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望着那张长满大胡子的脸庞,心里很是怀疑这张脸的可信度。呆看了半天我才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字来:“你不是已经死了么?”
“没有啊,大哥,我没有死啊。在你昏倒前我还扶过你呀。”琼斯一脸惊愣的表情。
“昏倒之前?”我木然地转动着几乎快要僵硬了的脑筋,慢慢的记起了我在那个时候的确被人搀扶过。忍受着不断从身体各处伤口传来的疼痛,我从心里面长出了一口冷气:“还好我不是在做梦。”
“大哥,这是我给你从河边打来的水,你喝一口会舒服一点的。”琼斯端起放在一边的头盔,递到了我的嘴边。
我点了点头,张嘴喝了几口,极度困乏的身体在感觉上顿时好了许多。
“我昏了多长的时间?提比略什么时候走的?走的是什么方向?有没有留下护卫伤兵的军队?……”我定了定神,立即将心里面的种种疑问连珠炮似的放了出来。
“大哥,你昏了有三天了,都把我给吓坏了。提比略是在当天晚上就走的,去救那个什么奥古斯都的老混蛋。没有留下任何的军队来保护这些伤兵,还说什么日耳曼人已经被他打败,不会再来捎扰这些伤兵。哼,要不是大哥你拼死救他,那狗杂种早就他妈的没有性命了。现在大哥受伤了,他却抛下你不管。老子真想一刀子砍掉他的脑袋,看看里面到底装的是什么玩意儿?这狗杂种真不是东西。”琼斯满脸的愤怒,咬牙切齿地说道。
“日耳曼人不会再来骚扰我们?嘿嘿,提比略,你真够狠的。”我呆望着在尸堆中挣扎不休的士兵和一群又一群的在尸体上来回奔跑的突鹰,我很明白现在的我已经和死亡接近了,而且是从来没有过的接近。
“三天,日耳曼人竟然等了这么久?看样子是怕中了帝国军团的埋伏。”我抽着凉气对琼斯说道,“琼斯,我们必须立刻离开这里,否则我们会被清醒过来的日耳曼人剁成肉泥。”
“是,大哥。我马上去找匹马来。”琼斯也慌了起来。
“不用找了,”我一把抓住了琼斯的胳膊,惨然地笑道,“你走吧,不要管我了。”
“那怎么成,我就是背也要把你背出去。”琼斯立即吼了起来。
“带上我你走不掉的。我的手脚都断了,所以我注定是要死在这里的。乘日耳曼人还没来,你赶紧走,越快越好,再磨蹭就来不及了。”我一击倒拐打在琼斯的胸口上,将他撞了开去。
琼斯立马又反过身来将我抱住,再一扭身钻进我的身体下边,一下子把我扛在了他的肩上,抬脚就走。
“放我下来,你这蠢货。这样我们谁也逃不出去,你别犯荤,琼斯…”我拼命地大叫着,想从琼斯的身上跳下来,却苦于浑身无力而无法挣脱开他抓住我身体的两只大手掌。
就这样,琼斯扛着并不比他轻上多少的我向树林走去,他的想法是先躲进树林里面,避开日耳曼人的追踪。我倒贴在琼斯的背上,从他的身后边看着向后倒退的草地和不断从琼斯的身后显露出来的奇形怪状的尸体、兵器,我的双眼渐渐的模糊了。
“大个子,大傻瓜,快放我下来。放下我你就能够逃出去,不然我们两个都得躺在这里的…听我说,放我下来…”我的胃被琼斯的肩膀顶得异常的难受,在摇晃中我有气无力地对着琼斯的后背说着话。但是琼斯根本就不听我的叫喊,顽固地扛着我继续走向树林。
突然,琼斯停住了脚步,然后猛地一个转身,迈开双腿朝着河边猛跑了过去。
我抬起昏昏欲睡的脑袋,立即瞧见了一群日耳曼人正从树林中冒出,远远的追了上来。我顿时呆住,一阵冷气直灌我的心房,把我从昏沉欲睡中打醒。我拼命地大叫:“放我下来,你这混蛋,难道你要陪我一块去死么?”但是我却不敢扭动自己被琼斯扛在肩上的身体,因为我怕会影响琼斯的奔跑速度,更怕他会因此而停下来。所以我只求琼斯在下一刻会听从我的话,主动放我下来独自逃生。然而在不断的期待中我失望了,抓住我的身体的两只大手致始至终都没有一丝松动的迹象。泪水从我的眼眶中流出,在剧烈抖动着的脸上向草地上洒落,“我已经废了,傻瓜,你就算是救我出去也没有什么用啊,快放我下来…”
摇晃的草地在飞快地向后退去,而远处的日耳曼人在后边紧紧地追赶。近了,更近了,而琼斯在这个时候却已经跑不动了。我在此时已是后悔万分,恨自己为什么不早点自行了断了自己。而现在说什么都已经晚了。
