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没想到玄虚魔穴还出了这样一个了不起的魔徒。”
“万物都在变化之中,总有一天,普山魔穴会落下去,另一个魔穴将代表普山,成为新的魔穴之首。”
“嗨,别吵了行吗?”一个魔徒气呼呼说。
这些议论声,我当然能够见到。在他们议论时,我一时大意,阳河一刀向我切过来,我立刻闪开,可惜我还是慢了一点,短刀众他的手臂处剐过。听到衣服的撕烂声,我这件蓝色的披风算是报销了。
不但衣裳烂了,对方还剐到了我的手臂一些地方。等我感到手臂上有些凉风习习之感时,鲜血已经染红了蓝色的披风。
魔弯刀飞回来,我立刻抓起弯刀,用力向对方击过去。两股强大的斗气和武器碰击在起,木系斗气和火系斗气在人体周围就像两个球一样碰在一起。阳河的斗气显然占了优势。火系斗气明显是虚气,而木系斗气则是明气。
强力向我罩过来,我被对方的斗气击得连退三步,稳定了身子。虽然,阳河也被我的火系斗气弄得一时之间无法前进,但是他的精神显得舒服多了。
这该死的披风已经影响我的出手了,顿时,我麻利将蓝色披风脱去,向擂台下一扔……
此刻,阳河的短刀,如同一条毒蛇张嘴向我咬过来。刹那间,我顿时想起了《无限心经》,也许只有《无限心经》里的一种无限之气,才能让我找回感觉。将所有的气力运集在魔弯刀的刀尖上,黑色的弯刀此刻显得更黑。
短刀向我刺过来的那一刻,我将全身所有的气力都集中弯刀处,就在相碰的那一瞬间,力道就像电流一样,从我的身体向弯刀处运过去。
阳河毕竟是人,他也有略点。一个认为自己能力绝对不亚于我的人,在全力的一击的那一刻,他所有的力道,已经用上了。
轰!
强有力的力道在我的魔弯刀形成一道力波,冲刺着彼此的面孔和心灵。我感觉到无数星星在飞翔,好象突然之间,白光四射的天地,已经不存生了。
天与地就像突然之间盖住,将我们收拾在没有空间的世界里……
跟阳河碰击后的第一感觉就是,我败了。对方坚定的木系魔法,有影有形,能重必重,能轻必轻,这种魔法才是最有潜力的魔法。
如果我用《诛仙魔诀》的话,也许结果可以改写,可惜我不能用,不能用最至魔的魔法,伤害一个人的生命。
思维再也无法沿续,意念随之湮灭,在意念消失的最后一刻,第一感觉就是:我败了。
……
普山魔穴宾客室2楼下,种着8棵梅花。随着冬季的到来,这些梅花的花香便散发给每个人住在这里的宾客。
如果不是闻到这种梅花的香气,也许我不能醒过来。眼睛对着窗台,刺眼的光线其实每天都会光顾我的眼睛,不过直到今天才起到作用。
这已经是决斗后的第八天,论魔会已经结束。魔侠杯已经被魔界第一高手阳河捧去了吧!在没有用魔法的情况下,他打败了我,这简直不可思议。这是一个真正的魔侠,我醒来后,第一个想法就是这样的。
朦胧间,我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一个穿着红色衣裳,拥有一头金色秀发,挟着一种兰百合香味的女孩坐在床头。旁边的桌子上,摆放着几只小碗。
视线越来越清晰,直到我真正看清楚她的面孔——魔圣女。
一种内疚的感觉如同一股电流一样,传遍我的全身。就算我败了,从一个被人注目的英雄,变成一个普通的败将,她还是那么爱我,照顾我,这才是一个男孩一生中真正的所求。
正文 第287章 走火难魔
既然失败,我不需要再力捧天摩柱,也不会去送死,那么就能用心去爱她。一股冲动,使我一把将她抱在怀里,动情道:“圣女,谢谢你,在我最无助的瞬间,你还能这样照顾我。就算我失败了,你也没有嫌弃我,我要你嫁给我,成为我魔鬼的妻子。”
说完,一把将她抱住,按住她,亲吻她。
她根本还不知道我清楚过来,被我突如其来的行为给怔住了。我吻了她之后,她更加愣住,不知所措。也许,她还是第一次接受男孩的亲吻,也许,她跟前任男孩的亲吻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了,从她那起伏的胸脯可以感觉到,她此刻心跳得很快。
松开她的手,我在自己的脸上拍了一个巴掌,然后说:“哦,对不起,我把你当什么啦!圣女,谢谢你。”
魔圣女动情的说:“这是你的吗?你真的愿意娶我为妻吗?你真的爱我吗?”
我已经别无所爱,除了爱她,我还能爱什么呢?朋友已经娶了妻子,我还用得着孤独生存吗?为什么不试着大美满结局呢?
