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少臣平日里似乎工作很忙,并不打电话,通常只在周末约她。安若并没特别的消遣和爱好,周末无非逛街与清扫卫生,程少臣又特别懂得吃和玩,安若觉得跟他相处愉快。
沈安若也搞不明白程少臣到底想做什么。她一向最有自知知明,他那样的人,多半看不上自己这种清清浅浅的女性。
他并没有追求之姿,向来坦坦荡荡,目光清澈,表情从容,文质彬彬,除了不得己的情况下,连她的手都不碰。上一回他们一起出海去钓鱼,只在上船时,浮桥因前面有人在行走而左摇右晃,他轻轻扶着她的腰,后来见她仍是怕得不敢挪步,于是在说一声“失礼”,便抱了她上去,一走过浮桥立即又将她放下来。
程少臣是很精彩的人。有时见他接电话,似乎是工作上的事情,锁着眉头,紧抿唇,表情严肃,分明十分不满,但他只是耐心听,甚少发言,偶然一两句,听起来竟和颜悦色,与他此刻凝重的表情完全不符,而通常那只言片字便将事件盖棺论定,再不容反驳。沈安若在心里暗暗叹服,觉得他十分具有领导气质。更多时候他都是歉然一笑,转身到外面去接听。他爱好广泛,在吃喝方面十分讲究,虽然每次都吃得极少。又常带沈安若去各处游玩。沈安若来Y市已有两年多,很多地方都是跟他去,才第一次知道。有一回他们甚至去看了一场艺术学院学生的行为艺术表演比赛,那些节目选材诡异,表现形式光怪陆离,沈安若本以为自己还算有艺术欣赏细胞,但仍被雷得瞠目结舌,程少臣在剧场里也装模作样看得认真,到了车上便笑了一路。安若终于找到二人的共同点,原来他们俩都是那种表面有礼实则不厚道之人。
最初他们只是两人一起吃顿饭,他便送她回家。再后来,他渐渐地邀她出来玩,都是一堆友人一起,通常只是大半天时间。每次他到她公司或她所住的地方接她,知她不愿意很多人看见,都将车停得颇远,送她回家时,如果已经十分晚,便送她上楼直到门口,但从来不进屋,其实沈安若也从未邀请他进去坐一坐。
他第一次带沈安若见朋友时,有人的笑里带着诧异,但瞬间隐去。沈安若隐约明白他们吃惊什么,因为那些人所带的女伴,个个都时尚摩登,娇娆艳丽,举头投足间带着诱惑。相比之下,她过于清淡素雅,仿佛只有底稿还没上色的画。她的长相本来就比实际年龄显得小很多,周末不穿职业套装也不挽发,只穿简单宽松的休闲外套与牛仔裤,平底鞋,涂浅色口红,显得年纪更小。那天喝过酒,一个朋友便笑:“少臣改吃嫩草啦?这位妹妹高中毕业了没?”
他的朋友都很有趣,举止得体,至多开几句无伤大雅的玩笑,对身边的女伴很尊重,虽然这群女性里环肥燕瘦浓妆淡抹各具特色,但他们对待女性的态度却都差不多,不会在人前做出过度亲狎的姿态。每次聚会男士们基本固定,女伴们倒是常常换,难得见到熟面孔,或许也有妆容改了沈安若便认不出的可能。沈安若觉得,在她不肯出来或者程少臣没有约她的那些周末,程少臣应该也会带了另外的面孔来赴约,想必他也有一支候补女伴小分队。这个想法竟然令她觉得十分的安心。
那时冬天已过,春暖花开,一群人便时常到郊外去游玩,上山下海。沈安若虽然不好动,但是他们所去之处通常都很美,天空碧蓝如洗,几朵洁白云朵悬空,沿途皆是果园,正值花季,一树一树满枝头,开得郁郁葱葱好不热闹,桃花随着杏花去,梨花依旧笑春风,每次都有极好的景致可以观赏。一晃眼,她与程少臣这样的相处,竟也快半年了。
他们一群人爬到山顶,男士们打牌,女士们便撑了阳伞在一起聊时尚资讯与娱乐八卦,沈安若能准确拼写的高级服装品牌不太多,也并不愿意嚼舌,索性安分地作听众,不争不辩,偶尔在某人话题遇冷时搭个腔,但也听得很有趣。后来当地村民送了米面菜肉与用具上山,还带了几大桶水,他们就在山上支起了锅与烤肉架,甚至有几个人在折腾着做“叫花鸡”,弄得一手泥巴。这群人实在是玩乐高手。
人人都有任务。问了一圈,女士里只有沈安若勉强会做饭,于是她被留下炒菜。山上突然起风,那菜炒得极为尴尬,沈安若被呛得直咳嗽,此刻想必已灰头土脸,风把她的头发吹乱,最后连系头发的丝带也吹落,她的头发便不时飘到眼前。安若一只手拿铲,另一只手按住头发,很担心有发丝落进锅里。正手忙脚乱着,突然有人在她后面蹲下,替她把头发全顺到脑后重新绑了。
她回头见是程少臣 ,便讶然地笑了:“你还会这个?”
