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吃饱了,县太爷刚才请我吃大餐。”宗盈歌步伐轻快。
童女百思不解地问:“县太爷怎么对小姐这么好?”
“我有魅力。”宗盈歌卖关子地说。
“小姐,妳要去哪里?”童女发觉回去的路不大一样。
“我们去逛街,妳可以边走边吃。”宗盈歌心系着今天应该会出现的白马王子。
今天明明就该有英雄救美的情节发生才对,为何没有?难道她真的算错了?这也是不无可能的,毕竟她的咒语也常常凸槌,算错日子的确不该大惊小怪。可是现在她也真的失去法力了,这又该如何解释?她都快被自己搞胡涂了。
无论如何,在明天没来到之前,就算踏破绣花鞋,她也要找到英雄,然后她要问他死到哪里去了?若不是她舌头长,唬得县太爷像个二楞子,天知道她的下场会不会比“秋瑾”还惨,在牢中度过暗无天日的七天,被折磨成皮包骨。
“小姐,妳以前说过,边走边吃是不雅的行为。”童女在她身后叨念着。
“以前是以前,做人最重要是看现在。”宗盈歌转过身瞪了童女一眼。
童女像个受虐儿似的嚅嗫地问:“现在要做什么?”
“当然是去找白马王子。”宗盈歌肯定地说。
*****
宗盈歌和童女走在大街上,发现前面的男人身材真好!
只可惜宗盈歌现在没法力,不然她就能看透他的身体。
不知为何,在人来人往的人潮中,她第一眼就看见了他。不是因为他个子高,也不是因为他背影好看,但他在人群中就是给人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但那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她的心怦怦跳个不停,彷佛有只鹦鹉在她心里说:是他,是他……
她从来没有过这么强烈的渴望,她想知道他长相是什么模样,但她又害怕知道。
万一他其貌不扬,她宁可不见。老天!这心情就像第一次跟网友约见面,既期待又怕受伤害,她踌躇着该不该追上去?
如果他真的是他,这表示他住在这个城市,但为什么他昨天没出来英雄救美?
深吸一口气,宗盈歌正想上前,背后突然传来急切的叫声。“英雄!请留步!”
“张伯,你叫我有什么事?”库库汗回过头,假装没看见宗盈歌。
“你忘了拿你的人了。”穿著长袍的老者,拿了包东西交给他。
“我真胡涂。”库库汗刻意露出阳光般的笑容。
老者关切地问:“美丽舅妈好一点没?”
“好多了,舅妈已经可以下床走动了。”库库汗柔声说。
这名老者的出现当然是库库汗一手安排的,他可是库库汗花了十两银子,找来的临时演员呢!
虽然他表面上跟老者闲话家常,不过他的眼角余光却注意着宗盈歌的表情。很好,她的脸颊有羞涩的红云,她的眼神有迷惘的遐思,看来她已经掉入“美男计”的陷阱里,为他的外表心荡神摇。
极明显的,宗盈歌的眼神流露着对眼前这名男子英俊面孔的欣赏,但她却不知该跟他说什么;毕竟她现在身处古代,只有妓女才会主动追男人,她必须想个不着痕迹的办法结识他。
她假装站在老者身后卖珠花的摊位前挑选东西,其实是想要偷听他们讲话。
老者叫他“英雄”,叫他舅妈“美丽”,把这几个字重新排列组合就成了“英雄舅美”;原来她会错意了,不是英雄救美,而是英雄舅美。
她更加确定他就是她昨天算出来的男人,看着他转身离开,她赶紧加快脚步,一个大跨步,踩掉他的鞋子。
“啊!对不起!”宗盈歌用连她自己听了都会鸡皮疙瘩掉满地的嗲声。
“不打紧。”库库汗将鞋子穿好,对她说话的声调,反感地皱起双眉。
“公子,相逢自是有缘。”宗盈歌努力地找话题。
“妳在说什么?”库库汗一脸彷佛看到怪物的表情。
宗盈歌不气馁地问:“你叫什么名字?”
“在下英雄。”库库汗声音十分冷淡。
“你就叫英雄!”宗盈歌一副中了大奖似的表情,放声大笑。
“有什么不对吗?”库库汗嘴角严厉地抿起,对她越来越失望。
一切都太对了,真感谢老天爷,赐给她这么帅的英雄。虽然他身材有点瘦,但他的肩膀好宽,他的皮肤呈古铜色,他的眼神充满自信,他的睫毛深黑浓密,他的嘴就连生气时都看起来好性感,全身上下散发着一股令人难以抗拒的阳刚魅力。
虽然他对她好象不大满意,不过她已经有了恋爱的甜蜜感觉……
“你昨天为什么没来?”宗盈歌以女朋友自居地质问。
库库汗眉毛挑得比天还高。“来哪里?”
