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厌,倾城是我的,才不借给你!还有,他不是我的情人……”水月的反对毫无意义,一人一鼠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飞龙上) “现在的巴哈姆特大人啊,看起来就像一只老鼠!”星期五语出惊人。
“老鼠?”胡克只觉得好笑。
“是啊,会说人话的白胡子老鼠。”
“惨了!那两个笨蛋可不知道。”胡克有不祥的预感,“可别上当……”
~第八章魔导神~
“如此说来,您老人家就是智慧之神龙?”倾城真没想到老鼠大叔还是个大人物。“那当然。你可得叫我巴哈姆特大人。老鼠得意的胡子都翘的老高。
“巴老,这里就是贵府吗?怎麽……看起来像条阴沟。”
”唉……而今老矣,不复当年英雄本色。昔日的龙窟也被那群笨爬虫给糟踏了,竟然沦为下水道。仔细想来,还真他妈的蹉跎……”巴哈姆特英雄气短,满眼失落。
倾城不想再惹他伤心,连忙转移话题,“老人家,您把我带到这儿来真是为了报仇?”
“报仇?”
“对呀!您不是说我们砸了您的场子,杀了您的兄弟吗?”倾城还真有点怕它报复。“场子?兄弟?哇哈哈~~~~~”巴哈姆特笑的缩成一团,险些滚进烂泥坑。
“笨小子!那是说给非天那火爆小姑娘的场面话,你还当真?我堂堂一介天神,怎会与那些无脑的笨恐龙有瓜葛?龙族三圣,不过是以讹传讹,我老人家怎会与那两个无耻之徒为伍!”
“非天?”
揉著笑痛的肚皮,巴哈姆特解释道:“我说的是那小姑娘的神格,她的真面目,是拥有强大破坏力的凶神阿修罗王,又称非天。”
“水月是神?”倾城大惊失色。
“她是远古凶神阿修罗转世,诸神之战後,经过万年潜修,以人类的身体再次复生。”听来不可思议,倾城却不能不相信。巴哈姆特的话与女娲同出一辙。
“如此说来,您老人家当年也一定是位了不起的大神吧!”
“那当然了!”巴哈姆特一脸得意,“想当初,我巴哈姆特也是号称‘魔导操纵师’的大神呢。我,神.圣.平那小鬼,阴阳明镜老巫婆,还有你那位创造大神女娲娘娘,合称创世四贤者,你总不会没听说过吧?”
“你认识娘娘?”倾城惊喜的跳起来,巴哈姆特或许能帮他完成女娲交待的任务──至少也能让他更了解远古神族。
“你的瞳孔是纯净的深蓝,这是初步‘神化’的特征。与你神格共生的应该是女娲,海蓝正是她的标志。”
倾城听了很不以为然,心想:“以眸子的颜色来判断,也未免武断了些,以自己而言,瞳孔的颜色就依心情不同有蓝,红,白三种颜色。依它的理论,岂不是共有三个神与自己有关?”
“女娲通过神光共生术提供给你旧世界的知识,不过你也不能完全依赖这些。”
“太高深了?”
“不是高深,而是来源有问题。”巴哈姆特解释道,“女娲的知识是由信仰者提供,而且是信仰者所共有的部分。大部分人所共有的,想必也不是什麽高深的知识,只是普遍的常识罢了──当然,对於现在四神世界的文明来说,还是个伟大的成就。女娲给你的不仅是知识,更重要的是分析方法。你所拥有的,不是图书馆只是一本检索目录,具体深入的研究还得靠自己。”
“老人家不愧是智慧神龙,倾城受教了。”他现在是真心崇拜巴哈姆特了。
“哈哈~智慧我可不敢当。与女娲不同,我的专长是咒文与魔法。”
“咒文?魔法?”倾城一脸希翼,好奇心膨胀得快要爆炸了。
欣然一笑,巴哈姆特发现倾城实在很讨人喜欢,简直是梦寐以求的衣钵传人。
“既然存在神,既然存在精神力量,那麽咒文与魔法的存在,也就可以理解。神接收到的是信奉者的意志。一般来说,个人的心声总是细小的,微不足道的。只有用某种可以感动众人的方法,把个人的意愿存在於感动中,才有可能为神所接受。语言是最流通的交流工具,感动他人的最是方法就是用语言。用语言及其他道具可以引起其他信仰者的共鸣,进而引发神迹。
一般来讲,若召唤的是几个民族共同信仰的大神,就应该使用应用较普遍的语言,这样才利於引起更强的共鸣。当然,如果只是某一民族信奉的族神,就只有用该民族的语言了。
影响魔法效果的几个因素:
1)施术者的虔诚程度与精力集中程度。
2)咒文相对於神的亲合度,即感染力。
3)咒文的所集合的信仰力。
另外,不同的咒文可以召唤相同的神,相同的咒文也可以召唤性质相近的不同神。 “原来如此!”倾城恍然大悟,这才明白自己的“灵言”正是“魔导之道”的入门基础。
“嘿嘿,我老人家魔力号称众神之冠,这些不过是最粗浅的道理罢了!”巴哈姆特摆出一幅好为人师的嘴脸。
“唔……”倾城很想求教,但想到魔法咒文乃巴哈姆特不传之密,自己与之非亲非故,又怎好意思开口?
