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暴走族无一例外地露出心驰神往的表情。
“那是什么?”
女孩问玄宰。
“路上的君王。”
“君王?”
“嗯,是摩托车的顶尖极品。”
是的,年轻的暴走族紧盯着盖住了路面的比黑暗更黑的威严的哈雷的影子,眼里露出崇拜的神色。哈雷独有成45度角的V型引擎,威风凛凛的传统设计历经百年岁月,几乎没有太大变化,发出的独特排气声仿佛在舔着地面,因而荣获了全世界最早的声音专利。引擎的声音从水泥地上弹起来,震撼着心和大脑,让玄宰的心里热血沸腾,无法平静。
“有那么了不起吗?”
“当然了,无论多么目中无人的暴走族都不会随便超过一辆哈雷,这是一种礼仪。总有一天我也会骑上哈雷的,到时候要去米尔瓦基①。”
“米尔瓦基?为什么?”
“嗯,那是哈雷出生的地方,每年全世界数十万名摩托车手骑着哈雷从那里同时出发前行,仿佛驱赶着路和城市前进,你想像得到吗,是不是很壮观?”
“肯定壮观极了!到时候一定要带我一起去!”
“好。”
“约好了!”
那个女孩突然抱住了玄宰的脖子,比玫瑰花还要红的女孩的嘴唇在玄宰的唇上停留了十几秒钟,那是他和她的初吻。当时,震动他的鼓膜的哈雷的排气声重新在他耳边回响,那震动庄严地敲击着心底,他的喉头一阵发热,平生第一次幸福得想哭。
几年前,玄宰挣的钱就足够买哈雷了,但他还是放弃了。一旦骑上哈雷,他一定会想去米尔瓦基,那岂不是要违背跟那个女孩许下的诺言?对他来说,放弃路上的君王比背弃初吻的诺言要容易些。即使现在回想起来,也还是觉得那时的决定无比正确。
“啊——”
突然传来女人尖利的惨叫声,玄宰下意识地掉过头去,看到一个女职员打扮的年轻女子倒在银行前的人行道上,一个男孩抓起厚厚的文件袋朝一辆正在启动的摩托车跑过去,显然是抢劫。
那辆摩托车是雅马哈YZF…R6,是昂贵的城市摩托名品。
一股怒火立时涌到玄宰头顶,他猛地站了起来,他的怒火不只是因为抢劫行为本身,尤其是因为抢劫的人居然用了这么优秀的摩托车作为工具。那两个家伙朝着退溪路方向一阵风似的消失了。玄宰把盒子和百里香拜托给坐在附近的老人照看,抬腿就向银行旁边一辆尚未熄火的摩托车冲去。
“老兄,请借给我用一会儿!”
“啊?啊!”
20出头的车主人也正在犹豫是否要追上去,看到玄宰猛冲过来,不禁后退了一步。
“马……马上还给我!”
“当然!”
玄宰朝着退溪路疾驰而去。那两个家伙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但玄宰也是从他们的年龄过来的,凭直觉就能猜出他们是往哪个方向跑的——他们害怕有出租车追赶,肯定会斜插过独立门,冲向目岳顶方向,因为现在是堵车时间,那条路拐来拐去不好走,摩托车比汽车在拐弯和速度方面有更大优势。
玄宰无视信号灯的存在,以惊人的速度疾驰着。
经过母岳顶进入义州路的时候,玄宰发现了那两个家伙,他们的雅马哈已经减速了。玄宰心中暗自得意:看来我的直觉还没有生锈啊!
那两个家伙沉浸在成功的喜悦中,欢呼着向左拐了个弯,朝着瑞士大酒店方向驶去。
幸运的是玄宰骑的摩托车也是韩国国产车中性能相当不错的一款,能轻而易举地加速到时速200。在汽车川流不息的这个时间,速度不是关键,凭感觉把握道路的整体情况并迅速处理才是最重要的。
过了护士专科学校后玄宰追上了那两个家伙,跟他们并排行驶,果然是两个十八九岁长满青春痘的小子。驾车的家伙上身趴下肚子紧贴在油桶上,急转弯的时候膝盖几乎碰到柏油路面,享受着那种刺激和抢劫成功的成就感。这就是巡航车的魅力,无论是谁,骑上巡航车都会感受到那种放飞的快感。
“臭小子!”
“啊!你是什么人?”
两个家伙大吃一惊。
“骑那么好的摩托车不觉得羞耻吗?”
“什么?真他妈的!”
“停下来!别让我弄伤你们!把刚才抢的东西还回来就放你们走。”
“嗬,还挺横啊!臭小子,你凭什么出头?要是不想有来无回的话,趁早熄火吧!”
“小子!瞧你乳臭未干,嘴上倒不吃亏啊!”
