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月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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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月传说-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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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一下学期我曾经经历一段发育高峰期,短短时间内由1米50长到162,但从此之后就再无寸进,现在不知道是不是发育期的另一个高峰。看着张可健美的身材,憧憬着以后自己也许会变成那样,“嘿嘿”傻笑出声。 
  正在发白日梦的时候,张可猛地推我一把,把我推回现实之中。“许逐,要走拉。”我看看表,6点45,到校门口也就10分钟左右,这时间刚刚好。 
 
 
 
  
正文 第二十一章 和美女吃饭
 
  我和张可还没走到校门口,远远看见张雯她们已经在那等了,要女孩子等总说还是不好意思的,我挤起笑脸迎了上去,却一下贴上个冷屁股,吴丽丽远远丢过来一句:“你们迟到了!”我低头看了一下表委屈道:“才6点55呀,是你们来早了,不是说好7点的吗?” 
  吴丽丽继续冷冷地说:“我说你们迟到了就是迟到了,第一,我们是女孩子,通常女孩子说7点,对男孩子来说就是6点40的意思,也就是说,你们要提前20分钟到,第二,我们不但是女孩子,还是美女,也就是说,你们要再提前10分钟,加起来一共是30分钟,你们要6点30就等在这里,因此,你们迟到了!” 
  我目瞪口呆听着这种闻所未闻的数学计算方法,只觉自己以前的数学全都白学了,此情此景之下想起一句前辈先贤的至理名言:“男人永远不要和女人争辩,因为输的永远是男人!”,现在才觉得:这话他妈的实在是太有道理了! 
  张可继续发扬他在吴丽丽面前那种沉默是金,好汉不吃眼前亏的乌龟精神,任由她把我骂个狗血临头,硬是装做没看见那样不吭一声,以前我觉得“义气”这个词无比高尚神圣,现在看来,“义气”这东西还是能按斤论两称的,在吴丽丽这种女人的淫威之下,张可对我的“义气”还远远不够用。 
  体会名言真谛之后,我精神层次更上一层楼,任由吴丽丽骂,我只是闭口不言,绝不还击,最后反是她觉得没意思了,声音越来越弱,最后无精打采地说:“我们还是去吃饭吧。”我心里暗乐,这前辈先贤的话的确好用,兵不血刃就消了她的气,回去还得多学学。 
  我这才有机会欣赏一下眼前的几个美女,思思仍然是平时打扮,我们自小一块长大,她有几套衣服,喜欢怎么搭配我都知道得一清二楚。张雯好像特别打扮过一样,穿的是淡青色无袖上衣,如玉的肩膀露了出来,下身穿及膝碎花短裙,她是很少穿裙子的,看到时我楞了一下。平时绑成一束乌黑发亮的长发洗过后放了下来,刚洗澡过后隐隐还泛着美丽的水光,随意地披散在肩膀之上,真的是亭亭玉立,温柔端庄,看到我楞了一下之时,她脸上闪过一丝不易觉察的微笑。而她旁边的吴丽丽却是相反风格,野味十足,一身紧身黑衣,把小蛮腰衬托得更为纤细,最吸引人的就是穿的一条牛仔短裤,修长健康的大腿毫不羞涩地展现在我面前,当真是魔鬼性格,魔鬼身材,只听到“咕咚”一声,旁边的张可艰难地咽下一口口水,这也难怪,这样的诱惑对我们这种没见过世面的稚儿是不能抵挡的。特别是在这种夜色朦胧的情况下,据有经验的男人说:“在一定的光线照明条件之下,最好不要太亮,有3分漂亮的女人会变成7分,有7分漂亮的就十分漂亮了。”而在完全黑暗的情况之下呢?那就要参照另外一些更有经验的男人的一句话了:“熄灯以后,所有的女人都是一样的。”前面那句话我还能体会一点,但后面那句话就非我这年龄的人所能理解的了。 
  吴丽丽见我们那失魂落魄的样子,哼了一声:“没见过美女吗?看什么看?”我们连忙收回目光,张可转过头去,悄悄把嘴角的口水檫掉。 
  走在路上,刚开始我们都不怎么说话,初中之时,男女之间的防线还是较严的,我只是和张可有一句无一句地聊着,那边是张雯和吴丽丽在小声谈笑,不过大家毕竟是年轻人,对异性充满好奇,再加上思思蝴蝶一样在中间穿插,不一会都混熟了,张可长这么大第一次在几个美女当中周旋,被迷得晕头转向,不分东南西北,要不是我阻止,只怕连内裤什么颜色都要说了出去。 
