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林间听梅居
阿财要走了。
离开呆了近一年的独鹤楼,很是不舍得啊,他念旧。
搂着掌柜一把鼻涕地哭,搂着大厨一把眼泪地淌,哀叹以后再也不能摸进厨房偷吃了。当书僮月钱一百,没有当跑堂伙计月钱加打赏的收入高,可是为了四公子,阿财什么都能豁出去。
他要蜕变!蜕变!蜕变!变成四公子心目中会喜欢的那一类人。
比起阿财,独鹤楼上下前后左右的人啊,更舍不得他,阿财走了,以后粗活重活脏活都得自己干……
阿财拜托胖兜、傻锅好好照顾阿娘,定期带阿娘去看大夫,还将自个坛子的秘密告诉了他们,实在急用钱就从那儿拿,等有了空闲,就回来看他们。
胖兜和傻锅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目送,阿财独自背上小小的包裹,从城南郊走向城北郊的听梅居。
听梅居便是伫立在一片野生梅林中的小小院落,背山环溪,草木扶苏,景致很是幽雅,就是僻静了些。
倘若不是贺兰珏争气,从前他们哥俩被打发至此,一个被世人遗忘的角落,就算是生老病死,大概也是没有人会注意的吧,。
沿着青石板小路走到尽头,青砖绿瓦,看得出新修葺的痕迹,拾阶而上,阿财叩响了朱红大门。
踏入那扇门,从此,他的人生开始翻天覆地……
老管家阿昌伯将他领进了院子,院子里也种植了梅花,枝叶探出墙头,摇曳一方怡人景致。
穿过门廊,来到后院,推开一间厢房,只见这屋中只容得下一张卧榻、一个衣箱,不大,却干净整洁。
“阿财,你往后便住这里。”阿昌伯指了指侧旁的屋子,“那是大公子的房间,夜里别睡太死了,得随时留意着点。”
啊……他的房间竟然跟公子珏那个活死人大哥的卧房挨着,瞅着这整个院落里也就阿昌伯一个服侍管家,还真……萧条的紧。
阿财忙不迭点头,忽然就对面前这位头发花白的老头儿敬重起来,这位老管家,就在这么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看顾了他们兄弟俩十多年,吃得苦头该也不少。
他那崇敬之情还没抒发尽兴,老管家唰抽出一张麻纸递给阿财,让他按手印……
呃呃,这个,阿财是看不懂上边写的什么,但是也知道这是卖身契,当世为仆为奴照律法卖身契约是一定要写的,短为三年,长的自然便是终此一生。
贺兰珏亦有应承过他,契约虽为三年,倘若阿财意欲离开,他也不会阻拦。
于是阿财乖乖地按下了手印,思忖着三年后,便是十八岁,他,便不会再将自己看作小孩儿了。
阿财发挥其勤劳小蜜蜂的本色,撂下包裹就开始干活。
劈柴劈得那个欢快啊,手起刀落,快!准!狠!
贺兰珏尚在书院,若无事申时便会回来。阿昌伯早已习惯独自打理整个院落,多了个人反而觉得碍手碍脚的,阿财除了劈柴也抢不到什么活计,厨房的活儿他可是一窍不通,于是被打发去卧房给大少爷擦身子……
擦身子……
他阿财当然也是服侍过人的,那会儿阿娘神智不清醒的时候,喂饭、擦身子、大小解什么没干过。
大少爷,是个男人吧。
嘁!那又怎么着,阿财也当了十五年男人,胖兜、傻锅光屁股下河游泳的时候他都见过,不就那样!
阿财端着铜盆噌噌噌就进了大公子的卧房,迎面扑来一阵淡淡的香气,像冬日里的梅香,房中布置得相当的雅致,书案上笔墨纸砚,琴案上七弦瑶琴,书案壁有裱冬雪腊梅图,旁边还悬了一把乌漆漆的长剑。
向卧榻望去,洁白纱帐环绕,隐隐约约躺着人,这大公子从前莫非是喜欢舞刀弄剑?
