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机变 第09天作者: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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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机变 第09天作者:金英-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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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个孝子,当然,也可能是以孝子的名义。 
      龙欢默默地看着他,“你如果下了地狱,你母亲她,还能安心在天堂吗?” 
      “你认为我现在在地狱中吗?”周烨深深地盯着龙欢。 
      “你不在地狱之中,但地狱却在你心中。”龙欢说,他从小就跟着姥爷读圣经。 
      周烨突然笑了,“我不信鬼神,也不信有什么地狱天堂,如果真有,这世界怎么会这般地弱肉强食,世态炎凉,人情冷暖?” 
      “上帝希望人类自治,所以他把慈爱撒在人的心里。” 
      “慈爱?算了吧。我没看到。从来没有。穷的时候我看到是人们对我的歧视,现在我看到的是人们对我的仰视。慈爱没给我的,钱全给了。” 
      “可是……你妈没教你做个好人吗?”龙欢继续努力。 
      “教过。”周烨想了一想说,“我妈跟我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好好念书,好好作人。” 
      “那你也一定想做个好人,也不想违背你妈妈的意愿。要不,你干吗会粘着个胡子不敢露出脸?”龙欢盯着对方。 
      周烨沉默了片刻,耸了耸肩,然后揪下那部大胡子随手一扔,原来,他很年轻,五官也很端正,整张脸上,表情冷酷。这种人作事一般坚定不移。他说:“我戴这个,并不是害怕什么,只是觉得这样比较有男人味。” 

      “可你做的事,却没有人味!”龙欢刺了他一句。 
      周烨闻言不怒反笑,“小家伙,你一定没看过《红楼梦》,刘姥姥刚进大观园时吃了一道茄子做的菜,可是愣没吃出茄子味儿来。王熙凤告诉她这就是茄子,她不信,说茄子要是出了这味儿,我们庄稼地里不种别的,就种茄子。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一个非常深奥的道理:菜,要是做的做得吃不出本来的味道,那就是名菜;人,要是活得没有人味,那就是名人。” 

      这话让龙欢发愣。真的太深奥了。他才10岁。人味儿刚发出来。 
      “可是,上天不会原谅你的。” 
      “原谅?”周烨苦笑,“小兄弟,我早就回不去了。” 
      “说不定还可以,回头是岸。”龙欢又冒出一丝希望。他其实也不想死。 
      “岸?岸在哪儿?我不要岸。惊滔骇浪尽管来吧,在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 
      “真是一种断子绝孙的想法。”龙欢没词了。他清醒地意识到对方是个亡命徒。 
      “嚯,你骂人骂得很难听。” 
      “那你的儿女呢?你真的不希望他们有好日子过?” 
      “我儿子还小,我会送他们出国。真的,总有一天中国会不行的。知道这是谁说的?胡长清。他的官可比我大。没希望了,烂透了……” 
      看来,他是什么都不信,也什么都不怕了,所以百无禁忌。 
      龙欢说:“你杀了我吧。” 
      “这么想死?”周烨都有点惊奇。 
      “人就是活得一点希望,希望都没了,还要活着吗?” 
      周烨被这个孩子说得心里一动,沉默良久后,他再次伸出手,卡在对方脖子上,使劲一用力,然后是骨胳的断裂声…… 
      “谢谢你,为做了一回神父。让我把想说不能说的话,说了一遍。” 

      (六) 

      龙欢死了,却仍然有人在为他紧张地忙乎着。这是他的幸,还是不幸? 
      上官文华接完小方的电话后,回了趟家,她坐在自己卧室中那张舒服的床上,慢慢地卸开枪,把其中的每一个零件用一块柔软的棉布擦得干干净净,再抹上一滴油。 
      方队说了,不能出一点庇漏。人命关天。 
      她是个25岁的姑娘,正是风华正茂,旺盛的生命力滋养出一副温润光滑的皮肤和一双明亮沉静的大眼睛。她很美,英姿飒爽,风神挺秀。她的闺房也很温馨,粉红色的床单上放着几个可爱的绒布玩具,梳妆台上摆着几个小瓶,想必是眼霜面膏之类的。 

      她慢慢地擦着枪,这番动作与整个房间的气氛极端地不协调,但看上去很美。 
      上官擦好枪,举起,对准门上的靶子,瞄准靶心。每晚临睡前她都要练一练眼法,她是刑警,到了关键时刻,不是你死就是我活,马虎不得。 

      她瞄准靶心── 

      门开了,父亲进来了。 
      父亲已经52岁了,父亲的两鬓已呈苍苍色,父亲是市公安局局长,叫欧阳明。 
      她却姓上官。 
      她是个骄傲的姑娘,她从小的愿望就是作一个好警察,一个踏踏实实的能破案能抓坏人的带枪女警,有能耐有本事。所以她不想借父亲的光,尽管父亲的地位可以让她在警界少几年的奋斗,但她不愿意。那多没意思──现在的年头,从小学跳到大学不就是钱的事吗?文凭到手了,可学问也到手了吗? 