“怎麽?你想学习魔导之术?”
“嗯!”
“哼哼~好吧!我老人家大限将至,留一身本领带进棺材也是憾事。索性便宜了你吧!”
“神不老不死,怎会大限将至?”倾城顾不得什麽魔法了,不知不觉中,他对这睿智的老人已经产生了深厚的感情。
“傻孩子,别替我难过。”巴哈姆特被聪慧善良的倾城感动了,“众神之战中我幸免一死,为了活命,只好变成如今这副模样。万年来,我的身体早已衰老的不堪重负了,即使这幅老鼠般的皮相,也维持不了多久了。”
“为什麽不找个人来附身,就像水月?”倾城不解。
“哈哈~~”巴哈姆特仰天长笑豪气万丈,此刻的他,恢复了当年魔导大神的风采。 “非天也罢!女娲也罢!竟然还不如我区区龙神看得透彻,悟得明白。”
“转世又怎样?附身又怎样?永生又能怎样?身为天神,为了苟延残喘,继持生命,到底还得依靠人类,永远不能摆脱人类信仰之束缚!”
“活著总还是比死亡好得多!”倾城不赞成他自寻死路。
“你不明白。附身於人,控制人的意识其实是很痛苦的事。身为神的一面,要受人类信仰控制履行自己或善或恶的责任;而身为人的一面,却要承担一切行为的後果。人神皆不自由,何苦来由!不但自己受束缚,还害苦了宿主。”
倾城怎会不懂。想想表里两个水月,不禁为之叹息!他又怎知道,与女娲共生的自己也潜伏著莫大的危机。
“别为我难过,再告诉你一个秘密!”
“秘密?”
“不错,谁都不知道神死後会变成什麽。但我却坚信:死亡,是神掌握自我的唯一途径!这个猜想是否正确,我要亲自来验证。”巴哈姆特信心十足,倾城也有点相信他的猜测了。一旦相信,不知怎的,潜意识中竟有些莫名其妙的悸动!是恍然大悟,是追悔更多是淡淡的悲伤,还是别的什麽?难以言喻的感觉,似乎使他联想到了什麽,而回忆偏偏一片迷蒙。无法清晰择出所需的片断……
“好了,别想那麽多,我们开始吧!”巴哈姆特不忍倾城为之伤神,开始传授魔导奥义。
”魔法呀,其实很简单。既然你与女娲共生,应该较适合魔法……”
“我不想当医生,我要学既华丽又厉害……”
“闭嘴!少挑三捡四!给我听好……”巴哈姆特开始传授他魔法的秘密。
(三圣湖畔)
“不太好吧……”胡克面有难色。他与星期五来迟一步,只找到正打算放火烧山的水月。
“什麽不好?少废话!一定要把该死的老鼠揪出来!”当著自己的面把倾城劫走,再加上一向痛恨老鼠,水月的愤怒早已超出极限。“可是,倾城也会被……”
“他若死了,我来陪葬!”水月斩钉截铁的道。 摸摸鼻子,胡克无可奈何的走开,悄悄拉著星期五道:“看到了吧,这就是全世界最疯狂的爱情!”
星期五似懂非懂,但只要是胡克说的,在她而言,就一定是千真万确的。於是用力点头。这种爱情也够可怕的了。
“咦……,怎麽这麽大的烟?”
“咳咳,好呛!”
“天哪!失火了!”
“快逃命!”
一人一鼠钻出阴沟,狼狈逃窜……
“妈的,总算逃出来了。一定是那个三八放的火!不──得──好──死──呀!──”巴哈姆特顿足锤胸的大骂道。
“水月殿下!”
”不用你说我也知道是非天那恶婆娘干的好事!三八婆娘,快出来~”巴哈姆特发出挑战宣言,“哼!量你也不敢来!倾城,知道她在哪儿麽?我老人家要狠狠教训她……”
“在你身後,一直都在。”倾城苦笑。
惊愕地回头,水月那张出离愤怒的俏脸果然敢高悬头上。
“哈……哈,小、小姑娘,又、又见面了。”巴哈姆特的英雄气概让狗吃了。
“死、老、鼠!”水月化身为猫。
“啊~老夫逃也。倾城小子,来日再见!”
猫鼠大战在湖畔展开,为洗前耻,水月超越了对老鼠天生的畏惧,奋勇直追;为了逃命,巴哈姆特发挥出了远超鼠辈的潜力,逃窜如飞。
“臭三八,你要追到何时啊?!”
