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岛本来是一个很小的岛屿,如今只是剩下一个名字而已,很多年前的填海运动将它和陆地连在了一起。
这里只住了百十来户人家,我爱它夜里的安静,也爱它白天的喧嚣,白天总是有很多的游人来此地做一日游。
我爬上秋千架,坐好,打开啤酒开始慢慢啜饮。
夜凉如水,潮声从远处传来,半弯月亮挂在天空上。凉透的啤酒百转千回一路滑进胃里。
“你很会享受生活。”
我转过头,穿了一套白衣的杜渐站在院墙边,我眯起眼睛打量他,很难说他这样穿好不好看,我决定不预置评。
“哦,冰箱里还有,你自己去拿吧。”我懒得从秋千上下来,而且我不相信他会喜欢在睡前喝一罐啤酒。没想到,他很听话的转身回到房间里,两分钟以后,他的手里拿着一罐打开的青岛。
他边走边说,“我突然想起来一件事,小时候我骂过你麻烦精。”也许是因为疲倦,也许是因为夜色,杜渐说话的语气里带着一点点的温柔。
“是马粪精。”我用力咽下一口啤酒,更正他,想起记忆中他很少的几次笑,有一次便是他哄我大声说着“马粪精”时的笑,笑得弯弯的月牙似的眼睛。
面孔忘记了,居然可以单独记住那一双眼睛。
第 59 章
坐在地上的小汪等不及的发出呜呜的叫声,我把最后一口啤酒灌到嘴里,将易拉罐压扁之后高高的抛向空中。小汪身形优美的跳起来,在半空中接住了,落地时的它快活的摇着尾巴,象一个心满意足的淘金者那样,叼着空罐子回到了它的窝居。
小汪不是一只贪心的狗,一根火腿肠会带给它一天的快乐。它的小窝旁边已经积累了十几个空的易拉罐,过些日子,它会将它卖掉,它的主顾是一个六十多岁的拾荒人,每隔二三周,他会来找小汪一次,带给它几根火腿肠,然后拿走它从海边收集回来的易拉罐。
把嘴里的罐子放好以后,它便转身来到杜渐的身边,它安静的趴伏在他的脚下,两只水汪汪的大眼晴里写满了期待。
杜渐坐在一块光滑的磨石上,月光穿过葡萄架,在他的脸上形成了斑驳的阴影。他沉默的和小汪对视良久,也许是被它的安静打动,他终于下了决心似的仰起头,一口气喝光了啤酒。
小汪再一次心想事成。
“它的腿怎么弄成那样的?”杜渐的语气里含着一丝责备的意味。
我转过头,用目光追随着小汪的背影,“偷狗的人,打断了它的腿,把它和另外一些被毒到的狗藏在后山的草丛里,我听到它的叫声,把它偷偷的抱回来。”
“你是说狗贩子?”
“大概是,我听说他们会把抓到的狗卖到饭店去,那一次,还有几只刚出生不久的小狗也被他们打死,丢在那里。小汪当时只是被打昏。”
“你从小就喜欢小动物。”
“嗯,小动物们的心思总是很单纯,而小汪是一只最容易满足的狗,它要的东西又少又简单。”
“你只是没有看到动物贪婪的一面,它们一样有野心,有欲望,也有虚荣。”
“呵呵,它们当然会为了生存奋斗,那是本能。”
“你原谅它们本能的一面吗?”
“我没有资格评判。”
晚风送来了一阵阵的花香,月亮在白莲花般的云朵里穿行,我闭上了眼睛,让秋千绳轻轻的摇晃着。杜渐再次陷入沉默中,那一夜,我们在外面停留了很久时间,只是谁都没有说话的欲望。
“西姐,你不要再等那个青海种马啦。男人的心你永远都不会看透……”
“小伍,如果你还想看到明天的太阳,趁早闭嘴。”我抓了一把花土扬在小伍的身上,打断他的话题。
“喂,你这个女人,想谋财害命吗?”我听到小伍发出杀猪一样的嚎叫,心里得意得不得了,近来功力大长,一把花土都可以让这小子惨叫。可惜我的高兴没有维持太久,下一刻整个人就被他提起来。
“放手,放手,放手——”我狂乱的拍打他。
然后,我被丢在了地板上。
南轲一梦被惊醒,我睁开眼睛,刺眼的阳光晃得人发晕。朦胧中看到小伍居然真的站在地板上,我揉了揉眼睛,心情坏到极点,“混蛋,你又想爬到我的床上去吗?”
