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有了这样的空白册封书就不同了,所以子爵、伯爵这样的册封书每一份都是天价。当然贵族们也研究出来一种对付减等继承的方法,那就是隔代继承,如果以父传子、子传孙这样的方式来继承贵族爵位,一个伯爵的爵位只要三代人一百多年就能变成勋贵,变成富商。
可如果是祖宗传孙子呢?中间隔了三四代,生生把一个三代而亡的爵位拖上三百年甚至更久!三四百年了还找不到保住爵位的方法,也只能说明的确不适合当贵族。
坚石堡大公能把这样一份价值万金的册封书拿去给这个朋友的后代,可见他和马多利的爷爷与父亲关系有多好。然而好友唯一的后代还被干掉了,他要不暴怒才怪。只是他身在帝都,在没有许可的情况下是不允许回封地的,所以这件事他就拜托给帝国议会,一定要让皎月盗贼团的人以血还血。帝国议会经过讨论,最后得出一个结论,谁能给马多利报仇,谁就接过他的爵位。
一个新鲜的帝国子爵爵位就这样横空出世,对于那些迫切需要爵位来延续自己家族特权身份的末代贵族而言,这样一个子爵爵位代表了两百年经久不衰的富贵,怎么能不去拼命?
大量小贵族们闻风而动,一夜之间颇有三千虎贲出帝都的气势——如果没有那些那些华丽的散发着熏香,点缀着精美饰品的马车就更好了。
这样大规模的行动肯定会触动某些人的心弦,这些人有的是商人,有的是某些势力安插在帝都的探子,当这些人随着消息的走漏也知道了这个劲爆的消息时,可以说一些豪商巨贾们都忍不住心动起来。他们有钱,却没有权力,这可是一次难得的机会!
皎月盗贼团的下场已经可想而知,而真正的危险,还是来自于那些目的相同的人们。
为了这个子爵的爵位,小半个帝国都运动起来。
罗西一行人披星戴月,一人两骑,日夜不停赶路,终于在第三天看见了一望无际的大草原,皎月盗贼团的老巢就在这里。
“大家再坚持一下,这个土坡后有一个小镇,我们在镇子上休整一天,后天进入草原。”,罗西一挽缰绳,勒停坐骑,将挂在马鞍上的羊皮水袋摘了下来。拧开口塞进了坐骑的嘴里,喘着粗气的马儿扬了扬头,舌头啪嗒啪嗒的卷着羊皮水袋的出水口。罗西不敢让它多喝,这一路上以及即将到来的草原都需要用到它,重新拧紧盖子之后摸出一把精粮放到马儿的嘴边。
闻到香味后的马儿伸出手头卷着罗西的手,把他手心里抓着的一把精粮都卷入嘴中,咯噔咯噔的咀嚼起来。
罗西重新坐直了身子,一甩马鞭,凌空抽响,“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这句话的意思是当你以为自己是猎人时候,却不知道自己在猎人的眼中只是一只猎物。这次行动最大的难点不是找到皎月盗贼团,也不是剿灭这群土鳖,而是怎么对付其他猎人。”,罗西嘴角边微微上翘,露出一丝冷笑,“我的东西,谁都别想抢走!”
第六十章 贩子
这一片大草原曾经是博西人的祖地,在博西人没有被图尔曼人灭族之前,每年博西王族人都会回到这里,呆上一个月。这一个月里他们不会做任何事,每天会静坐在草原黑色的泥土地上,用三牲的鲜血来祭司这片孕育了神圣博西人的神奇土地。博西人的神勇、无畏、坚毅据说都是因为这片土地,这片贫瘠的土地让他们不得不扬起自己的拳头,从这里走出去。
当然,最后博西人的鲜血也撒满了这片草原。根据帝国史料记载,博西王朝末期,博西人骄奢淫。逸,已经忘记了祖先的勇武,统治阶级不务正业,只知道吃喝玩乐。他们极尽享乐之事,酒池肉林都不足以描述他们的奢淫。据说博西人的王宫里所有的宫女都赤果着身体,随处可见交合的人。大臣们将自己的妻女献给博西人的王,而王则把这些女人聚集在一起邀请大臣和名流前来yinluan。
但是,他们一切的享乐,都是建立在无尽的剥削图尔曼人的基础上。每年十数万图尔曼人因为徭役客死他乡,他们的妻女成为博西人的玩物,他们的财富被博西人掠夺,就像是博西人反抗黑血王那样,图尔曼人也站了起来,他们举起镰刀、棍棒、斧子,反抗博西人的暴行。
