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犀利的眼神就好似划过黑暗的一道闪电,与此同时右手剑指猛地一指面前那杆较大一点的杏黄旗。
随着陈笑手指的动作,杏黄旗瞬间迸射出耀眼的金芒,紧接着其他杏黄旗也随之泛起金芒,相互呼应。
此时秦天手持铜钱剑,似乎不敢松懈,警惕地守在正在施法的陈笑身边。
随着杏黄旗迸射的金芒连成网状,两人周围开始刮起了似有若无的风,尽管有些微弱,但是产生了一股呜咽的风声。
即便是秦天和陈笑,被风吹在身上都有种冰寒刺骨的感觉。
更为诡异的是,这风好像只是围绕着两人周围五米之内的距离转着圈子,忽左忽右,飘忽不定。
我擦,看起来这阴气果然邪门,竟然如此难缠。见这陈笑布下旗阵形成的罡风与不停涌出的阴气争持不下,秦天也吃了一惊。
陈笑似乎被这股阴气激怒了,掏出一道符,娇叱一声,道符立刻燃烧起来,随之他将符火抛到了旗阵的罡风之中。
随着符火进入罡风之中风助火势火借风威,本来轻缓的罡风骤然急促起来,带着汹涌的符火,一个盘旋竟然凭空化作为一道小型的龙卷,直接扑向黑暗之中涌动的阴气。
那湍急的带火卷风与阴气一接触,阴气瞬间化为虚无,一眨眼便消散一空,再也寻不到踪影了。
仅仅数秒内,整个白骨殿内再次恢复到了一片寂静之中,此刻也听不到那蛤蟆怪叫和那苍老诡异的声音了,周围又恢复了原来模样。
可能是因为施法过度的缘故,陈笑猛地站起身来,身体不由得一列歪差点摔倒,秦天赶忙上前一把将她扶住了。
“快走,为我们要出去可能要落在那几只蛤蟆身上!”陈笑站稳身子,手提着桃木剑,急声说道。
当两人急匆匆顺着刚才声音的方向,赶到大殿深处的时候,只看见地上有三只血淋淋的蛤蟆,足有脸盘大小,但早已惨死了。
“这就是刚才那三只蛤蟆精?”陈笑紧蹙这眉头,不敢确信地说道。
“不错,就是那个三只,被寄灵之后又彻底失去自身的精气,变成原本的摸样了!”秦天用阴阳眼打量着四周,肯定地说道。
在此之前自己用了手段,驱使他们反噬,结果惨死在这里,应该和施术者有关,自己明明听到了那声惨叫,说明施术者也不好过。
很快秦天把目光放在了一块灰白色的头颅上,乍看上去,这块头颅与周围其他的白骨并无两样,但又怎么能逃过阴阳眼呢!
