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名明军大将约三十出头,身材高挺、相貌英俊,身着金盔银甲,胯下白马,手执一根亮银枪,他便是晋王朱纲,虽然他在此次出征中也和傅友德一样担任副将,但他是亲王,地位明显要比傅友德要高,近四个月的出征,他也有些疲惫不堪了。
朱纲催马上前,眉头一皱道:“颖国公,漠北之大何止万里,咱们这样走下去几时才能遇到元军主力?”
傅友德苦笑了一声,他们这次的任务是歼灭元丞相咬住和太尉乃儿不花的五万骑兵,已经四个月了,可他们影子都没看见,若这样班师回去,皇上怪罪下来谁又担当得起。
“这都怪老四,非要步步为营,携带大炮辎重,蒙古人行马如飞,怎么可能赶得上他们。”朱纲口气中有了怨气,从出兵开始他就主张轻兵简行,以快制快,可燕王坚决不肯放弃火炮,步步为营虽然稳妥,但在机动灵活的蒙古骑兵面前却屡失战机,已经四个月了,明军已成劳兵之态。
傅友德却没有作声,他其实是赞成燕王的战术,明军最犀利的就是火炮,若以骑兵对决,明军未必是马上强悍的蒙古人对手,舍其长而取其短,未必明智,他见晋王有些怨言,知道明军已到强弩之末,这种情况不能再强行军,必须休息好保持足够的体力和士气,否则,被北元军突然偷袭事态可就严重了。
不知为什么,傅友德对燕王有一种出乎寻常的信任,他隐隐感到燕王仍然在把握着局势,胜算无遗。
“既然傅将军主张休息,我也没有意见。”朱纲向后一摆手,“传令大军就地驻营。”
明军欢声雷动,纷纷下马休息,工程兵开始搭建营帐,朱纲又催马上前,望着远方道:“傅将军,你说燕王的消息什么时候到?”
“快了吧!估计就在这两天。”
傅友德话音刚落,忽然有士兵大喊:“傅将军快看,好像燕王传令兵到了。”
远方果然出现了一队骑兵,渐渐奔近,是明军的传令兵,传令兵驰近,翻身下马半跪行了一军礼,高声禀报道:“燕王手令在此,请傅将军、晋王殿下过目。”
一名士兵上前接过手令,呈给傅友德,傅友德却不敢先拆,转身给了晋王,朱纲打开命令,匆匆看了一遍,他沉思了片刻,嘴角微微露出一丝笑意,“好一个老四,果然有点本事。”
他把信给了傅友德笑道:“看来是我错怪燕王了,他早就胸有成竹,我同意他的方案。”
傅友德看了一遍手令,眉头不由皱了起来,方案倒是不错,就是手段太过于毒辣了,但燕王是主将,他不敢不从。
“好吧!”傅友德叹了口气,“我们就照燕王的命令行事,调头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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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宣化一带的春色格外灿烂浓郁,迷人的春天在这片土地上慷慨地散布着芳香的气息,这一天傍晚,血红的夕阳映照在燕山的群山丛中,昏鸦暮归、旅客行色匆匆,寻找着夜宿之地。
在一个叫东来堡的小镇以南,沿着官道缓缓地行了三匹马,一匹马托运行李,另两匹各乘一男一女,两人皆身材高挑、面带仆仆风尘,他们正是追踪千里即将抵达塞北的李维正和叶紫童,从武当出发,他们二人按照杨宁所留记号的指示一路北上,经过一个多月的跋涉,他们终于抵达了燕王朱棣的封地燕国。
让李维正奇怪的是杨宁的记号并没有指向燕王府所在的北平,而且继续向北,似乎伸向漠北草原,但很快李维正便得到了确切消息,朱棣已率大军北征,和他事先预料的结果一样,韩淡名邀功心切,显然是想把信亲手交给燕王本人。
李维正的伤在半个月前便好了,他们过了开封府后便不再坐马车,改为骑马继续向北,一路关卡虽多,但因为李维正有锦衣卫的腰牌,故一路畅通无阻。
这时,刺眼的夕阳照耀得李维正眼睛都快睁不开来,他打手帘沿官道向远方看了看,便回头对叶紫童笑道:“娘子,前面有个市镇,咱们就在那里过夜吧!”
叶紫童戴着一只斗笠,这是她离开武当山时买的,斗笠周围还有一圈轻纱,遮住了她的脸,听爱郎叫她娘子,她脸一红,低头啐道:“谁是你娘子,这人伤好后就整天发痴风。”
他们二人经过武当山的刺杀风波后,关系终于发展成为了恋人,郎情妾意,虽然旅途辛劳,但也觉得格外甜蜜,其间搂搂抱抱、亲亲吻吻的调情当然少不了,除了最后一关叶紫童坚持成亲后再给他外,其余防线皆被李维正一一攻破了。
李维正目光又不自觉地瞟向她高耸的胸部,嘿嘿一笑道:“我觉得今天伤口又有点痒了,要不今晚上你再帮我上点药吧!”