“来悦宾客栈找我。”宗盈歌一厢情愿地责怪他失约。
“姑娘,我又不认识妳。”库库汗摇了摇头,她未免也太积极了吧!
“我叫宗盈歌。”宗盈歌赶紧自我介绍,这家伙八成没交过女朋友。
“姑娘,好女孩是不该随便把名字告诉陌生的男人。”库库汗冷哼一声。
一旁的童女深有同感地点头,神母这么随便,不要说男人,连老鼠都会吓跑。
宗盈歌瞪了童女一眼,她做了十八年的好女孩,结果却是每晚在家里咬棉被哭泣虽然她不否认这跟她长相可爱有关──可怜没人爱。不过她现在貌美如仙,照道理说英雄见了她应该流口水才对,怎么会毫无反应?
看着他深邃的眼眸里流露出不屑,对她又语多讽刺,她的指甲深深戳进掌心。但是她告诉自己要忍耐,嘴角向上拉出优美的弧线,期望他能注意到她长得有多美。但是他依然皱着眉,眼神令人不寒而栗……
她不禁失望地问:“你是不是有老花眼?”
“妳在说什么?”库库汗怀疑她因那场作法而变得头脑不清。
“我长得这么美,你居然一副视若无睹的模样!”宗盈歌娇嗔地嘟嘴。
库库汗冷声嘲讽道:“姑娘,喜欢自夸的人,应该去卖西瓜。”
“你家住哪里?你是做什么的?你结婚了没?”宗盈歌假装没听见。
“姑娘,妳问这些干么?”库库汗克制着想大笑的冲动。
“我……我想跟你做朋友。”宗盈歌羞红了脸。
“老天!怎么会有妳这么厚脸皮的姑娘!”库库汗尽可能地调侃她。
“你的态度很差劲,你最好给我小心点。”宗盈歌终于露出火狐狸尾巴。
“我不想理妳,妳就威胁我,像妳这样的坏脾气,谁要跟妳做朋友!”
“你……”宗盈歌嘴巴惊讶得大大张开,看着英雄转身离去。
不会吧!她已经是个大美人了,怎么男人运跟过去一样还是那么差!
她向来不轻易向命运之神低头,他越是不搭理她,她越要缠着他,直到他喜欢她为止。看着他迈开大步,宗盈歌急忙拉高长裙,浑身充满战斗力,对着童女小声说:“小丸子,我们跟踪他。”
“小姐,算了吧,这么做不大好。”童女觉得这种行为是自取其辱。
“不能算了,他就是我要找的白马王子。”宗盈歌心中一阵悸动。
“他是王子?”童女心想,他长得实在不大像是大金国的人。
宗盈歌不悦地说:“小声点,别让他发现我们在跟踪他。”
童女好奇地问:“他是哪一国的王子?小姐什么时候认识他的?”
“不认识,不过我想认识他。”宗盈歌自顾自地傻笑。
童女忍不住说道:“可是他不理妳,妳这样缠着他,好丢脸哦!”
宗盈歌不害臊地说:“妳懂什么,他是我命中注定的男人,我要嫁给他。”
“小姐,妳最近记性好差,连指腹为婚的夫君都忘了。”童女提醒道。
“我有未婚夫了?”宗盈歌当场愣住。
童女继续说:“是的,妳和法王的儿子有婚约。”
“他现在人在哪里?为何连一朵玫瑰花也没送给我过?”
“在小姐二十岁以前,你们不能见面,如果见了面就会带来不幸。”
她渐渐加快脚步,因为英雄走得好快,不过男人就是应该有这种强而有力的步伐,她心中对他的喜欢又增加了几分。
但是此刻她却边走边想着婚约的事。为什么她来到这具躯壳里,记得起咒语、记得起所有的人,却怎么也记不起皇上要来,以及和法王儿子的婚约?
走了好一段路,渐渐走出了人潮拥挤的街道,记忆的迷雾也随之露出一丝曙光;她总算想通了,凡是令她不快的事,这颗脑袋就有意将这些不快的记忆封锁起来。她想原本的宗盈歌一定也不喜欢这桩婚约,但理由是什么呢?
以她的标准来说,一桩好婚姻应该是郎才女貌,她已经有了美貌,那新郎倌的长相会是如何呢?新郎不能跟她见面,那新郎的爸爸长相如何呢?
“法王长得如何?”
“小姐,法王三个月前才陪同皇上一起来看妳,妳……”
“我知道我记性不好,妳比我妈还啰唆,同样的话要念几遍才会觉得口渴?”