“出来,不然我直接灭了你!”秦天暴喝一声,一道驱鬼符拍在头颅上。
随着一声凄厉的惨叫,一股黑气从头颅窜了出来。
“别打,我,我救出来……”只见黑气之中传来一个颤抖的苍老声音,正是之前秦天两人所听见的,接着颤颤巍巍地凝聚成一团,化为了面目猥琐的老鬼。
这只老鬼看上去六七十岁,穿着一身道服,干巴巴的,留着一缕老鼠胡子,可能是受伤的原因,身上鬼气飘忽不定,似乎随时溃散。
“说,你是什么人,为什么死后不投胎,在此某人性命?”秦天目瞪着面带惊恐的老鬼,喝问道。
此前秦天和陈笑听到那苍老诡异的声音,口气颇大,又听了白衣女鬼的描述,都以为这只老鬼是个很厉害的角色,没想到是这副摸样。
“小,小道冲虚,三十年前,不幸误入此间,中毒身殒,小道一心乐道,从未起害人之心……”见秦天面色不善,老鬼支支吾吾地说道。
“放肆,找死,竟敢撒谎……”听到金玄老道讲起过他师兄弟的事情,再加上白衣女鬼春莲的描述,秦天一听便知道它在说谎,一记掌心雷狠狠地拍了过去。
只听见老鬼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直接被拍在地上。
“饶命,我说,我都说……”眼见身上鬼气近乎透明,如果再拍一记掌心雷,这老鬼恐怕就魂飞魄散了,立刻拼命地求饶。
接下来,这老鬼乖觉多了,老老实实地交代它的身世。
原来他是古城西安附近一个小道观的老道,因为有修道天赋,从小被一个游方的崂山道人收为徒弟,其实那道士也只是崂山一个弃徒,道术自然高明不到哪里去,而且年龄又大,只教了冲虚两年多,就一命归天了。
还别说,这冲虚还真有点天赋,凭着自己研读师父留下的几本书,道术见长。
只可惜误入歧途,随着修道时间越来越长,心性越来越残忍。无意之中,从他师父这里得知这处白骨殿的存在,于是便前来探宝。
在进入白骨殿之后,正好遇到了白衣女鬼所孕育的鬼胎,便起了邪念,想控制鬼婴为己所用,可惜他道术不到家,结果惨死变为厉鬼。
因为在他师父给他留下的几本书中,其中有一本是巫术,上面记载着用至阴至阳之物引诱鬼婴,进而控制鬼婴。
由于童子本身是至阳之体,而死后便又成了至阴之身,而头骨正是人之精气凝聚之地,所以童子头骨正是至阴至阳之物。
就这样,他利用炼制血玉的方法引诱人收集童子的头骨玩具,而头骨风铃正是其中之一。
当听老鬼讲到这里,陈笑早已起的火冒三丈,恨不能以桃木剑将其打起魂飞魄散,眼看着陈笑凌厉的眼神,老鬼吓得直哆嗦,连喊饶命。
其实陈笑并没有将他现在就灭掉的想法,就在秦天想问他关于那只蛤蟆蛊和鬼婴的事情,突然老鬼惊恐地大叫起来。
“不,我不死……”随着老鬼大声嚎叫,身体鬼气混乱起来,似乎被一阵无形力量撕扯开,五官变得极为扭曲。
“蛤蟆,鬼胎……统万城……我不想死……”还没等老鬼说完,只听轰地一下,老鬼由鬼气组成的身子被撕裂,随之爆炸开来。
秦天和陈笑顿时吓了一跳,随之脸色变得难看起来,警惕地观察四周,那股诡异的力量消失了。
“娘的,这到底怎么回事?蛤蟆,鬼胎……统万城……”秦天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不知是什么力量将老鬼生生撕爆了,紧皱眉头,自言自语道。
最后老鬼所说的统万城,又有什么特殊含义,蛤蟆、鬼胎和统万城有什么联系?他知道,看来自己和陈笑必须去统万城一趟,隐隐感觉自己两人沾染上了某一种因果。
第七百五十二章 统万城
当两人顺利走出白骨殿后,发现出口就在道观的后山。
这个通道当然是老鬼嘴里得知的,所以路上很安全,竟然没有碰到进入白骨殿之前那两只僵尸,更没有看过其他的阴物。
至于白骨殿的来历,只可惜老鬼也并不知道。
最让秦天和陈笑吃惊的是,那金玄老道竟然没有趁两人陷入白骨殿的时候逃跑,从后山回到了道观里。
这样最好了,秦天和陈笑把李老头抬到了道观里。
尽管老李头中了蛤蟆蛊,连肚子都被撕裂开了,但当时秦天做了处理手段,如果半个月内抓住那只蛤蟆,还是能够救回来的。
所以说,即便不是为了了断莫名的因果,两人也必须去一趟统万城。
而照顾老李头的肉身,自然落在了金玄老道身上,金玄老道生怕了两人找他算账,连口答应下来,准备将功折罪。
对于金玄老道,秦天自然不会完全放心的,只是吓唬他说在他身上下了蛊,量他也不敢再搞鬼了。
对于统万城,秦天和陈笑并不是很了解,从金玄捞到那里得知,统万城在榆林地区几乎无一人不知无人不晓。
今天的统万城,位于陕西榆林的靖边县毛乌素沙漠深处,游客几乎难以到达,在旅游地图上似乎默默无闻。
但是,在历史上,统万城和它的主人赫连勃勃,确实声名赫赫,一度不可一世!