  几个人嘻嘻哈哈的聊着倒也热闹,吴丽丽奇怪问我:“许逐,你这小子变化可真大,和以前的你相差得太远了,说实在话,以前我是很瞧不起你的!你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还有,那个朱亮明,你竟然敢……。” 
  她虽然小子小子的叫我,不过我已经感觉不出以前那种看不起我的意思了,有种奇怪的感觉,好像自己成了她兄弟一般,她这种个性的人如果对一个人很客气的话,反而是和那个人关系很普通。 
  张雯听到吴丽丽问我,耳朵也竖了起来,对这问题她也不得其解。但这个问题我自己也不清楚,只知道自从那次撞车之后就如此了,不过这样匪夷所思的事,说出来有谁会相信,便是我自己都有点怀疑,而且思思在场,打架的事和绝不能让她知道的,因此我装糊涂,抬头看一下天,顾左右而言其他道:“今天晚上的太阳好圆啊。” 
  张雯“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胡说,晚上哪有太阳。”这一笑之下百媚生,看得我眼睛有些发直了。 
  吴丽丽只道我不愿意告诉她,露出失望神色,发出一个已成了生理习惯的“哼”字。 
  吴丽丽找了一家离学校不是很远的小饭店,看起来还不错,至少我这样认为,因为店内客人比较多。我这种是一般人的思维,客人多的店总是好的,因为好,所以客人才多,我买东西也很少去那种门可罗雀的地方。 
  吴丽丽显是常客,带着我们直奔2楼,找了一个靠窗的座位。坐定之后服务员把菜谱递了上来,一人人份,我还是第一次上馆子,菜谱那一片菜名搞得我头晕眼花,最后干脆合上丢到桌子上,随便她们点好了,对吃的我倒不挑剔。 
  张雯她们几个女的聚在一起,指着菜谱评头品足,这道菜没营养,那个容易上火,这个太肥,那个太瘦……长长的菜谱从头看到尾,又从尾看到头,从正面看到反面,再从反面看回正面,便是鉴定古董也没这么详细认真的。看来再美的女人毕竟还是女人,女性挑剔,这是谁也改变不了的事实。 
  我和张可坐定之后,饥饿开始侵袭,却要耐着性子等这些鉴定家,肚中肠胃可没这个耐心,开始游行示威,发出阵阵抗议之声,如果再不发工资,以后只怕就要罢工不干了。 
  那个服务员态度实在够好,无论怎么等,没有丝毫不耐烦,脸上始终带着微笑,实在是很佩服这种敬业精神。 
  最后3个鉴定家终于完成鉴定工作,我和张可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这家饭店工作效率不错,不一会儿,热腾腾的第一道菜就上来了,我和张可早已饿得两眼发黑,不过依然死撑要保持绅士风度,女士优先。 
  等她们都沾筷之后,我再也忍不住了,筷出如电,这时候纯粹只剩下饿了就要吃东西的野兽本性。张可有过之而无不及,他那不叫“吃”,叫“塞”差不多,听说牛吃草的时候是先塞满嘴巴,然后慢慢咀嚼消化,不知道他从哪里跟牛师傅学会的这种本事,我自愧不如。 
  转眼间一盘菜已经见底,干净得和刚洗出来的盘子没什么两样,吃下去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她们一共点了7道菜,我现在不知道眼前这道菜名字叫什么,只知道这东西叫菜,可以拿来充饥用。有个成语叫饥不择食,正是我们此时的最佳写照。 
  狂风扫落叶般把一盘菜消灭后,稍微稳定一下灾情,肚里有了点底,这下才想起自己是人,是能思考有教养的高等动物,不是野兽,方才实在太失态,抬头看一下张雯她们,一个个用奇怪的眼光看着我,我有点不好意思挠挠头,心虚地说:“这个,我是不是吃的很难看,我实在太饿了。” 张可倒是面不改色,对他来说,饿了要吃,困了要睡是天经地义的事。 
  思思娇嗔地责备我:“逐哥哥,你那什么吃相呀?像饿死鬼投胎那样。”我有点尴尬,近来我吃得比以前多了许多,又容易饿,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张雯倒没说什么,只是掩嘴吃吃偷笑。吴丽丽最是直接:“小子,几天没吃饭拉?” 
  尴尬归尴尬,饭还是要吃的,下一盘菜一上来没多久,转眼又鞠躬尽瘁了,这时候感觉舒服了好多,我从来想不到真正的饥饿会是这样一种滋味,仿佛有千万只蚂蚁同时在肚子里面爬来爬去那样,那已经不单纯是饿的感觉了,伴随着还有阵阵发麻,酸软,没试过的人永远不会知道,现在才明白为什么以前旧时饥荒之时的人饿了连观音土都要吃。 
  现在感觉好些,恢复了些精神,现在大家都吃了几成饱,开始谈笑起来,我现在比以前开朗多了,觉得朋友聚一起热热闹闹地吃个饭,聊下天也是不错的事,不时开上几个玩笑。世事无常,想不到一天之前和吴丽丽还是水火不容,现在却在一起相处得如此融洽。 
 
 
 
