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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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中兴- 第1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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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朱云天亦是看不顺眼。说不定,那里就是蒙古人给朱云天挖好的第一个坑。
  “大哥,我看可从济南府借道,虽要多走一些时日,但却会省却不少的麻烦,这汴梁三日的折磨,大哥想必不愿再经历了吧。”陆仲亨道。
  “前面有座树林,我看先过去歇歇脚,喂喂马,抽支烟,咱们开个会,商量一下。”朱云天烟瘾犯了,正巧路口不远的丘陵下面,是一座方圆三里不到的树林,他打算先去弄点卷烟抽抽,尽管那伪劣烟丝已经为数不多了,且抽起来如同草茎,还隐隐散发些许酸辣之气。
  “这……大哥,若有山贼怎么办?”陆仲亨很为老大的人身安全着想。
  朱云天笑道:“老子就是中国最大的山贼!谁敢劫我?”
  一行人下了车先行,马夫赶着车,随后慢慢跟上。到了林子边上,朱云天让侍卫们用刀剑四处割了些干草,以作马匹的草料,待到察看了林中的环境,确认足够安全,他方才在小魏、陆仲亨和徐达等人的陪同下,进了林子,朝树上一坐,再抬头看那枝叶蓬蔽的蓝天,顿时有一种超脱世俗、隐居山林的轻快之感。
  “借路济南未尝不可,可惜盛秀没能从城内带出来,也不知她是死是生?若如此,我倒能在路上做出些文章来,那就好玩了。”朱云天一直为自己那个冒险的计划感到可惜。
  陆仲亨笑道:“小弟来猜上一猜……大哥是想让盛秀代为传话,向红巾军表达结盟之意吧?”
  朱云天假装吃惊地道:“你小子,真他妈聪明,怎么想到的?”
  心里却想,你妈一定是周德兴告诉你的。
  陆仲亨道:“小弟听说那官妓名叫盛秀之时,便料到了三分,又见察罕这贼如此重视这件事,软禁了大哥,进行全城搜捕,便知这女子定是红巾军中的重要人物,以大哥的性格,恐怕不会仅仅为了泡妞而冒如此大的风险,把她从琴月楼救走。”
  好细密的心思!朱云天暗赞陆仲亨的高明,有这等人物辅佐于他,既是他的幸运,也是他的危险啊。真他妈的佩服朱元璋,能在短短十年间,笼络这么多高人为他效以死命,最后当了皇帝,还有挨个的干掉,不露痕迹。
  朱云天一向奉行“用人先防人”的策略,这跟史上的朱元璋颇有异曲同工之妙,但同样,他不可能将这种想法表露出来。
  “所以,这趟汴梁之行,我们错过了一个很大的机遇!我不希望这么快就跟红巾军为敌,如能借此机会,化解掉跟韩山童早年的那段恩怨,我军将消除掉一大隐患。”
  朱云天说的是当年他率军扫平威虎堂、杀掉赵归山的事情,自那以后,韩山童一提起朱云天,就恨得咬牙切齿,因为他的存在,白莲教彻底丧失了在江浙境内的根据地,只能把战略重心转到北方,周旋的余地就小了很多,也间接地造成了目前被元军围攻的困境。
  陆仲亨道:“大哥不必气馁,只要我们制定出一套明确的战略框架,分清敌我关系,轻易不要替皇帝做无谓的消耗,假以四五年时间,我军的实力必可强大到无人匹敌,到那时,还不是您一句话的事情?”