“对不起了,大个子,要你陪着我这个废物一块死在这里了…”
就在此时,在我面对着的日耳曼人挥舞着手中利剑扑上来的时候,在看着冲我飞舞过来的长剑的时候,在我的脑子还没来得及反应的时候,就觉得我和琼斯的身体猛地往下一沉,只听得“扑通”一声水响,一瞬间我的身体便被冰冷的河水给包围了,充斥着我的双眼的全都是在不停摇动着的绿色…
※※※
冰冷的河水死死地挤压着我的躯体,疯狂地从我身体上的每一处敞开着的空隙中涌进。灌入了我的鼻孔,也堵住了我张大的嘴。我拼命地挣扎,心头对水流所产生的恐惧已经盖住了手、脚断裂的疼痛,被水堵住了的口腔既不能呼吸新的空气,更不能将胸口里面的废气排出。我就快要窒息了…
极度缺氧的大脑陷入了昏沉而又不正常的状态。到处都是我所熟悉的人的身影和在包围我的水波中来回飘荡,师傅的慈祥、师妹的娇美、阿迪达克的狡猾、还有乔丽娜的可爱、提比略的阴险狡诈…一一闪现在我的眼前。他们在笑、在哭、在呼喊,离我又近又远,抓之不住,挥之不去。
我死了么?也许我就要死了。我禁不住对自己说:“要是我会水就好了。”
就在我快要失去意识的那一刻,一股力量拽住我僵硬的身体猛地往上一拉,在窒息与死亡之间我的头穿出了水面。新鲜的空气立即跟在灌入了喉管里的水的后边,一起往我的身体里面挤。废气和新鲜的空气被堵在喉管里的水分隔开来,求生的本能促使我为了获得新的空气而发出了猛烈的咳嗽。没有颜色的水合着伤口里流出来的红色的血液,随着我的剧烈的咳嗽一起从喉管里面喷将出来,向口腔外的四周溅落。没有阻挡的空气立即在我的急促的呼吸中灌入到我的肺里,并在我的鼻孔和张开的大嘴中发出咝咝的声响。获得了新鲜空气的大脑又让我慢慢地清醒了过来。
水花不停地拍打着我的脸,而恢复了意识的我则用那一只没有受伤的手死死地抓牢了琼斯的胳臂不放。这可是我救命的稻草,因为这时候对我来说,什么样的好东西都比不上这条粗壮的胳臂来得宝贵。直到我被琼斯拉上了对面的河岸,我的僵硬的手指也没有松开。
琼斯的水里功夫是我见过会水的人中最出色的,这不仅仅是因为琼斯救了我的命,而是在我们两个都受了伤、身上还裹着沉重的皮甲、并且是在逃亡后身体十分疲惫的情况下,琼斯依然能够在波涛汹涌的莱茵河中带着我这个不会水的包袱一起爬上了岸,这不能不说他的水里功夫是怎样的厉害。以至于我在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面都在为自己能有这样一个大水鬼似的朋友而庆幸。
在奔流不熄的河水中漂流了数百米的距离之后,我终于被琼斯拖上了岸,象一条死狗般的仰天躺倒在岸边的草丛里。我依然在不停的咳嗽,因为侵在肺里的水还没有完全吐尽。我看了看一边的琼斯,脸色苍白的他并不比我好上多少。湿润的头发散乱地搭落在琼斯脸庞的四周,聚积过多的水珠从每一簇头发的尖端滴下,顺着他的面颊往下趟落,掉进了他那张不停喘息的嘴里。他的那一双失神的眼睛也在盯着我看。
河对岸的惨叫声不断地传到了我和琼斯的耳朵里,结束了我们之间的凝视。我扭头远远望去,模糊不清的人体在草地上翻滚,在日耳曼人的屠刀下做着各种各样的不规则的扭曲的动作。那是他们在生命结束前的最后的运动:徒劳而又无奈。于是,在莱茵河的两岸便出现了截然不同的两种情况。这边是天堂,那边却是地狱。仅仅就因为这一条宽不足百米的莱茵河的分隔,人的命运便因此而不同。
这一条河流在我的眼里已然变成了一条划分生死的界线。而我在生的这一边依然拥有对无限美好的明天向往的权利…
琼斯背着我已经在崎岖不平的山路上走了一个下午,在离开了河岸之后,四周的空气一下子就变得安静了许多。偶尔从数丛里传出来的几声鸟叫声为宁静的山林增添了一丝活力。我爬在琼斯的阔背上假寐,身体随着他的步子的移动而抖动。
“大个子,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不知道,反正离这里越远越好。”
“你得找出回到奥古斯塔的路来,我们好回去。”
“大哥,你怎么还要回去?那老家伙已经抛下你不管了,你为什么还要为他卖命?”
“不是为他卖命,是为了我们自己。”
“为了我们自己?”
