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视为掌上明珠的千金吗。。。”
连本人也是初次听闻的惊人事实。论谁也不会知晓,这位被视为掌上明珠的千金小姐每天忙碌奔波只为了赚取明天的伙食费,长久以来最大的愿望就是吃上一口白米饭。
“提及红家直系长千金,只有王族或蓝家足以与之匹配,其他六家的直系男性应该也可以纳入考虑。而现今的茶本家在其中并非主流势力,那自视甚高的红氏一族是不可能答应的。如果打算用抢的,只有以这种方式让生米煮成熟饭,事后再取得同意,一旦既成事实,无论红家势大权大也不可能开口要人。”
“这太——。。。”
秀丽哑口无言,千夜伸手摘了桌上的葡萄。
“据说,那位千金小姐天生丽质、气质高雅、心高气傲,宛若‘雍容华贵的公主’一般,假使演变成那样的结果,应该会听天由命吧,即便回去,也不会另嫁他人。”
“哦、是吗。。。‘雍容华贵的公主’。。。”
看来香铃所扮演的是跟“本尊”完全不同的红秀丽。
(。。。不对,她本来就是比我更像本尊的千金小姐,就算我大声宣布我才是本尊啊!恐怕没有人会相信我,甚至还会嘲笑说:“你在做什么白日梦!”然后一刀把我砍了也说不定。。。)
听了千夜的一番话,总觉得自己的家世背景根本就是挂羊头卖狗肉。
“红家直系的头衔太过沉重——”
玖琅叔父这句话大概指的就是这个意思吧。一个单纯的事实,到目前为止从来不能当饭吃的名字,现在离开自己的家开始自立更生。一旦充当武器势必具有惊人的威力,而随意滥用则将自取灭亡。
“呵呵、不过对我而言,我觉得你比‘雍容华贵的公主’来得更好。”
千夜呵呵窃笑,秀丽叹了一口气随即再次拉奏二胡。
“是,多谢您的常识。”
“。。。我说香铃,你为什么这么排斥?”
“?排斥?”
“我觉得你很害怕谈恋爱,如果想要稍微拉近与你的距离,你就像现在这样摆出完全不知所以然的表情,立刻以坚硬的铠甲包住自己的心,你总是称呼我少爷也是基于这个缘故吗?”
二胡的乐音停了。
“是不是有过什么不好的经验?例如被坏男人背叛抛弃之类的。”
“不是。”
因为有个人当面告诉她说他喜欢她,愿意一直等待下去。
然而秀丽并未抱持足以回报对方的相同感情。不、是她刻意不去思考。
“。。。因为没有多余的空间。”
“空间?”
“现在我的心没有多余的空间可以谈恋爱,或许等我再成熟一点。。。遇到任何事情都能处理得尽善尽美的时候,或许有办法也说不定。”
“所以你只要察觉到一点风吹草动,在陷入爱情之前就先行逃开,你害怕谈恋爱吗?”
秀丽屏住气息,然后深深吐出一口气。
“。。。不瞒您说,我是害怕。”
她身边有许多重要的人,然而她不想从这些人当中营造一个“特别的人”。假如把全部的心交给那个人——一旦被暴风雨般的情感玩弄摆布,感觉握在手心的事物会全部消失。正因为明白自己的笨拙,更是提不起勇气一脚栽进去。
“跟我一样,我也害怕。”
“是吗!?”
“。。。何必用这么惊讶的语气回答?”
“不是啦,因为少爷您每次看到漂亮的姑娘就会一个接一个追求不是吗?”
“当做游戏才有办法,一旦遇到真命天女大概就会犹豫不决。”
“犹豫不决?”
需要顾虑到什么事情吗?不过千夜只是笑而不答。
“香铃,再过不久即将抵达金华,等抵达目的地那一天,可能告诉我你真正的名字吗?”
“什。。。”
这次秀丽真的不知如何回应。
“你不适合香铃这个名字,太过可爱了。”
“很很很很抱歉啊!反正我就是不可爱!这跟名字又有什么关系!”
“你比较适合更具英气的名字。”
千夜迅速从长椅起身,搂住秀丽的纤腰。
动作十分自然到让人一时之间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
千夜趁着被推开之前移开唇瓣。望着反射性擦拭小嘴的秀丽,轻笑起来。
“晚安香铃,就这样说好了,一抵达金华就要告诉我你的本名,这是身为你的雇主最后的命令,不准违抗。”
他以迷人的嗓音如此表示。
“再过不久就要抵达金华了。”
克洵抬起脸突如其来冒出这句话,影月呵呵笑道:
“是啊,依照目前的行程应该可以平安抵达目的地,非常谢谢您多方关照,对了,天色已晚,我来点灯吧。”
影月踮起脚,朝着悬挂在车篷顶端横梁的烛台点上火。四周只见大批书籍散落一地。
“真抱歉,对你提出这么奇怪的请求。”
克洵内疚的面露苦笑。
“真没面子,我比你年长那么多,比起你来却是一事无成。”
“。。。克洵大哥,你想入朝为官吗?”
