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相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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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相之月-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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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雷西继续着他的工作,埃特也开始了他的调查——这一次可不是开玩笑的。埃特…史密斯已经用他的祖国发誓他是玩真的。所谓“值得”都是有参照物和时间限制的,让猎狗追击已经负伤猎物,一天、两天、三天……如果最后能猎到狐狸还能炫耀自己的枪法,如果最终只得到一只死透了的兔子(假如能坚持到最后的话),难保心中没有几丝不满。雄心壮志与白日梦般的美好畅想是最靠不住的东西,在与自己所向往的“英雄主义”和放荡生活亲密接触之后,这本来就只基于幻想之上的追击的吸引力逐渐减退,就好像青春不再的半老徐娘,一旦卸了妆,对着她甚至需要做心里建设才能再次兴起欲望……他要在这场无意义的行动变成老得掉渣的木乃伊之前把它结束。

  虽然决定了要进行调查,可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埃特并不擅长需要理智与缜密思维的逻辑性工作,更主要的原因是,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应该调查什么。如果一切像他所处小旅馆墙壁上的污渍一样明显,费城的警方就不会始终无法证明那个医生曾在案发当晚出现在宾夕法尼亚大学。而此时的埃特也不可能回到费城从起点开始调查,他没钱,也不愿意一无所获好像失败者一样的回去——哪怕是为了那什么鬼劳什子的调查!

  好像有十个女人在脑中同时尖叫,埃特瞪大了双眼躺在小旅馆丝毫谈不上舒适的床上,双手交叠放在脑后。直到天花板上那个硬币大小的黑点在他面前变成了三个,他依然没有想出下一步,不,是第一步他该怎么做。

  算了!管他的!翻了个身,埃特决定不再消耗自己的脑细胞——反正了解那个医生是重点,比如说再好好查查那家伙在校园巡讲时的行程,还有他的出生背景——虽说英国人闷骚的很多,可像那医生那样让自己从头到尾都看不顺眼的也不多。提到调查就少不了资金,好的私家侦探可是很贵的——为什么他就碰不得福尔摩斯那样只凭兴趣做事而基本不收费的好家伙?不过福尔摩斯好像也没调查过别人的家族历史。在柯南道尔的小说里晃荡了几圈,埃特终于重新把思绪拉了回来——不知道怎么才能在最短的时间筹集到一笔钱,就算他能再厚着脸皮问父母要,他们应该也不会再理会他了……不断地翻身,不停地盘算,天快亮地时候,埃特终于睡着了。

  一觉睡到了下午,埃特被刺眼的阳光弄醒,虽然昨夜滴酒未沾,他却仍然头痛得厉害。躺在床上懒得起来,无聊到第三次细数墙上究竟有多少块污渍的时候,埃特突然想起曾在某个流莺那儿听来的某个赚钱的途径——虽然想进入那个行当有些困难,又有一定的不安全性,可是来钱快,他又并不打算以此为生,只干一段时间应该没什么大不了的。更何况如果在美国,有几个人没接触过大麻,软毒品没什么大不了的。

  一周之后,经过艰苦的努力,埃特终于成功地进入了那个行当,顺利开始了筹集资金的工作,当然他也没有忘记正事,对于特雷西医生的调查也已经开始。一方面他用赚来的钱委托了私家侦探对特雷西的详细背景,包括家世、成长经历、兴趣爱好……总之一切能查到的东西都进行了调查(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同时他也从各图书馆、各大学校和其它各相关机构收集特雷西在校园巡讲时的资料,包括影像、报纸等各方面的信息(为此他还伪造了一些证件和相关资料,想从某些地方拿到这些东西并不是太难的事,可对一个普通的美国青年来说也并不容易)。一切都按照埃特所期待所预想的那样有条不紊的进行着,随着钞票的日渐增多,他脸上的笑意也多了起来,在大部分的晚上,他不再追逐流莺的香气,而是握着酒瓶,埋头在各种资料中。在每个咽下冰冷液体的瞬间,他都有种预感,很快他就能成功地看到那个医生露出沮丧或是惊惶的神色——哈哈哈!只要他把证据拿出来,看那家伙还有什么理由敷衍他,不告诉他真相!

