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之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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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之夏-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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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午的风来把秋天的阳光吹走。那阳光是一个脚跟不稳的家伙,身体虚弱,心肠温暖。离开的时候,十个带毛茸茸手套的手指头在梧桐道和草坪之间游游移移。
  不远处不知道有谁在拉手风琴,一曲《莫斯科郊外的晚上》,很老很老的歌,在端木瞬心里,这首歌几乎跟马克思一样苍老,差不多每个上了年纪的人都会哼唱。那个拉手风琴的人,因为不熟练,所以拉得断断续续,变成像正在流动的阳光那样游游移移的曲调,始终不肯下来,到他们身边来,而是在梧桐树光秃秃的高树丫上踮着脚滑来滑去,裙裾飘摆,招摇过市。
  “阿濯……”端木瞬迟疑着,他觉得,今天的事,还是应该跟汪濯沸说清楚。这样子不提不提,总不是个办法。而且,邮件的事情,也很有可能关系到汪濯沸的安危,他不能因为自己喂了费仁一根薯条,就把汪濯沸的安全置之不顾。
  “其实今天……”
  汪濯沸不响,安静地听他说。他有点惊喜地发现,端木瞬长大了。他不再逃避,不再因为自己的倔脾气影响别人、影响大局。对于端木瞬来说,这已经是很难得的成长了。这种成长好像是一瞬间的事,早上的时候他还很任性地把居群扔在了公交车站,让汪濯沸头疼了好一阵。只是一个上午的时间,他发现自己喜欢的那个勇往直前又心软迷糊的端木瞬回来了。这让他分外欣慰。
  其实,谷新发生的死人来信事件,他已经知道了。自己底下公司的事情,自然有人第一时间向他汇报。他的担心和费仁一样——似乎是有人故意要拖端木瞬下水,把整件事往他身上牵扯。于是吩咐居群要把端木瞬看得更加周全一点。没想到的是,他这边还没来得及通知居群,就接到居群电话,说端木瞬约了费仁见面。
  端木瞬和费仁同居的事,他至今耿耿于怀。尽管知道他们只是合租,没有其他什么关系,可心里的那根刺始终挑不出来。就像有了倒刺的荆棘扎进肉里,要拔*出来反而会弄得自己血肉模糊,只好不去管它。日长月久的,就和肉体长在了一起,从此之后,就算想拔,也拔不出来了。
  那天上门闹事加道歉之后,趁端木瞬不在,汪濯沸要费仁当着费红的面保证,以后再也不骚扰端木瞬。费仁很不情愿,但姐姐在场,自己又刚犯了错,他只好答应。
  所以当他赶到麦当劳,又恰恰看到他们喂食薯条的一幕时,懊丧和气恼便克制不住了。把薯条塞进自己嘴里的那一刻,他有明显的触觉,知道自己的嘴唇碰到了端木瞬的指尖。这让他的心猛颤了一下,低头看到端木瞬惊魂未定的表情,又是更加的懊丧和难受。几种心情交织在一起,他于是把火都撒在了费仁身上。
  舔手指那一幕,更是故意做给费仁看的。
  现在想来,自己当时是冲动了。
  他就不明白了,平时遇到任何事都十分冷静的自己,为什么偏偏碰到了端木瞬,就会失控呢?
  “其实……费仁他……你知道他这个人就是这样胡闹的,你别往心里去……”
  端木瞬一口气把上午全公司除了自己之外都收到周晓天邮件的事交待了,说到刚才喂费仁吃薯条的时候,突然间变得有些吞吞吐吐。
  见汪濯沸不答话,端木瞬小心翼翼地问:“阿濯……你……你还在生气吗?”