阿财将铜盆放置在榻边几上,捋开纱帐……
呀——
手上一滞,阿财愣住了,这大公子,竟让他移不开目光……
他面色异常的白,却非干枯惨白,眉飞入鬓,紧闭的双眼,也能看出眼线狭长,高挺坚毅的鼻梁,弧线好看的嘴,很瘦,削瘦的面颊,拼凑在一起,竟是个绝世美人。
阿财原来觉得,论好看,没有人能比得上他的四公子,可是这荒郊别院里,竟然躺着个绝世活死人,再仔细瞧瞧,那眉、那鼻梁、那嘴唇,无不是精雕细琢一般的完美,多一分则失之毫厘,少一分则差之千里。
可惜,可惜,真是暴殓天物,老天爷定是嫉妒他的容貌了,方落得如此境地。
他的容貌绝美,瞧着眼熟,兴许与贺兰珏在轮廓上有几分相似,可又觉得大不相同,不同在哪里却又说不上。阿财摇了摇头,惊天地泣鬼神的容貌又如何,还不是成了活死人一只。
活死人,活死人阿财也不是没有见过,不就是还能吐一口气的死人,哪天睡着睡着那口气就没了。
贺兰珏说,贺兰瑨听了他的笑话有笑意,难道他还能听见不成。
笑意,笑意,这个意便是只可意会,很大可能是他嘴角抽筋了,然后贺兰珏就自个去意会。
虽然觉得犯傻,阿财还是履行对贺兰珏的承诺,开口跟他说话。说着说着阿财心里头就酸酸的,这般对着没有感知的人说话,感觉并不觉得陌生,他也时常如此跟阿娘说话,阿娘都只是会笑着摸他,喊他娃娃……
“大公子,我是阿财,阿财,财宝的财,以后就由我来照顾你……”阿财边说边解开他的衣裳,他仅穿着里衣,襟带也只是松松垮垮地系着。
皮肤很白,不过不是带着光泽的润白,像是瓷器上的青釉般有点脆弱的苍白;身子很瘦,骨架子却不小,脱了衣裳整个人像观音庙里的白玉石像似的,透着柔柔的光。
美人太瘦了,阿财去问阿昌伯,是否需要喂大公子进食,他却摇头。
直至后来,阿昌伯方道了缘由,大公子昏迷不醒后,曾得遇一位神医,配了一种药丸,虽不能救醒大公子,却可保其不死,亦不用进食,能否苏醒,只能听天由命。
这药可真神,一天吃一颗,吃喝拉撒都解决了,却只能长睡不醒。
拧了把温热的绢帕,替他擦身子,别看阿财平素粗鲁,手下还是尽量放轻柔了。
大公子身上也有梅香,一点儿病体的臭味都没有,大概是教这满屋子的香艾熏的吧,听说他这么不死不活躺着也近四年了,瞧如今这模样,贺兰珏对他这大哥真是极好,打理得干净整洁,身上连一颗起疹的小红点都见不到,还变着法儿给他讲笑话……
可往后阿财方知道,贺兰珏对他的大哥不单是好,好得有关贺兰瑨的一切均亲力亲为,不肯假手他人。
擦了身子,挽好衣裳,阿财想起城东药铺王掌柜的也是在山上采药跌成了活死人,大夫就说了没得治,哪天说不准自个会醒,也可能就这么去了。有的过了好几年,醒过来手脚就僵了,不能走路不能活动,躺在榻上还是得当活死人,那才是折磨。
所以……
阿财捏着他瘦的骨节分明的手,从指头开始,一下一下弯曲、伸直……反复五十下,再到手腕……
关节“嘎吱嘎吱”轻响。
“大公子,你瞧你骨头都锈了,跟那城西七十岁范乞丐似的,你哪天要真醒了,可别说是公子珏的大哥,倒可以跟范乞丐结义去,走路都驼着背一颠一颠的,多有趣!哈哈——”阿财发挥白痴的想象力,笑得一抽一抽的。
“城东有个杀猪的王大妈,得了颈椎病,大夫给她开了药膏,天天往脖子上抹药,她有个孝顺的儿子,有一天正宰猪呢,忽然想到了啥,冲着他老娘说,‘娘啊,您药(要)抹脖子了么?我来帮您吧!’他娘两眼一翻,‘你这逆子!竟敢想老娘我去死!’”
“有个人,饿了,见到路边有个馄饨摊子,就问那卖馄饨的一碗馄饨要多少钱,老板说有一文的,二文的,三文的,问他要哪种,那人脱口就说,三文的多少钱?其实他想问的是三文的几个,结果,那老板听傻了。”
“有个相公抱怨他老婆煮的菜太难吃,老婆说:‘你娶的是老婆,不是厨子!’晚上睡觉时,老婆说:‘外堂有声响,你出去看看。’相公说:‘你嫁的是相公,不是巡捕!’”
贺兰珏进屋的时候,就看见某人正在给他大哥做腿部运动,还自顾笑得前俯后仰的……
“阿财,看来你跟大哥处得不错。”贺兰珏面无表情地走过去。
“二公子。”阿财站起身来,嘴角笑的抽搐,这……叫处的好?不过是在自娱自乐罢了。
“阿财,你不用这么辛苦。”贺兰珏瞥见他腮边沁出的薄汗,声音缓和了些,“以后这些贴身的事儿你不用做,空余的时候跟大哥说说笑话就成。”说着他放下卧榻上勾起的纱帐。
阿财愣了愣,说:“呃……是阿昌伯让我来给大公子擦身……”
贺兰珏淡淡一笑,“我已经跟阿昌伯说过很多次了,大哥的事我要亲力亲为。”他顿了顿,又说:“大哥他……以前,就不喜欢别人碰他。”
“哦,阿财知道了。”小心眼已经腹诽开了,好看了不起呀,还有这等怪癖。
哼——还是我们家四公子好,念起他随着自己用手抓烤肉大口吞食的模样,也是另一番绝代风华啊。
霎时,那满肚子生出的怅惘即刻抛诸脑后。
贺兰珏除了对他大哥的诸事异常固执之外,其他方面平易近人得找不出一丝瑕疵,他跟阿昌伯和阿财同在食案用晚膳;日常生活不假手于人,穿衣洗漱等等俱都不用人服侍。
且开始认真地教阿财识字,先是教阿财写自己的名字。
指着“财”字,阿财满脸疑惑,“这个是我的名字?”