请教我读书——克洵如此说道,就在决定一同前往金华的那一天。于是影月每晚寸步不离,陪伴克洵念书。
克洵腼腆的颔首。
“实在不好意思,我一直想参加国试,成为像鸳洵大伯公大人一样的大官,只是我资质平庸,没有任何长处,又不够聪明。”
“难道你是自学吗?”
“是的,所以迟迟没有进展,我很清楚要是跟我祖父大人说了,一定会被嘲笑或者拿钱帮我买官,所以实在说不出口。”
“请问、您说的鸳洵。。。大伯公大人,难道是已故的茶太保大人吗?”
蓦地,从意想不到的方向冒出尖锐的斥责声。
“什么!你竟然不知道这件事!?真是令不不敢置信!”
“呃、香铃姐,你、你何必这么生气嘛?”
“你到现在居然没听过鸳洵大人,罚你不准吃晚饭!”
“呃?啊?怎、怎么这样——为什么?”
两人的对话让克洵不禁笑出声来。
“。。。大伯公大人真的很了不起。。。可以说是天才吧。不到数年便超越红蓝两家,成为先王的近臣。所谓‘国这宝剑宋将军、国之头脑霄宰相、国之忠贞茶大臣’——你应该听过先王这句铭言吧?获得象征最高荣誉的御赐之‘花’的大伯公大人是茶家的荣耀,也是我的憧憬。”
影月避免针对这件事答腔。
“。。。您应该从很早以前就开始自学苦读了吧?基本的部分都有掌握到。”
“呃、这。。。只不过多读几年而已,可是完全比不上你。”
“说的也是,你又不是天才。”
克洵并未恼羞成怒,态度大方的点头说了句是啊。影月继续说道:
“而我,也不是天才。”
“啊啊?怎么可能!”
“老实说,我是很拼命在念书,没时间又没钱,上一回是我这辈子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参加国试,落榜的话就没有下次了。”
有史以来最年轻的状元及第意想不到的表白,让克洵与香铃瞠圆了眼。
“其实我这个人个性温吞,脑袋又死板,可是我想早一点考上国试,也明白这次是一试定江山,为了消弭内心的不安,所以不断不断用功念书,如果这样还考不上也没办法,重复抄写背诵书册直到自己融会贯通为止,因为没钱买纸,所以冬天就拿树枝在道观的田里写字,其它季节就在田间小路。由于做事不得要领,只有拼命背书,就算可以把全部内容在半空比划仍然觉得忐忑不安。我就是用这种方式才考上的。。。我是天才吗?”
克洵无言以对,影月则轻笑出声。
“我知道一个真正的天才,那人在国试当中考上第二名,但那人以实际的意义而言的确是个天才。因为他总是在打瞌睡,只要看过一遍,几乎所有书籍都能牢记不忘,参加国试的时候连一本书也没带,考试以外的时间几乎都在睡觉,心血来潮还吹笛自娱,这样居然考上榜眼及第。我打从心底羡慕不已:啊啊,如果我有那么聪明就好了。所以说,这个世间真的有所谓的天才,但我不属于其中一份子,这一点我自己相当清楚。”
“抱歉。。。真的很没面子,我已经快十八岁了还这副德性。”
克洵略显苦涩的笑了,影月缓缓摇头。
“请您不要道歉,我不是在责怪您,即使不是天才,也可以仰赖后天的努力,虽然听来很自以为是,但我希望您能了解这一点。您跟我不同,您有钱又有时间,而且还拥有最重要的事物。”
“最重要的事物。。。?”
“是的,正因为拥有这个事物,所以克洵大哥一定可以考上国试。”
影月笑容可掬的以膝盖匍匐前进,再次往克洵身旁坐下。
“来、再继续努力一下。”
此时香铃悄悄把前一刻才处罚不准吃的晚膳摆在影月面前。
察觉香铃这个动作的影月望着香铃泛起平静的笑容。相较起口头上诸多的感谢话语,这样的表情充满了更多温柔的心情。
(什么意思?)
香铃倏地别过头以掩饰自己的难为情。
(明明年纪比我小,还摆出比我成熟的表情。)
自以为是!香铃在似乎燃起一缕火苗的心底细声低喃。
茶州商业集散地,商人们的天堂——金华。
茶家三兄弟之中的长男茶草洵正处在一个装点着大量过度奢华的家具、反而看起来显得平庸的房间里。
从窗口俯瞰而下,即使夜色已深,城内依旧灯火通明。入夜之后仍然络绎不绝的人潮使得街道呈现出繁华热闹的景象。
“什么?”
草洵听到三更半夜前来会合的瞑祥所说的一番话,不禁蹙起眉头。
“要杀掉克洵带走的两个小鬼?”