  
正文 第二十二章 第一次喝酒
 
  忽然吴丽丽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说:“喂,我们喝点啤酒怎么样?我看我爸每次吃饭都要喝一点的,不知道是不是很好喝。”我闻言吃了一惊,皱眉道:“这个不太好吧,要是让学校知道了……。” 
  吴丽丽打断我道:“笨死了你!现在就天知地知你知我们知而已,我们不说出去,又有谁会知道?只是喝一点,试下就好。”张可也是极力怂恿,据他话来说:“男子汉大丈夫不喝酒,成何体统!” 
  其实他也没喝过,不过他喜欢电视里武侠片中叱诧风云的盖世英雄豪杰,左手拿长剑,右手高举满满一大罐酒,仰天长灌而下,然后大叫一声:“好酒!”何等的豪爽!何等的痛快!当然,电视剧里用喝的“酒”其实也只是白开水,不然如此喝法的话,便有十个英雄豪杰也烂泥一般趴下了。 
  眼看张可这边赞成是肯定的了,思思也是满脸雀跃的样子,小女孩好奇心重,什么新事物都想尝试一下,再转头看一下张雯,虽然不表态,不过看样子也是颇为意动,平时她虽然成熟端庄,但毕竟是个少女,爱玩心性始终还是有的。 
  我心一横,好歹自己也是个男人,做事缩头缩尾的实在不象话,说不定还让她们看不起我。于是干脆爽快地说:“好!谁怕谁呢?”其实我心里也有点好奇,酒这东西很奇妙,平时我爸是很怕我妈的,他不善言语,什么事都俯首帖耳,不敢不从,但是每当我爸几杯酒下肚之后,胆气一壮,情势就完全扭转过来,对我妈指手画脚的她也不敢吭声,酒究竟有什么神奇的力量,我也很想明白。 
  当下吴丽丽叫了两瓶冰啤酒上来,这东西看起来似乎也没什么特别之处,清澈透明,瓶壁上附着许多气泡,不时有一两个脱离出来,飘到顶上,和普通的二氧化碳饮料也没什么两样。 
  开了瓶盖,吴丽丽小心翼翼地倒了一杯,然后我们也陆续倒上,倒下去之后一层厚厚的白色泡沫慢慢从杯中升起,很漂亮,我看电视里喝酒之前通常都会碰一下杯,我学着举起杯说:“为了……”却不知为了什么才好,忽然灵机一动:“为了我们的青春,干杯!”张可吴丽丽他们其实也不懂什么,只是觉得好玩有趣,纷纷举起杯子,五个杯子碰在一起,发出“叮”的一声脆响,与此同时五把稚气的声音响起:“对,为了我们的青春,干杯!” 
  我仰头喝下,刚倒到嘴巴的时候,觉得冰冰凉凉的,在大热天里很舒服,再经过喉咙,这时忽然一种奇怪的带点酸酸的刺激性味道直冲脑海,促不及防之下一连被呛了好几口,不停地咳嗽。思思过来在我背后轻轻拍了几下,埋怨道:“逐哥哥,你急什么呢?就算好喝,也不用急成这样嘛。”接着一脸好奇地问:“真的有那么好喝吗?我也试试看。”说着拿起杯子,我一时还没缓过气来,想阻止却发不出声音,思思喝了一小点,立刻吐到了地上,皱起可爱的小眉头说:“这什么鬼东西嘛?难喝死了。” 
  张雯和吴丽丽也喝了一小口,虽然没有吐出来,也是眉头紧皱,显然是勉为其难咽下去的,张可死撑着咕咚咕咚地硬是把一杯全喝下去,然后把杯子重重扣到桌子上,大喊一声:“爽!”,不过看脸色和其中一盘菜里面的苦瓜已经相差无几了,那个“爽”字明显没什么说服力。看来喝酒的乐趣还不是我们这个年龄段,无忧无虑的少年所能体会到的,只有那些有一定社会生活阅历,经历过风浪的人才能喝出酒中真谛啊! 
  两瓶酒除了张可喝了一杯,我们也就喝了一点点,其他的是纹丝未动,瓶里还有不少,不过就是喝到喊爽的张可也不再去再看上一眼了。 
  吃完饭后,吴丽丽叫来服务员结帐,反正是她说请客的,我也不用客气,而且我们这种普通家庭的孩子,一个月的伙食费也就那么点,刚够自己用的,哪有能力打肿脸充胖子。 
  结完帐出到饭店门口,看下表才8点半,时间还早,吴丽丽提议去逛街,女人真是奇怪的动物,平时跑步跑不了多远就累得动不了,但是逛起街的女人体能是可怕的,可以兴致高昂地不停地逛上6,7个小时,就是跑马拉松的男运动员也能拖垮。今天又是运动会刚刚结束,我和张可都累得身体快要散架了,因此是极力反对,最后张雯提议投票决定,她钻了个空子,因为投票的人当中有三个是女的,两个是男的,结果可想而知,最后我和张可只好舍命陪美女了。由此我对女人再多了一点心得:平时再温柔可人的女孩子,说到逛街时都会变得狡猾刁钻。 
  走在大街上,霓虹灯发出幽幽朦胧的光,忙碌工作了一天的人,开始出来尽情放纵,满街到处是打扮得漂漂亮亮,衣着光鲜时髦的男男女女,有些成双成对的,女的手里拿着鲜花,情迷意乱地听着万古不变的情话。还有夫妻一起,一左一右地拉着个蹦蹦跳跳,活泼可爱的小孩,出来享受天伦之乐的,商店里的东西也琳琅满目,在闪烁的灯光照射之下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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