赫连勃勃,本来是匈奴种系的胡人,他的父亲,就是曾帮助前秦大帝苻坚灭掉什翼犍代国(北魏前身)的刘卫辰。
所以,赫连勃勃本来应该叫刘勃勃。(匈奴贵族由于曾经在历史上与汉朝联姻,为了表示自己血缘的高贵,一度都喜欢冒姓刘氏)。
父亲刘卫辰被北魏消灭之后,唯一逃掉的刘勃勃跑到当时的后秦避难。后秦国主姚兴见到他身材魁伟,姿容秀丽,很是欣赏他,就让手下一位酋长没弈于收留勃勃,委任勃勃为安北将军,配以鲜卑族两万余户,帮助没弈于镇守朔方。没弈于也喜欢勃勃,还把自己的女儿嫁给勃勃做妻室。
没几年,贪暴无情的刘勃勃就杀掉老丈人,并领其众,自称大夏天王,自立为国。
当了国主之后,勃勃改姓为“赫连”,意思是他自己的家族显赫,在上与天相连。南朝大将刘裕攻灭后秦后,赫连勃勃乘刘裕回朝时,突发奇兵,大破东晋军队,杀人无数,占领长安,在当地堆积数万人头为京观,号为“骷髅台”。
同年,赫连勃勃称帝,定都统万城。
可以说,赫连勃勃是中国的游击战之祖,但是,在历史上他的出名原因,并非由于他卓尔不群的战法,而是由于他在修建统万城之时的凶残暴虐。
这位匈奴帝王,视民众如草芥,穷极工巧,滥用民力。
当年他命工匠蒸土筑统万城,城墙完工一段,就以铁锥试验,扎进一寸,就立杀筑墙匠人,并把尸体筑进墙内再换一批工匠更筑。
至于他手下那些制造兵器的匠人,命运最惨,必死无疑。
制弓的匠人献弓,如果射甲不透,立杀;如果射甲透入,马上把制作铠甲的匠人杀头。循环往复,反正难逃一死。
他又常常喜欢坐在城上,置弓刀于侧,随便看谁不顺眼就杀掉谁。
当时的统万城所在地,“临广泽而带清流”,水草丰美,绝非沙漠恶地。根据《北史》记载:“(统万)城高十仞,基厚三十步,上广十步,宫城五仞,其坚可以砺刀斧。台榭高大,飞阁相连,皆雕镂图画,被以绮绣,饰以丹青,穷极文采。”
而《晋书》上有一篇《统万城铭》,更是对统万城有文学性的具体描述:“崇台霄峙,秀阙云亭,千榭连隅,万阁接屏……温室嵯峨,层城参差,楹凋雕兽,节镂龙螭。莹以宝璞,饰以珍奇……”
统万城依地势而筑,西北高,东南低,既可以抵挡冬天的寒风,又顺势利用城北的河水,为市内用水和城外护城河供水,构思十分精巧。
建筑之时,它的城墙是用糯米汁、粉土、沙子和熟石灰掺和在一起夯筑而成,西城墙厚达16~30米,西南隅的角楼更高达31米多,在中外筑城史上非常罕见别忘了,它是大约1600年前的城市啊……
历史传说中的所谓赫连勃勃“蒸土”筑城,是因为当时汉人看到熟石灰遇水产生的袅袅蒸汽,错认为是筑城的工匠们在“蒸土”,以讹传讹,传了一千多年……
虽为土城,但是统万城的城体确实和石头一样坚硬的质地和抗毁力。
至今残存的统万城,一千六百多年过去,仔细抚摸墙体,依旧感到其质地比水泥和石头建筑还要坚厚!