“他妈的!你想跟就跟来试试!”
两个家伙沿着衍禧宫路加快了速度,时速大概180,前面的汽车阻碍了他们进一步加速。雅马哈YZF的转向系统卓越超群,车体轻快,车身的整体平衡性极好。他们很了解这一点,拐弯之前先移动重心,再熟练地松开刹车,刹那间摩托车就躺下了,整套动作一气呵成。他们避开汽车的技巧也相当出色。
“该死的!要是出了事就糟了。”
玄宰一直沿着黄色的中央线直线疾驰着追上去。他不担心自己,但那些天不怕地不怕的十八九岁的孩子轻率地拿生命做赌注,狂奔疾驰的结果常常是车毁人亡。摩托车出事的关键就在这里,一不小心就可能出现谁也不愿看到的死亡。
两个家伙顺着南加佐洞驶向他们的老巢水色路,因为车很多,他们的速度只有100。嗬!看来只能到前面去拦截了,如果他们进了水色路,就会通过高阳市逃得无影无踪了。
他们的水平也相当不错,看来只能利用摩托车的弱点了,无论什么摩托车都是有弱点的。
玄宰踩下油门,利用临时停车带和中央线轻而易举地超过了在众多汽车间穿行的两个家伙。
“怎么样?放弃吧!”
他淡淡地朝他们微笑着,一阵风似的超过了他们。
“啊,该死!”
“丢死人了!”
“烦死了,要不是后面驮着你,不会这么容易被超过的。”
“哼!跟着他走岂不是很没面子,拐弯!”
“他妈的!我觉得也是。”
两个家伙放弃了去水色路,狠狠瞪了一眼前方不远处的玄宰,降低速度匆忙在窄窄的路上掉了个头。这是玄宰等待已久的时机,在听到掉头声的同时,玄宰立刻拐了回来,膝盖几乎贴着地面朝把速度降到最低的那两个家伙冲了过去。
“噢!噢!”
“快!”
这是陷阱,在玄宰掠过他们身边踢他们的车之前,驾车的家伙戴着手套的手就被卡进了手把和燃料桶之间,同时他的身体失去了平衡,跟摩托车一起滑倒在路上。
雅马哈YZF的致命弱点就是在狭窄的路上掉头难,如果道路比较宽敞有两条车道的话还有可能,但现在路上车这么多,他们只能利用内侧车道,于是被自己的摩托车咬了一口,戴上了手铐。
附近的车全都停下了,警报器乱响,幸运的是他们掉头的时候速度降得很低,跟摩托车一起倒下的两个家伙伤得不重。“他妈的!这次栽了。”一个家伙瘸着一条腿嘟嘟囔囔地站了起来,另一个四仰八叉地躺在路面上,带着不共戴天的表情怒视着停在他们身边的玄宰。他们的眼神里写满了对韩国产摩托车居然击败了都市王子雅马哈YZF的惊诧。
①城市名,位于美国威斯康新州。——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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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他的台灯
5月25日,凌晨2点47分9秒。
月尾岛,仁川内港,玄宰站在西北部的防波堤上,面前,蓝灰色的海水翻滚着,背后,五颜六色的霓虹灯闪烁着,灯光映在海面上,宛如一条通体斑斓的巨龙。大海体内蓝黑的肌理时隐时现。
玄宰穿着皮夹克,一只手抱着头盔,身后几米处停着他的CUSTOM。他朝着大海敞开胸怀,眼睛盯着海面纹丝不动,像一尊雕像。凛冽的海风把他的头发吹得竖了起来,像针一样刺向夜空。
海浪不停地冲击着防波堤,在堤前堆起了一道晶莹的雪墙。
玄宰打开长方形的盒子,是一盏台灯,红蓝黄白四色依次闪亮,草绿色的灯罩像贝雷帽一样,整体设计像一株蘑菇。他仔细察看了一下台灯,包括带开关的电线和圆形的银色铁制底座。
这是那个不知名也未曾谋面的女人要送走的第一件东西。收件人不明确,甚至不是具体的一块地方,而是月尾岛附近的整个大海。那个女人和……她的男人是不是开着这盏台灯交流过他们的爱呢?是不是在灯下读书、喝咖啡、互相凝视过对方的眼睛呢?
他用力把台灯扔进了波涛翻滚的大海。
砰!
台灯溅起白色王冠状的水花,立刻被吞没到大海深处去了。
呲着白色牙齿的大海哗啦啦地冲到防波堤下面,牙齿一颗颗碎落。
第一次任务完成了,他已经拿到了预先支付的百里香。他看着慢慢被夜雾笼罩的茫茫大海,点燃了一支烟。
女孩在他的心里咯咯笑了。
“你丢掉了我的什么?”
“初吻!”