叶紫童知道这家伙又想到什么了,她的脸红得跟柿子一般,举手便打,“我看你是皮痒了才对。”
李维正早有防备,哈哈一笑便跑开了,他心情大好,索性放开嗓子高声唱了起来:
“跑马溜溜的山上,有个溜溜的她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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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家溜溜的大姐,人才溜溜的好哟,
李家溜溜的大哥,看上溜溜的她哟,
月亮弯弯,看上溜溜的她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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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得好!”
路旁忽然传来了一阵鼓掌声,只见从一条小路上过来一支商队,近百匹骡子驮满了货物,商队共有十几人,为首是个五十余岁的老者,脸庞黝黑、饱经风霜,大声鼓掌地就是他。
他骑马来到李维正面前呵呵笑道:“小伙子唱得不错,这歌我还是第一次听呢!”
“多谢大叔夸奖。”李维正上前拱手问道:“大叔,我向你打听一下,龙门所在哪里?”
昨天下午,他们在一个村子的村口大树上发现了杨宁的记号,上面破天荒地写了三个字,‘龙门所’,并在下面划了重重一杠,也就是说韩淡定现在就在一个叫龙门所的地方。
老者摇了摇头,“你口音不是本地人,难怪不知道龙门所。”
他指着远方一道山岭笑道:“看见那座山岭了吗?山岭前面是龙门河,越过山岭就是龙门所,沿着前方小路走大约还有三十里路程。”
“多谢大叔了,咱们走。”
李维正回头向叶紫童一招手,两人加快马速,从另一条小路向东北方向驰去。
“哎,天也快黑了,我们也是去龙门所,在前面东来堡歇一晚吧!”老者大声喊道。
“多谢大叔好意,我们去龙门所有急事。”李维正的声音已在数百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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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卷进大案 第五十九章 野外露宿
大约行了十几里,前方果然是一条大河,此时已是丰水期,河水在夜幕下如黑色丝绒带般奔流着,与天空的银河带遥相呼应,向南约一里有一座木桥,两人过了桥,沿着山岭而行,纵马冲上一座山岗。
天色已晚,夜风习习,山林被夜风吹拂,林浪翻滚,发出‘哗!哗!’的声音,直接越过山岭虽然是近路,但山路陡峭,策马难行,李维正还是只能沿着山麓缓行,越过山岭至少还要走五六十里,这样一来,天亮前抵达龙门所的计划也泡汤了。
“要不我们找个地方歇一晚吧!”李维正有些无奈地对叶紫童道。
叶紫童向四周看了一圈,四周山林黑黝黝的,高大的树木千奇百怪,就仿佛一只只面目狰狞的山精树怪,一阵凉风吹过,一缩脖子,她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心有余悸道:“这荒山野岭的,遇到鬼怎么办?”
“有我在你怕什么。”李维正拍拍胸脯道:“睡觉时我搂着你,保证没有鬼来。”
“去你的,你才是鬼呢!你是色鬼。”叶紫童没好气地道。
两人走进树林,找了一块两丈高的大石,爬了上去,大石顶部平坦光滑,两人吃了晚饭,依偎着眺望夜空景色。
远方河水如带,微微映着光芒,叶紫童呆呆地望着天空,李维正也被夜空的美景吸引住了,群星掩映在一层淡淡的轻烟薄雾之中,明月尚未满盈,寒光闪闪,清辉四泻,月光如淡蓝色的流水,流遍天空,跌落到从附近飘过的薄云上,化作轻烟似的淡淡金色斑点。
叶紫童依偎在他怀中,两人都没有说话,他们都融入了大自然的神奇造化之中。
“李大哥,你在想什么?”叶紫童轻轻地问道。
“我在想什么时候我们住到一座云雾缭绕的山中,带着我们的孩子,抛弃人间的一切争念,全身心地融入大自然中去,与鸟儿为伴、与山兽为友,去过一过那神仙般的日子。”
叶紫童的目光朦胧起来,她仰起头痴痴地望着他的脸,是啊!他们真的会有那一天吗?就只和他,还有他们的孩子,李维正望着她痴情的目光,他心中忽然一阵惭愧,他刚才其实想的是带着叶家姐妹、倩倩三人和一群孩子。
他附下头在她娇唇上亲了一下,明亮的眼睛注视着她,“做我的妻子,好吗?”
叶紫童的眼睛忽然有点红了,她忽然搂住他的脖子,尽一切力量回吻着他,她已经忘记自己身在何方,她觉得自己的一切都是他的,在这寂静的山野里,在这银色的月光下,她的身心敞开了,她愿意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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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正的手慢慢解开了她的一颗衣扣,手忽然停住了,询问似的看着她,叶紫童闭上了眼睛,长长的眼睫毛在微微颤抖,她的脸深深埋在爱郎的怀里,羞涩和甜蜜交织在她心中,她已经醉了,她的心已和爱郎一起去寻找那有神仙居住的仙山。
李维正深深吸了一口气,一颗扣子一颗扣子地解开了她的衣裙,衣裙滑落,露出她羊脂白玉般的肌肤,李维正惊呆了,他简直不敢相信世界上还有比她的身躯更美妙的东西,她的玉体就仿佛大自然之神全心所打造的最完美的杰作,她傲人的三围、她上下身极为匀称的比例、她优美的脖子、她白腻而极富弹性的皮肤,每一寸都是那么令人心动神摇。
他贪婪地揉搓著她微微颤立的山峰,抚摸她圆润而饱满地玉臀,她完美的腰肢,将女人最动人最具诱惑的曲线毫无保留地勾勒出来。
“大郎,不行。”叶紫童忽然按住了他向深处探索的手。
“童童,今晚给我!”
