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能安慰自己,这样做应该是好的,至少,可以让好友的人生顺遂一点,少流点眼泪。
虽然说织宁和巩杰修深深相爱,但他们情深缘浅,巩家的长辈非常重视门当户对的观念,完全无法接受孤儿出身的织宁当儿媳妇,就算巩杰修极力抗争,也势必会伤害到很多人,就连织宁和杰修自己也会受伤的。
唉,那是一桩不受祝福,充满泪水的恋情,太苦了,看不到未来。
所以,羽珊衷心希望重生的羽彩可以在书浩哥的身上得到幸福。
关于这一点,羽珊倒是很有把握,她知道书浩哥对羽彩情深意重,他一定会继续求婚,以最大的诚意打动羽彩,他们两个终究会结为夫妻,过着只羡鸳鸯不羡仙的甜蜜生活,羽彩这一辈子都会很幸福的。她没有对不起好友。
不敢再提起会让羽彩伤怀的事,羽珊刻意转变话题,告诉羽彩台北市还有什么好吃、好玩的地方,还计划这个周末要一起去搭猫空缆车,到山上喝茶、赏夜景。
喝完下午茶之后,两姊妹兴致高昂地冲到百货公司血拼,又去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最后才、心满意足地提着大包小包的战利品打道回府。
他们住在东区一处高级住宅区。严家经营跨国房地产投资,在全台湾拥有很多栋高级豪宅出售,包括他们住的这一栋。
严书浩把这栋豪宅的顶楼留下来自己住,偌大的项楼只区分成两个单位,一间送给羽珊,他跟羽彩则住在隔壁,各自拥有七十几坪的宽敞空间。
羽彩泡了个香喷喷的玫瑰精油澡,换上款式保守的睡衣,吹干头发后走出浴室,抹了点婴儿乳液当保养品。
虽然书浩跟羽珊常常送她整套的名牌保养品,不过她一直不习惯搽太多保养品,也不搽任何香水。天冷时,就把婴儿乳液抹在脸部和全身,她喜欢婴儿乳液的淡淡甜香。
抹好乳液后,外头传来敲门声。
“彩,我可以进去吗?”
“可以啊,请进。”
严书浩端着一杯热腾腾的奶茶。笑吟吟道:
“累了吧?喝杯热奶茶,待会儿早点睡觉。”
“谢谢。”羽彩接过瓷杯,深吸一口奶茶散发的芳香。
书浩哥真的很疼她,每天晚上都亲自为她准备她最喜欢的热奶茶。
严书浩望了羽彩放在地上的购物袋,吹了声口哨。
“天啊,你跟小珊该不会把整间百货公司全搬回来了吧?告诉我,你们还有没有留下任何活口?”
羽彩嫣然一笑。
“没这么夸张啦,而且小珊买得比我还多呢!她啊,是个不折不扣的购物狂。看上了一款包包,因为爱不释手,居然把三个不同颜色的通通败下来!我跟她逛到脚快断了,她还拉我去做脚底按摩,按摩完后又生龙活虎地继续血拼。”
严书浩爱怜地轻抚她的脸颊。
“回台湾之后,你的气色更好了。我工作忙碌时,小珊也可以陪伴你,真是太好了。喜欢什么就尽量买,开心就好。对了,别忘了星期天晚上我们要去喝喜酒喔!你看,这是阿东和梅梅的结婚照。”
他拿出一张喜帖递给羽彩,她兴奋地接过来。
“好漂亮喔!梅梅穿上白纱真是美艳夺目,阿东也好帅,标准的俊男美女!好开心可以参加他们的婚礼,我相信他们一定会白头偕老,非常非常幸福!”
阿东和梅梅是他们住在温哥华就认识的朋友,同样来自台湾,因为很多亲友都在台湾,所以这次特地搭机飞回台北举行婚礼。
“很幸福吧?”严书浩望了眼相片后,又深情地盯着羽彩。
“每次看到阿东那神采飞扬的笑容,我都好羡慕喔!彩,什么时候,你才愿意让我变成最幸福的男人?”
羽彩回避他太过炽热的眼神,嗫嚅道:“我以为……我们前几天已经讨论过这个问题了。”
她指的是他带她去看结婚钻戒那次。
“书浩哥,我知道你很疼我,我们交往这么多年了,结婚是迟早的事,只不过,你知道的,我……我还没准备好,我总觉得有股不确定感。”
“不确定?”严书浩的眼神更温柔。
“不确定我是否可以给你幸福吗?看来问题出在我身上,是我做得不够好,所以你才不敢把自己的一生交给我。”
“不是这样的!”羽彩猛摇头。
“你明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这几年来,你对我有多好,我会不清楚吗?这股不确定感出自我本身,一直到现在,我还是非常非常茫然。我是个没有记忆的人,我总觉得自己的身体有一个很大的破洞,我不确定,这样的我可以当你的妻子吗?可以好好照顾你,给你幸福吗?”