  陆仲亨的这段话跟朱升“高筑粮,广积粮,缓称王”之策本质相同,只不过披了一个深植于朝廷内部的外壳,容易被人骂作汉奸,但从实效上讲,说到了朱云天的心里头,跟图龙的计划也有相似之处。
  不过,朱云天并不想等这么长时间,再过五年,怕是陈友谅已成气候,加上张土诚的势力已经开始进入扩张阶段,将来称王当帝怕是早晚的事,四川、云贵等地的义军风潮亦已酝酿已久。真要等到全国地区的反元风暴形成气候之时,共和军要面对的困难比现在多得多。
  朱云天在内心中把时间定在了1350年,也就是不到三年的时间,在历史上全面爆发反元浪潮的1351年之前解决掉中原地区的主要对手,不仅要控制住义军势力,且要消除掉元军主力部队的威胁,比如察罕帖木儿这种悍将。
  这个难度不亚于让一个宋朝人光着脚爬上珠穆琅玛峰,但他既然随波逐流,卷进了这个动荡的时代,就不能有任何后退的念想。
  “云天,吃些东西吧。”
  小魏从车上拿了些干粮过来,朱云天招呼众人草草吃过了,正要商议北上的路线问题,十米之外的一棵树上却突然跳下了两名黑衣蒙面之人,每人手执一根棍子,其中一人低声喝道:“此树我栽,此路我开,要从此过,留下钱财!”
  一帮人在林子里呆了这么久,竟没发现树顶上藏了人,朱云天对众兄弟们的警惕性十分的不看好。
  这强盗的声音听上去,却是没有一点威慑力,甚是搞笑,而且打劫哪有两个人只拿了棍棒便有十足把握的?所以大家看到这两名黑衣匪徒,都情不自禁地笑起来。
  “大哥,我说会有山贼的吧,却没想到如今世道,连山贼都是长得这般瘦弱,你看,细胳膊细腿的。”陆仲亨咬着一块玉米面的馍头,笑道。
  “笑什么笑!快把车上的银子拿下来,让大爷我尽数揣进腰包!”那蒙面男子怒喝,声音嘶哑,像是中了风。
  众人均坐在地上,没有一人起身,这一幕让他们感觉很是好玩,且要看二贼如何表演。朱云天笑道:“这位老大,你看我们衣着平平,非官非商,哪有银子给你们?”
  “就是啊,我们还想抢别人的银子呢,都穷得跟蛋似的。”徐达也闷声闷气地说。两个毛贼在他眼中,实是三招两式就能解决的,故而并不害怕,先逗逗他们再说。
  蒙面男子却并不罢休,对着马车一指,喝道:“就在中间那辆马车的后屁股上,里面有个箱子,箱子里装的全是银子,快快给我搬下来!”
  众人大惊,哗然一片,这贼怎么知道得如此详细?“你他妈是何方盗贼?快给老子道来,不然一刀捅了你!”耿炳文按耐不住,拔出刀来,便从后面跳将出来,要扑去撕杀。说时迟,那时快,一只手抻过来,拽住了他,阻止了他的冲动。
  耿炳文回头,见是徐达,正脸露笑意,望着那两个蒙面之人。
  陆仲亨和周德兴亦是笑而不语,继续吃着他们的镆头。
  正当耿炳文和侍卫们大感惊讶、迷惑不解之际,朱云天双脚一蹬,突然一个百米加速,冲上前去,抱住了那名一直没有说话的蒙面强盗。那强盗意料不及,退了两步,却没有避开,被朱云天牢牢抱在了怀里,挣扎不动。
  朱云天浪笑道:“妹子,这几日真是想煞我也!”伸手一掀,便把这强盗头巾去掉了,一头秀发和一张清秀的脸蛋映入了众人眼帘,这强盗竟是一位年轻的美丽女子,且竟是盛秀。
  耿炳文喃喃道:“我的天,她是谁?长得这般标致!”
  站在他背后的陈京听了,戳了他一指,小声道:“放规矩点,看不出来吗,她是老大的马子!”
  “马子是什么意思?”耿炳文不明白。
  “靠,马子就是妞,她是老大的妞!”
  耿炳文的一双眼闪耀着崇拜的光芒:“天!大哥有多少马子啊?”