“这么简单,谁不会。我还学过剪头发,你要不要试试?”
“我怕不能见人,谢谢。”这人的爱好原来这么广泛。
沈安若回头专心炒菜。程少臣从她颈间抽走了丝巾,从后面似乎很熟练帮她把头发裹了起来。这样就不用担心头发掉进锅里了。之前自己居然没想到,这一位才是专家,沈安若很心服口服。
去钓鱼的那一天,海上有微风。那船虽然够大够稳,仍有人吐得一塌糊涂。沈安若帮忙照料了一会儿,又回到船头。太阳很温和,海风很湿润,她悠哉地倚着栏杆吹海风晒太阳,看他们钓鱼。她准备充分,从头到脚捂得极严实,涂了四五层防晒霜,并不太担心后果严重。
那堆人竟然是正正经经地在钓鱼,技法纯熟,表情认真,每每有鱼上钓,便又叫又闹,跟孩子一样。
沈安若也不明白他们明明自己就玩得高兴,却偏偏要带一群女子出来,其实都是累赘,尽添乱,什么忙也帮不上。
她问程少臣,答曰:“大家都带,就只好也带一个。其实我也一直没搞明白。”笑得她肚子都痛。不过后来程少臣又说,“你可算不上累赘,多半时候都有用,没事时安静坐一旁,也算养眼。”这可算一句褒奖,只是沈安若不免觉得他跟她混一起时间久了,连审美水准都下降。
他钓鱼的样子非常好看,全神贯注地在钩上穿了鱼饵,扔出去,一气呵成,十分洒脱,令安若想起一部很喜欢的电影《大河恋》。电影里的二弟将钓鱼当作一种艺术般的专注,看只背影都迷人。那已是十几年前片子,布拉德。彼特当年笑容阳光如八九点钟的太阳。
不过倒也没见程少臣钓上很多的鱼,有时收线时见鱼太小,便又扔回海里去,见她在一边窃笑,便说:“出来钓鱼享受的是这安静闲适的过程,不在于结果,就像茶道一般,也不见那样复杂泡出的茶多好喝,只是寻求那过程里宁静而已。”
甚少见他这样诗意,安若想起某天王每每不进球时还理直气壮,“打球关键在于姿势好看,进不进球不重要。”于是不顾气质与礼貌地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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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晚上沈安若与贺秋雁有约。白天她恰与程少臣一起,后来他将她直接送到了她们约定的地点。贺秋雁有几分诧异:“刚才送你过来的,是程少臣?”
沈安若也愣一下:“你也认识他?”
“最近找你经常不在,原来是跟他在一起?没脑子啊你,跟这群二世祖混在一起做什么,你们是一路人么?”
“什么二世祖?你用词真难听。”
“你不知道他是谁?”
“……TZ的市场总监。”本来她以为她知道,现在倒不太确定了。
“切,TZ虽是大公司,但那算什么。他是安凯的少东,程家的二公子,别跟我说你不知道。”
“哪个安凯?”
“沈安若,你白痴啊你。”
原来竟是这样,那他可真是身价不低。她惊讶的是程少臣行为举止并不张扬,虽然自然流露出身家良好的背景,但并没有纨绔之气。
安若这边自转着自己的心思,贺秋雁兀自在那边念念叨叨:“你若没打算下个狠注赌一把自己是否有当仙蒂瑞拉的命,就离他远点吧。他前几任女友,哪个看起来都比你精明十倍,可是被他甩得干脆利落。”
“啊,原来程少臣竟是本城名人,我都没想到。”
贺秋雁笑:“我是媒体人嘛。他那家世,在我们这省,倒也算是声名赫赫,足够唬人了,军政商还有文化界,哪里掺了一脚。哎,关于程少臣的江湖传闻真是很有趣,比如倒追他的女部下被他一句话就发派到上海无归期,有女员工写血书向他告白结果还被损,好像还有被他拒了以后闹自杀的……对了,还有一个传闻最扑朔迷离,就是他曾经与他哥哥,就是安凯的总经理为一个女人大打出手的事,这故事版本甚多,你说那女的要有多厉害啊。据称他跟他家程董事长关系僵得很,一度要脱离父子关系,所以安凯那么大的规模,偏偏他就是不肯回去帮忙,宁可自己在外面打混游荡。这人也算有种……”
“贺秋雁,你们杂志社什么时候增加八卦版了?”
