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愣了会儿神,消化完我说的话之后抱着肚子纷纷笑到躺下。后来想想,我这人确实是有下流的本事,非要将好好的一顿训斥给低级化,让所有人贻笑千年了。
这个射不准的理论给大学男生宿舍提供了不少茶余饭后的笑料,而我也在最初两年被评为全校的毒舌妇之王。
第二章 从良之一次出差(7)
简尔在和王轩逸一来二去的交往中,果然过渡到了男女朋友阶段。自从有了王轩逸这个男朋友后,简尔越来越文学女青年,每晚不卷本诗集阅读就睡不着觉,每次睡觉前都会重重一声叹气,仿佛一睡着就要驾鹤西去。我想,王轩逸作为一个运动爱好者,喜欢上一个将叹气视为审美的女孩,也真是匪夷所思了点。只不过这段爱情维持不久,王轩逸又砸到了别的女生,顺势将她替换下了。为此,简尔恍惚得跟祥林嫂一样,没事就跟我说,带我去球场。
我起初的时候因为自己算是两人的媒人,还偷偷约了王轩逸见面,让他好好对待简尔,顺便还对第一天的粗俗言论道了一下歉。但我咬定当初说话的时候除了“他妈的”这词是我常用语以外,其他这些骂人不带脏字的双关语都不是我本意,纯粹是听者多心了。
我记得那天清风徐来,水波不兴。林学院荷塘中的莲花开得鲜艳夺目,一群群蜻蜓在荷塘上方低空飞翔。夕阳下,我俩的影子被照得特别特别的长,落在一堆无名小黄花上。很是诗情画意。
那天王轩逸照旧穿了一身运动背心和短裤。足球在他脚下行云流水地转来转去。小腿肚因为长期暴露在太阳底下,已经被晒得黝黑黝黑,但肌肉绷得紧紧的,很有运动员的范儿。听完我的话,他还挺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就是他那一瞬间的彷徨无措,我开始有了第一次的心动。这一下子让我感觉和他亲近起来:帅哥并不是那么高高在上,他也会拉屎也会放屁也会局促也会尴尬。一个平面化的帅哥形象突然立体起来,亲民起来。但是心动归心动,却不至于跟他的粉丝一样恨不得在年终会的时候挂一个“轩昂气宇、逸群绝伦”的横幅出来。私以为,曾经那么淳朴的林学院就是因为王轩逸而变得彪悍和凶猛的。
王轩逸照旧没有和简尔走在一起。简尔也彻底放弃了王轩逸,转而专心投入一个叫赵飞的球员的真爱中去了。
我那次动心在王轩逸的高调恋爱和频繁换女友的过程中逐渐降温。到大四的时候,我都忘了我曾对这么一个帅哥心动过了。简尔说大学不找男朋友很可耻,当然我本人也从未停止过对人生伴侣的终极追求,只不过不是我不愿委曲求全,就是他们不愿意委曲求全。随着毕业脚步临近,我隐隐觉得大学如果这么过去也委实太平淡了些,于是我决定毕业前怎么着也要找一个养眼的做我的男朋友,不知怎么的,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王轩逸。
当时我想追求王轩逸的想法,就像我要拿到毕业证一样,成为了我生活的一个行程,到最后我都忘了我追求他的动机、原因是什么。我每天都在搜集他分手的情报。在得到他分手的确切消息那天,我连夜写了一封很彪悍的情书。这封情书从写作风格上来说,有些像诗经。前面大半篇都在用“赋”这种艺术手法,扯一些有的没的的东西,什么临西空气污染越来越严重啊,授课老师越来越变态啊,我老喜欢张国荣啦。后面一小截忽然笔锋一转,直抒胸臆地说,我是风儿你是沙,我是太阳,你是向阳花。在写情书的时候,我因为太关注于内容的优劣,并没有注意到文字的版面布局,生生将“你是向阳花”五个字甩到了纸张的反面。而“我是太阳”这四个字我又生生漏了一个“是”字,使得“我太阳”成了当页的一句绝笔。这一绝笔的内容因为和“我日”有着雷同的意思,显得我说得非常不礼貌,这让我踌躇了半天——情书用的是画满各种心形图案的有磨砂效果的粉色厚纸,是我买杂志时附送的,有且仅有一张。我心有不安地在“我太阳”之间加了个瘦瘦窄窄的“是”字,又在纸张的末端加了小笔“背面还有哦。我是太阳绝不是我在骂你哦~”,写完之后我又觉得最后一句显得此地无银三百两,又把它划去了。
第二章 从良之一次出差(8)
好不容易熬到天亮,到最后准备送出去的时候,我不幸看见他和别人成双入对地迎着太阳晨跑去了。我对着他们的背影恨恨地说了一句,“我日!”
