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云轻轻地笑了笑。看孟琪焦急的样子,他心里暗赞了一声,他没想到,这位才女的家里,家教竟然是如此严格,看来就算和她谈恋爱,男生也会很郁闷:晚上八点钟必须回家,那根本没有两人相处的最甜蜜的时光啊,看来孟琪的父母对她的保护有些过头了。好在她也是那种洁身自好的女孩,没有任何不良嗜好,这样的女孩,最适合娶回家当老婆,当然前提是男人要不介意她很能干,智商高等等等等。
“要不要我送你回去?”赵志云想实习一下当护花使者的感觉,当然在这中间,就可以含蓄地借机把东西送给孟琪了。
“好啊。”孟琪一反常态地竟然答应了赵志云的要求,这可是她长这么大以来,头一次被一个男孩子送回家。她自己也不清楚自己的心态,只是感觉很享受这轻松的氛围,这种异样的带一点小小甜蜜的约会的畅快感,让她觉得心情似乎从来没这么好过。
不过,在送孟琪回家的路上,他们两人却没有了刚才聊天时的那份轻松自在。赵志云总觉得这个气氛太古怪了,可以说是很暧昧。他甚至可以感觉到,孟琪有让一种想让他牵她手的感觉。
赵志云一时之间不明白为何孟琪的态度会有如许戏剧性的变化,忽冷忽热,一时好像老友一样,一时又如同从前的冰山,让人难以接近。
人之间相距的距离,便可以反应出两人的关系如何,赵志云和孟琪一时靠得很近,一时却又走得很远,像一对吵架的情侣,却又像是朋友,总之感觉很奇妙,似乎是介于这两者之间的第三种关系。
赵志云现在只想尽快把玉镯放在孟琪的手上,其余的等以后再说吧,他慢慢地靠近了孟琪。他可以清晰地嗅到孟琪吐气如兰的芬芳气息,也能感觉到孟琪的心跳在加速。
随着他的异常表现,孟琪的呼吸有一点点急促起来。赵志云一定猜不到,这是孟琪出生以来和男生靠的最近的一次,也是第一次和男生有过如此多的交谈。
尽管冲动是魔鬼,但赵志云仍然选择冲动了一把。孟琪的脚步明显加快了,她的感觉很不安,有一种想逃避的想法,整个人精神开始紧张起来。
眼见孟琪如此局促,赵志云摇了摇头,现在唯一的办法,是他主动出击了。
对于主动牵孟琪的手,赵志云此前还没考虑过,但现在似乎不得不这样实施。
此刻,他们正行走在复华大学校园里最热闹的情侣大道上,一路上来来往往有不少亲昵而火辣的情况出现,这一幕幕情景,似乎在触动和刺激着孟琪的神经,还有羡慕那种可以放开一切的感觉。
赵志云与孟琪平行走在一起,孟琪不自觉地把她的手收回在她的裤包里。平常她不太喜欢穿裙子,因为太多的男生看她的眼光总是色迷迷的。
不过孟琪并没有真的让赵志云送她到家门口,只是叫他送她到校内“教师苑”小区的大门近一百米处的一棵大树下就停止了脚步。她家附近好多熟人,往来的都是学校里的老师,她害怕被她的爸妈知道她和男孩子散步的情况,不然可不得了。
“你怎么把手放在裤兜里面,天气很冷吗?”赵志云看出来这是孟琪最后的一点矜持,所以他想彻底打破孟琪的心理防线。情况紧急,他可不顾不了那么多了,只要目的达到就OK了,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不知道,我喜欢。”孟琪似乎猜出了赵志云的意图,仍在做着表面上的抵抗。不过她的内心,却在期待眼前这个男生接下来会做什么。这一切看起来矛盾,连她本人也不明白,为什么她会对一个仅仅认识没有多久的男孩子,会有这样的憧憬。
“我想应该是这样……”赵志云一边说,一边粗暴地用他的大手,拉出了孟琪没有防备的放在裤兜里的纤纤素手,然后紧紧地扣在了他的手上。
他原本以为,孟琪只会让他牵着,不会和他十指相扣,但没想到牵一发动全均,孟琪竟然扣得比他还紧。那掌心传来的滑腻感觉,让他的心不由一荡。
“出事了……”赵志云的脑里只浮现出这三个字来。眼下的情形,这个叫孟琪的女孩,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几乎是刚一触及就深陷了进去,完全地出乎了他的意外。但将心比心,赵志云又不忍心把手立即放开,要知道这对一个处世未深的女孩,打击会有多么地大,当然最主要的还是他体内花花公子的基因发挥了作用,因此就在一怔之下,反而也紧紧地握住了孟琪的素手。
孟琪的脸,此际就如同小女孩一样,充满了天真与期待。此刻,她在心里认定了赵志云是在追她,虽然有一丝彷徨,但还是第一时间就肯定了这份感情。这样的快餐式的恋情,对于一个从没有过恋爱经历的女孩来说,到底是好是坏,赵志云并不知道,他只觉得此刻的自己,罪孽深重。
赵志云突然放开手,孟琪一时之间有些不知所措,紧张而怯弱地看向了赵志云的脸。不过赵志云却并没有什么异常的反应,只是微笑着,异常温柔地托起了她圆润的小手,拿出了玉镯说道:“请接受,我送你的这个礼物,希望你能喜欢。”
孟琪笑了笑,推开玉镯,坚决地说道:“我不要。”
“啊,不要?”赵志云张开了大嘴说道,眼前这一幕,和他所设想的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为什么?”