“哎,别转移话题啊。这样的人物,沈安若你根本就不是对手嘛,小心陪了夫人又折兵。”
沈安若听了贺秋雁那些关于程少臣“江湖传言”的故事,竟也没有多大的反应,反正与她无关。她仍是没搞明白为何程少臣对她有兴趣,索性不去费脑筋。她觉得和他一起相处很愉快,但是想到他兴许还有别的女伴,也并不觉得心里别扭。有时候她也会想一想,这样的关系究竟何时会结束呢?也许是程少臣烦了,也许是她自己厌了,但她并不觉得那一天会让她难过。
程少臣究竟想从她这里得到些什么呢?沈安若想,或许他正与她玩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等她屈服顺从,便是游戏的结束。但他从来都很绅士,连过分的玩笑话都不曾有过。程少臣多半时候都是态度温和,举止有礼,很难看出他的真实情绪,但在他自以为无人之时,便会表情空洞,一脸的漠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外人又何必要知情呢,她从来不想探究。
沈安若记得儿时总爱到离家不远的小剧场去看话剧团彩排,在幕与幕之间,幕布后面正匆忙换台之时,便有无关紧要的人物出来串串场,以免冷了场子,无聊了观众。或许自己正是这样的一个小角色也说不定。但只要届时能够安然退场,那又何妨呢?
无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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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我刚刚上了中学。
学校离家不远,走路只要十五分钟。可我常常走到了一半时,发现我竟走在通往我的小学方向的路上。
后来我为了不再因为走错而迟到,便总是提前十分钟出家门,并且每每在路上突然定住脚步,茫然失措。
再后来,我似乎渐渐染了那种传说中叫作强迫症的怪病,虽然症状很轻,只有我自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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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安若在春天将要结束的时候,竟染上了风寒感冒,缠缠绵绵拖了两个星期才渐渐痊愈。程少臣对此觉得很好笑,认为安若缺乏锻炼体质过差,便拖了她到休闲会所去打网球。
沈安若本是体育盲,憎恨一切的体育项目,死活都不肯去,但程少臣态度坚决,声称曾将看起来比她更没有潜质的新手培育成校队选手,非常有信心沈安若可以很有底气地参加她们公司的秋季网球赛。
折腾了大半天,沈安若觉得全身已经散了架,赖在草地上再也不肯起来,程少臣终于认输:“真是奇怪,明明看起来很机灵的样子。”
他见沈安若一脸的意兴阑珊,便放软口气安慰她:“你虽然没有打球天分,动作倒是十分优雅。”
沈安若隐隐地觉得这句话十分的熟悉,蓦地想起,刚毕业的那年冬天,她也是染上感冒,好了坏,坏了好,拖了差不多一整个冬天。江浩洋那阵子很忙,但仍是每个周末拿出一天时间来跑了半个城市把她从宿舍挖出来去打羽毛球。任江浩洋如何的努力,她倒底是没成为羽毛球高手,每次只是摆摆架子,害得江浩洋满场捡球,最后直抱怨:“沈安若,跟你打一场球,比跟当年我们大学的校际冠军连打三场还累。”沈安若觉得十分没面子,愤愤地说:“谁希罕你陪我打球,我今天本来安排了许多事情要做。”江浩洋就一边窃笑一边安慰她:“你球技虽差,但动作优美,像舞蹈家一样。只看你挥拍也算享受。”那是他曾经说过的最肉麻的甜言蜜语。
沈安若定定地望着远处正与别人对决的程少臣,他挥拍的动作很漂亮,扣球时又狠又准,与他平日里闲适的样子极为不同,令她忍不住想起一句极为老套的话:“静如处子,动若脱兔”。
初与他接触时,便觉得他身上有种熟悉而安定的气息,尽管听到关于他的种种传言,仍是感到安心。最初连她自己都奇怪,她并非轻信的人,对非同路人更是敬而远之,但偏偏就觉得程少臣对她无害,而如今,她隐约地找到答案,竟有种荒谬的感觉。
原来从来没有联想过的事情,如今串到一起,竟觉得惊人的巧合。他们都挺拔高瘦,与本省典型男人的魁梧粗壮身材相比,似乎显得文弱,其实他们都是运动高手,接近全能。她一直有几分欣赏程少臣的气质,看似温和有礼,其实冷淡疏离,与周围人群隔着一层安全的距离感,很少大笑,通常笑意达不到眼睛,而眼睛在笑的时候,偏偏嘴角并不弯翘。她努力回想自己初见江浩洋的时候,分明也类似的感觉,只是那时他尚年轻,有些东西浑浑沌沌并未成型,后来他们又太熟悉,他在她面前的样子,总是过于真实,少了观察距离。偶尔见江浩洋与别人相处的样子方觉得那才是真正的他,优雅的,礼貌的,冷漠的,如同戴着面具的,完美无可挑剔。
天空碧蓝,绿草如荫,阳光暖洋洋,而沈安若觉得有点冷。她有想不通的事情时便会偏头痛,而如今她的头便有些抽痛。她想起小时候,为了跟大人赌气,便常常闹出一些事出来,事后并没有大人跟她算秋后帐,反倒是她自己,反思自省很多日,觉得一定要下不为例。而如今,她竟有了与当年相同的那种羞愧感与荒唐感;觉得对不起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