  陈京酸溜溜地回答道:“没数过,反正很多。”
  另一名蒙面人见了此状,嚣张气焰顿时灭了。他呆了一下,只好乖乖地摘了黑色头巾,露出了本来面目,这家伙竟是冯国胜。
  他把棍子朝远处一扔,不好意思地道:“让众位兄弟受惊了,小弟这厢有礼!”然后很识相地蹲了下去,抱住头,就等待意想之中的一顿猛烈的群殴。
  谁知没有人上来揍他,大家都直愣愣地看着他,像是大白天的见了一只青面獠牙的吊死鬼,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一种不敢置信的表情。
  “咦,兄弟们怎么了?是饿晕了吗?”冯国胜大感奇怪。
  倒是小魏率先醒悟过来,三步并做两步,施展草上飞的轻功就窜了过去,一把将朱云天扯了五米远。这样,盛秀站在原地一动未动,便离开了朱云天的怀抱。
  小魏咬着牙,恨恨地沉声道:“你为什么跟她这般亲热?”
  声音虽小,却不幸让盛秀听到了,她顿时小脸绯红,迟疑了片刻,终于还是上前一步,说道:“这位姐姐,小妹这厢有礼了,多亏了朱公子的救命之恩,小妹终生感激不尽,愿做牛做马,报答他的恩情!”
  朱云天脸上盛开了一朵发情的油菜花,乐不可支地道:“不用你做牛做马,只要能圆我一个小小的心愿就好了。”
  盛秀赶紧应道:“公子您说,只要小奴家能做到的,一定万死不辞!”
  在小魏面前自称小妹,在朱云天面前又改口成了小奴家,可见盛秀是一个冰雪聪明的女子,尽管出身草莽,却熟悉礼数,说话有分有寸,且让朱云天这种色狼瑕想连连,心痒难忍。
  朱云天张开嘴,话还没说出来,耳朵已被小魏揪住了,引来了大家的一片哄笑之声。老大被女人将耳朵擒在手中,生拉硬拽,惨不忍睹,这种情景可是第一次得见,以后怕是也没多少机会可以见到。于是众人纷纷屏住呼息,看老大如何收拾这桌风月残局。
  而且大家十分统一地在心中叹道:都是泡妞惹得祸啊! 
 
 
 
  
第二卷 四海风云起 第六十节 躲过一劫(中)
 
  朱云天哪敢再把污言秽语讲出口来,弱弱地道:“盛秀妹子,其实……我也没什么要求啦,就是想让你请我吃顿饭,喝杯酒。”
  盛秀心有灵犀,抿嘴而笑,应道:“好啊,这是举手之劳,只不过……小妹现在身无分文,若要请客,还须等我有了钱,才能进得饭馆。”
  朱云天嘿嘿笑道:“不用,我现在借给你好了……哎哟!啊!”
  一声惨叫冲云霄,惊得众神把命逃。朱云天猛地回过头,瞪着身后的小魏,嘴已经张成了一张卡车轮胎,委屈地道:“你……为何这么狠啊。”
  小魏奇怪的摊开双手,道:“我什么都没做呀!咦,你的耳根怎么红了,哎呀,被虫子咬了,怪不得你叫得这么大声呢!”
  盛秀和众人赶紧围上来,齐向朱云天的后脖望去,果然,他的耳根部位被不知什么东西咬了一口,现在已经肿成了一块大水泡,还朝外面流着稀稀的血水。
  朱云天差点就要哭了,这下可把他疼坏了。这就是泡妞的代价吧,他知道肯定是小魏干的,只是苦于没有证据,就算有证据,他也拿她没什么办法,因为他确实罪有应得。
  “大哥,我看像蜜蜂蜇的。”徐达诊断道。
  “是蜜蜂,你看,它还没飞远,在头顶上盘旋呢。”周德兴眼尖,发现了犯罪元凶,正在老大头顶三尺之处,得意洋洋地飞来飞去,发出嗡嗡之声。
  “哪里,哪里?”朱云天蹲下身子朝上看,很有点看到了低空轰炸机的味道,嘴里还愤慨地怒叫:“兄弟们,快给我处决了它!替我报仇雪恨!”
