么卑劣的人类,这么比兽族还要残暴的马贼。这是一场虐杀,而且出现在我第一次踏上自己的领地,不可容忍!绝对不能放过!我没有多想什么,没有去思考这支商队面对的是什么人,因为不管是谁,他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死。当我这个龙骑郡的最高权力拥有者,到达自己土地的第一个命令就是判决,一个要他们为今天所作的一切付出代价的判决。我默默地遥望着,风沙还未逝去的远方,杀机在我心里升起。
不久之后,我的侍卫队跟了上来,沉重的铁蹄踏破了高原的沉默。他们第一个看到的就是我那双血红的双眼,第一个感到的是从我身上散发出的无边杀气。接着,他们看到了惨象,感到了我的悲哀。那些伴随我在兽人尸体堆中几进几出而面不改色精锐们,现在却脸色惨败,有几个甚至无法压制恶心感觉,在旁边大吐了起来。
我没有多说什么,沉默是我最好的选择,我指挥着骑士们上马离开,在我看来,这支满怀愤怒的部队足以完成我心中的计划。在所有人都撤退到安全距离后,我发出了我的魔法,在我准备向着未知敌人发动进攻之前使用了我为数不多的魔法。随着大地的轰鸣,那块被血染红的土地和在它之上的所有物体逐渐向下沉去,而四周逐渐高起的土层最终把泥土覆盖其上,很快一切都消失了,在数百名骑士的注视下,土地重新恢复了泥土的本色。一切好像没有发生过,但所有人的心里却再也无法恢复初至这里的平静,在我的带领下三百名皇龙骑士团的骑士,拔出了腰间的骑士剑,向着沉眠地下的人们行了一个标准的骑士礼。
“安息吧,你们的仇恨就由我们来替你们结束吧,在我土地上沉眠的人们,你们的领主将以你们仇人血来祭奠你们不安的灵魂。”愧疚的我暗暗念到。没有想到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我的长剑就要伸向和我流淌着同样血液的人类,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老天会逼着我染上同胞的鲜血呢!
我目光凝视着远方,凝视着马贼们离去的方向,所有三百零二名骑士顺着我的眼光,提醒着自己进攻的方向。他们最后一次检查自己的装备,最后一次擦亮手中的武器,当他们放下脸上的面甲,举起手中的长枪的时候,所有怜悯、仁慈的情感都会随之而去,只有杀戮才是他们唯一的任务。他们是军人,只有战场才是最适合他们的地方,我仿佛又回到了日出之城下的那个清晨,抛开一切的我即将面对比兽人还要残暴的生物、和我们同样的——人类!
今天,我不需要魔法,我也不需要后退,只有力量和前进才是我今天向往的东西,于是仅剩的两次魔法变成了五颜六色光华附着在骑士们的铠甲上。我是一位将军,但并不是一位鲁莽的、拿部下生命冒险的将军,在我的魔法加持下,这支三百人的部队发挥的是超乎想象的战斗力,我们坚信胜利就在眼前。
~第四十三章 染血~
排列着整齐的战斗队形,三百多人的队伍像一支利箭飞驰在广阔的巨龙高原上,如雷的蹄声踏破这宁静。凭借着远超一般骑兵的速度,我们正在向着目标逼近,在经过一个时辰的急行军之后,我们终于看到了一面黑色的画着骷髅的大旗。在那大旗周围的小旗杆上去挂满了人头,各式各样的首级,老人、小孩、妇女……,相同的是他们的脸上都是那么得恐惧、不甘。
营寨里的哨兵很快就发现了我们这支不速之客,召集部队的钟声猛地响起,在一阵手忙脚乱之后在我们的面前出现了一支两千人规模的方队。我带着手下的骑士冷眼看着他们的集结,从他们的行动中发现这些人显然受到过相当程度的训练,无论是集合速度,方队排列都显得很有章法。不过在我们的眼中,这支轻骑兵组成的队伍对我们不会造成什么威胁,因为我们来自帝国最强骑兵部队——皇龙骑士团。
在敌方方队前面的是一位头领模样的壮汉,他完全没有意识到他们命运的终结即将到来,也许在他眼中我们区区数百人的队伍只是前来送死罢了。他老气横秋的嚷道:“对面的美人,怎么来这里慰劳我们这帮光棍啊,哈哈,带这么多中看不中用的护卫也太浪费了!让我们来好好招呼你!”他手下的那些凶徒配合这发出放肆的笑声,污言秽语随口而出。
他们显然是因为静那与众不同的装扮,而把她当做这支队伍的首脑,面对挑衅,静当然还是那么一幅老样子,丝毫不为所动。不甘被忽视的我再向前一步,用长枪指着那些首级,用比冰还冷的语气淡淡地说道:“那些商队中的人,是你们杀的?”
那带头的家伙还没有感到我的杀气,哈哈一笑说到:“怎么样,是不是羡慕我们呀,那帮贱民还不甘心把东西献给我们,还想要抵抗,大爷我就这么一刀刀把他们分成几块,听他们惨叫的滋味真是不错!你们是谁的部下,是不是想要加入我们,尝一尝那好滋味呀!哈哈哈……”
我已经确定无误,那帮没有人性的家伙现在正在我的眼前,这么猖狂的盗贼丝毫没有为他们行为付出代价的觉悟。带着心中的愤怒,我一举长枪,嘴中一字一顿地爆出三个字“杀……无……赦……”骑士们面甲下的眼睛中放射出寒光,杀人机器开动了。三百多名骑士化身为三百多条黑色的流光,在我的带动下向着面前丧失人性的马贼冲去。
对面的马贼显然也不是无能之辈,和我们这种重装甲骑兵正面冲突并不是明智之举,他们选择了两边包抄的战术,企图在避过锋芒以后,凭借人数的优势对我们进行消耗战。相信所有进入过武术学院的军官都知道这种轻骑兵与重骑兵战斗的战术,在它的理念里是运用轻骑兵比重骑兵高出很多的机动力抵消重骑兵的超强冲击力。本来,马贼的战术并没有什么问题,甚至可以说是这种情况下最佳的选择,但是他却没有预料到意外的发生,在他下的命令的时候已经丧失了逃命的最佳时机。
我们并不是普通的重骑兵,我们是皇龙骑士团的超重甲骑兵,在经过魔法加持以后我们同样拥有了超越轻骑兵的速度,在傲龙堡我们就是凭借着点杀出重围的。今天,比兽人们弱小得多的马贼却想要利用他们的速度摆脱我们的冲击,“可笑!”我蔑视着前方向两边分开的马贼们,并没有停下冲击的脚步。
在他们企图绕向我们两边的时候,三百名骑士随着我的号令迅速跟上了左路敌人的尾巴,在马贼们惊讶的眼神中,我把手中的长枪送入了他的心脏,鲜血顺着枪尖激射而出,洒在我的盔甲之上。在这同一时刻,身后的骑士蜂拥而出,每一次刺出手中的长枪,都会毫不留情的带走一条生命。而那些身手灵活,没有被直接击中的家伙也绝对不可能在如雷的铁蹄下生存,这就是超重甲骑兵的冲击力和破坏力!
为首的盗贼终于意识到了他计划的失败,但他再一次选择了错误的战术,而这次错误却彻底把他送入了地狱的深渊。也许是飞洒着的鲜血刺激了他的神经,他呐喊着召集所有人朝着我们冲来,企图来一次大围攻,采用什么群狼战术。可是他过高的估计了自己的实力,即使是再凶残的野狼,当它失去了锋利的爪牙之后,也就没什么可怕了。而现在他们面对我们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