      人最怕的就是自己骗自己,上官要的是真“家伙”! 
      所以在报考警官大学时,她改了名字随母亲姓,毕业后她又去了基层派出所从头学起。书本跟社会是两回事,这她懂。后来终于,因为她工作出色,她被调回局里跟了小方成了一名带枪的女刑警。 

      刑警很危险,不要说女人,就是男人,有时也很难承受那种极度紧张的心理压力,但她挺过来了。记得她到刑警队第一天参与的案子,就充满了血腥。与恐怖。 
      那是她们副局长陈力一家被人扔炸弹的现场。 
      一年前,市里有一个以黄一明为首的烧杀抢掠的黑道团伙,欺行霸市好多年,为了抓捕他,市局副局长陈力亲自挂帅,用了两年的时间撒网布控,费了千辛万苦以牺牲了两个年轻同事性命的代价才把他套住。结果呢,黄一明被法院判为死缓。判决一下来,陈力的脸色就变了。 

      邪不压正。谁说的? 
      还有那些可爱的媒体,也不知道是出于何种目的,在报上吵吵说这个判决是法律公平公正的象征。是中国走向民主的象征。 
      可法律的公正与民主怎么就偏偏在黄一明的身上体现出来了呢? 
      半年后,黄一明保外就医。刚一出去,就往陈力家里就被扔了颗炸弹,当时,他们全家正在给老太太过寿,七大姑八大姨攒了一窝。于是男女老小一个不留,全死了。上官他们赶过去时,满眼全是断肢残臂,血污脑浆……而黄一明呢,却全市最大的酒楼摆了一桌庆功宴。现在据说他移民加拿大,过得很好。 

      这个耐人寻味的案子,让上官意识到了警察不好作。但她还是立志要做一个好警察。──不好做才做,好做谁不会做。 
      “你要出去吗?女儿。”父亲在问她。 
      她没有回答,只是问道:“爸爸,你觉得怎么样才算一个好警察?” 
      父亲沉吟良久,“让人信任的警察。” 
      “您是吗?” 
      上官这样问。因为有些事就算小方不明说,她也能觉察到。她是个警察,而且是个女警察,女人的心思本来就比男人细微。 
      父亲说:“我想我是。” 
      父亲的这句话让上官心痛了,是的,她也觉得父亲是,他老人家作了几十年的警察,受伤无数,抓的犯人不下几百号,有人为了报复那年的大年三十还往他家扔炸药。他怎么会不是好警察。 

      “可是方队他为什么不相信你?” 
      “他有权利怀疑任何人。” 
      欧阳明并没有作出切实的回答。上官不满意,“你难道不要答辩吗?” 
      “话说的太多,不良于行。” 
      “可你为什么要挑那么个时候给方队说游自力的事呢?” 
      “我只能那个时候说。因为……” 
      因为他也不太相信他。 
      “他是陆文辉的女婿。”欧阳明说出了潜藏在心底的暗流。──他确实不敢完全相信小方。他也有提防。 
      上官看着父亲──难道公安的现状就是这样的?谁也不相信谁,互相猜疑! 
      “你是说你并不质疑他的人品?不信他是因为他的社会关系?” 
      “关起门来就是一家人。小方的人格与职业操守我信得过,他很有算计这我也知道,但他还只是一条小狐狸。叶文辉是什么人,宦海沉浮多少年了,心胸城府无坚不摧。所以我不能全说,只能省着点说。” 

      “可龙琪就相信他。” 
      “龙琪是女人。”欧阳明特别强调。 
      “爸爸,你真俗。”又是男女关系那一套,上官不屑。方队他不是那种人,龙琪也不是。 
      “不是俗,这是人心心术之微妙。乖女儿,你想想,如果有天我跟小方在外呆了一夜,若陆薇问他,他一定会全盘说出说我跟欧阳局长如何如何,这绝对不会有事;但如果他跟龙琪呆了一夜,就算他们之间是清白的,但他敢跟陆薇说吗?这就是男人跟女人的区别。所以,龙琪也就是吃准了这一点。她知道,她跟小方之间就算是有天大的事,小方也绝不会跟陆家的任何人做一丝一毫的泄露,那将是他们永远秘而不宣的心事。奥秘于中啊。” 