我点点头说:“是的,我爱你,用心爱着你。”
啵!
魔圣女还没有等我反应过来,在我的脸上留着一个标准的唇印,然后如一阵风,消失在我的床边。我想此刻她会发疯,会感觉世界都属于自己的。
而我也一样,认为失败后的自己,更加幸福。然而,我没想到,这竟然让自己又做了一件人生中相当遗憾的事。无心间,我又伤害了她——魔圣女。这一结果在狼狂走进来后,就得到证明。
我正在幻想今后跟魔圣女一起快乐的时光,因为阳河打败我后,他将代替我去力捧天摩柱,我可以不去送死,跟圣女长相厮守。
然而,我误解错了,毕竟我跟阳河的决战当天的情况,是一个昏过去的人无法知道的。
见到狼狂,我甚至有些不好意思。在没有决斗之前,我就认定魔侠杯非我莫属,现在我没有实现目标,想起吹下的海口,不免这样。
“已经昏过去八天了,你总算醒了。”
我微笑说:“我一生中昏迷过许多回,八天不算太长。”
狼狂微笑说:“可是,如果你再昏过去,普山魔穴可就麻烦了。”
“哦?”
狼狂说:“大家都希望一睹魔侠杯,看看万年魔侠杯的风采,都在等你醒过来呢?”
“你的意思是?”
狼狂说:“你醒过来的时候,圣女没有告诉你,你打败阳河了吗?”
“什么,我打败了阳河!”
我的心沉到了海底。顿时,想起刚才跟魔圣女做的那些事,不免内疚。我承诺娶魔圣女,说自己爱着她,现在该如何收场呢?
狼狂从我那还留有唇印的脸上看出了端倪。
“你跟魔圣女那个哪!”
我苦笑说:“我以为败的人是我,所以在没有搞清楚事件经过的时候,答应娶她。没想到我会打败阳河。我……我……”摇了摇头,我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狼狂说:“那天你们全身进行最后一搏,两个人强有力的魔力就像两座大山挤压在起,具大的冲击波将擂台搞得一片摇晃,戴着帽子的魔徒头上的帽子全部被震飞,就连插在擂台边上的普山魔穴的旗帜跟七星魔帜,都被那强大的冲击力弄得不知所踪。我一生中,从来没有见过那样可怕的力拼。你能在那一次力拼中稳定不动,已经是万幸了。阳河被你一击击飞上天空,落在魔河里。幸亏许多热心的魔徒四处打捞才将身体打捞回来。现在伤势很重,已经在百魔医圣弟子的医疗室就诊。”
这就是那天最后一搏的经过。我用《无限心经》的强大魔力,最终赢得了阳河。当然,其实,阳河完全可以在那一次论魔会上打败我的。
原来,普山魔王事先接见过阳河,在接见阳河的时候,他要求阳河不可以使用木系魔法,只能用魔力与短刀跟我力拼。当时阳河不愿意,后来普山魔王就带着他到孤立翁前辈的墓前,说明了一切。他告诉阳河,如果我使用《诛仙魔诀》的话,他用木系魔法是无法胜我的。
阳河认为师父说的有道理,既然我不用《诛仙魔诀》,那么他也不应该用木系魔法,这样才算公平。于是,就有了我跟阳河在两个人都没有使用高级魔法进行力比的那一幕。
我胜了,可是却没有胜利的感觉。
狼狂坐在我的旁边,静静望着我。
我说:“恐怕我又有再一次伤害魔圣女啦!”
狼狂说:“你以前向来不冲动的,这一次你为何会……”
我说:“任何人都会有冲动的时候。”
狼狂说:“是啊!”
我说:“你去通告大家,说我醒过来了吧!”
“好吧!”
……
阳光,普照在我的身上。我已经痊愈,用实力证明了自己是新一代魔侠。这对每个玄虚魔穴的人来讲,将是一次重大的胜利。我走出房间,守候在外面的魔徒就像英雄一样接迎着我。不错,此刻,我成为了英雄。
问天鼎温柔的眼光,已经证明他甘心败给我,就算让我将他的光辉完全盖住,也没有话说了。子牙和魔圣女幸福的搂着,替我感到欣慰。
崇拜我的魔徒目视着我,那么冷静。
我冲大家笑笑说:“谢谢各位守候在魔某的房前,谢谢你们。”
掌声响起来……
我挥了挥手说:“这一次,我赢了,赢得也算是侥幸。普山魔穴依旧是综合实力最强的魔穴。多谢大家关注我,关心我,在我昏过去的这段时间,祈祷我早点醒过来。”
一个我完全不认同的魔徒插了一句:“魔兄弟,你这一次发挥得太棒了,我无话可说。”
另一个接着说:“是啊!没想到你还能用水系魔法跟木系魔法比魔力,这在魔界史上,史前前列。”
我一笑说:“用不着这样抬举我。我只是用一种《心经》,在跟一个魔法师决斗而已。先前,我们都没有真正用过魔法。如果阳河用出木系魔法的话,我不一定能够打败他。”
话一落,许多人都面面相觑。
我说:“用不着这样想。是这样的,我们都事先说好的,在决斗的时候,不用魔法,靠武器与力量对比,这样才不会因为大家魔法太强,而伤害对方。”
“原来如此!”