“你这个送给了许多女生,我要独特地代表你真正心意的礼物。要是你敢欺骗我,哼哼,小心我可不是好欺负的。”孟琪说着,扬了扬秀气的拳头。这让赵志云有一点哭笑皆非,没想到这个看起来赏心悦目的女孩,居然还有做野蛮女友的潜质。
“这里离家太近了,如果被发现我和你在一起,回家会挨骂的。你不想我被骂吧,我现在就回去了,你可千万不要送我哦。”
孟琪似乎一下就适应了当别人女朋友的感觉,这么快的速度,连她自己都觉得非常不可思议,不过在心底,她却很享受这种甜蜜。
赵志云见状,当然是立马地交出了他的手机号码,趁机也输入了孟琪的号码。虽然这仅仅只能算是一个通讯工具,但至少可以知道她在干什么。
孟琪正转身要走,“是不是还少了什么?”赵志云似笑非笑地说道。
这个时候,有一些话和出格的行为,都有点不在他自己的意识控制范围之内,他体内的花花公子基因,全面地发挥了作用。他现在的意思,当然指的是GOODBYEKISS。
“讨厌,你好坏哟。吓,刚才怎么没看出来啊?”孟琪用吃惊的口气笑着说道,但她还是回过头来,蜻蜓点水地吻了赵志云的脸颊,然后红着脸,迅速地走进了“教师苑”,消失在了赵志云的视野中。
就在这个时候,泸海市的一家豪华夜总会里,炎魔正在和爱田史三郎他们待在VIP客房里。炎魔对这些风尘女子没有半点兴趣,再加上他还在等待着捕捉奇妙猎物的时间,所以仿佛坐怀不乱的柳下惠,用嘲弄的眼光看着爱田史三郎等人与这里的坐台小姐赤条条地纽在了一起——日本小男人的原形,在这里是暴露无遗。
“吱呀”一声,房间门被人从外面打开了,炎魔的一个弟子跑了进来,对着炎魔低声耳语起来。爱田史三郎等人仍然在淫乱着,根本不在意炎魔他们交谈了些什么。反正只要任务完成后,他们回到日本便加官进爵,前途和“钱”途都无量。
炎魔听完弟子的汇报后,便起身离开了。
此时,在夜总会背后的一条小巷里,一个呼吸急促的男子,似乎在等待着什么,焦虑地来回踱着步。
“东西拿到了吗?”炎魔从漆黑的夜色里现出身来,随即用着日语和那个焦虑的男人交流起来。
那个男子“嗯”了一声,然后便开始简单地介绍起他这次的任务,随后便递上了一个黑色的公文包。
炎魔小心翼翼地打开公文包,只见是一份密封着的卷宗,上面写着“军事机密”四个红色字体。这里面便是这个日本间谍,千辛万苦从金陵军区窃取的最新的军事演习资料。
“你居然被跟踪了,你这个白痴。”炎魔严厉的说道,眼里有几分嘲弄,看来这次又可以动筋骨了。
就在这个时候,八位黑衣人从天而降,好像原本就一直潜伏在这里。
炎魔不屑地看了这八个人,顿时全身散发出澎湃的魔气来,一下子让这八位自认为高手的人吓得呆住了。这是一种强大无比的精神压力,他们只觉得身体不由自主地就打起颤来。
这八位可是七长老各自均引以为自豪的大弟子,却没想到今天只被炎魔一个眼神便打败了。
“杀了他们,还有那个白痴间谍,他已经曝光了,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炎魔同样用日语阴森地说道,眼里满是凄厉。那个间谍听到后立即就想逃跑,却突然发现自己的双脚已经不再听使唤了。
他只觉得胸前一热,一个炎魔的弟子已经从黑夜中闪了出来,直接用他比利刃更锋利的手,穿透了他的胸膛。而剩下的八大弟子,同样是等待着被屠杀的命令,炎魔甚至没有回头看那么一下,因为他知道,这根本就不是一场对称的战斗。
炎魔带着公文包,神态自若地进走了包间。此时,爱田史三郎等人依旧还在做着淫秽的动作,而日本人则尊称为“爱情动作片”,也是他们引以自傲的国粹。
“一群只知道交配的猪。”炎魔心里这样想着,但却不露声色,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任务已经完成,你们尽快回日本去吧。”
爱田史三郎等人现在仍然在享受着“爱情动作片”带来的强烈感官刺激,只是随便地回答了一句“YES”,便继续埋首苦干。
这些日本小男人,从来不用担心任务会失败,特别是他们在以前见识过炎魔一人杀光忍者的主要流派——风之组在东京的分堂的情形。想想看,一个人几进几出,杀完五百人,血液横飞的那种强烈的震憾。夸张的是,子弹什么的都对他完全没有用,他唯一给人间带来的,变是屠戮。所以,他们向来都不用去怀疑炎魔办事的效率和成功率,因为他本身就是无敌的象征。
