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
昌平家从以后可谓是风生水起。经过其父不懈的努力,终于成为这个县城最有势力的地主~~之一。当然他也梦想着能成为和父亲一样的人。可惜昌平天生不喜欢读书,而陈德坚持书中自有黄金屋,还有颜如玉。把他丢给了私塾先生,沿袭圣人之道。读书的日子真不是人过的,每天的之乎者也。会让人长白头发,多皱纹的。
经过了无数次的抗争,叛逆,反抗,对垒,冷战。随着年龄的增长,陈德终于放弃让昌平从书中捞取功名,财富,社会身份,人生价值的念头。也就听之任之,让他享受生活,没办法,昌平是独子,家产也算殷实,不堕落点贫苦大众就更没法子生活。
昌平不是目不识丁的主,勉强算是粗通文墨,是个不十分聪明也不十分苯的孩子。就连他都感觉到这个时代的怪异。比如这里没有确切的法令。甚至不知道具体的执政者是谁。无所谓,比他聪明比他苯的都没有提出这个怪异的问题,他当然也没有必要思考这么有深度的问题,听之任之,今朝有酒今朝醉。
再介绍下昌平的私人空间,虽昌平才年满十八,但已拥有独立的院子,还有几匹马,在这个年代有马就是身份的象征。如果按照现在的说法,昌平可算是有房有车族了。当然为了充场面也会养几个丫头,仆人。每天会和身份家世相同的公子一起享受生命。
有些大学问家说的很对,世界上有阴必有阳。
看到没,对面走过来的那个,哪个?就是那个手里拿着破扇子,歪戴帽子,身穿淡青文士长衫,走路一摇三摆,还在头上留有一抹女士的刘海,自以为长的风度偏偏。仪表堂堂,其实长的一塌糊涂,不堪入目,臭不可闻的家伙。
对,对,就是他,昌平的死对头,王仲。
这个小子仗着家里有几个臭钱,持强凌弱,欺男霸女,为祸一方。昌平少爷看不惯他的所作所为,仗义执言,抱打不平,伸张正义。把那些他想霸占的财产和女人都收到自己的名下。
哈哈,结果这个狗才嫉妒昌平人比他长的帅一点,个子比他高一点,知名度比他大一点,拳头比他硬一点,钱也比他多一点。处处和昌平作对。
昌平也不是省油的灯,每一次都让他带着悔恨离开。既然见面,按照圣人的礼数,怎么也要招呼下,这样风度又比他好一点。昌平自己都不知道这是为什么,自己总是处处领先王仲,这样下去会不会让他羞愧的自杀,又或者每天在暗地里跟踪自己,模仿自己。封自己为偶像,搞什么东施效颦。管他呢?昌平少爷还没怕过谁。
王仲也看到昌平。
抢先出手,昌平抱拳行礼道:“王兄,多日不见,贵体安康否。”昌平故意这么说的,因为昌平知道王仲肚子里的墨水比自己的还少。
王仲正在内心郁闷:“今天怎么这么晦气,出门就遇到小鬼。”嘴上却说:“陈兄,多日不见,于身体安泰。”说完也还一礼。
“这个垃圾,居然在自己面前咬文嚼字,如果这样咬下去,大家都露底都不好看,还是转正题把。”想到这里,昌平连忙说:“听说薛家姑娘,让王兄神魂颠倒,意乱情迷。我已经把那薛家姑娘收为侍妾,如王兄想一解相思之苦,吾可满君需。”
薛家有女,年方二八,身如杨柳,面若桃花。古代的女子沿袭三从四德,一般的女子都有自己的闺房,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薛家也算的上是小康之家,所以薛雪有自己的秀楼。
一次庙会,薛雪带丫鬟偷偷的出来看热闹。偏偏遇到王仲这个无赖,王仲初遇雪雪,惊为天人,从此苦苦痴缠,各种手腕无所不用之其极,因薛家早有所觉,未能一亲芳泽。
王仲内心早就开骂:这个卑鄙的天杀才,知道我想与那薛家女子成其好事,居然直接上门把薛家姑娘绑到家里,与其有夫妻之实,享受鱼水之欢。真是欺人太甚。”脸上却带着无所谓的笑容说:“如此庸枝俗粉怎堪入目,愚兄听说醉月楼新来了个姑娘,艺名,玫兰。要身段有身段,要容貌有容貌。还唱着一口的好曲,不如一起采了这朵。”
昌平思量后说:“择日不如撞日,不如你我兄弟二人一同前往。”其实昌平已经想好,自己身上装着才收的租子,到地方把场子包下来,让王仲看着自己开心。想到得意处,不由的笑出声来。
王仲也点头应许,这个大少爷想报一箭之仇,内心总在盘算怎么整治处处与自己作对的天杀才。
两人携手向醉月楼行去。
昌平语录:
其实我的一生可以在吃饱了睡,睡醒了发泄精力,偶尔小赌逸情一下。但是就是这么有前途的生活被一件事破坏了。有时候在梦里我还在埋怨自己,当时为什么非要去妓院,如果不去,我一样可以开开心心的过完下半生,可是去了就什么都完了,不说了。
~第二章 斗富妓院~
醉月楼丹东最大的妓院,号称拥有南北佳丽三千,包括扫地阿婆。能给消费者帝王般的享受,其实大家都知道这里只能算是个中档的地方,如果真想体验高规格,高难度的服务,还是要上京城。
远远的看着太阳落在醉月楼下面,终于把一天燥热撇弃。在这个小城内除了污染不算严重,其他的还真是落后与大城市。比如眼前这个醉月楼,前后加在一起不过七千坪,里面的服务软件和服务硬件都无法和大城市相比,没办法县级标准就这样。
看着夜空昌平感觉精神十足,如果有人问他喜欢白天还是夜晚,他会毫不犹豫的说是夜晚,因为夜晚充满神秘,充满遐想,可以让你在黑暗的包裹下,做一些充满神秘而且神圣的事情。
看着陈昌平的遐思,王仲的脸上透出鄙夷,心想:这个天杀才,一到女人堆就不知道自己能喝几碗稀饭,一会一定让他蹲在角落一边流泪,一边里看大爷我出风头。王仲想到这里率先走进醉月楼。
昌平看着王仲的背影,也跟进去。心想:今天很没面子,为了多亏空老爸点租子钱,居然忘了带跟班。这下可好,论风头和排场,处处被王仲个垃圾压一头。不过~~,想到内心的计划,一丝邪笑挂在昌平的嘴角。
走进醉月楼,香风在鼻前飘荡。然后是热情的招呼:“哎呦,大爷你可来了。”一方紫色的丝巾手绢在眼前闪过,接着就是看到还不算难看的半老许娘。她这里的大堂经理,俗称老鸨子。
不能让他抢了小爷的风头,昌平想到这里,走了过去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扔给老鸨子,然后说:“听说,你们这里新来了个姑娘叫什么兰的,还不快给本少爷引见引见。好处少不了你的。”说话间昌平随老鸨子进了花厅,手还不忘在老鸨子的屁股上拍了拍,原本想吃点豆腐,可是发现下手的地方是豆干,不,确切是说是臭豆腐干。
老鸨子乐意满足一切客人的一切需求,特别是年轻力壮的后生。老鸨子感觉到有双手有需要,却不知道手的主人是谁。于是身体向后靠了靠,接着故意娇羞,用手帕遮着脸,扭了扭身体说:“真坏。”
如果是一个妙龄女子,扭动细嫩的腰枝,用娇羞的声音说真坏。这个是情趣,能让男人冲动的情趣。但是一个半老的许娘,扭动水桶一样的腰,还用破锣嗓子喊真坏。相信就是火山也一下熄灭。
王仲打了个寒蝉,然后向后缩了缩。刚才他在看周围的姑娘,并没有看到昌平吃臭豆干的手。奇怪的看着老鸨子。
昌平并不意外,继续向前走。走的时候不忘打趣:“你们还想什么,不会动情了把。”
老鸨子似二八少女一样,害羞的拨弄着手绢,还用眼睛瞄着王仲。
王仲看到这样的美态身上的汗毛直立,鸡皮疙瘩向土拨鼠一样冒出来。张口把一年前吃的东西全都吐了出来。
老鸨子~~~~~~~
走近花厅,整个花厅里香风阵阵,莺翠莺翠的好热闹,昌平的眼睛被这些女子花俏的衣服吸引。
恢复常态的老鸨子掂量着手里的银子看着昌平,立刻笑着说:“昌平少爷,有日子没见你,至于新来的姑娘刚刚被王少爷包了,要不您等明晚。”说完,手迅速的把银子放进口袋,生怕被昌平抢回一般。对付这些年轻后生就要心黑脸皮厚,简称厚黑。
昌平看了眼王仲,才呕吐的嘴角还残留饭渣,不过得意的神情让人讨厌,昌平不由深沉得说:“大家出来玩,除了要玩的开心,还要玩的有身份。不知王兄是否赞同。”说完故意的看着王仲。
王仲也毫不示弱的看着昌平,心道:处处被你压一头,今天看老子怎么玩死你。嘴上连忙说:“不知,昌平兄觉得怎么玩,才对得起你我的身份。”
好小子,看大爷我怎么玩你。说完昌平掂量下钱袋子说:“不如把这里包下来,一次乐个够。”说完,故意用挑衅的眼神看着王仲。
和本大爷斗富,大爷接着就是。王仲打定主意后说:“老鸨子,大爷我出五十两包下这里,让我手下的这些奴才们一块乐和乐和。”王仲心想了,只要大爷包下这里哪怕你也跟着一起找乐子,那你就是大爷我的奴才。哈哈,到时候总能找到羞辱你的办法。