“难怪他们在决斗的时候,没有用魔法呢?”
幽明也来了,他插了一句:“《诛仙魔诀》是魔界最有杀伤力的魔法,当今魔界,除了为师魔君与这位魔鬼会之外,再也找不出第三个。据说这部魔书乃是普山魔穴的百魔圣医所写,可惜他老人家在练这种魔法时,走火难魔,最终死在修练台上。”
正文 第288章 上帝恩宠
就连幽明也这样说,所站的魔徒无不羡慕我有这样的高明魔法来。一个魔徒站出来,问了一句:“既然魔兄弟有这样高明的魔法,为何不将这种魔法公之于魔界,让每个人都进修这种高明的魔法,使魔界再无弱者呢?”
幽明解释说:“大家不要这样想,其实,〈诛仙魔诀〉乃是世间最难的一种魔法,普通魔者,根本就不能进修。进修不好,还会自食其果,死在这种魔法之下。”
一个魔徒走上前说:“听你说这么说,魔界就只有你的师父魔君还有这位魔鬼兄弟才能练罗!”
我挥挥手说:“大家用不着再为这种事而争论。其实,百魔医圣在创立这种魔法的时候,也有其用意。他希望让这种魔法给有潜力的人去练,将来让这部分人成为魔界的至高魔法师,以及促进魔学的进步。大家可以想象得出,在2万年前,曾经有一种叫‘劈刀魔法’的魔法,那时,只要有人学习那种魔法,就能所向披靡,战无不胜。2万年过去了,‘劈刀魔法’最终推出了历史舞台。同样,在魔界首先出现木系魔法、水系魔法的时候,不一样曾经找不到敌手吗?〈诛仙魔诀〉代表的也只是神魔时代而已。将来,一定会有成功的魔星,创造比这种魔法更加高明的魔法,大家又何必随波逐流,争先恐后来学这种魔法呢?”
一席话,让本来想学这种魔法的魔徒,收住了心。
一双双钦佩的目光向我望过来,没有人再提到〈诛仙魔诀〉。
我拱手道:“魔某今天跟大家的见面就此完毕,明天我将参加魔侠杯捧杯仪式,希望大家捧场。”
……
新的一天,新的开始。
阳光给普山魔穴的广场带来了生气。这里就像论魔会时一样热闹非凡。魔山魔穴重量级的人物该来的人,都来了。前来的前辈们,有许多我不认识,也叫不出名字。但是,不用说,这些前辈,都是魔穴的精英,也是一些魔法高明的前辈。
魔王也来了。站在广场的启幕式边,他显得很平静。看来普山论魔会的失败,并没有给他带来心灵上的打击。论魔会的结果,正如他说的一样,最终的胜者,还是我。
多少年来的任务,最终由我去完成。莫非,我注定就是天摩柱的捧领者?
站在高高的站台上,我显得十分开心。阳光照着我金色的头发,在我肩膀上的魔弯刀借着阳光的反照,闪出耀眼的光芒。
普山魔王跟着一群前辈,走到广场的东角。那个原本熊熊燃烧起来的火塔,正是魔侠杯的藏身之地。火塔被普山魔王轻轻一推,便滚倒地上。
火消失了,剩下的火塔,冒着浓烟。
大家都目视着那个火塔,希望魔侠杯从火塔里升出来。正如大家所想的一样,一股强大的力量将火塔冲起来,传来“砰”的一声。
一个物体被抛到高空,剩下一个巨大的洞穴。洞穴散出七彩的光芒,越来越亮越来越美丽。
随着七种色彩的不断变化,大家不由张开嘴巴,关注着这一切。
七彩光线流动闪烁,变幻无常……
“出来了,出来了……”
杯顶出来,金光闪闪。一只跟人差不多大的金杯,闪烁着七彩的光芒。这是我一生中见到最漂亮、最夺目的金杯。
大家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金杯,都惊得说不出话来。
我兴奋走过去,正准备抓住这金杯,可是,手一碰到魔侠杯,便被这杯子上的一股巨大的吸力给贴在上面,动弹不得。
我不断挣扎着,摇着手臂说:“放开我,放开我。”
杯子吸力越来越强,越来越大,似乎要将我的身体吸进去。过了一会儿,终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