“嗬,年纪不小了,还这么感性。”
“一涉及你,我就永远是十八九岁。”
“因为我死了吗?”
“因为我心里的你永远是那么大。”
左方的灯塔旋转着向大海投射光柱,画出一个圆盘,烟雾在他的眼前和额头上冉冉飘散。
“噢,对了,这盏台灯真的很漂亮啊!”
“你也在大海里面吗?听说你的骨灰撒进了苏来浦口的海水里。”
“是啊,大海是巨大的停机坪,无边无际,不管什么东西,哪怕是紧急迫降,全都能毫不费力地接纳,在这里,连死亡也是微不足道的,灵魂也是。”
“是吗?”
“想我吗?”
“思念你。”
“既然这样,进来吧!骑着你的CUSTOM进来吧,让我们在海底奔驰。”
“不。”
“怎么?”
“我要忘记你。”
“这可能吗?”
“等这次工作结束就行了,在我的心里你将不复存在。”
“呵呵,恐怕不那么容易。”
“不,我已经感觉到了,我一定能把一直扛在肩上的你放下。这么长时间了,你的屁股难道还没有坐疼吗?”
“没有啊,我总是觉得很有趣。”
“那也得下去,如果你不想变成女鬼的话。”
“早知道这样,当时应该把头发留长点儿,就更像个女鬼的样子了。”
“幸亏没有。”
“呵呵!”
“哈哈哈!”
笑声落到海里,化成了泡沫。玄宰点了点头。
“我得走了。”
“让我坐在你的车后带我一起回去好吗?”
“不。”
“你……似乎讨厌我。”
“你终于明白了啊?”
“坏家伙!”
“没机会长成坏女人的小丫头!”
“要是曾经拥有你……”
“嗯?”
“要是我曾经拥有过你,可能现在会比较容易放手。我曾计划高考结束后跟你睡呢。”
“处女鬼?”
“哈哈哈,是啊,就是!”
“没那么做就对了。”
“哎呀,为什么?”
“那样的话,我恐怕会因为太想跟你再做一次而发疯的。”
“哎呀,啧啧!”
“该走了。你先走吧!”
“你不送我吗?像以前那样。”
“CUSTOM没有鳞和鳍。”
“说的也是。”
“走吧!”
“你还来吧?”
“以后还要来12次。”
“要是这样的话,恐怕不但忘不掉,反而更难舍难分了。”
“哈哈,不会的,绝对不会。”
“知道了。你走好!我先走了。”
“好,你的家在更深的地方吧?”
“再见,硬汉!”
“……”
玄宰张开手,露出白皙的虎口。他本打算转身回去,想了想还是走下去面朝大海坐下,无言地盯着向着远方退去的海水,他的眼睛被大海里升起的水汽笼罩着。
海里突然亮了起来,好像女孩打开了那个女人的台灯,打开了男人的心,或许是因为海蜇之类的海底发光体一起游向了台灯的缘故,或者是台灯顶着亮光在随波逐流。
玄宰抬起头,眺望着月亮,狭长的月亮用金银色勾勒出下巴,缓缓进入云层,似乎很快就要落到海里去了。
骑上CUSTOM的玄宰用双手把头盔扣在头上,看着面前深不可测的大海的鳞片,好像女孩露出虎牙微微笑着。
不,我会忘记你的。
酷咔咔咔——啷啷——
CUSTOM开始热身,掉头朝着陆地的方向。
只要习惯了背对着你,我就能永远离开你。
是啊,这也是需要练习的。因为害怕练习,我一直避免把目光投向你所在的大海,也不敢靠近大海,但是,从现在开始,一切都不同了,答应那个女人把她像瓷器碎片一样痛苦的时间、感情和爱人埋葬到大海里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也应当像她那样做,虽然不知道这个计划是不是能达到目的。我和她的共同点是都面临身不由己的选择,不管我们的爱人去的是另一片大陆,还是海里、天上,他们都已经永远离开了,如果我们再不放弃,就只能一辈子生活在死亡中。
驮着玄宰的CUSTOM咆哮着沿海边的防波堤疾驰着,从码头上看,它就像金色月光下的一阵疾风一样在海面上掠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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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断肠草
那个男人离开的前一天,风刮得很大,是那种预示着暴雨即将到来的湿而重的风。
他没想到,知秀也没想到,第二天凌晨他突然像一阵烟似的飘出了知秀的世界。
那天晚上,夜已经很深了,有人敲响了知秀的家门,这是以前从未发生过的事。知秀一个人住的时候也没有任何客人,她甚至把门铃都摘掉了。
“景侯,是住在这里吧?”
是个男人,戴着眼镜,面容清秀。
一看到来客,被称为景侯的男人露出震惊的表情。知秀直觉来客是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