  大家一起笑起来,陆仲亨道:“大哥,蜜蜂实乃自然之物,咬你一口也属正常,何况它又不是故意的,何必跟它斗气呢……要懂得爱护生灵呀,大哥。”这家伙现在开始满嘴仁义道德了,变成了动物保护者,一点没有军事家的风采。
  徐达也笑道:“是啊,大哥,咱们还是快快赶路吧。”
  只有小魏不吭声,只是偷笑,心里乐道:看你以后还敢对别的姑娘动手动脚!这就是男人有外遇的下场!
  这蜜蜂正是她信手拈来,突然弹到了朱云天的耳朵后面。蜜蜂受了惊吓之后有了附着物,这附着物又是香喷喷白嫩嫩的脖子,自然马上就蜇,而且注视了大量的蜂毒,足以让朱云天疼上十天半个月。
  没人愿意替老大杀一只蜜蜂,其实这也说明大家都不是傻子,心里明白是怎么回事,谁也不想得罪小魏姑娘。
  朱云天嚷了半天,这蜜蜂还是活得好好的,他感到很没面子,便把脸转向了正笑脸灿烂的盛秀,正色道:“盛姑娘,我求你一件事,好吗?”
  盛秀见他表情严肃,忙回道:“朱公子请讲,只要能做到的,我一定照办!”
  朱云天斜着眼,盯着那只仍在头顶上盘旋的蜜蜂,道:“麻烦你把它给我杀了,谢谢!”
  盛秀踌躇了,不由看了一眼小魏,只见小魏笑意虽未平,此时却面无表情地看着她。大家也都望向小魏,看她如何表态。小魏在万众瞩目的注目礼中,表现出了极为出色的心理素质,一副坦然的小模样,让众人深感敬佩。
  小魏冷漠的表情让盛秀犹豫了片刻,不过她仍然轻轻地一扬手,一枚短针发出“嗤”的一声,从袖子里飞出,准确地刺穿了那只蜜蜂的肚子。
  短针劲道十足,携着蜜蜂的尸体又向上窜了两丈有余,方才下坠,落在了朱云天的脚边。
  “好功夫!”小魏这时突然咯咯笑起来,拍起巴掌。
  此举意在双关,一是解除了盛秀的尴尬之意,二是告诉盛秀,她对她没有敌意。让一直提心吊胆的盛秀放下了心中那块大石头。
  “盛姑娘好功夫!”
  陆仲亨等也赶紧跟着鼓了几下掌,大家相视而笑。只有朱云天这色狼脖子上起了一个大水泡。大水泡渐渐消去,又变成了一个红红的大肉疙瘩,他难受至极地揉着脖子,一点也不知这树林中两位姑娘刚才经历了一番无形的心灵暗战。
  “咦,冯国胜怎么回来了?冯兄弟,你这家伙命真大呀!本人佩服!佩服!”那厢,陈京这小子终于睡醒了,从车里爬出来,抠着眼屎,啊啊呀呀地道。
  这下捅了马蜂窝,大家总算想起还有冯国胜这厮没有修理,徐达哈哈一笑,上前捉住了他的手,作势要打,手快要落上他的眉头,却停住了,拍了拍他的脑袋,很是崇拜地问道:“兄弟,你们是怎么出来的,两日来官兵全城搜查,你们是怎么躲过去的?”
  “对啊,快跟大哥我讲讲!这几日,我可是为你们担惊受怕呀!”
  朱云天也走了过来。这个“你们”,自然包括盛秀,小魏很敏感,听了又微皱眉头,瞪了他一眼。不巧的是,盛秀把这一幕全看在眼里。
  冯国胜一屁股坐在草地上,大口喝了一阵水,笑呵呵地把二人出城的经过讲了一遍。
  “大哥,你还记得在汴梁南门那名要了我们十根金条的蒙古参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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