“今天不行,我的红事来了,大郎....下次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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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里,天还没有亮,漫天星斗,叶紫童忽然被刮过山林的尖啸的风声惊醒了,她的身下铺着厚厚的毛毯,身上也盖着一床绒毯,她身旁的爱郎已经不见了,她有些慌了神,坐起身子四处寻找,她忽然隐隐约约看见了,李维正正在大树后的一片空地上练习刀法。
她轻轻松了口气,又放心地躺了下来,用手掌支撑着下巴饶有兴致地望着爱郎练武,这是武当太和真人送他的一套刀法,这家伙在武当山口口声声说什么大丈夫以权保身,可这一路还不是偷偷地躲着练武吗?死要面子的家伙。
夜空星河灿烂,令人不忍恋睡,叶紫童睡不着起身了,她在不远处的一泓潭水旁洗了一把脸,潭水位于一块突出的巨石之下,是由一汪热泉形成,不大,约一丈见方,泉水清澈,在白天时,水下鹅卵石清晰可见,但现在是夜晚,潭面上雾气缭绕,汩汩地泉水翻滚,潭水从缺口流出,和另一条小溪汇合在一起向林外潺潺流去。
叶紫童坐在小溪旁的一块山石上梳理着瀑布般的秀发,轻纱般的山雾飘来,萦绕着她的身体,俨如仙境一般,她忍不住将脚放进了冰凉的泉水中,泉水清冽,十几条小鱼好奇地游来,啄她的脚,痒痒的,却十分舒服,叶紫童不由童心大发,她取来罩头发的丝网,蹲在小溪旁,月光下,她看见了几条小黑影游动,便悄悄地将丝网向几条小鱼围拢过去,小鱼慢慢被逼到了一个角落,她猛地一收网,丝网里出现了一条活蹦乱跳的小鱼。
叶紫童欢喜异常,纵声大笑起来,银铃般的笑声在空旷的山林里回荡,引来几只松鼠在树上歪着头好奇地打量着她,叶紫童用手指点了点小鱼的嘴,却又将它放回了溪水之中。
这几天风尘仆仆,她一直跟随李维正在野外露宿,此刻,她见潭水清冽温暖,不由动了心,这里是山林深处,远离山道,外面又有李维正练刀站岗,叶紫童凝听了半晌,只听风声呼啸,确认四周不可能有人,她便脱去了衣裙,朦胧的月光下,露出了她羊脂白玉般的胴体,慢慢滑入了温热的泉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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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李维正整个心神都投入在这套诡异繁杂的刀法中,在武当山两天他便牢牢记住了这些招式,当他伤势初愈后便开始投入到实际演练的阶段,他天资聪明,只几天就将刀法练得无比娴熟,这是一套凶狠霸道的刀法,大开大阖,每一刀下去都绝不留有余地,是一套生死搏杀之术,但他也知道招数是死的,而人是活的,只有见招拆招、见势出刀,方才是杀人之刀,他已经练了近一个月,但他总觉得刀法中还差一点什么,使他刚猛有余而气势不足。
但直到此刻,他和天地交融,沐浴在灿烂星河的瑰丽中,他终于感悟到了什么,隐隐地,他似乎离他苦苦寻找的感觉越来越近了。
大丈夫虽掌杀人权方是自保之道,但杀人权并不是说来就来,也是靠他一点点拼博才能得到,他出身低微,这就决定了他将有很长一段路要走,阳逻镇的腿伤和武当山的腹伤让他痛彻至心,更让他明白,他能侥幸逃过第一次,再侥幸逃过第二次,他还能逃过第三次吗?
再不会有侥幸了,上苍已经把第三次保命的机会给了他,就是这套无名刀法,是的,这套刀法确实没有名字,它是一位襄阳保卫战的抗元义士所创,襄阳沦陷后,这位义士便在武当山出家为道,留下了这套凶猛异常的刀法,而武当道士却嫌它杀气太重,不符道家向善自保的思想,一直弃而不用,沉至箱底不准面世,但这次李维正身为锦衣卫百户而在南岩宫受伤,老道们心中惧怕,一番商议后便将此刀法送给了他,同时给了他一把压箱百年的宝刀,也是那位义士带上武当山。
刀是用镔铁打制,刀身厚重而呈现着一种死亡的黑色,虽愈百年,依然可吹毛断刃,但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