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贱妾愿出一万金币,但求天星一纸书法!」清亮糅合着温婉的女声传出,无疑是在人群中投下了一枚重磅炸弹。
一万金币,一纸书法,就是时下最具盛名的书法大家,当朝一品首辅、帝师--商恒的手迹,在市面上也值不到这个价!
之所以说是市面上,那是由于商恒的身分,以他这种身分,巴结他的人如恒河之沙,以买他手迹而行贿赂之实自然不在少数,这样的价格和价值之间根本不成比例,又怎么能够作为衡量的标准呢?
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地聚向了发声处,就是我自己也有几分好奇,情不自禁地想看看究竟是什么人如此魄力,而且听声音还是个女人!一个年轻的女人!难道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想到这儿,我心底不由又是一阵苦笑!
人群自动分出一条路来,让发话者通过。
一个蒙面的女子走出船舱,出现在我视线里,并且仪态万千地向我看来,淡紫色的百褶长裙温柔地亲吻甲板,及腰的长发在微风的轻拂下飘飘而举,然而最引人注目的还是,她那洁白如雪的面纱上那朵耀眼的金色花朵……
天地渐渐在眼中失去色彩,花悄然在心中绽放,即使眼界高如我,也不得不赞叹一声:「好!」
虽然还没有看到长相,但就这无可挑剔、如清水出芙蓉般的仪态来说,绝对是万里挑一!
「金花!」四周传来惊喜的叫声。
我暗自讶异,难道她就是寻梦山庄「三花」之首的金花?
真的很难想象,这个老狐狸总管不知从哪找到这般极品,单这一点,我真是想不佩服都不行啊!
金花在一个可人的小兔女丫鬟的搀扶下下了船,袅袅娜娜地向我走来,对四周的各种声音充耳不闻,似乎是见惯了这种场面。
我的嘴角流露出一抹颇让人玩味的笑容,说道:「姑娘就这么看得起天星吗?」
「贱妾以前一直以为就琴艺而言,普天之下超过贱妾的肯定有,但是应该不会太多。直到贱妾听到天星的琴声才知道,贱妾的想法有多么地可笑,原来弹琴贱妾还没有入门!」
「天星你说自己的琴技将就,书法也还算过得去,绘画亦敢尝试尝试。天星的琴技不用贱妾多嘴,这里的每个人都再清楚不过!」
「贱妾很是好奇,真的很想拥有那天星口中还算过得去的书法,和敢于尝试尝试的绘画,只可惜,贱妾全部的私房也就是一万金币而已,以这点微薄之资,求一纸书法已是奢望,贱妾更不敢要求书法与绘画两般兼得。」
「唉……早知道前些日子贱妾就应该努力攒钱,总好过今日临渊羡鱼啊!」
金花这般出色的表演,即使心志坚强如我,也从心底感到温暖。
可以想象,如果我是普通人,现在必然热泪盈眶,这样的红颜知己绝对值得用一生的时间去守候啊!
「既然姑娘都已经这么说了,怎么说,也要让姑娘觉得物有所值吧!」
我现在怎么看都是一副宠辱不惊的样子,一边把手中的琴放到桌子上,一边挥了挥手,对身后的风儿说道:「风儿,去拿纸笔来,最好是能找到点颜料。」
「是!公子,纸笔倒是现成,楼上就有,可是颜料一时之间可能不容易找到。」
风儿话才说完,金花就抢着说道:「颜料贱妾那儿有!」接着又对自己的婢女吩咐了一番,显然是要她去跑腿了。
我笑着向金花道了声谢,这时风儿已经从楼上拿得纸笔下来,并且把纸张铺到了桌子上。
严格地来讲,从我有意识以来,还没有接触过纸笔这类东西,但我却偏偏对它们极端熟悉似的。
笔是由粗若小指的玉棍镂空而成,就算是外行,也能看得出来它极端名贵。
玉笔从整体上看,是由一根长约十五公分长的圆柱为笔杆,加上长约二公分的圆锥为笔尖。
笔尖的最顶端有一个针眼般大的小孔,小孔与笔内的空间相连,只要在笔内注入一种名为「琼水」的东西就可以写字了。
我微笑着把玩这支玉笔,等待颜料的到来。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当金花的婢女阿琴把颜料拿来的时候,还多带来了一样东西,一样让我潜意识中感到异常熟悉与亲切的东西!
看着眼前大大小小十几支笔,我脱口惊叫道:「毛笔!」
我发誓即使是在别人的意识里,我也从来没有见过这种东西,可是为什么我会感到如此熟悉?
