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却毫不领情,一把推开她的手,冷冷道:“我没事,不用你管!”不知为什么,我现在对陌生人特别厌恶。
说完我转身向思思走过去,其实此时我身体中的体力已所剩无几,那以气柱形式发出的一击几乎带走了我身上所有力量,只不过我一直在硬撑着,谁也没有发现,现在呕吐过后,更是感觉体力不支,走着忽然脚下一软,身子也软软倒下,那少女发出“啊”的一声惊叫。我闷哼一声,硬是单手撑地再站起来,我知道如果要是躺下的话,我就再也不想起来了。
我摇摇晃晃的终于走到思思面前,弯腰下去把她背起来,只觉得背上一沉,平时身材苗条轻盈的思思,此刻却像大山一样沉重。我咬咬牙挺住,转头对那少女说:“走吧!”说完我一步一晃地向大门走去。
那少女醒悟过来,一看地上躺着的两具尸体,都是眼睛大张,死不瞑目,在灯光之下甚是诡异,打了个冷战,忙快步跟上我。
出到门口,那辆面包车就在旁边,而前面不远就是那条小路,这小路是绝路,通到这水泥厂便没了,我走到路上,放眼看去,眼力所及范围都是连一点零星的灯火都没有,看来附近果真是无人居住,四周漆黑的一片,只有天上一点冷幽幽的星光让我能模糊看见这地方的情形,这小路几乎全是泥土,只有一些地方有一小层薄薄的煤渣铺在上面,路两边尽是荒芜的荒野,有些草长得比人还高,风一吹之时哗啦哗啦的响,茂密处影影绰绰的似是人影在里面闪动一般,而根部不时传来一阵阵瑟瑟索索的响声,估计是蛇鼠或是其他昆虫等动物在里面穿过,这片被人舍弃的土地却是这些小东西的天堂。
那少女听到这种声音毛骨悚然,女人天生就害怕蛇鼠昆虫等小东西,却看到我弯腰钻进了这片草丛之中,在我后面急问道:“喂,我们干嘛有路不走呢?里面可能会有蛇的。”说到那个字心里一阵发毛。
我头也不回冷冷道:“你是笨蛋吗?刚才没听说会有人来接货吗?这里离市区有好几公里,我们现在这样走的话至少要两三个小时,他们说12点接货,又有谁知道那些人会不会早来,在路上随时都会碰上的,就算他们不怀疑我们是刚逃出来的,但他们本非善类,又是做这行的,在这条无人的路上见到我们几个,哼哼……”说到这里我不再说下去,不过意思已是再明显不过。
那少女被我骂得眼睛都红了,她身份娇贵,自出生以来全家人全宠着她,恨不得能把天上的星星摘下来给她;她爸的下属也全当她小公主一样,无论多任性都不敢逆了她意思;而她本身也是绝顶聪明之人,才艺双全,在学校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连校长和她说话都是和颜悦色的;再加上人长得美貌非凡,校里男生对她犹如众星拱月一般,哪曾被人如此狠骂过。今天无端被那两人捉来,已经受尽惊吓,以为逃生无望,甚至想轻生了的,谁知我突然出现,奇迹般把那两人打倒,让她一阵惊喜,却又被我杀人不眨眼的残酷无情样子吓得不轻,后来在我呕吐之时终于鼓起勇气接近我,好心安慰我却被我一把推开,还骂她多管闲事,现在只不过问一下我一件不明白的事而已,就立刻被我骂得狗血淋头,好像有什么深仇大恨一样。其实以她的聪明,平时也能想到这个道理,不过现在慌乱之下疏忽罢了。
她平时娇生惯养,从没有人像我对她这样凶过,再加上连续所受惊吓,终于忍不住委屈,眼泪在眼眶里滴溜溜转动,眼看随时就会滴落。我看在眼里心中不由一软,人家毕竟是个娇滴滴的少女,又受了这么多的苦,本应需要个人好好呵护,我不照顾她也就算了,实不应将怒气发到她头上,况且那两人之前不知道有没有对她……当下柔声问:“他们有没有欺,欺负过你?”话一出口就后悔了,万一有的话,这是她心里无法承受的痛,我却提起来岂非伤她的心。
那少女脸都羞红了,摇摇头轻声说:“没,没有。”闪亮的大眼睛中带着惊奇,似乎想不到我如此冷漠无情的人竟然还会关心她,冰冷的声音现在竟会这么温柔,在这一片孤寂黑暗的荒野之中,有个人关心就好像在她心里亮起一盏明灯一般,照得心头一片温暖。
我对她轻轻道:“我们走吧,蛇虽然让人害怕,但总要比那些穷凶恶极的人要好得多,况且,蛇其实是怕人的,它们听到人的脚步声之后,会自动避开的。”说完我转头向前走,那少女也不再说话,只是紧紧跟在我后面,我一直穿进草丛7米左右,然后转向顺着路的方向往前走,这些荒草也不知道已经长了多久了,长得比我们还要高,这样,我们从草丛的缝隙可以看到外面小路的情况,但外面那些接货的人即使经过也看不到我们,我们走路发出的沙沙的声音也不会有人听到,即使听到,多半也会是以为风吹草动所发。
一路上蛇倒是没见到,不过周围驱之不尽的蚊虫咬得身上到处发痒,还有手臂被荆棘划破不少口子,这也不算怎么样,问题是我身体里的体力已经差不多全部用完,我现在双脚几乎完全已经麻木了,只剩下机械式地往前走的动作,抱着思思的手也是酸得发软,要知道我在游乐场玩了整整一天,只是中午吃过饭,到现在还没进粒米,而且刚才厂房中那场恶斗早让我筋疲力尽,我现在的身体承受能力早已超出了极限,要不是我脑中还剩下一个强烈的信念:“我一定要把思思平安带回家!”的话,我早就倒下了,有时候,人的精神力真的是不可估量的!