童女咬了咬唇,神母的脾气变得比任何时候都坏,显然是把刚才的怨气一股脑儿地都发泄在她身上。她在心底小声地警惕自己,别再提神母记性不好。“法王矮胖,身体圆滚滚,不过面孔很严肃,从不苟言笑。”
“有其父必有其子,我才不嫁法王儿子,免得遗传基因祸害子孙。”
“什么是遗传基因?”童女觉得不问清楚,根本接不下话。
“遗传基因就是爸妈长什么模样,生出来的小孩就是什么模样。”宗盈歌叹了一口气,想到自己的爸妈,心里突然有些想念他们,不过眼前的现实胜过思念,她牢骚满腹地说:“总之,嫁给法王儿子有如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要我跟臭牛粪睡同一张床,我又不是白痴,我才不干。”
“小姐,妳不能不嫁,婚事是师祖订下的。”童女小声纠正。
“回去之后,我去跟师父说,我要解除婚约。”宗盈歌心意坚定。
“不行啊!师祖已经在两年前升天了。”童女现在不敢再说神母记性不好。
“太好……”宗盈歌及时住口,说自己的师父死是好事,会遭天打雷劈。
“小姐,妳说什么?”童女怀疑自己的耳朵听错了。
宗盈歌改口道:“我的意思是,既然师父已经不在了,我的事我自己作主。”
“法王不会让小姐这么做的。”童女十分肯定地摇了摇头。
“笑话!就算我是他女儿,我也有自由恋爱的权利。”宗盈歌不以为然。
神母这么没记性,她自然不记得法王是什么样的人,他的法力高强,这是他能当上法王的原因,不过那不是最主要的原因,阴险奸诈才是。当初法王带着皇上求见神母施法,神母虽然答应,可是她却难过得哭了一晚,杀人是神母最不愿意做的事。
法王其实自己就可以施法对抗库库汗,但法王知道后果,所以把烫手山芋丢给神母。有这种公公,神母不想嫁法王儿子的心情,可想而知。
童女谨慎地问:“小姐,妳该不会喜欢上那位公子了?”
“没错,这就叫一见钟情。”宗盈歌雀跃一笑。
“但是他好象并不喜欢小姐。”童女叹口气,那位叫英雄的公子要倒大楣了。
宗盈歌不择手段地说:“等我法力回复,他不喜欢我也不行。”
“用法力掳获他的心,这样好吗?”童女不表赞同。
“咦?他人怎么不见了?”宗盈歌一脸焦急地左看右看。
“那位公子走进那扇贴了红纸的门里了。”
“太好了,这户人家需要临时丫鬟,我们两个正好可以去应征。”
正文 第三章
宗盈歌和童女顺利地进入李府当丫鬟。李府并不是宋人,而是女真人,在唐朝的时候,因为帮助唐太宗平乱,赐予国姓,是贵族后裔;因为李府五天之后要娶媳妇,人手不足,所以急需丫鬟,不过街坊邻居视他们为叛徒,不齿到李府为仆。
表面上,宗盈歌是因此而被选上,其实这一切都是库库汗的计谋。
正因为李员外贪生怕死,或者也可以说是他比较识时务,他早看出大金国运不长,所以才会答应跟库库汗合作;等到事成之后,不但有一箱黄金可拿,将来蒙古灭金,他还可以谋得一官半职,何乐而不为!
不过,这个计谋只有李员外和库库汗知道,其它人全被蒙在鼓里。
宗盈歌沉醉在恋爱的喜悦中,根本没想那么多,她还觉得自己很好运,被分到洗衣工作,不像童女去厨房打杂那么辛苦,而且她只需要委屈五天,一天还有五十文钱的收入,最重要的是,她可以利用这五天的时间接近英雄,让他爱上自己。
五天一过,就算他还是不爱她,也没关系,只要等到第六天她法力恢复,他想不爱她都不行。
李府的习惯是在房里洗澡,先由男仆抬着大木桶到主子的房里,然后再提着一桶桶小木桶的热水倒入大木桶,待主子们洗好澡,把换下来的衣物交给宗盈歌,等她洗完晒干折好之后,再由宗盈歌陆续送回主子房间,叠好放入衣柜里。
这工作真轻松,由宗盈歌来做更轻松,她只要把所有的衣服抱到井边,提一桶水,除了英雄的衣服以外,其它人的衣服全部丢进桶子内,踩两脚就算洗好了。
不过,英雄的衣服当然要亲手洗,她总是会甜蜜地左搓右揉,待仔细洗净之后,再拿到由绳子搭起的晒衣架上,怕伤衣料似的轻轻地拧干英雄的衣服。
至于其它人的衣服就让它们湿漉漉地躺在晒衣绳上,然后宗盈歌就径自开心地跑去逛花园啦!
远远地,宗盈歌看到一对男女也来到花园,她马上闪身躲到假山后面。
男的一看就知是英雄,他颀长的身躯给人一种玉树临风的感觉;至于那个女的,从穿著看来大概是李府的千金小姐──李银娃。
李员外毕竟不是汉人,将女儿的名字取得贪财事小,但银娃的谐音等于“淫娃”,自坏女儿的名声。
不知道这位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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