  汪濯沸侧过脸,看到端木瞬水润的眼睛正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那种像做错了事的小孩乞求大人原谅一样的眼神,他一看,心就软了。
  “我生气。”
  停了一停,接着说:“但我不是气那根薯条,”
  端木瞬抬头望定他。
  “我气的是,你遇到了问题,你有困难要解决,第一个想到的是费仁,而不是我。”
  汪濯沸说完这句话,长长吐出一口气,这句话他想说,但并不是他最想说的。很多话在心头绕来绕去,终于还是把这句说出了口。
  一旦出口,就好像失去了所有的力气,那些真正想说的话,那些好不容易挣扎着翻腾到水面上的话,又一股脑儿地沉了下去,连一个气泡也没有留下。
  突然之间,他觉得自己似乎成为像空气里漂浮的那首《莫斯科郊外的晚上》那样老,老而无用,灵魂滑动在梧桐树的顶端,成天像电车般挂在空中滑来滑去。
  不下来,不肯下来,无法下来。

  第23章·居群的烦恼

  自从那天在街边公园的梧桐树底下吃过麦当劳,又不算长不算短的倾谈过一番之后,端木瞬觉得整个世界似乎终于恢复正常了。
  汪濯沸看自己的眼神不再凌厉恐怖但又欲言又止,那种整天如针芒刺背的不适感也在不知不觉间消失得无影无踪。而他自己,也不再觉得自己成天憋屈而一无是处。
  好吧,他想,这辈子总算请汪濯沸吃过一顿饭了,也算对他的人生有了那么一点小小的贡献。尽管那是只有二十几块钱的麦当劳套餐,但是那天,他看得出来,在断断续续的《莫斯科郊外的晚上》的手风琴里,在走走停停的秋天的阳光里,汪濯沸就着红蓝吸管吸出的冰镇可乐,啃汉堡啃得非常快乐。
  端木瞬一边喂狗,一边蹲在那里瞧着自己的手指头发呆。那天被汪濯沸舔过的地方,口腔里濡湿温暖的余温似乎还在。后来回到家洗澡的时候,他考虑了很久要不要往上面冲水。犹豫再三之后,他小心翼翼地把手伸到自己嘴里含了一下,然后傻笑了一阵,又脸红了一阵,最后在浴缸里滑了一跤……
  端木瞬回过神来,看到棒冰把头整个儿埋进了它的食盆里,呼哧呼哧地嚼着大姐给它买的贵得要死的所谓“瑞典皇家狗粮”,连姿势里都写满了心满意足的神态。
  “唉,你吃东西的样子跟阿濯啃巨无霸的样子好像哦~”他抚摸着棒冰的头自言自语。
  身后有个人一个没忍住,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了,一阵猛咳。
  端木瞬不用回头就知道是谁——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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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群这些日子一直紧随在他身侧,端木瞬一开始有些不适应,后来渐渐习惯了。他觉得居群就好像很多古装武打片里那些王公大臣的影卫一样,需要的时候能随时出现,却又很难让人感觉到他的存在。
  自从周晓天来信的事情发生之后,加上费仁一番耸人听闻的言论,端木瞬终于开始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便不再由着自己的性子试图甩开居群。
  他知道居群平时要应付的事不比汪濯沸少,他的空闲时间也绝不会比汪濯沸多。他们不比自己,每天朝九晚五,上班也不会忙,上网看看新闻,和同事聊聊天东拉西扯一会儿,一个白天就过去了;下班回到家,陪妈妈聊聊天,被姐姐们逗弄一下,再去逗弄一下狗,一个晚上就过去了。
  可是汪濯沸和居群不一样,他们很忙,有整个励丰要打理。汪濯沸做明里的事,每天风风光光抛头露面,居群做暗里的事,无人知晓却不可或缺。
  端木瞬很清楚,缺少了居群,汪濯沸乃至整个励丰就会像轮胎没了气,或者是用电脑缺了鼠标一样,会累很多、费力很多、辛苦很多。可汪濯沸依然把居群派给了自己,他知道自己又笨又迟钝,可是他也知道汪濯沸这么做的用意。不管怎么说,汪濯沸把他当成自己的弟弟,想要保护家人的那份心意,他觉得不舒服也好、心里别扭也好,到头来,毕竟是感激的。
  ——能让汪濯沸这么上心的人,除了有血缘关系的至亲之外,似乎也不多吧。
  他也曾提出过换个人,让居群回去做原本应该做的事。他实在看不下去,汪濯沸这段日子熬得上火,眼圈也总是有点发青。路过书房的时候,他经常可以听到平时脾气温和的汪濯沸在愠怒地教训人。而他自己,除了偶尔给汪濯沸弹个琴之外,什么忙也帮不上。
  端木瞬于是想把居群还回去。可是汪濯沸说,不是居群我不放心,而且,他毕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后面跟着的人是他,你也会觉得自在一点。
  汪濯沸为他考虑到这个份上,他还有什么话好说?