途中那少女见我身体随时都会倒下的样子,出言说帮我背一下思思,我婉拒了,她一个柔弱少女哪能做这种活,况且我要把思思放下后,心头一松,等下就再无力气背她走了,不过看她如此体贴令我对她好感大增。而且一路上她只是默默跟在我身后,关于我为何会突然间拥有那么巨大的力量,识破猎鹰阴谋把手枪拿走后,他已毫无反抗之力,我为什么不报警处理,而是直接动手把他杀了,这已经可以归入防卫过当,属于犯法行为,我为什么要这样做?这些问题她绝口不提,看来她也是一个聪明的女人,聪明人都明白一个道理:有些事有时候不知道比知道更好。
那把小刀和手枪我自水泥厂出来后便一直带着,只是到途中有一条小河从我们旁边流过的时候,我一甩手扔了下去,我想在这种地方永远也不会有人能找到了,即使能找到,也已经生绣了,即使不生绣,指纹也被河水冲掉了,不会有人怀疑到我身上。
正文 第三十三章 带血之吻
不知道走了多久,前面荒草已经慢慢稀少,也没那么高了,我想应该也差不多到市区了,我一直在注意小路上的情况,突然前方车灯灯光出现,这路是死路,只到钢铁厂就没路可走了,这种时候从这里过去的车,十有八九应该就是猎鹰所说的接货人了,我一凛之下停下脚步,转过头去想警告一下那个少女。
她一直紧跟在我身后,也不知在想什么,心不在焉的却是没注意到外面路上的车灯灯光和响声,见我停下来,觉得很不解,张口便欲问,我心里大急,这里的野草已经不到我们头顶高了,我们站着之时已经遮掩不住我们的身影,女声又尖,在这静夜中必定是特别刺耳,要是被发现的话,后果不堪设想!我双手抱住思思,要放下再伸出手去捂住她嘴巴已然是来不及。情急之下,见她小嘴近在咫尺,干脆心一横,一口吻了过去,那少女被我吻住,再也发不出声,她先是一惊,继而脸上闪过怒色,牙齿重重一口咬在我嘴唇之上,我痛得闷哼一声,却是不敢出声,此时一辆面包车“呼”的一声从外面小路通过,带起一阵强风,把野草吹得哗哗作响,那少女这才清醒过来,知道我并非有意非礼她,松开牙齿,等那车远远过去,再听不到车声之后,我才敢松开嘴唇,那少女脸上一片绯红,也不知道是害羞还是惭愧,如蚊呐一样轻声说:“对不起,刚才我错怪你了,啊,你嘴唇流血了!”我们现在几乎是脸贴脸站在一起,所以她是看得一清二楚。
我也觉得嘴里有一股腥咸的血味,嘴唇还是剧痛不已,不过我毫不在意,沉声说:“没事!我们快点走吧,那些人发现异常的话,随时会回来的。”随即加快脚步,那少女呆了一下之后,快步跟上来。
再过不远,草只及膝盖高了,忽然前方出现了一丝灯光,这灯光如旧旱的甘露,让我精神一振,加快了脚步,那少女也是大喜过望。
我忽然想起一件事,转过头去对她说:“对了,有关今天晚上发生在我身上的所有事,你能不能不要对任何人说起?包括警察。你可以去报警,但是不要说到有我这样一个人,可以吗?”