“是的,为了我们自己。”
琼斯停下脚步,把我放在了一边的石块上,瞪大了双眼盯住我看。
“大哥,你的话我听不明白。我认你做大哥是因为你比我行,比我更象一条汉子。如果你就这样回到提比略那里去送死,我可不答应。我救你可是费了好大的劲,差一点没把我自己给搭进去。”
“我知道,也很感激你。所以这一路上我想了很久,决定和你结拜为异姓兄弟。你是否愿意?”
“是不是我们结成了异姓兄弟以后,你就答应我不回去了?”琼斯一脸的严肃。
“不是不回去,而是在我们结拜成为了异姓兄弟以后,我就会把我回去的目的告诉你。以前不想告诉你是因为你是一个想法单纯的人,我怕你会在醉酒后把我的秘密泄露出去,那样不仅把我给害了,也会把你自己给害了。你明白我的话么?”我抬头看着呆愣的琼斯,幽幽地说道。
“也就是说,我们结拜了兄弟以后,你还是要回去?”琼斯一脸的茫然。
“是的。这样吧,我先把我回去的目的告诉你给你听,你在听明白了以后再决定自己的去留。”
“恩,你说,我听着就是了。”
“好。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就算我们现在离开了提比略,那我们又能到哪里去?”
“…可以到我的家乡去…反正比呆在提比略那个老家伙的身边要强。”
“哦,要强多少?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你也就不会以奴隶的身份来为提比略打仗了。同样的我们也就不可能有见面的机会了。”
琼斯张着大嘴愣愣地瞧着我看,很显然他根本就没有想过这些问题。我看了看一脸诧异的琼斯,慢吞吞地继续说着我的话:“又是一个问题要问你。就算我们去了你的家乡,在被你们那里的贵族欺负之后我们又该如何?别告诉我在你的家乡没有欺负穷人的贵族。”
琼斯伸出大手使劲地抓了几把头发,呐呐地道:“这个…这个…”
“还有,依照你的性格我不难想象得到,对于那些找上门来的贵族你是一定会反抗的。但你又真的想过没有,你一个人能杀得了几个?而且杀几个贵族和他的手下又能起什么作用?今天你杀了这几个,明天就会有其他的贵族带着更多的手下来找你,你又怎么办?逃么?你又能逃到哪里去?”
琼斯的脸上开始冒出了密密的汗珠,却依然不肯罢休:“那我们回到提比略的身边就很好?”
“也不见得有多好。”我转过了视线,凝望着岩石下的树丛说道:“而且会很痛苦。”
“痛苦?那干麻还要回去?”
“痛苦是因为我们回去后,很可能会为提比略去镇压在罗马城里的奴隶。身为奴隶而去杀那些和我们身份相同的奴隶,你认为我们会很快活?但是我们不这样做又如何能够取得提比略的信任?在战场上我拼命地把提比略从日耳曼人的手中救出来就是为了这个原因。你知道我们一但取得了提比略的信任以后会意味着什么样的结果?”我回转头盯住了琼斯的那张呆愣着的脸说道:“我来告诉你,这就意味着我们比其他的奴隶有更大的反抗贵族的机会。老皇帝已经老得不行了,未来的罗马帝国的皇帝将是提比略。大个子你想想看,我们作为罗马帝国皇帝的亲信会是什么样子?现在我已经是罗马帝国近卫军团的指挥官了,到了提比略登上了皇帝的宝座之后,真正能够控制罗马城的会是谁?是提比略?不,是我这个掌握近卫军团的军团长。有了兵权,我们还怕提比略不跟着我们的脚步走?这难道不比我们去杀几个贵族要有用得多?要干就要干得大一些,要反抗就要反抗得凶一点,不然就回去乖乖的做一个贵族们喜欢的好奴隶。”
“这样能成?”
“怎么不成?你看见过被虫蛀过的苹果吗?要想让苹果烂得更快就得从最里面烂起,毒要流进人的心脏才会把人毒死。我们现在首先要做的就是打入罗马帝国的心脏,呆在提比略的身边。然后我们就要想办法取得提比略的绝对的信任,到了那时我们就可以联合所有的奴隶一起来推翻罗马帝国。我就不信,有了军队帮助的起义军还会输给罗马帝国的那些贵族?”
琼斯呆了半晌,然后两眼散发出夺人的光芒:“大哥,那就是说我们可以杀光所有的贵族?不再有贵族来欺压我们了?”
“是的。不再有贵族了。”我说道这里,不由得又想起了惨死在帝国士兵屠刀下的乔丽娜。才六岁啊,比我从死人堆里抱回家的小师妹还要小。想到这里,我就觉得心酸。
“大哥,你怎么哭?是伤口破了吗?我看看…”琼斯被我的表情吓了一跳,连忙凑过来要查看我的伤口。
“去你的,别犯傻。大哥我是高兴。”我一把将凑近的琼斯推开,笑骂了一句道:“好了,现在你想不想跟我结拜为异姓兄弟?”
“想,当然想。你本来就是我的大哥,嘿嘿嘿…”
“好,我可要说清楚了,做了我的兄弟之后,你要听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