为此,我还像模像样地伤心了一把,还专门写了一篇“我的玻璃心,碎了”的苦情诗,发表于学校报刊上。后来,王轩逸实在太过滥情,大四这一年换女朋友的次数快要超过我一年例假的次数了。最后我都不记得这封情书被我扔到哪里了。
这个情书事件本来就应该这么悄无声息地过去了,但事情的转机在于:这位王轩逸同志在毕业晚会时,忽然邀请我共舞一曲。曲终人散时,他在我耳边低语道:你喜欢我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我晚上在学校门外等你。
我在震惊于此话的同时,很快理智地分析出这封情书外泄的可能性。因为除了我自己和那封风格诡异的情书之外,不存在任何人证物证能让王轩逸有此结论——我从来不跟其他女生一样,张狂地去球场加油助威或者害羞地欣赏他的背影,每次遇见王轩逸,我只是*裸地欣赏。这是一种单纯的审美。我喜欢他的单眼皮眼睛,喜欢他立体感颇强的鼻子,喜欢他丰润的嘴唇,喜欢他健硕的身躯和翘翘的臀部。这是老天爷赐给凡人的美好礼物,是个艺术品一样的存在。我在欣赏这个艺术品的时候,充满了*,但是没有丝毫情欲。当然你们会说,*和情欲没有什么差别。那你就犯了我们学校那些小女生的错误了。我的意思是,如果王轩逸是个很坏很坏的人,比如说是杀人狂之类的,我也会很有*地看向他,但是我估计全校没有一个女生会对一个杀人狂产生情欲的。我想王轩逸足够聪明,应该从我看向他的眼神里判断出来这种差别。但他现在这么笃定地说我喜欢他,只不过是仗着我亲手书写饱含感情的一页情书而已。我想告诉他,如果他有幸看见了那封情书,那他就当是看见一个孤独的老女人在半夜思春时的号叫就可以了,并不用往心里去。重要的是,我自己也搞不明白我曾经有没有喜欢他,现在还喜不喜欢他。也就是说,我不敢保证我的那坨*里面掺进了情欲没有。
那天晚上,我犹豫半天,没想好怎么答复。但我还是如约去了学校门口,顺便还戴上MP3,听Linkin Park撕心裂肺狂吼《in the end》。
我在校外的门口等了四个小时。我觉得Linkin Park唱了四个小时,他们喉咙也该哑了。烤串的新疆大叔都撤摊了,学校的情侣也陆续出去打野战了,我也没等到他。盛夏的深夜,试验田里传来青蛙不耐烦的呱呱叫声。薄雾笼罩,天上连颗星星也没看见。我穿着一身浅绿色的单薄连衣裙,踩着一双白色的高跟凉鞋,在凉风中有些瑟瑟发抖。每次我想要扭头走了,我总会隐隐觉得身后有了脚步声,于是我告诉自己再等等再等等。直到学校宿舍锁门时间的临近,我才彻底地感受到,很多人很多事情是等不来的。我第一次感受到了伤害。我觉得这是对我的最高羞辱,我恨不得一掌劈死他。
一个月后我接到他电话,还没等他利索说完一句话,我就说:你去死吧。然后重重挂了电话。
自此,这段回忆被我封箱打包,沉入谷底。其实回过头来想,我只不过是生气他放我鸽子,还没有到辜负我感情的地步。而且这场暗恋究竟是不是真的也不好说,因为我还暗恋过无数个帅哥,这些暗恋里面,王轩逸并不是一个特殊的案例。周林林知道我曾暗恋过方予可后,还特地在方予可前许诺,她可以出借方予可的腹肌不限次数地让我的狼爪抚摸。大家相互能开玩笑地说这些的时候,我对方予可早已没有所谓的男女感情了。所以我现在能这么泰然地和王轩逸重逢,泰然地和他搭讪,泰然地和他交谈,说明我早忘记了那人生中的小插曲。
人生中受的伤害那么多,多一件少一件又何妨。人本来就是要越活越豁达的。
这么多的片段看似很长,回忆起来也就是几秒钟的事情,那些影像如同被风翻动的书页,迅速又清楚地在我脑中过了一遭。眼前的王轩逸仍然摩挲着那只玻璃杯,Kelly望向他,而林大人望向我。
我舔了舔嘴唇,干笑道:“那也是我目前人生中的最后一支舞了。”
林大人看向我的眼神更加缥缈。
我又补充道:“因为那次我跳得状况百出,差点把王总,呃,轩逸的鞋给踩烂了。印象实在不好,所以索性再也不跳舞了,连现在流行的肚皮舞都没去学。”
我说得相当诚恳,仿佛那天我真的如同一个慌张不安地旋转的小女孩一样。事实上,那天我跳得很好。我爸和我妈曾经去过苏联,带回来的财富之一就是交谊舞。我有幸在很小的时候学会,随着音乐摆动身体是我的本能。
我记得那天,跳到最后,全场只剩下我和王轩逸。大家都在舞池旁边静静看着我们如何忘记周围的环境,如何心随舞动。也许,那天晚上他赴约了,我便会接受他,然后发现自己确实也是喜欢着他。
王轩逸抿了口清水,对着林大人说:“那天妖子的表现很好,像一只小天鹅。”