  在这个多事之秋,既然自己对汪濯沸起不到什么实质性的帮助,那么至少,至少让他少操一份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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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自从昨天开始,端木瞬忽然发觉,居群很不在状态。
  平日里,只要有一点点风吹草动,居群就会像机警的狼犬一样,立即进入一种攻守兼备的状态——竖起耳朵,直起尾巴,打醒十二万分精神。就好像那天在公交车站,一个陌生人只是上来跟端木瞬说了两句话,就被居群判断为危险份子,差点架到一边上私刑。
  可是昨天和今天,居群更多时候,好像是在发呆,平时暗夜守护神般专注而清明的眼神没有了,变得空洞,空无一物,有些心事重重的样子。
  今天下班路上,端木瞬故意在人行道上撞了一个路人,那个路人也很有礼貌,于是两个人在那里互相鞠躬互相道歉了半天,跟在几步之外的居群也只是看着。直到那个无辜被撞的路人一再表示没关系,自己也有不对走路没看清,居群才好像回了魂。刚想要上来给端木瞬解围,那个路人早就已经走了。
  端木瞬朝居群笑笑,摊了摊手。看到居群的样子有点懊恼,似乎在后悔自己怎么会在这种人来人往的大街上走神。
  居群的确很懊恼,万一一个不留神让觊觎端木瞬的人趁虚而入,那自己必定是万死不能辞其咎,无法向汪濯沸交代的。
  居群有心事,端木瞬看出来了。他于是决定找居群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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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群很少说话,也很少展露出很激烈的感情,印象中端木瞬几乎没有看到过他滔滔不绝或是大叫大笑的样子。
  第一次见到居群是九岁那年,汪伯伯拎回来一个据说是企图偷自己钱包的小偷,才不过十一二岁的样子,却有本事绕过四五个久经训练的保镖,差点就把钱包偷到手。
  端木瞬看看那个浑身脏兮兮,连脸都黑乎乎,但是却有着一双异常清亮眸子的少年就笑了。
  他觉得很好笑,就指着居群哈哈大笑——居然有人敢偷汪伯伯的钱包,他的胆子真是比太平洋还要大啊。他一边笑一边指着居群说:你知道他是谁吗?你偷他的钱包,你死定了!哈哈哈……
  居群眼神闪烁了一下,冷不防挣脱了抓着自己胳臂的保镖,跳上来一把将端木瞬推到在地,然后骑到他身上就打算开打。
  端木瞬被吓呆了,眼看着拳头就要落到自己脸上。这时汪濯沸出现在居群身后,及时挡住了他的攻击。
  后来居群留在了励丰,他是个孤儿,原本过着四处流浪、以偷鸡摸狗为生的生活。汪伯伯很看好他,他似乎在居群身上看到了一种常人所没有坚韧和隐忍,加上他年龄合适,正好可以在将来供汪濯沸驱使。汪伯伯便开始悉心栽培他,不但给他安排了住处,还供他上学。
  过上了正常生活的居群,不再是脏兮兮的野孩子样子,若是仔细看看,会发现他五官端正清晰,似乎还挺好看的。
  当时的励丰,居群是唯一一个跟自己年龄相仿的男孩子,端木瞬很快和居群熟稔了起来。用端木瞬的话说,他们这叫“不打不相识”。每当端木瞬说到这件事的时候,居群就会说,我当时还没打到你呢,就被汪先生拉开了。端木瞬嘿嘿一笑说,来来来,我们干脆干一架,把当年那架补上,就算名副其实了。居群摇摇头,嘴上什么也没说,心里却清楚得很,他要是敢碰端木瞬一个手指头,那他就不要再想在励丰、在安平市混下去——那天十四岁的汪濯沸把他从端木瞬身上拉开的时候,看着自己的眼神他会记得一辈子。很可怕,可怕得他不想再看到第二次。
  为了报答汪伯伯的知遇之恩,不论是在励丰还是在学校,居群都很努力,在励丰的效率和学校的学习成绩,他都是名列前茅的。
  后来汪伯伯退休,汪濯沸接管励丰,居群便正式接手老励丰一些道上的生意。那些端木瞬听了就头大的事情,居群都处理得很好,甚至比汪伯伯的时候还要好。
  爸爸经常说,居群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因为他的心思很干净,没有任何乱七八糟的内容。用一个成语说叫作“心无旁骛”,他的心里只有励丰和汪濯沸。在爸爸眼里,一个人的心里如果只有一个目标,那么任何事情都不会难倒他。
  这样的居群,会有怎么样的心事,端木瞬想不明白。他一向认为,如果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是没心事的,那这个人一定就是居群。
  可是这两天,居群明显的心事重重,这不禁让端木瞬有些担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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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端木瞬下班,居群跟在他后面走。端木瞬没有选择平时回家的那条路,居群也竟然毫无察觉,只是一路跟,这让端木瞬再次确信——居群一定是出事了!
  他们在一家泡沫红茶坊门口停下来。居群的神色有些迷茫,端木瞬往里面指了指:“进去坐坐吧。”
  居群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只是往里看了看,确定这家红茶坊很普通,里里外外都没有什么可疑人物,才放心地跟着端木瞬一起走了进去。
  红茶坊里烟雾腾腾,服务生像鬼魅一样的飘来飘去,喇叭里的音乐声不大,却有着浓浓的乡土气息——《老鼠爱大米》——农民兄弟的最爱。
  端木瞬忽然有些后悔,他发现这里真的不是一个很好的谈话场所。可是人都进来了,每人十八块钱的畅饮费也已经付了,让他走他又有点舍不得。他发现自己永远没有办法像汪濯沸那样,随随便便就能找到一家优雅华贵的咖啡厅,然后随随便便坐下来很高贵的点一杯意式浓缩什么的,不论是谈吐举止还是做事方式都是让人赏心悦目的。
  他觉得自己这一辈子,跟汪濯沸的档次,差的不是一点两点,就是把勃尔特的腿借给他,脱*光了鞋子,只怕也是追不上的了。
  他自己也就只配吃吃麦当劳或者十八块钱无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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