“啊!好痛!!”
”嘻嘻,打中了!!”
“非天臭婆娘,石子击头之仇,不共戴天!我巴哈姆特大人……”
“似乎玩得很开心呢,水月殿下。”倾城微笑著注视著渐渐远去的身影,“不管怎样,水月应该不可能自寻死路。”想到不久於世的巴哈姆特,倾城心情又沈重起来, “女娲娘娘想来也不会那麽傻……”
猛地,心似乎抽搐了一下,冷汗淋漓而下。
“倘若人神命数等齐,只有一个方法……”“今世无缘,来生再聚……”
“忘了我,我才会永存……”只言片语,刹那间,清晰明了起来。
“死亡……”泪水夺眶而出。
“娘娘……”心底悲伤地呐喊著,倾城终於明白了自己不久前为何会有种难以言喻的悲伤──尝试灭亡之道的天神,恐怕并非仅有巴哈姆特而已。
~第九章宿命~
“於是你就跟那臭老鼠喝茶聊天,而我则在湖边像白痴一样到处找你!”水月咬牙切齿恶狠狠的盯著倾城。没追到巴哈姆特,实在有点儿怒气难平。
“呃,才没有!我真的不……不知道他在哪里。”倾城打定主意,宁可被水月咬断脖子,也绝不出卖朋友。
胡克不想再欣赏他们打情骂俏,提议先回贝迦古城,“小五,把飞龙招来,我们回去吧!”
星期五欣然颔首,抬头向天,吹起了响亮的口哨……
“小五?嘻嘻~嘿嘿~,倾成笑得不怀好意。没想到半天没见,两人的关系又突飞猛进。
“星期五还真是温柔,不像某人……”想到这儿,他悄悄偷看水月。
“干嘛鬼鬼祟祟?老鼠同党!”可惜还是被发现了。
“嘿嘿……没,没什麽。咦……飞龙来了!”
果然,一道飞影自天边驶来,由远及近,刹那间便飞抵四人上空。
“这是飞龙?明明是战斗机!”轰隆隆的马达,急速转动的螺旋桨证实了倾城的判断。
“铁甲飞龙!”星期五解释道。
舱门一开,龙腹中钻出数人,为首的正是贝迦老族长。
老人一笑,指著“铁甲飞龙”,对惊呆了的众人道:“这架飞行器是旧世界的遗产,让诸位受惊了。”
飞龙腹内甚为宽敞。驾驶室、休息室,甚至连弹药库都完好无损的保留著。老族长身兼驾驶员,刚要发动引擎起飞,水月发现倾城不见了。
大家连忙四处寻找,找遍了舱内舱外也不见他的踪影,正无计可施,恐怖而又熟悉的狂笑自头上响起:“哇~~哈哈~~,好嗳~~涡轮喷气引擎,核反应能源中枢,钛合金装甲,光束发射器,空对地导弹,自动扫描仪、垂直升降系统……咦?呀……轰隆隆”中枢控制室舱门猛地撞开,一物从中滚出──全身沾满了机油燃料,怀中还抱著一堆不知从哪拆下来的零件。脏兮兮的一张脸还在傻笑,正是离奇失踪事件的主角倾城。
“两个月来,我们一直住在贝迦古城。城内的古文明让我著实感受到了旧世界科技之伟大。而如此伟大的文明竟会毁於众神之战,真是四神文明史的憾事。神应有神的规则,无论如何也不该再来干涉人的生存发展。我真不知该如何完成女娲娘娘的愿望,神国的创建,任重道远,岂是我小小的叶倾城所能担负……
对了!听说贝迦古城还隐藏著一个只有城主才知道的大秘密,那才是贝迦文明精华所在!真想知道是什麽……
过不了多久,胡克就要和星期五成婚了,真是好羡慕他……
水月越来越不正常,每天都发狂的逼我练功,动不动就发脾气,总是烦躁不安。除了我,谁也不敢接近她。
两个月来,我也一直在向巴哈姆特大人学习白魔法,除此之外,我也接受了他的研究方法──实验。
我决定从理性分析的角度入手研究内功的本质。说到研究,自然少不了水月的帮助。於是,她就成了我的试验品。”
──《倾城日记》(119年6月18日)
对於充当“小白鼠”,水月当然不甘心。
“感觉比被强奸还不如,我的神功在哭泣!她像妓女一样任你摆弄,还得主动摆出各种姿势……”
“不会吧?!我……只是想通过测量统计,归纳出阿修罗功的势函数……”
“我听不懂你的大道理,对我来说,你的研究没有任何意义!”
“可是……为什麽又同意合作了?”
“哈哈~我又改变想法了嘛。比如,我可以这样想:我是你的主人,你是我的狗,阿修罗魔功则是我手中的飞碟。我把它远近高低的抛出去,而你则高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