      原来是这样,上官有点明白了。──看来,人生真是深啊! 
      “女儿,要作一个好警察,不光要精通业务,更要懂得人心。得人心者得天下,懂人心者通万理。” 
      上官点点头,这方面她的道行尚浅,还须磨练。 
      “谢谢爸爸,我得走了。”上官换了一身精干的短牛仔。 
      “一路平安。”欧阳明说。他知道女儿要去哪里,她不说他也知道。他还知道她去的地方很危险,但他没有阻拦,他只是说── 一路平安! 
      “对了,等等。” 
      上官在客厅停下脚步,看看父亲为自己拿来一件防弹衣。 
      “这是美国最新式的防弹衣,是国际刑警组织跟我一起破过一起跨国贩毒案的汤玛斯警督送给我的,他今年退休了。” 
      “你让我穿上它?” 
      “不,不是给你穿的,给小方那个傻小子。” 
      “他今天用不着。” 
      “不,他用得着。肯定用得着,他是个重感情的人,所以他的心走到哪里,他就会跟到哪里。这就叫聪明一世,糊涂一时。” 
      上官叹了口气,想起小方与龙琪和陆薇之间的纠葛,说:“恐怕他这次的糊涂,绝非一时,而是一世。” 
      欧阳明笑了笑,“人,难得有此一时,更难得有此一世,让他糊涂吧,能如此糊涂的人,是幸福的。” 
      上官听父亲这么说,知道他跟自己想左了。摇了摇头。 
      “干吗摇头?以为我古板?我也年轻过。也糊涂过。” 
      上官没有解释,想一想说:“我以前也这么以为,可是,作为一个警察您不觉得方队他太多情了吗?” 
      “孩子,什么叫情趣?有情才能有趣。无情的人则会活得很无趣。再说警察是什么,警察就应该是七情六欲喜怒哀乐万法俱备的,敬业,首先是源于热爱源于痴心源于永不放弃。所以真正无情的人永远也做不好一件事。明白了吗? 

      “明白了,可是他怀疑您──” 
      “怀疑是警察的天职,这也说明他的确是个好警察。这样的好部下我能失去吗?当官若没几个得力的下属撑着,我岂不成了光杆儿司令?” 
      上官笑了笑,“谢谢爸。那……最后问一件事:我想知道你是不是也会派出局里的警力……” 
      欧阳明摇头,局里除政委局长以外,还有四个副局长,六个领导与上层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权力错综复杂,一招不慎,满盘皆输。再说,小方已经去了,他会有办法的。 

      欧阳明对女儿说:“我已经派出了我的女儿,我惟一的女儿。” 
      上官心里一颤──今天这事,背景太深了,也许会一去不回头。而她的哥哥已经不在,父母身边就剩下她了。 
      “去吧,不要犹豫,你既然选择了这一行,穿上这身衣服,领着这份工资,就要随时准备付出。这是责任,是义务,更是为人的尊严所在!” 
      上官笑一笑,“我明白,我走了。” 
      “不要说走,说再见。当年你奶奶最忌讳我说‘走’。走可能是一走了之,再见则意味着还能再见到。”生死关头,公安局长也迷信起来。 
      “那再见!” 
      上官走了,客厅长长的沙发,寂寞地坐着欧阳明,黄昏的最后一缕阳光打在他脸上,他看上去十分苍老。 
      黄昏最后的一缕阳光也打在乔烟眉脸上,车在一望无际的原野上疾驰,令她很兴奋。 
      所有的庄稼已经成熟,农人们在田间收割。他们弯着腰在金黄色的大地上劳作,幸福而又满足。一阵秋风掠过,饱满的庄稼瑟瑟作响,那该是人世间最美的声音了吧? 
      “你说,作人最重要的是什么?”乔烟眉从窗外移回目光。 
      扈平想了想,反问,“你说呢?” 
      乔烟眉没有回答,浏览着窗外的秋色说:“作农民真是快乐。” 
      “快乐个鬼,不说别的,光是大夏天去地里除草,毒花花的日头能晒你个半死。” 扈平曾是农民,他知道。 
      “扈老兄,你就不能说点儿好听的吗?总是这么煞风景。”乔烟眉不满。 
      “行,那咱们说点儿风花雪月。”扈平沉吟片刻,“小乔,你觉得方队长和龙琪他俩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最让他困惑不解的当属此事。 
      “说实在的,我也很纳闷。”聪明的乔烟眉说。 
      “上午,是你陪陆薇检查身体的,对吧?”扈平思索着。 
      “小方硬说我比他方便,我跟陆薇都是女的。唉,有权就是好,你知道吗,医院一看是市长的女儿,一路绿灯,我们统共用了半个小时不到。” 
      “不,我的意思是,你们都查了些什么?” 
      “被车撞了,自然是怕有骨折内出血脑震荡之类的情况,你说能查什么?” 
      “那……”扈平迟疑着,“有没有去妇科……” 
      乔烟眉愣了一下,马上领会了对方的含义,“我说你往哪儿想呢!” 
      “不是我胡想,你也该好好想想,小方为什么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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