“省省吧,老女人,谁会对你有兴趣?”他做出一付不敢苟同的嘴脸,好象六个月前的事根本没发生过一样。
“小西,你是怎么回事?手机不开,电话也不接,我们担心你才过来看你的。”背后响起薇薇姐的声音,头疼。我困难的转过头,看到一双盛满关切的眼睛。
“看吧,不拉着你过来,这个老女人会告我强暴呢。”小伍边说话边从地上把我捞起来扔到床上。
我被摔得七晕八素,心里再次奇怪,为什么这种员工我不能把他炒成鱿鱼酱。我经常丢掉钥匙,以前小伍住在这儿时,我可以仰仗他给我开门。后来把他赶走以后,他再不肯救我于丢钥匙之苦海,无奈之下我又给薇薇姐配了一套钥匙,以备我没钥匙时好跟她借。
“小伍滚,薇薇姐坐着等我一会儿,马上就好。”我爬起来,准备去洗漱。走到半路,想起杜渐,推开花房的门,发现他已离开,昨天穿过的白色运动服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床上。一张白色的纸条放在衣服上面,我走过去拿起来看,他的字很好看,有一种奔放不羁的气质,人说字如其人,看来不尽然呢。“羽西,我有事先离开了,谢谢你昨夜的收留。”
我把字条放在运动服上面,推开卫生间的门。
十分钟以后,一切搞定。我出来时,小伍正端着一碗热面从厨房来,看到我皮笑肉不笑的撇嘴,“你让别的男人留宿。”
“少管闲事。”
“他有的东西,我都有。”
“留给小莫。”我从他手里夺过冒着热气的面条,小莫迷他,在我们当中是公开的秘密。
他转身回到厨房,再回来时手里各端着一碗面,我们三个人埋头狂吞各自碗里的面条。
“小西,下午得去欧岚做维护,周五杜小姐来电话说有一盆巴西木情况不太好。”薇薇姐最先吃完,所以她最先说话。
“我过去,顺便带给她一盆铁丝蕨。”
“什么,她还要铁丝蕨?”薇薇姐惊恐万状的样子,差点让我把最后一口面条喷出来。
“噗——”小伍把一口面条汤喷到面板上,捂着肚子咳个不停。“这个老怪物,她祸害多少盆铁丝蕨了?小西,你不能再纵容她了。”
“西姐——”我对小伍皱眉,第一千零八次的纠正他。
“得了,你的原则是用橡皮筋做的吗?”小伍不屑的瞪回来,我知道自己理亏。
这世界不负责任的人太多,草率从事的婚姻,冲动之中生下小孩儿,还没有想好便从宠物市场买回来宠物。我最恨那些不爱花却偏要买花的人,他们买花的时候惟一考虑的是拿走这盆花得用多少钱,他们爱花儿盛开时的鲜艳明媚,一旦它们生病遇到虫害时,他们就会为了省事,将它们随便的丢弃。
可是杜小姐不是这样的,她是真的爱花,不是,她是真的爱铁丝蕨,每隔两个月她便会养死一盆,然后她会伤心很久,发誓再也不要养这种植物。谁都知道用不了多久,她又会肯求我再卖给她一盆,我的钱线蕨只有卖给她时价钱变得越来越高。
“小西,我知道你一直觉得我是一个可怜的女人,可是,你让我怎么办?他离开时只留给我一盆铁线蕨。”那个平日里刺猬一样的女人,永远执迷于一盆永远也养不好的铁丝蕨。
“小西,快点吧。”薇薇姐催促我。
我放下筷子,小伍跟我学,我们三个人一起右手背在身后,一起出声大叫,“订钢锤——”
薇薇姐第一个胜出,得意的跑到外面去了,我猜她会乘机荡两下秋千。剩下我和小伍继续,三个回合下来,小伍败北,我丢给他两个硬币,也跑出去了。
这是香浓园艺的规矩,遇到洗碗问题时,必须通过划拳决定,最后两个人一个出钱,一个出力。
下午,小伍开车送我去欧岚,白色的微型面包车里,除了我们俩,还有三盆发财树,两盆高大的仙人掌,七盆开花的茉莉,我的怀里抱着一盆杜小姐要的铁丝蕨。
我在欧岚的大门口下车,小伍替我拿出工具包,丢下一句“五点十分过来接你”开着车离开了。坐在守卫室里的小保安看见我,露出了一口雪白的小牙。
有人对你露出白牙总是好事,我心情大好的冲他大叫,“赵赵,帮我通知杜小姐。告诉她铁丝蕨驾到。”
被我叫成赵赵的小保安,拿起了内线电话,我在访客登记本上签字,背上工具包往办公大楼走。
欧岚是一家中型的服装加工企业,大部分员工都是二十几岁的女孩子,她们的生活非常枯燥,为了赶工经常踩着缝纫机加班到深夜。
我走进办公大楼时,杜小姐已经等在大厅里,看到我手里的钱线蕨,她难得的露出了一点笑容,每次看到她,我都会想起小时候听过的那句歌词,“悲伤的人那么多,快乐的人没有几个。”
“小宁,”她叫我,“等一下到办公室里找我,有事跟你说。”
我把铁线蕨递给她,“五十块钱,现金交易,不得刷卡。”
“又长了五块钱。”她自说自话,等了一会儿,知道没有还价的可能,她乖乖的掏钱。
“现在的市价是二十块钱一盆。”为了让她死得瞑目,我补上一句。
她看都不看我,抱着花盆上楼。
我给放在各个楼层的租借植物们做例行的维护和保养,一棵巴西木的叶子有些萎黄了,我用力把它从阳光直射的位置拖开,帮它找了一个通风条件好一点的位置。
另一棵五岁大的巴西木正开着白色的细碎小花,浓郁的花香弥漫,“干得好,小乖,但是别吓着他们。”我深深的呼吸,继续轻声的赞美它,“你可真香。”
旁边的办公室传来开门的声音,有人出来了。我拿起喷壶开始给小乖喷洒叶片,“羽西。”
“啊?”