“傻瓜,你想太多了。”书浩用力把她搂入怀中。
““章羽彩”这三个字就代表我的幸福。
只要看到你,我就会觉得自己好幸运,像拥有了全世界一样。”
“可是我的记忆……”
书浩安慰她。
“别紧张、医生不是一直强调说不要给自己压力吗?慢慢来,我相信有一天你一定可以找回全部的记忆。”
“我真的可以找回记忆吗?”羽彩不安地问着,眼神无比孤寂,好像被遗弃在荒野中的小孩般。
“当然,你要相信我。”望着她茫然的眼神,严书浩的内心一阵抽痛。
罪恶感再度狠狠地鞭挞他,甚至有股声音不断地在他的脑海中痛斥——严书浩,你真的很残忍!为了成就自己的爱情,你不惜欺骗一个最无辜的女孩,你捏造一个陌生的身分给她,你还期待她永远都不会重拾记忆,这一辈子,她只要乖乖地留在你的身边说好!
以爱为名,他真的有权利这么做吗?
他知道自己很恶劣、很混蛋,当初羽珊就哭着阻止过他,羽珊说织宁在台北已经有个死生相许的男朋友,他不能横刀夺爱。
但,老天原谅他,他承认自己是疯了,着了心魔。
织宁昏迷期间,他一直守在她身边,每天每天都握住她的手跟她说话,她昏迷不醒,他就温柔地为她擦脸、梳头发、修剪指甲,每一天,他都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她,喜欢她的古典灵秀,喜欢她小巧精致的脸蛋,喜欢她柔软如花办的樱唇。
他觉得她宛如上苍赐给他的天使,他无法失去她。
是的。他知道自己的做法很恶劣,他趁人之危。
但,有谁在爱情面前可以一直保持理智的?
他承认自己愧对蓝织宁,不该捏造一个新的身分给她,可他也有十足的把握,他会好好地珍惜这个柔弱灵秀的女孩,他会给她最美满的婚姻,爱她一辈子!
他温柔地微笑。
“别急,反正你这一生最重要的记忆,我跟羽珊都告诉你了。不要担心,你没有遗漏掉任何重要的事。”
“我知道……”羽彩喃喃响应,内心却越来越茫然。是吗?她真的没有遗漏掉任何重要的事吗?她没有忘记重要的人吗?应该……应该没有吧?
望着她眼中的困惑,书浩也隐约察觉了什么,他有些不安,试探地问:“怎么了?你的表情怪怪的,是不是……想起了什么无法理解的事情?”
坦白说,要不是台湾的分公司急需他的坐镇,严书浩是非常不愿意带羽彩回到台北的。
全世界任何地方他都可以带她去玩,唯独台湾是最大的禁忌,尤其是台北,因为他好怕她会遇到巩杰修,或是遇到以前认识的同学、朋友,戳破他编造的谎言!
他只能拚命安慰自己,不会那么巧的。
而且,羽彩的个性沈静内向,不是很喜欢出门乱逛,碰上熟人的机率应该不大。
他会以最快的速度处理完台北分公司的事务,尽量提早带她回温哥华定居,永远不再踏上这块土地。
“没有。”羽彩摇摇头,试图驱散脑中的谜团。
“我没有想起什么特别的事,可能是因为你们说以前我是住在台北的,所以这趟回来后,多少期许自己可以赶快恢复记忆,才会看到任何事物都东想西想的。”
她的回答令严书浩悄悄松了一大口气。
“那就好,倘若有任何事,你都可以告诉我。”
他看着羽彩喝完热奶茶后,帮她拉起蚕丝被。
“晚了,早点睡吧,晚安。”
羽彩恬静地微笑。
“晚安。”
虽然已经是交往多年的男女朋友,不过,羽彩很感谢书浩哥一直很尊重她,除了接吻之外,他不曾要求更进一步。
不管在哪一个国家,她都拥有自己的房间,他不会强迫她做她还没准备好的事。
捧着羽彩的脸,严书浩很自然地亲吻她的芳唇,只不过,今晚的晚安吻却越来越激烈。
他的唇瓣饥渴地吞噬她的芳唇,焚热的气息喷在她的肌肤上,一手捧住她的小脸,另一手则顺着她的颈部肌肤一路爱抚,滑到她柔软的胸前。
试图把手探入那件款式保守的睡衣内。
“不要这样……”羽彩惊慌地抓住他的手。
“书浩哥?”