从道观出来后,两人直接下了山,到了无定河附近的一个村庄里。
在此之前,两人把车停在了这座小村庄里,幸好老李头家并不是这村子的人,不然来那个人恐怕就不好解释了。
这次来陕西之前,秦天知道路况并不好走,正好自己的那台沙漠王子被送到4s店维护去了,于是他把宋小开的悍马开来了,说实在的,这辆悍马一入手,秦天就喜欢上了。
进入悍马H2的内部,就可以感受到大气和阳刚,由于悍马整体属于大型车的缘故,H2车内各操作部分都被设计得很大,包括空调出风口、飞航式排挡把以及座椅等。
秦天现在有一米八左右了,个头比较大,要不然可能有一双小脚穿进了大鞋的感觉,自然会有些不协调,事实上,这种车也只适合想美国大兵似的大个人开才觉得合适。
悍马H2内饰已经趋于豪华风格,黑色真皮充斥着整个车厢,包括副驾的扶手,民用豪华轿车的多功能方向盘和触摸式DVD带倒车显示屏在这辆车上也能找到,看到这些,倒是像进入了一台普通豪华越野车内。
坐在副驾座上的陈笑,尽管也感受了这车与众不同,但是她的性格,自然不会在意,在她看来这悍马和沙漠王子没有什么却比,所有的车只是代步工具而已。
但秦天还是比较庆幸开的是悍马,因为统万城据说在毛乌素沙漠的深处,普通的车恐怕就难走了。
“秦天,看着这无定河,你有没有想起什么?“坐上车之后,陈笑突然说道。
“想起什么?”秦天正开着车,被陈笑问得一愣,反问道。
“我倒想起一句诗,可怜无定河边骨……你看这古怪的白骨殿,就在这无定河边上,是不是两者有什么联系呀?”陈笑回头看着远处山顶若隐若现的道观,说道。
第七百五十三章 抵达沙漠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无定河,发源于于陕西省白于山区,是榆林市境内最大的一条黄河支流。
由于历代连绵不断的战乱,屯兵开垦,毁灭森林,破坏植被,到了唐代,无定河就再也不是清流了,它浊流滚滚,泥沙沉淀于河床,使河身也难以稳定,故称“无定”。
听到陈笑说起无定河,秦天也想起另外一首诗:无定河边暮角声,赫连台畔旅人情。函关归路千余里,一夕秋风白发生。
在那荒寒的无定河流域和古老阴森的赫连台组成的荞荞苍苍的背景上,那向晚吹起的角声,凄厉哀怨。那流落在此间的羁旅的心境,悲凉哀伤。
尽管秦天和陈笑不知这座古怪的白骨殿何人所建,但知道很可能和战争有关。
说起米脂,自古也是兵家必争之地,古称银州,在桀骜不驯的无定河中游,仿若高原腹地一颗璀璨的明珠。
在来陕西之前,秦天专门查阅了资料,当然知道这里不仅是美人窝,同样人杰地灵,名人辈出。
米脂北承蒙阴,南衔关中,进可西击宁夏,退可据守黄河,再加米脂长期地处汉族政权与少数民族势力的拉锯地带,历史上征战不断。
历史上,秦公子扶苏、大将蒙恬,汉“龙城飞将”李广,唐一代名臣郭子仪,宋爱国命官、科学家沈括等文臣武将,都曾在这里运筹帷幄、励精图治。
北宋年间,一代枭雄、米脂籍党项族人李继迁,挟地利人和,在这里屯兵垦田,积蓄力量,终立西夏,称霸一方。明末,李自成从这里扯起闯旗,马踏幽燕,定鼎北京,浓墨重彩导演了历史上一幕惊天地、泣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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