我转过身,看到穿着烟灰色西装的杜渐,“原来你在这一家公司啊。”
“杜小姐告诉我你来了。”
第 60 章
一周的时间很快过去了,罗浩阳没有再打来电话,知道他在下撤,我不想主动给他打电话。
感谢老天,我对煲电话粥的兴趣不大,电话接通以后,我常常是三句两句讲完,我怕那种电话线两端不见面的沉默,它常常让我抓狂。
在繁华的枫林路深处,香浓有一个小小的门市部,周末的时候,我们四个人轮流值班。这一周轮到小伍和小莫,所以周五的夜里,我允许自己玩到深夜。
前半夜我赶一篇稿子,那是以猫歌为主角的一个连载故事,发表在一个发行量不大的杂志上,它可以为猫园的流浪猫们嫌来一部分口粮,我在夜里一点钟完成了它。
剩下的时间我找出了漫画本,我试着画一些关于流浪猫的故事,它们就象是生活在城市里的隐者一样,过着孤独,神秘,飘泊的生活,糟糕的是我一直画不出它们的眼神。这让我沮丧,而且画漫画会让我想起另一个走出我生命的人。当我终于完成了从少年到成年的跋涉,回头看来时路的时候,我发觉他是一个有着猫性的人。流星或许坠落,它留在天空的瞬间美丽却让人不能忘怀,我把画笔掷到墙角里,倒头睡下。
无论如何,生活仍将继续,而我从来不想让生命荒芜。
第二天早晨醒来,我为自己煮了一小锅绿豆粥,就着盐渍的小黄瓜吃过早饭。
猫歌正在恋爱,我吃早饭的时候,它刚刚从外面回来,在那群吉普赛野猫中,有一只最漂亮的黑猫,它是猫歌的情人,夜里它们会一首一首的唱着忧伤的情歌。小汪看见猫歌,快乐的迎上去,被猫歌一爪抓在脸上,小汪刚来家里时因为太小,一直错误的以为自己是一只小猫,喜欢跟在猫歌的身后跑来跑去。可惜猫歌那时候是一个骄傲的猫姑娘,没有兴趣领养一只三只腿的小狗,小汪常常被它抓破鼻子。
我戴着草帽到园子里给花儿和青菜们浇水。墙角的水井边上,几株矮小的石竹进入了花期,早起的喜鹊落在院墙上,抢先一步开始赏花。
小汪最喜欢看我浇园,当我举着长长的水管对着绿色的生菜们喷洒的时候,阳光下的水珠会幻化出彩虹一样的桥。那是它最爱看的景色,它总是试着跳得更高,希望能够攀上去。
浇水的时候,我发现有一颗生菜叶上长出了一条绿色的大豆虫,肥肥胖胖的虫子,趴在绿色的叶子上,安静的啃着叶片。我羡慕的看着它,想象自己也能变成一条虫子,趴在一块巨大的巧克力叶子上,吃也吃不完。
小汪从背后偷袭我,将我推倒。我倒在地上的时候,它又趁机用牙齿咬开了水龙头,水管里的水对着我浇下来,我挣扎着起身,引得小汪玩心大起,它一遍一遍的扑到我身上。和我在园子里玩起了和稀泥的游戏,小汪的兄弟们都在那次可耻的暗杀中死去了,只有它顽强的活下来,它比一般的狗要胖很多,因为它有一个超强的大胃口,还有一付吓死人的大嗓门。
“吾汪——吾汪——”它突然抬起头,冲着大门的方向大叫。
也许是来附近散步的游人,我躺在地上,不在意的往门口看了一眼。
是一个男人,倚着半掩的铁门看着我,他戴一顶棕色的宽边帽子,浅色牛仔裤,蓝色条纹衬衫,背后背着一个深蓝色巨大的双肩包。我收回视线,从地上爬起来,我的生菜,可怜的大青虫,我拾起丢在地上的水管,关上水阀。他的皮肤变黑了,我告诉自己,那也许是另外一个人,太阳太毒了,短晢的错觉,总会过去的。
从小汪的吠叫声可以听出,那个人没有离开。“你?”我打开水龙头,对着院墙边的合欢树浇过去,不记得上一次给合欢树浇水是什么时候啦。因为我从来没有给它浇过水。
“你。”男人推开铁门,快步走进来。
小汪叫得更响,带着回音。
“别进来。”我警告来人,试着用手里的水管瞄准合欢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