  (在剧烈的咳嗽中提前完成,身体和精神都跟不上,各位见谅吧。没赶上国庆也没凑上中秋,一直卧病在床。以后则会越来越忙,希望能在彻底忙昏头之前正常地把月结束。)

  PS。有期待地就不要往下看了。咳嗽止不住时的胡编乱造的没有任何意义与价值的字句堆积——各位也可以视为补上的中秋礼物。所有主人公祝大家人月两圆(看你喜欢宁悠还是特雷西了,大概没人喜欢埃特吧——)

  特雷西和埃特的“中秋”

  话说某年八月十五的早上,特雷西和埃特分别收到了一个限时包裹。拆开外面的透明包装,露出了黑色缎面的包裹,拆掉那层在英国十分少见的布料,一个银灰色的包裹出现在眼前,随之出现的还有一张纸条——“请在晚上九时十九分拆开里面的包裹,也许您能得到您现在最想要的——S…F杂货店店主宁悠”

  埃特看到这个包裹,第一反应就是这是他的某个远在美国的损友的恶作剧——你听说过不给钱有人白送东西的吗?更何况那个什么“宁悠”,他可不认识叫这种奇怪名字的家伙。刚好今天打算去看玛丽,不如用这个代替红酒作为礼物给她好了。对自己的聪明表示了满意,埃特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拿着那包裹前往某个流莺的住处。

  特雷西,这是他那个“父亲”在生前所做的无聊举动,还是他哪个兄弟在算计什么?再看了眼那纸条上全然陌生的字迹,特雷西随手将它丢进了壁炉中。然后他换好衣服,出门上班。

  当天晚上,月色很好,特雷西在回来的路上把车停在路边,摘了一朵白色的小花,随即丢在风里。

  包裹:

  埃特把它给了下等妓女玛丽,因为怎么看都不像值钱的东西,被遗忘了。几年之后在某个布满灰尘的角落被发现,里面只有一堆腐化霉变了的不可辨认物质——好像是纸张还有一些别的什么。

  特雷西随手把包裹给了一个瞎眼乞丐。瞎眼乞丐一层层摸索着打开它,却只摸到了一片冰凉的湿意。什么东西在黑暗中静静溶化,没有人看见,无人知晓。
第十五章2

  埃特并不相信所谓的偶然——当然,偶尔他也会信一下,比如当他遭受到一些“不公正”的待遇,或者某个金发美女答应了他的邀约却转身上了别人的车的时候。可一般来说,他是不相信那种东西的。作为一个真正的美国青年,他如同许多人一样有着虔诚的信仰,可他更原因相信自己,相信一切美好都是他努力之后理所当然会得到的报酬。并不是自大也谈不上骄傲,不好的事情降临在自己头上是因为上帝打了个盹、有失公允,若是轮在别人头上,世上有句话是怎么说来着——那小子的运气真差,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

  那么多废话想表明的只有一点,那就是埃特…史密斯之所以能在堆成山的古旧报纸中正巧发现他想要寻找的那些,并不是巧合,而是上天的眷顾,是对于他所付出努力的肯定。

  媒体真是个好东西,当埃特在旧报纸上找到了特雷西曾参加的医学巡讲团的详细行程表时,他狠狠地弹了一下报纸作为感谢,感谢那些可爱的可敬的可亲的勤劳记者,感谢卖旧报纸的老头——虽然他是个英国人,并且他那无时无刻不再颤抖的双手证明他是个酗酒者。

  不知自己为什么在看着那些旧报纸时想到了特雷西医生,又联想到了那个酗酒老头。难道是因为所有英国人身上都弥漫着一种让人厌恶的味道?哈哈……自我排解地笑笑,埃特重新回到剪贴报纸这一对他来说繁复却极为重要的工作上。

  在从报纸上收集资料时,埃特无意间发现了一个事实——那家伙(毫无疑问他是在说特雷西)真是个彻头彻尾的倒霉蛋!看看,看看!那一期间连续发生的校园杀人案几乎都让他给碰上了!对于埃特来说,特雷西已成为医学巡讲团的全权代表。他完全没有注意到巡讲团偶尔也会有“分头行动”这一现实,只是主观的认为,既然在凶杀案发生时巡讲团正停留在那些学校,特雷西自然也在现场。虽然推断的起点几乎毫无逻辑性可言,但只以结果来看,与事实的距离倒并不遥远,这或许也算是埃特…史密斯所富有的一种罕见“才能”。

  几天之后,读着私家侦探交给他的资料,埃特对特雷西的称呼变成了“那个悲惨的让人同情的老家伙”。

  “特雷西…D…伍德,英德混血。19XX年12月23日出生,AB型血。181CM,65KG,褐色鬈发,蓝眼。XX大学医学博士,现任圣安妮医院胸外科医师。其父为凯斯…D…伍德(已于X年X月亡故),英国人,拥有爵位,极其富有,生前有诸多情人,遍布世界各地。母玛莎,姓氏不详,犹太人,拥有德国国籍。凯斯…D…伍德旅德期间曾与其有短暂的交往,后将之抛弃。几月后特雷西作为”非婚生子“出生,被母亲玛莎带到英国。几年后玛莎精神分裂,从楼梯上掉下来摔死。