其实我这样一个瘦弱的小男孩任谁也不会相信我能杀得了两个彪形大汉,即使她和警察说,警察也不会相信,不过我还是想听到她亲口答应我,无论怎么说,杀猎鹰之时都是属于防卫过当的行为,我的心里始终有一丝阴影,对法律我是潜意识里感到畏惧的。
那少女犹豫一下,点点头坚定地答应了,我如释重负,轻轻道:“谢谢!”她柔声说:“其实应该是我要感谢你才是,要是没有你,今天晚上我,我不知道会怎么样。”说到这脸上一抹红晕悄悄出现。
我点头说:“不用了,大家都是受害人,互相帮忙是应该的,走吧!”她点点头,快步跟在我后面。
到了有灯的地方,我一直不知道现在多晚了,现在有灯看了一下,竟然已经11点多,想不到自己竟然背着思思走了两个小时多。往前走近一点,我突然发现有点不对劲,我们家小区附近那一带只要有人的地方我都非常熟悉,但这里却是一个我觉得陌生的地方。转念一想,或许到废弃水泥厂有两条路也说不定,我一直都是在草丛中走,再加上天太黑,从中间岔开之时没发现也说不定,反正这里进去是市区是肯定的了,这地方我不认识,到市区中熟悉的地方认准路再回家也不晚。
心意一决之下只是一直往前走,灯越来越多,人也越来越多,最后到了大街之上,我专挑黑暗人少的地方走,因为我们三个身上衣裳凌乱,从草丛中经过有好些地方被刮破几个洞的,身上还沾有不少水泥灰,幸好我身上并无血迹,刀疤脸是被我撞飞之后那口血才吐出来的,而猎鹰被我割破喉咙之后我立刻便倒退到一边,所以身上衣服只是脏乱破一点而已,倒也没什么大的可疑之处,别人看到我背着思思也不甚在意,只以为是我妹妹,小女孩贪玩累了,说不定心里还夸我这个“哥哥”懂事,看我们三个只不过是15,6岁的普通少男少女,又有谁能想得到我们是杀了两个彪形大汉,穿越了几公里的荒野逃出来的。
忽然前面一辆警车响着警笛过来,我身边那女孩露出惊喜神情,一下跑出去拦住,车上走出一个三四十岁的中年人,她看到那人如见亲人一般高兴得喊起来:“孟叔叔!”
我在远处听到皱了皱眉,她怎么会认识一个警察?虽说她曾经答应过我不会将今晚之事说出去,但是我思索一下,终究还是不太放心,迈步隐没进黑暗之中。反正她现在已经安全,我也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那叫孟叔叔的看见女孩大喜过望:“晓晓啊,你到哪里去了?吓死你孟叔叔拉!你可知道你爸已经找了你一晚上了,急得团团转,几乎把所有的警车都派出来找你了,你不知道近来市内有人贩子出没吗?你还敢到处乱跑……”说到这忽然注意到她头发凌乱,衣裳脏破,白皙的手臂上还带着几道血痕,惊讶道:“咦,你这是……?”
这叫晓晓的女孩见到熟人,心一松之下,一晚上所受的惊吓委屈全涌了上来,眼圈都红了,带着哭腔说:“我就是遇上那些人拉,还有他们……”转过头到我方才所在方向,却尽是一些来来往往陌生面孔的人,哪里还有我和思思的身影。
那叫孟叔叔的中年人奇道:“还有谁?”晓晓犹豫一下,终是摇摇头说:“没,没什么。”忽然想起什么,急说:“对了,孟叔叔,他们今晚12点说要和别人进行交易的,是在市郊一个废弃水泥厂里面……”那孟叔叔听到这里恢复了警察严肃本色,拉过思思手说:“走,我们上车再说!”
晓晓被拉着往前走,头却转到后面看着方才我走前站立的地方,似乎我还站在那里一般,心底涌过难以言喻的复杂感觉:那真是个奇怪的男孩!几乎是矛盾的混合体,只不过15岁左右,要说他纯真,心机却深沉得像社会上打滚过几十年的老狐狸;看他那么瘦弱,身体里却蕴涵着那么强大的不知名的力量;他明知那猎鹰已无反抗能力却眼都不眨一下把他杀掉,说他冷酷无情他看到猎鹰刺向那女孩之时却那么激动,那凄厉的吼声简直另人心碎;好心安慰他时却不领情地把自己推开,问他一件不明白的事时凶得要命,说他粗鲁他有时候又那么细心,他轻轻抚摩那昏迷女孩的脸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是那么温柔,连自己看在眼里都有点嫉妒;还有,还有那个意外的吻,自己误会了他,把他咬得嘴唇都出血了,他一定很痛,为什么他却一点都不生气?他明明已经没有多少力气,走路都摇摇晃晃,却背着那昏迷女孩不停地走了这么远的路;他长得一点都不帅,但是温柔地对自己说话的时候那对眼睛为什么却那么亮?让人看了觉得很害羞,却又忍不住想看上几眼。他怎么会问自己有没有被那些人欺负,怎么羞人的问题,难道他不知道不应该问一个女孩子的么?
忽然间她发现自己的脑子已经尽被我身影占据,一直到上了车,还是透过车窗盯着我站过的地方,竟是有些痴了。
此时我已经又走过了一条大街,随手招了一辆的士,我已经筋疲力尽了,而且那些接货的人说不定会从我们小区那条路开车出来,我不敢再冒这个险,那司机看到我衣服破烂,只是稍为有点奇怪,不过也不甚在意,他也想不出我这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