金花一脸惊异地说道:「天星也知道吗?这种笔可是贱妾在前几个月涂鸦的时候心血来潮专门托人订制的,用过几次以后,又改进了一番,才形成现在这个样子。可惜这种笔用来着色倒是相当理想,却并不合适用来写字。」说罢,还感叹了一番。
「是吗?」我对着金花神秘一笑,道:「你看着!」说罢拈起一支中号的毛笔,放在「琼水」沾了一下,摆开架式,落笔就是龙飞凤舞的一行大字:「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
我得意地瞄了金花一眼,说道:「怎么样?」
眼前一气呵成,力透纸背,直欲破空飞去的书法,明显为我没有说出口的话做出了最好的诠释!
金花她早就已经呆若木鸡,口中无意识地喃喃自语道:「这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其实只要用熟练了,这种笔不但可以用来着色,更可以用来写字、绘画等等,我把这种笔叫做『毛笔』,因为它是由毛制成的嘛。我记得凡是用毛制成笔,由于它本身极为柔软,所以又可以称之为『软笔』。」
我嘴里一边说着,手中一边不停地作画。
只是寥寥几笔,一个女人的轮廓已经被勾勒出来。所有人无不目瞪口呆地看着我的如行云流水般的下笔,就是偶尔更换一下毛笔的型号也牵动着无数人的视线!
「这么说来,有『软笔』自然也就应该有『硬笔』啰!」
「不错!」我脱口应道:「我先前拿的那支玉笔就属于『硬笔』的范畴。」
金花的眉头不由皱了起来,充满了疑惑而又微微有一点不满地说道:「可是这种笔明明就是我一时心血来潮,在前几个月才刚弄出来的,难道在此之前,这个世界早就有人开始用了吗?如果是那样的话,为什么我们从来都没有听说过呢?」
「呃……」我顿时楞住,这可叫我如何回答才好?难道要我对大家说这是我的潜意识告诉我的?先不说这种说法有没有人信,就算有人相信,那单单光是解释起来,也极端麻烦。
好在张某人我是何许人也,立马转移话题,引开众人视线道:「喔……这个,依我看,你的这几支笔用的应该不是一般动物的体毛。」
果然,众人的注意力都被我成功地引到这件事情上来,更有人忍不住插嘴问道:「那是什么毛啊?」
我笑着向发声处看了一眼,然后正视着金花说道:「这个我也不能肯定,也只是猜测而已,具体对不对,还得由金花姑娘说了算。」
金花不负众望地点了点头,说道:「天星说得不错,做这些笔所用的,的确不是一般动物的体毛,只是不知道天星是不是真的可以告诉大家,究竟是用的什么毛呢?」
「胎毛!」我肯定地答道:「也就是婴儿的头发!」
我的回答显然出乎绝大多数人的意料,这一点从我眼前这些人惊异的眼神中,就可以明明白白地看将出来。
至于这件事情的主角--金花,则是眼蕴笑意,不置可否地反问道:「天星为什么会想到『胎毛』呢?而不是羊毛、猪毛、兔毛什么的。」
我笑而不答,虽然金花没有明确说明什么,但明眼人已经都能看得出来我已经答对了。
此时正是大吊别人胃口的时候,我又怎么可能白白放过?
我默不作声地埋头作画,身外的一切事情都渐渐从我的脑海中淡去,精神也高度集中起来,万般巧思通过我手中这支笔尽情宣泄到纸上。
远处是那苍茫的群山,近处一片笼罩着淡淡轻雾的湖水上,一个蒙面女子衣袂飘飘踏波而立,似行还止、飘乎若仙,那种如梦似幻般的感觉,足以让每一个看过它的人一生难忘!
功成收笔,我又细细将这幅画看了两遍,但觉颇为满意,忍不住轻声曼吟道:「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襛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
「瑰姿艳逸,仪静体闲。柔情绰态,媚于语言。奇服旷世,骨像应图。披罗衣之璀灿兮,珥瑶碧之华琚。载金翠之首饰,缀明珠以耀躯。践远游之文履,曳雾绡之轻裾。微幽兰之芳蔼兮,步踟蹰于山隅……」
声音渐行渐微,终不可闻,然而其中所蕴含着的动人心魄的媚功,却是让人荡气回肠,越来越浓,越来越浓……
良久,良久,金花才回过神来,长长一叹道:「唉……公子的书画绝非人间之作!这种无价之宝,贱妾虽不才,却还有几分自知之明。金花,还不配拥有它!」
金花说完,就别过头去,最后看画卷的一眼充满了眷恋、不舍、心痛,还有一分莫名的解脱!