“是的,这是主子的命令。”
草洵欹斜着头。
“祖父大人?。。。可是那个红家的女娃儿不是要嫁给朔洵吗?”
这才是祖父茶仲障的指示才对。临时变更计划究竟是什么原因?平时属于粗线条个性从不追根究底的草洵也感到百思不解。
瞑祥噗哧一笑。
“那个丫头是冒牌货。”
“冒牌货!?”
“由于通报消息的书信延迟送达,所以我们正好错过,当初应该再停留几天视情况而定。真是,究竟是打哪儿找来那样的替身?”
“。。。意思就是,我被一个普通女人。。。被当成大傻瓜一样愚弄了!?”
草洵怒不可遏的赐翻椅子,瞑祥则冷眼旁观。
“不可原谅!我要杀了那两个小鬼!!”
“随您高兴。不过我希望您再稍微忍耐个几天,在杀了他们之前我要好好利用一番。。。啊啊对了,我拿到有趣的东西了。”
瞑祥利落的把布袋摆在桌上,草洵拿起体积不大的布袋。
“嗯?还蛮重的。”
将布袋反过来倒出一个平面四角形的小石头,以及雕工精致的圆形玉环的一部分。
“请您把平面石头翻到背面瞧瞧。”
“?。。。呃、这是!?”
是州牧官印。不、正确的说法是,官印的一‘部分’。在不破坏印章本身的情况下,尽可能将表面削去薄薄一层就是这块四角形石头。
“此外这边的圆形玉环是玉佩的一部分,其它部分正在搜索当中。”
官印与玉佩是州牧权威的象征。而且也是茶家众人正虎视眈眈,想办法逮到机会据为己有的物品。
“削开官印。。。一般会这么做吗?倘若有所损坏该如何是好!”
“而且官印是藏在馒头里,玉佩是金色便盆的装饰品。”
“。。。。。。啊?”
“您不认为这个做法很像那个男人的作风吗?把东西藏在这种地方简直就是瞧不起人。”
不知为何,瞑祥对浪燕青的恨意比以前更加强烈。
“。。。你居然有办法找得到。。。”
“呵、没想到我会把馒头一个一个剖开来检查吧。”
这个搜索行动让流通到金华的物品——尤其是食品完全报废,损害数目正不断扩大,但瞑祥等人并不以为意。
“只要有了这个,州牧就没有用处了,接下来只要留在座城市等待对方前来即可。”
“好。。。可是,真正的红家女娃儿人在哪儿?不是要嫁给朔洵吗?”
“小丫头很快就会主动自投罗网,为了领取官印跟玉佩。我已经完全布署妥当,接下来只需要替朔洵少爷准备新房就够了。”
草洵听到冷不防被提及的二弟名字,忍不住眉心收拢。
“对了!朔洵,那小子人在哪里?”
“二少爷说一看到‘杀刃贼’会害怕,所以我为二少爷安排了另一处宅邸。”
“这小子还是一副软弱无能的德性——懒得理他,对了瞑祥,我私下有事想跟你谈谈。”
“大少爷有什么事?”
“你别再跟着祖父大人,投靠到我这边来吧,连同‘杀刃贼’一起,我会让你们获得应有的回报。”
瞑祥面露浅笑。
“您意思是要推翻仲障大人?”
“一个风烛残年的老头子死抓着权力不放有什么用?”
“说的正是,您只要再等待一些时日,权力自然就会落到您的手中。”
“假如决定继续等待,又何必跟你提起这件事。我看老头子一时还死不了,甚至可以肯定至少有办法再活个十年,我怎么可能等那么久,你觉得如何?”
“为求将来的发展。。。”
我会考虑看看——瞑祥的笑意转深。
第四章 商业都市·金华
世界上,的确有种人只要一出现就会大放异彩。
无论处在如何杂沓混乱的人群之中,都能够以他为核心形成圆形空白地带,站着不动就能吸引众人的目光,走起路来动辄被路人误认成街头卖艺的江湖艺人还赏钱给他。而且每个人心中首先都会浮现相同的想法。
(那个人。。。)
(嗯、那个人绝对。。。)
(除却那身怪异的打扮,可是个美男子呢。。。)
然而当事人对于周遭的众说纷纭全然不以为意。因为滚滚红尘在他眼中形同另一个次元的世界。最令他遗憾的是,直到目前为止一直找不到适合的居所,他一心向往在深山幽谷结庐筑居仙人般的生活,远离尘嚣,逍遥悠然为乐,闲暇之余又能云游四海。无论市井小民对他如何表示兴趣与关心,他眼中只有自己热衷的事物,因此并未造成太大的问题。
此外乍见他这身打扮的人,得知他抱持着“向往成为仙人”这个不着边际的妄想之际,都会在内心低哝着几乎相同的句子。亦即:
(打扮得这么花俏?还有那个耳环光一颗就能买一栋房子了!)
此外他会突如其来吹起笛子。他的原则是有逍遥的生活当中,风雅的横笛是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