博西人的贵族和王室被赶回了这片土地,然后被斩尽杀绝。那一天血流漂杵,人头滚滚,博西王室和统治阶层的血统也就此断绝。为了避免随意抛弃的尸体引发瘟疫,图尔曼一世安排了大量的人手来掩埋这些尸体。
埋骨镇就是那个时候建立的,这里的第一代居民都是帝国的辅兵,他们用了一个月时间,才把草原上的尸体都处理干净。当然,还有一部分是让那些野兽们处理的。之后帝国似乎忘记了这处存在,辅兵们便在这里居住下来,结婚生子,一代代繁衍。
小镇似乎恒久存在,但从来没有过像最近这样热闹。
一波接着一波的人从帝国各地涌来,这些人中有贵族以及他们的私兵,有在帝国扬名多年的富商巨贾和他们的护卫,还有一些面色阴沉眼神里透着狠戾帮派中人。小镇中的居民一头雾水,这里可不是什么名胜古迹,也没有什么矿藏,荒野中最多的就是野狼,还有匪盗。对于这些打破了小镇宁静的人们,小镇的居民虽然有太多的猜测,却没有深究。
这些人的出现带来了大量的收入,居民们把多余的房间出租给这些蜂拥而至的人,出售食品和一些特产——狼皮,赚取大量的金币。
一张完整的狼皮能卖到三十个银币的天价,这可是以往想都不敢想的。也是因为天气越来越冷,整个荒原草原上没有遮风挡雨的地方,所以狼皮特别的好卖,短短的时间里就把镇子上的储存抢购一空。
除此之外,向导也成了最赚钱的职业。作为本地人,他们敢拍着胸脯保证,这片荒野之中狼群都可能迷路,但是他们不会。从懂事起,他们就在这里找生活,对这片荒原草原熟悉的就像是自己的家一样。
罗西来的算是最早的一批人,可他们直到现在都没有出发去寻找皎月盗贼团。罗西很清楚,最先抓住皎月盗贼团的人不是幸运儿,而是倒霉蛋。这群为了爵位而疯狂的家伙们不会轻易的看着机会从手指缝隙中溜走,他们会用一切的手段,把皎月盗贼团的首级抢到自己的手上。
与其成为蝉,不如成为黄雀。
坐在小酒馆里,这里热闹的不像是偏僻的镇子,不大的小酒馆里坐满了人,一张四五人的桌子往往都挤了十几个人。口感极差的嚓嚓酒和劣质朗姆酒的味道弥漫在空气中,还有呕吐后的刺鼻气味。
每一张桌子上都有两三个非常清醒的人,他们低垂着头把玩着手中的酒杯,注意力却放在了其他地方。
“听说了吗?枪火雇佣军已经发现了皎月盗贼团的人,据说还抓了一个落单的,正在逼供呢!”
“枪火?老撒耶除了吹牛还会干什么?别信他的。”
“前两天有一只小队失踪了,可能是皎月干的。”
“知道在哪失踪的吗?”。
“好像在靠近宝石湖的地方。”
“野牛找到了一袋掩埋的宝石,好像是皎月埋藏宝藏的地方,有没有兴趣做一笔?”
“听人说皎月已经离开草原了?”
各种信息在这里交流,但是有几个是真的很难考证,不靠谱的小道消息满天飞,每个人都希望能误导其他人。甚至有人说皎月已经被剿灭,他们的脑袋已经在运往帝都的路上。这样的消息并非没有用,当天就有好几支队伍离开埋骨镇,朝着相反的方向疾驰而去,希望在路上能拦住所谓的胜利者。
小小的酒吧成了一个欺诈之地,每个人都在言不由衷的说着谎话。
突然有人猛地踹开小酒馆的大门,寒风呜呜的从门外刮了进来,让醉醺醺的人们打了一个激灵,清醒不少。
“发现皎月盗贼团了,蓝玫瑰已经和他们交上火,达利的人正在赶去!地点在西北十一公里的地方!!”
寒风中透着一丝血腥味,一桌客人突然站了起来,快速的朝着大门外跑去。所有人都愣了一下,纷纷站了起来,紧随其后。
这则消息很难分辨是真是假,来的人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五大职业之一的“叛徒”,所谓叛徒,实际上就是贩卖情报的人。这么多势力聚集在埋骨镇,这么大的事情不可能不惊动大大小小的情报组织。他们也随着这些希望能获得好运继承爵位的各种势力一起入驻了埋骨镇,每个情报组织都有自己搜集情报的方式和方法,唯一可以信任的就是只要给了钱,他们什么都能出卖。
罗西看着一瞬间空空荡荡的小酒馆和目瞪口呆的老板,在桌子上丢了一枚金币,拍拍屁股站了起来。
哈诺挎着长剑站在他身后,微微低垂着头。亚历山大一口将杯子中的劣质朗姆酒饮尽,吐着一口浊气也站了起来。
罗西走到正坐在地上喘着气,喝着嚓嚓酒,传递回情报的年轻人身边,丢了一个小钱袋给他,“消息是真的?”