带着满脸的不屑,炎魔离开了夜总会。在中国的任务,他已经完成了一半,只要把这机密文件送回日本,他就又可以继续他的享乐生活,留在这里除了组织交代的有可能就搞到手的“无限”发展集团的经济资料,还有一个就是最值得他期待的事情——吸取那个女孩的纯阴之体,他便可以使武功斟至大乘,虽然能否天下无敌他不知道,但他清楚这是他提高实力的好机会。
但是,那不知是真是假的“先天乾坤功”的拥有者却是悬在他心头的一根刺,看来必须在近日之内,探清楚中华武林的虚实。
嗯,必要的时候即便是牺牲几个弟子也是可行的,在日本,有许多人,甚至包括皇室中人,都想成为他的弟子,他根本就不愁没有狗可以利用。
想到这里,他阴森森地笑了起来,显得异常可怖。
第338章 激战(全)
“哒哒哒……”屋外枪声不断,现加上剧烈的炮击声,此起彼伏,炮弹的碎片和飞溅的石块,在天际横飞,好一副沙场血战的惨烈景象。
房子在人们的眼中,是坚实可靠的寄托,可是在弹火的摧残下,却显得那么地不堪一击,就如同孩童在海滩上用沙子搭建起来的城堡,就算外观再怎么雄伟壮丽,但只需要一朵小小的浪花,便能让它毁于一旦。
“史密斯中尉,总部命令你火速带领我们大队撤离B战区。半个小时后,上面将派轰炸机对本地区进行无差别轰炸。”通讯兵焦急地在史密斯的耳边大声地叫嚷道。此刻炮声隆隆,枪声阵阵,不这样做,根本就不讳有人听得到他在说什么。
“妈的!”史密斯忍不住狠狠地骂了一句。他们此刻已经被敌人给包围在了B区的一幢三层高的楼房里,根本就突不出去。外面现在至少有一千多名伊拉克士兵,现在叫他们突出去,无疑就是送死。就算他们身上都装备有防弹衣,也抵不了上百把机枪不停地扫射。
“中尉,我们被敌方火力给压制住了,已经没有办法进行有效的抵抗。”士兵声嘶力竭地喊道,声音里带着一丝惊慌与不安。
虽然这句话已经说过不下几十遍了,但他仍然还在不停地重复着。不仅仅如此,从他喉咙里发出的喋喋不休的声音,透露出巨大的恐惧。谁说当军人的就必须不怕死,对于一个普通的美国人来讲,从军只能说是从事一份职业。听说有喜欢打仗、喜欢开枪的人,但从没听有谁说过他喜欢去战争,去送死的。
而此时,那个士兵发出了近一百分贝的凄厉的声音,但在枪声和爆炸的声音掩盖下,仍然显得那么微弱。
“通讯兵,通知总部。告诉他们我们被包围在B区的一幢民用楼房内,我们被大量伊拉克军队给包围了,请求支援。告诉他们,如果再不救援,我们这一百多号人就要被敌人给俘虏了。”史密斯对着通讯兵大声地说道,他都感觉他的嗓子眼儿都快炸开了。
史密斯他们被围在这里已经快超过十个小时了,没有人员伤亡,不过弹药储备已经不多了。就算美国军队的单兵装备比伊拉克军人好了不知道多少倍,但是没有后勤的支持,再好的装备,也只是一堆废铁,毫无用处。
史密斯是个真正的美国大兵,从阿富汗到伊拉克一路走来,有着丰富的作战训练经验,特别是在对伊作战期间,表现极为突出,几次立下大功,因此在短短的时间内,已经从陆军上士晋升为中尉了。他最感兴趣,便是收集一些特别的军事装备。他甚至还收藏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解放鞋,史密斯对此的的评价是:这些鞋才是真正用来打仗的配备,简单、耐用、成本低、透气性能好、体积轻。
纵观他现在身上的装备,外观看起来是很酷很屌,像M4型卡宾枪、M16A2型突击步枪、战术霰弹枪,以及加挂M203型榴弹发射器的M16A2型突击步枪,当然还配有防弹衣和头盔,可是这些装备总共的重量,加起来足足有几十公斤,不仅如此,还要背负着这些重量,在西亚这个大烤炉似的国家打仗,情况可想而知。
虽然是三月,但在海湾的这座城市里,骄阳似火,连空气都带着一股咸湿的腥味儿,待在这里,比迈阿密要炎热得太多了。没有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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