  注:据传特雷西曾遭受过其母亲的虐待,很可能包括性暴力。

  ……“

  后面还有洋洋洒洒好几页,可埃特却没有继续看下去的兴趣,他耸了耸肩,把那些资料丢到一边,拿起一旁的啤酒,大口大口地往口中灌去。真像一场蹩脚的好莱坞电影,可惜他从来不知道“怜悯”怎么写。

  他总觉得自己正在干一件愚蠢的事——他要调查的应该是杀害……麦琪的凶手——哦,上帝原谅他犹豫了几秒才想起“前女友”的名字——可为什么他现在却在调查一个无关紧要的傲慢医生,还是个该死的英国佬!

  虽然找不到能充分说服自己的理由,可埃特依然在按照计划做着一切。理由这种东西,某些时候还是将它们打包,快递到北极去比较好。反正想了也没用,做了再说!在一惯的行动准则的支持下,埃特重新获得了某种行动力。

  一周后,埃特终于放弃了研究特雷西…D…伍德先生的家族史以及他几岁上学、何时跳级、哪年毕业、喜欢红色还是黑色、习惯先穿左脚的袜子还是右脚……哦,难道便宜的私家侦探到最后都会变成无聊的偷窥狂吗?他X的,那些愚蠢的没侦探就不会用他们那些比鸽子蛋大不了多少的脑子想想,那个该死的医生喜欢吃生菜还是莴笋同他又有什么关系!他想知道的可不是这些,也不是那家伙的老爹究竟有多少个情妇,他有多少个兄弟姐妹,更不是他那个放荡的母亲究竟怎么诱拐自己的儿子上床!要是想知道这些“秘闻”,他为什么不直接去买份街头小报或者无码三级片?要知道就连前美国总统的性丑闻都比某个无关紧要的医生的家史要更吸引他——更何况那种白痴侦探“处理”过的干巴巴的资料根本毫无戏剧性或可读性可言。他想知道的是确切的行程!是特雷西在参加巡讲团时的确切行程,最好精确到分钟——这样才能让那个狂妄傲慢的家伙承认他曾出现在案发现场,老实说出他所见到的关于一切!可那些愚蠢的侦探竟然查不出来!难道仅仅跨越了一个国家,对于这些家伙来说就像跨越了宇宙一样艰难?哦,英国人!

  他,埃特…史密斯再一次重申,他讨厌英国人!可他却不得不为了他讨厌的英国人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有珍贵的金钱,天知道他已经多久没去看可爱的玛丽、琳达、贝蒂、艾米……正幻想着可爱的美人儿,一转头却看见了资料上特雷西的照片,埃特顿时从天堂掉到了地狱——算了,他总有一天他会从地狱中爬出来,重新回到“天使”的怀抱的。 
第十六章1

  无差别——这是一个令人生厌的乏味字眼,完全体现不出任何个性的同时也代表没有丝毫可研究性。正如同一个无差别的杀人狂并不值得心理学家去研究——毫无目的性的除掉眼前的生物体,简直连野生动物都不如,愚蠢的行为只能使他降级到单细胞三叶虫的等级。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需要理由,但对绝大部分人来说,大多数的事情都有起因。而在事情发展成“连续性”时,也必然有着微妙的联系。不论是对特雷西还是埃特,这一论调都同样有效。

  在埃特心里,特雷西医生是该死的家伙——对于他来说,有很多理由来证明这一点,而他却不得不追着这家伙跑,哪怕只因为——放弃即是失败的代名词。

  在特雷西眼中,埃特…史密斯这号人物根本不存在,所有人类都一样,在被归入大群体的同时,也代表他绝对不会对那么陌生人投入一丝一毫的注意力。

  事情并不会因为人类的主观意志产生变化,只有神明才能使清澈的水滴变成甘露或是毒药;而人类的思想乃至行为都无法产生如此伟大的结果,在连续性的行为呈现出最终结果之前,现实就好像盖着朦胧面纱的羞涩新娘,半遮半露,让你无法把一切看清楚并加以揭破。所以特雷西没有料到他会成为一个白痴一般的美国青年追逐的目标;而埃特也从未想到一个只用了十秒钟做出的决定会演变成如此繁复而漫长的战役。

  调查、调查、还是调查……什么时候开始,埃特,一个有点小聪明长得也不算坏的家伙,竟然只能终日同一些无聊的数据在一起!?若是全世界美人的三围数据他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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