要不是今天晚上我们没喝酒,我都以为王轩逸喝醉了酒。这话说得太暧昧,连我自己都怀疑我是不是记忆错位,我和他之间是不是真的发生过一些绿了芭蕉红了樱桃的风花雪月……尤其是听了他今天一段似是而非的话之后,不禁让我想起我和他之间的相遇。对比他当时看我陌生的眼神以及现在对我熟络的态度,真让我感叹纨绔子弟在炫耀自己“丰富”情史方面总有着独特的天赋。
但他又转瞬笑道:“不过当初她骂人很厉害,现在应该收敛很多了吧。Roger你要小心她的毒舌。她曾经被我们全校称为毒舌妇之王。”
林大人笑了笑,转过来对我一脸春风和煦、杨柳拂面的温暖模样:“妖子刀子嘴豆腐心,相处久了习惯了。”
林大人在外人那里都叫我小张,只有在公司内部,才会随大流唤我一声妖子。这次突然不经意的改口让我稍稍有些不适应。而且天地良心,我从来没有在林大人前面有过刀子嘴豆腐心,最多就是豆腐嘴刀子心罢了。
第三章 从良之一位邻居(1)
我至今觉得匪夷所思,事情怎么就演变成我坐在了林大人高大威猛的SUV越野车里,而车的方向是我家……
话说昨天,我为了准备搬家,开始以蜗牛的速度收拾东西。这一收拾让我对我的人生有了新的认识。败家的证据实在太多,清理起来都是一些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比如一米多高的藤萝状灯柱、无数个长相各异的NICI小熊、四枚卡哇伊风格的组装小凳,还有两柜子的衣服等等。就跟搓澡一样,越奋力地搓越能搓出泥来,大有源源不断的意思。以前每次月初发工资后,前十天去商场,中间十天去淘宝,最后十天拼地下商场,以后我想我得适当缩减逛淘宝的次数了,因为从数量上来说,我收拾起来的那些体型庞大又无实际用途的,多是淘宝消遣惹的祸。
望着如山般的一堆物品,我感叹到搬家是个浩大的工程,即便发扬愚公移山精卫填海的精神,搬完的日期也是遥遥无期。第二天我跟林大人请假,打算请完假后,再电话通知阿宝这位壮丁开个金杯过来帮忙。大不了,我把那个从淘宝上买的小*开关的台灯送给他。
林大人得知我搬家的事由,让我将他这几天的行程报备了一遍后,云淡风轻地说:“那就这周周五下午搬吧。我过去帮忙。”
我倒吸一口气。只有小的给您鞍前马后的命,哪敢劳您大驾屈尊到寒舍涅……我将这个意思翻成正常的表达方式跟林大人表了表:“平时已经够给您添乱的了,您平时也忙得很,搬家这种脏活累活还是我自己来好了。再说,我的房子又小又乱,让您看笑话了。”
林大人倒是一点也不客气,将笔记本一合上,说:“没关系,以后你家里的钥匙给我配一把吧。”
啊……我连摇头的力气都没有了。我觉得现下形势下,装小白装无知只会让自己失去立场失去贞洁失去名声,于是我直着脖子问:“你想包养我?我不会答应的。”
林大人抚在电脑上的手顿了顿,中指的关节还微微弹了弹。
然后林大人抬起头看向我,跟看白痴一样的表情说:“妖子,你听说过包养一个人,还要被包养的人自己租房子的吗?”
我想了想,确实也有道理,我只好又问:“那你是还想替我付房租?”
林大人这回抱着拳看我没说话,黑黑的眼睛里跳着一闪一闪的火苗。
我肯定是惹怒林大人了。林大人怎么会小气到付房租呢……我大胆地又试问了一下:“Roger您是想给我买房子?”
林大人眼中剩的最后一点火星子也被我无情地“熄灭”了,他叹着气说:“等你成为公司的骨干型人才,公司也许会掏钱给你买房子。但按照你现在的智商,这辈子也没什么希望了。我问你要个钥匙,是想让我儿子有什么事能去你家。”
我虽然还没有搬家,但是对我那单身公寓的生活已经充满了向往。这种向往大概是这样子的:清晨的阳光透过白色的窗帘洒进床上,我慵懒地欠了欠身子,床对面的写字桌上,笔记本完成了一夜的使命,终于下载完几G的精彩视频,而我起床后的任务是——双击它。
但是这种生活仅限于我一个人。外人存在的情况下,这种愉悦的心情很快会演变到尴尬的境地。
我要誓死捍卫我的独身生活。
我想了半天,终于颤悠悠地说:“聪聪毕竟也七八岁了,这个年龄刚好是孩子成长的敏感时期,最好有父母的陪伴。刚才您也说了,我智商不高,文凭也在那里,教育孩子既没有经验,更没有天赋,这种关系到林家未来命脉的任务我实在不敢一人承担。再说,林夫人应爱子心切,怎么会放心将这么乖巧的孩子断送在我这里呢。”
第三章 从良之一位邻居(2)
林大人站起身来,跟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