老狐狸总管脸上的表情则更是复杂,不但眼神闪烁不定,面色忽青忽白,额头上居然布满了细密的汗珠。
我朝他看了一眼,诡秘地笑了笑,佯装关心地说道:「总管大人,总管大人?!你怎么了?看你脸色似乎不太好啊!是不是病了?要不要我让风儿帮你去抓几帖药,或者叫我妹子去抓也可以啊!」
老狐狸连忙用衣袖拭去额头上的汗水,脱口就推辞道:「不,不用了。」说着还对我摆出一个比哭还要难看的笑容。
我自然能够猜得到他想的是什么,但是我根本不想多费唇舌去解释什么。
此时,我心中有喜也有悲,因为我知道,由于我这几天的表现,老狐狸必然已经以为我是一个大人物,或许我究竟是什么身分对于他来说并不重要,但是他的药物对我无效,却是他不得不正视的问题。
一旦寻梦山庄的秘密从我口中泄漏出去,那种后果绝对不是他所能够承担得了的!我喜者:这么一来,只要我还活着一天,老狐狸就必须得把我和东方伺候得舒舒服服的。
悲者:从今以后,老狐狸一定会全力去找可以杀掉我的方法,虽然我并不是很害怕,但是明知道有这种隐藏在暗处的危险却无能为力,我又怎么可能活得潇洒?
好在我基本上可以算是一个得过且过的人,眼前这种情况已经不是现在弱小的我所能够左右,而我能做的也只不过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争取自己的最大利益罢了。
在这寻梦山庄,眼前这个金花无疑是个大腕,看来我真的有必要结交一下,恰好我正想到一个绝佳的借口。
于是,我淡淡一笑,转头用有说不出的洒脱的言语对金花说道:「金姑娘客气了,天星不过随便涂鸦几笔罢了,有人看得起已经是天幸,哪还谈得上什么配不配拥有这事呢?」
「其实在来到寻梦山庄之前,天星并不知道自己会弹琴。三天前,也就是我在山庄渡过的第一个晚上,我迷迷糊糊地听到远处传来动人无比的琴声,一时心血来潮鬼使神差地就奏了一曲。能有现在这种效果,就连我自己都根本没有想到!」
金花对我这番说词明显一点都不信,「这,这怎么可能?琴技根本就不可能一蹴而就!天星说来山庄前从来没有弹过琴,这未免也太离谱了吧!如果一个从来没有弹过琴的人,能够弹出天星这样的曲子,那这个『乐神』的大号未免也太不值钱了吧!」
面对金花的质疑,或者可以说是所有听到我说的话的人的质疑,我不以为意笑了笑,说道:「这是真的,我只是把当时的心情融入了琴中,那个时候琴就是我,我就是琴,我通过琴向别人倾吐我的心声,如是而已。」
我把话说得很直白,虽然在场的人中真正能听懂我话中所隐含意思的并不多,但可以肯定金花一定是这不多的人中的一个。这一点,单单看她一脸沉思的表情,就可以清楚地明白。
接下来,金花做了一个令所有人都大吃一惊的动作--向我跪了下来!
她居然向我跪了下来,咚咚咚地磕了三个响头,真挚而诚恳地说道:「金花谢谢先生指点!」
不明所以的众人,个个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这一切,想来此时认为这是他们自己出现幻觉的人应该不在少数。
说实话,在私心里我并不认为受不起金花这三个响头,但表面功夫却还是不得不做得毫无破绽。
于是,我一边手忙脚乱地扶起金花,一边谦逊地连声说道:「姑娘客气了!客气了!现在想想,那天我朦胧中听到的琴音多半应该是出自姑娘之手,说起来,姑娘还是我琴艺的启蒙老师,天星又如何当得老师一拜?」
「我看这样吧,为了报答姑娘的启蒙大恩,只要金姑娘不嫌,天星这幅画就送给姑娘吧!大家也好交个朋友!」
我说着就把画卷了起来,向金花递了过去。
金花显然是大吃一惊,楞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急道:「这怎么可以,怎么可以?」口中虽然这么说着,可是她眼神中透露出的光芒分明诉说着无尽的渴求,显然她心中是极端想要拥有的。
我狡黠一笑,不以为意地说道:「这幅画本就是为了姑娘而作,姑娘现在若是不要,可叫我到哪去拿那本来就要到手的一万金币呢?」
虽然话中的玩笑成分任谁都可以听得出来,但金花还是急急解释道:「不,不是这样!公子的书法实乃无价之宝,贱妾只是觉得自己不配拥有而已。贱妾那一万金币只凭能见到公子这般神艺便足以值回票价,当然是不用公子退还的!」
我呵呵一笑还没来得及回话,就有人抢着答道:「既然这位金姑娘不要,不如就让给本公主吧!」
声音不但清脆悦耳,而且语速急快,直如炒豆子一般,只要一听就能知道作为声音的主人一定是一个毛毛躁躁的小辣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