年轻人打开钱袋看了看,满意的揣进怀里,“当然是真的,不过情况不太乐观,皎月有不少枪。”
很显然,他隐藏了这个消息,只有寥寥数个团队知道这个消息。
罗西眉头一拧,竖了起来。
帝国对热武器GUN的管理相对而言比起联邦要严格不少,一个盗贼团怎么可能装备大量的热武器?很明显的,皎月的底子有问题。这也能说明为什么马多利子爵会遇难,可能他发现了什么情况,所以皎月的人不得不违反规则,把他灭口。
罗西又丢了一袋钱给年轻人,年轻人笑着笑纳了,“蓝玫瑰差不多全部阵亡,达利的人也死伤惨重,野牛雇佣军埋伏在周围,准备乘机收割。不过有两个贵族的私军也在附近,都在等机会。我附送这位大人一个小小的消息,我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据说皎月和共和国有关系。”
年轻人说完这句话之后从地上费力的爬了起来,不是因为他受了伤或是急着赶回来伤了元气,而是身上的钱太多了。
罗西不置可否的嗯了一声,带着人迅速离开。
最后一个消息很关键,皎月如果和共和国那边有关系,他们的武器就能解释的通。
共和国并不富裕,矛盾也很多,每个团体都在为自己的种族争权夺利。据说图尔曼帝国内和联邦国内有不少盗贼团都和共和国有联系,他们往往担负着为共和国某个势力输血的作用,把劫掠来的钱送往共和国国内。
当然,即使是这样,疯狂的人群也会把皎月吃的渣也不剩。
咱们聊聊天
这本书我的计划是四个世界,从末法时代到盛法时代,然后是神话时代,最后是神明时代。
末法时代中武力虽然重要,却不是最关键的。各种神术和武力式微,人的力量被放大,所以权力比武力更重要。第一个世界的主线其实已经揭露出来,不知道正在看书的书友有没有注意到。
这本书可能很小众,也许是我说故事的手段不那么高明,数据让我绝望。申请签约也失败了,没有推广,没有关注,就没有资源。
说实话写小说本身是一件出力不讨好的事情,或许对大神来说不是这样,但对我这样的扑街码农而言,码字是一种对生活的希望,是梦想。
有人会问,既然签约失败了,你这2b码农会不会太监。
应该说大多数正在看,喜欢我说的这个故事的人都有这种担忧。我可以在这里说一句让大家放心的话,不会太监。即使没有签约,没有收入,这本书也不会太监。当然,适当的缩水有可能,比如说原本计划多少多少章,多少多少支线剧情,会缩减一些,但肯定不会太监。
我不是一个喜欢割鸡鸡的人,我也和家人说过,这本书已经扑了,至少一年内别指望我能有收入,但是我得把它写完,不能留下什么遗憾。
虽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可是我呢还是希望大家可以多给我一点推荐和收藏,至少让我败得不那么彻底。
每天两三张推荐票已经让我没话说了,码字不是一个轻松的事情,大家看几分钟的章节可能需要用一个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去完成。我不计较报酬的事情,也计较不了,可我依旧希望能收获一点荣誉。
至少会有人说,啊,这本书其实挺不错的,书荒的时候可以看看。
有朋友说慢热,其实就是我写的不好,我承认……。好吧,我不想承认。
其实这本书挺有意思,至少我是这么想的,因为篇幅的关系还没有深入下去,第一个世界以权力为主旋律的斗争还没有完全的展开。
贵族之间的倾轧,教会内部矛盾的激发,皇室对待日益强横的贵族势力之间的斗争,都是第一个世界的核心。
希望喜欢这本书的读者朋友能多提提建议。
写的比较乱,聊天嘛,将就着看看吧。
最后,希望大家能喜欢我说的故事,谢谢~!
第六十一章 方向
当最后一声惨叫渐渐停歇,不大的一块地方上已经彻底的安静了下来。黑鸦被血腥的刺鼻腥气从很远的地方吸引了过来,在天空中盘旋,绿豆大的眼睛盯着那些已经冰冷的尸体,可它们还不敢降下去,那些正在打扫战场的皎月盗贼团对黑鸦而言是巨大的威胁。它们不止一次在这种用两条腿直立行走的动物身上吃过亏,已经学聪明了。
一名穿着皮甲,体型瘦小的家伙,将匕首从尸体的胸口处抽了出来,随意的尸体身上擦了擦后收回鞘中。
达利护卫队全部覆灭。
达利的上家是达利商会,是帝国内屈指可数的大商会之一,会长安达利是一个很出色的商人,他继承父业接手达利商会的时候,零零碎碎加起来也就一千金币出头,可在他的带领下,达利商会就像是开了外挂一样,迅速的发展壮大,成为了坐拥百万金币资产的巨无霸。
一个商人到了这一步已经没有继续发展的前景,所谓发展无非就是为这百万金币增加一些数字而已。对安达利而言,再增加百万金币也改变不了他是商人的事实,他依旧是一个商人。他有野心有能力,可是缺少机会,他也想成为贵族,可贵族用钱买不来。
当皎月盗贼团事发之后,他敏锐的意识到这是一个蜕变的机会,只要能抓住这次机会,他相信自己在帝国统治阶级中也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