虽然昌平读书少,但是也能听出来王仲在骂自己是奴才。好个狗才,小爷今天亏就亏在没有带奴才出来,还好在刚才进妓院的时候看了一堆乞丐,有办法了。
“一百六十两,包下这里,老子找些群乞丐一起开心。”
老鸨子已经有点痴呆,在这个消金窝,有钱的大爷经常斗富,可那都是为了一个姑娘,而后引起的男人争风。至于有钱的少爷争着包场子,这个还从没有遇见过。不过不管怎么包都无所谓,关键就是自己有钱赚。想到这里老鸨子立刻赔笑说:“二位少爷,想怎么随意,我们这里只接受现银消费。”说完心想,不要等回来他们脑袋一热,拼到最后没有银子拼田地。
王仲咬了咬牙,说:“三百两。”
昌平无所谓,袋子里才收的租子足足有一千两,你想怎么玩就陪你怎么玩。
“六百两。”
现在的王仲有点看不透眼前的陈昌平,按道理说这个天杀才,不可能带这么多银子,自己兜里也没有多少银子了,拼一把
“八百九十两。”
这些可是王仲身上的全部银子。
看着王仲的脸,昌平知道这些是他的极限。就这些想和自己斗。昌平从怀里拿出钱袋,从里面抓出银票拍在桌子上,说:“九百两,另外再给我找一百个乞丐每人发他一两银子,就说是小爷说的,除了给银子还请嫖妓。”说完,放肆的笑了出来。
王仲带着愤怒站起来说:“我们走。”说完带者手下冲了出去。
哈哈,是他先不礼貌的,少爷怎么也算的上是个公子,别人走总要招呼下:“王兄不要走,一块找找乐子,还有一两银子拿。”哈哈,看着走的更快的王仲,昌平笑的更放肆了。
老鸨子办事速度效率真是一流,不一会就见一百乞丐进醉月楼,同时也带着一阵阵怪味,真是大刹风景,老鸨子看着昌平微微奏起的眉头,立刻心领神会的说:“姑娘们,快把各位大爷都领去洗澡换件衣服,然后再吃点东西。”
陈昌平看着老鸨子殷勤的嘴脸,低声吩咐着:“一会在大厅摆几桌,我有话说。”说完也找个地方洗澡,享受下这用银子堆积起来的温柔。
这年头就是这样,银子才是硬道理。
醉月楼的头牌,少爷来了。
疾步走到玫兰的小楼,昌平按捺住自己炽热的心。今天晚上自己已经把这里包了,想怎么都可以。于是昌平深呼吸推开这道门。
呆呆的昌平没有注意到自己衣服的前襟已经湿了。嘴里正向外流口水,还好不是鼻血。
“你就是玫兰?”昌平怎么都不能理解,如此出尘宛如空谷幽兰一般的女子,会是这勾栏中人。
那个女子点了点头,用大大的眼睛看着昌平,接着用手帕遮掩住嘴说:“呆子,还不快点进来。”
~第三章 诗仙~
昌平不知自己是如何进的屋,更不知道那扇门是如何关上。现在昌平正在凝思应该用什么样的词汇来形容眼前的绝色。她细挑的身段上有一双不丰满,但很尖挺的乳房。宛如星辰一样的眼睛中充满对性欲的渴望,红嫩的樱桃小口里面是洁白整齐的牙齿,灵巧的舌头在特定的情况下,应该能给人神仙的享受。纱衣包裹的身体是神秘还是宝藏,光看那修长的美腿就刺激起男人最原始的欲望。
昌平是男人吗?答案是,而且还是个热血充盈,斗志激昂的年轻男人。
看到如此绝色,昌平居然、居然、居然~~想吟诗。
不知道从那里抽出把扇子,昌平摇道:
摸着你的腹部,爬上那个高山。轻轻把它抚摩,感觉十分柔软。
摸着你的大腿,滑向那个山涧。看看那个里面,是否藏着清泉。
莫非这个就是做诗的最高境界!对这个就是做诗的最高境界,写实诗。就是一边做,一边把做的事情用诗的手法表现出来。
玫兰早就花枝乱颤,闭上眼睛沉醉在这高艺术的气氛下。
昌平忽然停止动作,闭目沉思起来。怎么会这样,难道是后力不续,或者是江郎才尽。
玫兰的眼睛再欲火的燃烧下能滴出水来,刚被寻访的山涧早已像温泉一样沸腾。玫兰咬着嘴唇,幽怨的看了看,扭动身体刺激昌平勃起的地方说:“下面呢?”
下面呢?放心不会是没了。
昌平继续进入写诗的最高境界,低声吟到:
你的肤色雪白,你的体态丰满。你的眼睛会笑,你的魅力无边。
趁着漫天月色,闯入你的房间。解开我的腰带,幸福就在眼前。
“哦。”“呃。”前面是男声,后面是女声。难道是结束,不,不。这才是开始。灯被风吹熄,趁着月色,能看到,绣被翻红浪。
远远的能听到男人的低嘶,细听来居然是首词,现在的男人在做这事的时候都这么文雅吗?
蜀锦地衣丝步障。屈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