他的眼底满是爱慕与渴求。
“彩,我爱你,让我好好地爱你。难道你还不相信我吗?把自己交给我,我们可以马上结婚,我会用我的一生来证明对你的爱。”他的另一只手又试图钻入她的睡衣内。
他很不安,怕她随时有可能恢复记忆,想起关于巩杰修的一切。他很怕会失去她,因此渴望以实际行动来拥有她。
“不要!”羽彩吓得连连后退,小脸满是惊惶。
“书浩哥。我会怕,拜托你不要这样……”
他挫败地叹息。
“彩……对不起。”紧紧抓住她的手。
“对不起,因为我太爱你了,所以才会一时情不自禁。没有吓到你吧?”
虽然他疯狂地想要拥有她,但他也知道自己不能太躁进,免得把她吓跑了。
“没有……”羽彩摇头,拉紧睡衣领口,愧疚地道:“其实是我要跟你说对不起。也许是我的想法太保守了,但,我很难接受在结婚前……”
这年头居然还有男女朋友交往多年却只有亲吻,不曾更进一步。羽彩知道自己在折磨书浩,可是,她就是无法让他突破防线。
“我知道,亲爱的,不要解释,我通通知道。”他温柔地执起她的手亲吻。
“没事了,早点睡吧。”
再度替她盖好被子后,严书浩眸光复杂地瞅着她,暗哑地道:“彩,我要你深深记住一件事一在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男人是我。为了你,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你懂吗?”
“……我知道。”羽彩有点茫然,她非常清楚书浩哥有多疼她,可是,今晚的他看起来好怪,好像很挣扎、很不安?
书浩哥为何会这么不安呢?
“晚安。”
“晚安。”
这一次,书浩总算退出她的房间。
羽彩翻个身,呆呆地望着落地窗,隐约觉得好像有什么事情就要发生了。
回台湾后,她觉得书浩哥跟羽珊都有点怪怪的……是她太敏感吗?
但愿,只是她太多心了……
第五章
这天下午,羽彩觉得天气不错,便一个人到街上散步,顺便采买要送给梅梅的结婚礼物。
微风吹拂,落英缤纷,她走在充满落叶香味的红砖道上,看到前方有一个大卖场,里面有一间书局,便很自然地停下脚步,偏头望着陈设在玻璃橱窗内的几本新室书。
突然,一股想阅读的欲望很自然地涌起,她推开玻璃门,进入书局。
书店内有股静谧安详的气氛,羽彩很喜欢这种感觉,放轻脚步仔细翻阅感兴趣的书籍。
虽然她遗忘了很多记忆,不过,她可以肯定自己从以前就很喜欢看书。
还在温哥华时,她就常常央着书浩带她到华文书局买书,这几年住在国外,她的英文能力越来越好,看原文书当然没有问题,可是,她还是很喜欢看中文书,因为看着自己熟悉的母语,特别能进入书中所描写的世界。
蓦地,一本畅销的翻译小说引起她的注意。
“《追风筝的孩子》?”她拿起书翻了几页,眼神若有所思。
“这本书我好像看过……阿米尔、哈山……对,我一定看过这本书。”
她继续往下翻,熟悉的剧情一映入眼帘,她更可以肯定自己以前曾经看完过这本书,而且在她的印象中,她好像还为了这本书哭得很凄惨。
轻轻闭上眼,有一些朦胧的,很不清晰的画面闪过脑门,接着,她听到一道低沉的男性嗓立音——哭得很惨喔?难怪你的眼睛到现在还红通通的,连鼻子也红了……活像是红鼻子的小妖怪。
那男人还伸出手,温柔地揉揉她的头发,又不带围巾出门,你喔,真是懒丫头。
然后,男人用一条很长的围巾围住她与他,两人亲密地依偎,她的鼻端好像还可以嗅到一缕粗犷干爽昀男性气息……羽彩闭上眼,试图抓住不断掠过脑中的残光片影,她很想看清那男人的长相,但……太快了,好多画面宛如走马灯般快速地闪动而过,她看见自己好像置身于一个飘着冬雨的城市,城市很古老、很安静……呆呆地望着手上的书,她轻轻问着自己。
“我到底是什么时候看过这本书的?而且,我看的一定是中译本,不是原文书。那么,是在我还没离开台湾之前吗?那时候我还没失去记忆……”
那个温柔地揉乱她的头发,还搂着她一起分享长围巾的男人是谁?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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