“对啊,财宝的财!”贺兰珏一笔一划地教他。
阿财忽然举起毛笔沾了水在桌案上横撇竖捺划了个鬼画符似的东西,怔怔地问:“二公子,你可识得这是什么字么?”
贺兰珏拢了拢眉,左右看了会,眉头展开来,笑着说:“阿财你也会写字啊,这个是‘彩’字”
“哦?两个都是财字,怎么模样差这么多?”他指指左边的,又指指右边的。
贺兰珏抿嘴笑:“怎么会一样呢?这个是财宝的财,那个是彩霞的彩。”
“啊!!!!”阿财猛地一窜老高,蹦了起来,恶狠狠地吼叫!“那个势利眼的归秀才竟然敢糊弄我!我非得去掀了他的摊子!”
贺兰珏被阿财忽然发难惊的一屁股跌坐在席上,阿财忙搀起他,“哎呀,二公子,真对不住,我突然想起有人欠我钱了。”
5。小恶仆阿财
泰德书院,乃由北魏学富五车、才华渊博的庞太傅所创立的官办书院。自鲜卑族建都北魏王朝便有了泰德书院,就连当今明元帝拓跋嗣,少年时亦是泰德书院一名学子。
数十年来贵族、士族子弟以能进入此书院为无上殊荣,即便远离京城的州郡官吏亦不远千里求爷爷告奶奶挥金如土,只为把家中孩儿送入此书院。似乎如此,离那高官厚禄,似锦前程便仅剩一步之遥。
这倒也不是吹牛,每回朝廷科举,能金榜提名之人士,十之八九出自泰德书院。
书院的门槛当然是高得不得了,就连求学的也得过五关斩六将,百里挑一,不亚于三年一期的科考应试。
书院位于京郊陀山之畔,离听梅居倒是不远,翻过半座山就到了。
望着座立在山脚下高耸的书院牌坊,精美石雕竹节攀高,庄严肃立,玉石台阶直达山腰,摆明了就是给人仰望的份。
阿财自然不能免俗,从山脚下开始,他就一路惊叹,大呼小叫,给贺兰珏丢足了脸。谦谦公子珏却仍然是招牌温文浅笑,不以为忤。
一程路走下来,阿财便知道贺兰珏为什么要找书僮了,背架上的文房书卷可着实不轻,尽管来回书院不用半个时辰,可是对贺兰珏这样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公子,可是辛苦得很。
书院给学子们提供住宿,可是贺兰珏依然坚持每日往返,用脚趾想也知道是为了照顾兄长贺兰瑨。
书院里每位学子都有随侍书僮,公子们上课的时候,书僮便聚在后院里闲磕吹牛,总免不了吹嘘攀比。
阿财是新人,便想着去扎堆。
刚走到后院门口就听到里边有人在说:“欸!你们知道不,公子珏总算是有了书僮,可我今儿仔细一瞧,那小子是个瘸腿!平城三公子之一竟然找了个瘸子当书僮,真真怪哉!”
“真的么?我一会也瞧瞧去。”
“瘸子!公子珏带个瘸子多丢人啊,我们太尉府,前两年就是个伙房下奴,摔瘸了,立马就给卖了,府里有个瘸子难看!丢脸!”
“你们又不是不知道,贺兰家也就是这两年才认了公子珏,从前可潦倒落魄着呢,如今境况也是难跟其他公子相比,看如此这般,只请得起起瘸子吧。”
“哦……原来如此!”
一群小屁孩恍然齐声,不乏讥诮鄙夷。
阿财撇撇嘴,不以为然。
这瘸子、小拐子的称呼打小就听到大,反正记事以来就瘸了,被人骂两句不痛不痒。嘴巴长在别人脸上,人家嘴巴爱放屁就离远点得了,省的被熏着。
只是,连累了公子珏被这些个小破孩耻笑,有些过意不去。
阿财溜到学堂外大树上躺着,天天如此,朗朗读书声,一句一句印入脑子,夫子讲书解惑,他也能从一窍不通到了似懂非懂,加上贺兰珏亦耐心教授,阿财肚子里也有了点滴墨水。
再后来,他终于认得了手臂链子上的字是“彩翎”,彩翎是他的名字。
“彩翎”是她的名字,可是,他是阿财。
他只做得来阿财。
贺兰珏是皇子伴读,来到书院里,阿财自是最好奇平城三公子之首的拓跋蕤麟。
然而来了书院近一个月了,也未曾见过这位天才少年,好奇之心愈加强烈。公子珏说是皇子殿下随皇上一道前往边关巡察去了。
据说魏帝后宫空乏,即位十余年便只得这一位皇子,即便是天才少年也管束甚严,不容懈怠,虽未册封太子,也必定是皇子麟无疑。皇上重武强兵,皇子尽管年少,也免不得要去边关沙场历练一番。
见不到皇子到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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